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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是詭譎的,有所「記」有所「漏」,當然會有「親歷」,也免不了「傳 聞」或「虛構」,記「一時」也就顧不得「一世」,10故想要讓當時的景象真實 的重現,必須與當時的文字記錄做印證與分析,所以本節將前人文獻依時間先後 區分成「清領前的史料」、「與裨海紀遊同時期的史料」、「與李氏台灣紀行同時期 的史料」三個部份,分述如下:

一、清領前的史料:

明代萬曆三十年(1602),陳第隨沈有容所帶領的軍隊追擊倭寇到達東番(台 灣),於次年完成〈東番記〉收錄於沈有容的《閩海贈言》,這篇記錄雖然只有 一千四百餘字,卻是有關台灣的中文遊記中最早的一篇,也是記載今台南到高雄 一帶平埔族原住民最早的文獻。〈東番記〉一文,雖然是以「東番夷人不知所自 始」為開場,卻對台灣地理位置及地名描寫十分詳盡,使得台灣在史書上開始有 比較明確的形象。同時對台灣南部西拉雅族的組織、樣貌、服飾、居處、婚葬、

器物、生產方式、生活習俗多有描述。

二、與《裨海紀遊》同時期的著作

郁永河於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來台灣,在裨海紀遊中提到的《台灣府 志》應該是康熙三十三年(1694)由高拱乾修的,此書自諸羅知縣季麒光的〈臺 灣郡志稿〉、知府蔣毓英所存的草稿以及王喜所輯〈臺灣志稿〉等材料編彙而成,

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梓行,而康熙二十四年(1685)由臺灣府第一任知府蔣 毓英纂修,由其子在中國大陸付梓的《台灣府志》,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臺 灣置府後首部地方志,是時台灣新入清版圖,所以此書對於後來官方纂修的方志 或者各廳縣志、采訪冊,甚至是私人記遊的著作,都是廣為資料援引取材之用。

本論文為避免混淆,以及書寫方便,將以《蔣志》、《高志》作為二書的區隔。

10鄭維中(2006)《製作福爾摩沙: 追尋西洋古書中的台灣身影》(臺北市:如果),作者序

清朝法律規定各地方必須按時編撰方志,以熟悉各地特殊山川形式、風土 民情,促使方志學在清代蔚為大觀,在多本清代文獻中,研究以成書時間稍晚於

《裨海紀遊》但於本論文論述時所參考引證的資料來探討,主要有《諸羅縣志》、

《臺海使槎錄》及《番社采風圖考》,因其相距《裨海紀遊》的時代上較為接近,

且對原住民有深刻的描述。

《諸羅縣志》是由知縣周鍾瑄主修、監生陳夢林編纂,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

完成,周鍾瑄認為從清領臺後只修《台灣府志》,對於地方描述少且有很多的錯 誤,在其自序中說明修志的主旨在於補府志的「闕」、「疑」且兼具鑑往知來、

以古為鏡、興教淑士的目的,嘉慶年間謝金鑾續修《台灣縣志》時稱《諸羅縣志》

為「台灣方志中第一」11。另外《諸羅縣志》中的「番俗」一目描寫的範圍南起 諸羅(嘉義)北至基隆東至蛤仔難(宜蘭)且附圖十幅,是研究清領初期原住民 的有利文獻。

《臺海使槎錄》是首任巡臺御史黃叔璥所修,成書時間大約康熙六十一年

(1722),全書分為八卷,前四卷稱〈赤崁筆談〉,為黃叔璥記錄觀察台灣漢人 社會的種種面貌,呈現自然環境與歷史人文的互動,後四卷為〈番俗六考〉、〈番 俗雜記〉則是整理觀察原住民社會文化的記錄。其中〈番俗六考〉首先將台灣原 住民分為北路諸羅番十種及南路鳳山番三種,開啟台灣原住民分類的先河,又依 其所分類之原住民,從居處、飲食、衣飾、婚嫁、喪葬、器用六層面加以敘述;

且附上從各地採錄的歌謠,成為後來各類台灣方志傳鈔的依據。

《番社采風圖考》是乾隆九到十二年(1744-1747)巡臺御史六十七的作品12, 六十七命工匠繪圖之後,他在圖上題字做註解,分成兩個部份:第一部分為原住

11「臺郡之有邑志,創始於諸羅令周宣子;其時主纂者,則漳浦陳少林也。二公學問經濟,冠絕一時;其 所作志書,樸實老當。所諸羅為初闢盒陋之地,故每事必示以原本;至其議論,則長才遠識,情見乎辭。

分十二門,明備之中,仍稱高簡。本郡志書,必以此為第一也。故是編胚胎出於朝邑,而規橅則取諸少 林」。謝金鑾,《續修台灣縣志》(台北市: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文獻叢刊【簡稱文叢】第 140 種,

1962),頁 11。

12本論文引用 1961 年由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所編的《番社采風圖考》中的〈番社采風圖考〉和〈六十七 兩采風圖合卷〉。

民的生活情形、另一部分是描繪臺灣物產,其中台灣原住民風俗圖,由於具有重 要的參用價值,現在已由杜正勝對六十七《番社采風圖》諸帖13做一系列的考證 工作,有助於我們對《番社采風圖》中所要表現的具體內容和圖中繪工為求精美,

與史實不符之處,能有清楚的判別。

三、與《李氏台灣紀行》同時期的史料

清末關於台灣的方志流於形式,大多是宣揚治台者政績,且舊記錯誤沿用不

改。14但於道光九年(1829)完成的《東槎紀略》,這本書雖有一大部分是描寫戰 事與治理台灣的建議,但作者姚瑩於道光元年(1821 年)因故貶至噶瑪蘭(今宜 蘭)任通判。他將從台南一路前往噶瑪蘭就任旅途之見聞、記述成《台北道里記》

