• 沒有找到結果。

一、肺結核簡介

肺結核為結核桿菌侵襲肺部所造成的一種傳染病,其病菌也可能 侵襲人體其他部位而造成疾病,如淋巴結核、骨結核、結核性胸膜炎、

腸結核、尿路結核…等,在各種結核病當中,以肺結核(俗稱肺癆)的 病例最多,約佔全部結核病的九成(啟新健康世界;嘉義基督教醫 院)。人體感染結核桿菌後,會出現增殖性及滲出性反應,先是形成 結核結節,繼而鈣化,以致損壞組織,降低免疫系統功能,嚴重者將 危及生命(啟新健康世界)。

肺結核的分類,依照胸部 x 光片上顯示病灶的範圍、大小可分 為:輕度肺結核、中度肺結核、中度有空洞肺結核、重度肺結核、重 度有空洞肺結核及結核性肋膜積水;依照驗痰結果可分為開放性肺結 核及非開放性肺結核(E 世紀健康生活;長庚紀念醫院),開放性肺結 核是指病人痰內含有結核菌,具有傳染力,約佔全部肺結核病人的十 分之一,而非開放性肺結核的病人痰內不含結核菌,因此不具傳染 力,約佔全部肺結核病人的十分之九。但開放性病人與非開放性病人 具有互動關係,亦即開放性病人給予有效治療後,可變成非開放性病 人;相反的,若非開放性病人不接受治療或治療不當,有可能轉變成

開放性肺結核(嘉義基督教醫院)。

肺結核的傳染途徑,主要是藉由開放性肺結核病患在吐痰、咳 嗽、說話或打噴嚏時,自口鼻噴出含有結核菌的痰液,形成細小的飛 沫漂浮在空氣中,經由正常人直接吸入呼吸道進入肺部而造成感染,

若常常和具有傳染性的肺結核病人接觸或處於密閉空間裡,受感染的 機會便增大(啟新健康世界;嘉義基督教醫院)。

肺結核發病初期通常無明顯症狀,常因例行體檢或曾與結核病患 接觸而接受胸部 X 光檢查才被診斷出來,此時繼沒有症狀,相當比 例的病人並不會就醫;之後病情逐漸加重,大約經過半年至一年,肺 內開始形成空洞,具有傳染性,也開始有了長期咳嗽、喀痰等症狀;

若此時仍未就醫、未及時得到正確診斷與治療,使病情持續加重,再 經過半年後演化成重度肺結核,可能會出現胸痛、咳血的現象,亦容 易出現疲倦、厭食、發燒、體重減輕、夜間盜汗等症狀,最後導致死 亡。肺結核病人不接受治療,5 年內約有 1/2 的病人死亡,1/4 的病人 在 5 年後仍持續散播結核菌,另 1/4 的病人 5 年中會轉為不活動,結 核菌再度進入冬眠,伺機而動(索任,2000)。

數千年以來,結核病一直是困擾著人類的古老的重大傳染病之 一。結核菌在中古世紀時被 Robert Koch(AD 1843~1910)發現後,

改變了人類對結核病的認識(游秋真,2002),但由於缺乏有效的治療 藥物,結核病患約有半數死亡、四分之一成為慢性傳染源(衛生署疾 病管制局,2001),直到 1944 年後,抗結核藥物陸續問世,各國結核 病的流行已有顯著的改善。自 1980 年代起,由於許多國家防治計畫 不完善、多重抗藥性結核的產生、愛滋病的盛行及全球人口的快速流 動,全球普遍面臨結核病回升的威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1;游 秋真,2002)。國內結核病從五0年代的努力至今,在一段穩定的控 制之後,近年來結核病有逐漸反撲的現象,特別是抗藥性問題的產生 及愛滋病的流行,更使未來的疾病防治添加不可抗拒的變數,以致於 結核病至今仍是一個相當大的公共衛生議題(游秋真,2002;蘇維均,

2004;許建邦,2001;戴佛香,1993)。

二、肺結核流行概況及台灣之防治現況

結核病是目前全球各種傳染病中引起最多死亡的疾病,根據世界 衛生組織的統計:2000 年全世界高達 1020 萬新發現之結核病人(每 十萬人口 163 人),且每年約有 900 萬新病例產生,約 300 萬人死於 結核病。根據估算:全球約已有三分之一人口(二十億)感染結核病,

平均每 1 秒鐘就新增一個結核病人,每 10 至 15 秒就有一人死於結核 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1;蘇維均,2004)。

全球各區域結核病流行的情形大不相同,其中以東南亞及非洲最 為嚴重(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在台灣,結核病的患病人數和死亡 人數也遠超過其他所有的傳染病。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統計:2001 年台灣地區實際新發現結核病個案 14,486 人,結核病發生率為十萬 人口 64.84 人,比 2000 年世界平均每十萬人口 61 人高,而且不僅高 於新加坡(每十萬人口 43 人)、泰國(每十萬人口 54 人),甚至比公 衛條件落後的中國大陸(每十萬人口 36 人)高出約 1.8 倍;與先進 國家比較更是高出甚多,如:挪威(每十萬人口 5.2 人)、美國(每 十萬人口 7.2 人)、奧地利(每十萬人口 16 人)。2001 年台灣地區有

1299 人死於肺結核,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 5.81 人,距離世界衛生組 織的標準:結核病的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 2 人以下相差甚遠,占總死 亡 1.03%,高居所有傳染病之冠,在國人死因中排名第十二位(衛生 署疾病管制局,2001)。不僅患者喪失勞動力、收入減少,政府還必 須額外支出醫療費用,對經濟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甚至影響國家競爭 力及國際形象(蘇維均,2004;疾病管制局,2003;王森得等,2002)。

而在台灣的 30 個山地鄉,總人口約 200,000 人,約占台灣地區 總人口的 1%,歷年山地鄉結核病人登記數卻約占台灣地區總登記數

年中人口數 結核病發生數 十萬人口發生率 結核病死亡數 十萬人口死亡率

山地鄉 202,014 492 243.55 77 38.12

一般地區 21,432,110 14,894 69.49 1,542 7.19 民國 86 年

臺灣地區 21,634,124 15,386 71.12 1,619 7.48

山地鄉 202,381 484 239.15 79 39.04

一般地區 21,633,322 13,685 63.26 1,434 6.63 民國 87 年

臺灣地區 21,835,703 14,169 64.89 1,513 6.93

山地鄉 201,286 530 263.31 79 39.25

一般地區 21,809,203 12,966 59.45 1,436 6.58 民國 88 年

臺灣地區 22,010,489 13,496 61.32 1,515 6.88

山地鄉 199,889 592 296.16 77 38.52

一般地區 21,984,640 13,318 60.58 1,457 6.63 民國 89 年

臺灣地區 22,184,529 13,910 62.70 1,534 6.91

山地鄉 200,642 520 259.17 69 34.39

一般地區 22,140,478 13,966 63.08 1,230 5.56 民國 90 年

臺灣地區 22,341,120 14,486 64.84 1,299 5.81

山地鄉 202,200 586 289.81 61 30.17

一般地區 22,260,972 16,172 72.65 1,216 5.46 民國 91 年

臺灣地區 22,463,807 16,758 74.60 1,277 5.68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統計資料 表 2-1 歷年山地鄉結核病發生及死亡情形與全臺灣地區比較

的 3-5%,如表 2-1 歷年山地鄉結核病與全臺灣地區發生率及死亡情 形比較,2002 年山地鄉結核病的發生率是全國的 3.9 倍,死亡率是全 國的 5.3 倍。且山地鄉的結核病人的平均年齡為 50.45 歲,比全國個 案平均年齡 59.67 歲,差距約 9 歲(索任,2001;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2003)。

結核病防治一直是台灣公共衛生重要的計畫之一。所有結核病個 案通報登記後一律收案管理,由居住地公共衛生護士定期訪視,並發 給「TB 就診手冊」,就診後由醫護人員將就診給藥、複查結果登錄於 手冊,協助管理人員取得完整正確的治療紀錄。2000 年通報建檔結 核病個案治療管理至 2002 年 6 月 30 日止治療結果:追蹤管理之 13,702 人中 74.24%完成治療,與 WHO 的標準還有一段差距。(疾管局 90 年結核病防治年報,2003)