於其中第三卷,簡略的描述當時從台南到宜蘭的景象,因與《李氏台灣紀行》只 相差 45 年,又是實地的觀察紀錄,可做為比較與驗證。且姚瑩在台任職的時間 不算短,故在本書中對台灣社會現象有深刻的描述,他指出台灣最大的問題在於 官民兩貧,三大患為盜賊、械鬥與謀逆,解決之道在於教化。

此外,1723 年淡水廳設治之後,直至 1834 年開台進士鄭用錫才纂修《淡水 廳志稿》2 卷,但未刊,俗稱《鄭稿》。1867 年淡水廳同知嚴金清以該廳不能無志,

聘請金門舉人林豪以鄭稿為本續纂,稱為《嚴稿》或《嚴志》,亦未付梓。1870 年陳培桂任淡水同知,延攬侯官縣舉人楊浚,以《嚴稿》為藍本,再參酌《鄭稿》

和新搜集的資料進行重修,為《淡水廳志》,1871 年刊行。15此書所涵蓋的區域南 到大甲北至基隆,對 19 世紀的北台灣各方面有比較深入的描述。

相對於清代方志的例行公事,十九世紀在台外國人對於台灣的論述顯得活潑

有趣多了,劉克襄指出清治時期的旅行為何特別輝煌、豐富,因在清禁海政策下,

台灣變成一個閉鎖的海域,西方旅行者帶著荷西時代的記憶,循海途而來,不論

13杜正勝,《番社采風圖題解─以台灣歷史初期平埔族之社會文化為中心》(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 究所,1998)。

14陳捷先,《清代方志研究》(台北市:台灣學生,1996),頁 192-218。

15陳培桂,《淡水廳志》(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文叢第 172 種,1959),頁 1。

是偶發事件或積極探測,台灣不免被神秘誇大與扭曲,所以經過長期的探索,台 灣才重新出現原貌。16面對這一個得而復失的島嶼,他們旅行的心情並不單純,

交織著昔日荷西時代的種種記憶,作為他們對現時的比較,清廷的統治難免引起 他們含有歧視心態。尤其是 1860 年代台灣開港後,台灣有更多的西洋人士從事 商業、宣教、旅遊,也留下不少有關台灣的敘述,以來台目的分成以下四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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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者:他們的報導偏重動植物介紹、少數民族(平埔族、泰雅族、排灣 族、阿美族)記載,較多人道關懷少政治商業眼光。其中以史蒂瑞(Joseph Beal Steere)的《福爾摩沙及其住民:19 世紀美國學家的台灣調查筆記》為代表,史 蒂瑞在 1873 年十月到 1874 年三月來台旅遊並收集動植物標本,在台灣西部來回 好幾次,最重要的一次是由打狗到基隆,本書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寫史蒂瑞 到台灣蒐集動植物標本及記載所看見的風土民情,第二部分寫有關台灣的歷史,

引用很多外國有關台灣的史料,從這部書我們可看見當時台灣的實際生活,包 括:那時陸路交通還很不發達,必須走彎曲的田間小路,行李必須由苦力(把所 賺的錢買鴉片)來挑,骯髒的旅社,平埔族(分布於台灣府附近的平原)及熟番

(分布於台灣府以北)漢化嚴重、欠漢人大筆債務、只能遷移到貧瘠的山腳下吃 地瓜維生(因為種的稻米要還給漢人),本來覺得信仰基督教可改善其經濟但沒 有改善,所以信仰人數減少,反而覺得搬到山區或東部是可改變其生活的,在當 時常擔任漢人或外國人與生番的中間人,特別提到埔社的熟番與水番語言及生活 習慣改變不多。史蒂瑞對漢人的成見深,連帶中文及文人也覺得一無可取,本書 中將作者旅遊的路線畫出來,並將作者所提到的事物盡量以當時的攝影照片或手 繪圖片呈現出來,讓讀者能一目了然。

(二)領事與海關人員:他們的旅行動機並不單純,他們的報告包括商業物產、

16劉克襄,《深入陌生地:外國旅行者所見的台灣》,導讀第二頁。

17同上註,頁 44-156

交通狀況、住民情形與整個大環境的政治狀況,他們的報告比較客觀,像每年「海 關報告書」的散文日記體版本,充滿商業與政治色彩,也突顯殖民心態,此外他 們的年紀都比較年輕。像台灣通李仙得,他是美國駐廈門領事,也是本論文主要 探討的人物,他對客家人拓墾及與官方、土著間關係的提及、台灣重要典型物產 的觀察,除了主要經濟作物的說明外也提及中低海拔森林的實用價值,且特別走 上大屯山的大油坑親自考察硫磺。

(三)宣教士:大部分是基督教的長老教會傳教士,他們是最早進入台灣蠻荒

地,其報告內容大都為當地的衛生情形及宣教、教育的問題。有在北部傳教牧師 馬偕所著《福爾摩沙紀事:馬偕台灣回憶錄》,馬偕提供日記、資料,由麥唐納 編,由馬偕閱讀修改再出版,出版於馬偕在台傳教二十三年後回加拿大述職時,

地,其報告內容大都為當地的衛生情形及宣教、教育的問題。有在北部傳教牧師 馬偕所著《福爾摩沙紀事:馬偕台灣回憶錄》,馬偕提供日記、資料,由麥唐納 編,由馬偕閱讀修改再出版,出版於馬偕在台傳教二十三年後回加拿大述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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