2001 年 5 月起擴大實施都治(DOTS)計畫,除山地鄉外(1997 年 3 月起已實施 DOTS)全國其他地區亦全面實施,各縣市視資源狀 況決定因地制宜之實施方式。民國 89 年山地鄉新案納入 DOTS 者完 治率為 89.21%,亦未達 WHO 的標準 95% (疾管局 90 年結核病防治 年報,2003)。

肺結核在台灣依然猖獗的主要原因之一,源於部分病人就醫及用 藥行為不當,未能定期就醫、服藥遵從性差,影響治癒的機率(馬萱 人,1996;李茹萍,1998)。因此當時台大家醫科主任李龍騰(現任行 政院衛生署副署長)曾建議:開放性肺結核患者在發病初期可住院治 療兩週,養成規則服藥的習慣,以提高完治率,並降低將疾病傳染給 他人的機會。在日本,開放性病人一般都要住院治療,新發現痰塗片 陽性的病人超過 90%接受三或四個月或更久的住院治療,根據 1995 年的統計,病人平均住院日為 119 日。每個痰塗片陽性的病人一律住 院到陰轉為止,醫療費用由健保給付,不足部分由政府補助醫院,並 給予高額的生活補助費(許至仁,2002)。

衛生署在 1995 年 4 月起即實施「山地鄉病人住院治療補助計 畫」,病人可在療程最初兩個月免費住院隔離治療,在個案治療的黃 金時間,提供完善的醫療服務,以提高完治率,並補助病患生活費、

零用金及伙食費,詳細補助計畫內容可參考 附錄一、附錄二;另實 施「慢性開放性結核病人收容管理計畫」,亦補助生活費、零用金及 伙食費,鼓勵慢性開放性病人長期住院治療,以免繼續散播病菌,傳 染他人(疾管局,2001;疾管局網頁;涂醒哲,2002)。此計畫立意雖 佳,但因病人必須離家住院,意願不高(涂醒哲,2002),另因給予金 額不高,故使用者偏低,且個案失落率仍偏低(許至仁,2002)。2001

年山地鄉病人住院治療率僅 26.53%,平均住院日為 39.64 天,慢性開 放性結核病人僅有 14 人次住院治療,平均住院日為 80.07 天,但住 院治療的成果未見統計相關資料(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001)。

自從有效結核藥物問世後,結核病的治療已從過去隔離療養改變 成為居家治療。及早規律服藥對於降低傳染性的效果遠超過隔離治 療,然而若一味要求病人住院治療,造成其生活失序,喪失其受教權 及工作權,甚至導致病人放棄治療,成為社會潛在的傳染源(衛生署 疾病管制局網頁);此外,住院治療也將會產生一些成本,如病房費、

醫療人員人事費、醫院的行政成本、水電費…等。

三、成本分析

(一)疾病成本的分類

依成本對其成本標的之可溯性(tracebility of cost objectives)可劃 分為直接成本及間接成本。

1.直接成本(Direct costs):

指政府及個人因疾病所產生的醫療資源照護的相關花費,包括:

預防、診斷、治療、復健、研究、訓練及醫療設施資本投資等(詹于

瑩,1995)。就醫療機構而言,係指醫院為了提供某項醫療服務而產 生的成本,可以直接歸屬,並由該成本中心或部門單位直接控制之成 本,例如:用人薪資、衛材耗用及設備折舊費用等(黃季怡,2000)。

直接成本又可分為直接醫療成本及直接非醫療成本(詹于瑩,1995;

吳思熹,2001;張錦文,1993):

(1) 直接醫療成本(Direct medical costs)

係因醫療照護所發生的各種醫療照護費用,如門/急診費用、住 院消耗費用、復健費、居家照護費用、醫療人員專業服務費用、藥物、

消耗性衛材費用、醫療輔助設備費用及其他醫療服務費用。這些費用 還包含處理藥物副作用或併發症所造成的額外醫療資源再投入,此 外,也應計算因為治療後所節省的花費,此值對成本而言是負值。

消耗性衛材費用、醫療輔助設備費用及其他醫療服務費用。這些費用 還包含處理藥物副作用或併發症所造成的額外醫療資源再投入,此 外,也應計算因為治療後所節省的花費,此值對成本而言是負值。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