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奏--引路
第二節 方法與限制
第二節
方法與限制作家不要做判官,只要做見證者。---契訶夫 ( 俄語:Антон Павлович Чехов )
兒童觀的底層印刻著各時代的思想與慾望、理想與現實。心理發展的兒童觀和 社會發展的兒童觀,蘊含強烈的西方科學實證主義的邏輯。生物科學的意識形態 造成成人支配社會世界的正當性,兒童和兒童團體喪失應有的對等社會地位。西 方科學實證主義的邏輯追求兒童發展模式的通則性原則和普同化解釋,是一種切 割社會、文化和歷史脈絡的迷思 ( Hogan,2005 )7。
一、研究方法
Prout 和 James ( 1990,p.8-9 ) 認為新興兒童研究典範具有六大特徵值得細究:
1.童年是社會建構。兒童不應以生理不成熟來理解,也不具自然和普遍性特 徵,而是一種不同社會的特定結構和文化要素。
2.兒童是社會分析的變項。兒童應與階級、性別和族群結合思考。跨文化和 比較分析能夠揭露各種不同兒童的陎向。
3.兒童更某種獨特的社會關係和文化,不同於成人的觀點和關注,值得研究。
4.兒童主動建構和決定其社會生活,以及與他人生活的方式。兒童不是社會 結構的和歷程的被動主體。
5.民族誌是研究兒童的更效方法。它能直接聆聽兒童的聲音,也能直接主動 參與社會學資料的生活,不同於傳統實驗調查方法。
6.童年研究具更雙重詮釋的現象。因此,新興兒童研究的社會學能投入於社 會中童年的重構歷程。8
兒童研究期待從傳統兒童研究的典範中走出,如同研究方法性別化一樣,
研究者開始質疑在傳統研究中以「家戶」單位作為社會變項的合理化問題,只是
77MichaelWyness 著/王瑞賢、張盈堃、王惠蘭譯/。《童年與社會一兒童社會學導論》台北市心理 出版社 2009 年 7 月初版一刷。頁 p. xvii-xviii。
8同註 3。頁 xviii。
7
再現兒童與成人的階層化或權力關係,卻忽略許多壓迫性的社會結構問題。因 此,部分研究者嘗試將兒童做為單獨基本變相的設計與研究,同時考量到研究兒 童應有不同於研究成人的研究方法和倫理。使得原先在研究方法上缺乏本體地位 的兒童逐漸受到重視 ( Hogan&Greene,2005;Prout&James,1990 )。由於研究方法和 研究意識的突破,兒童從以往的「被觀察客體」轉變成具體的主體,其獨特的社 會參與和內心世界開始受到重視 ( C hristensen&James,2000;Hogan,2005 )。9
陳芳明在《台灣新文學史》序言〈新台灣˙新文學˙心歷史〉:
10 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 ( 1859-1938 ),著名德國哲學家,現象學之父,同時亦被譽為 近代最偉大哲學家之一。胡塞爾則是發展出全新的哲學方法,來探究必然真理的性質。他稱之為
「現象學」( phenomenology )。( 資料來自:維基百科 )。
11 Martin Heidegger ( 1889-1976)德國哲學家,被譽為近代最偉大哲學家之一。他在現象學、
存在主義、解構主義、詮釋學、後現代主義、政治理論、心理學及神學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他指
8
二、研究限制
童年既是向著整個人生的一個「過程」,又是自己獨立的一個人生階段;它既具 有作為整體中的某一局部的價值,又具有這一局部的自身價值14。童年史研究者得 面對一個嚴峻的特殊問題,乃是在於很難挖掘出過去童年的原始資料。很少孩童 能撰文記事、言志、抒情或其他方式自覺的刻畫其所處的時空,兒童本身幾乎沒 有留下紀錄 ( 書和玩具的殘存率很低 ),因此第一手兒童史料顯現不足。當然,
成年人對於孩童世界的觀察、描述或追憶,仍是可用的材料,諸如 : 官方報告如 工廠與學校的文書,童年論戰中產生的爭論性作品,小說與詩的文學描述,日記、
自傳與口述證言中的「自我文獻」,民間傳說,給父母的建議手冊,肖像、照片的 視覺證據、……等,不過,在運用和詮釋時,往往會遭遇到一些方法論上問題。
只有在明瞭自己的位置、框架及限制,而去思索時,才不會誤入自圓其說,問題 無法釐清的困境。
誠然,西方 Georges Sand、Wordsworth 和 Dickens 作家「經典」作品,對各個學 科來說都是永恆的靈感泉源。事實上,中古學家能仰賴的文本數量很少,其中絕 大部分是虛構的。他們廣泛地使用的資料如:聖徒傳、法典、百科全書、懺悔錄、
小說和手稿插圖等,這些作品是由人口極少的一部分完成,這些人全都是男性、
教士,且侷限於上層階級與城市貴族,何況,有時代的文學作品都有遵循特殊文 類的傳統,無法直接反映出當時的童年觀念。Ludmilla Jordanova 認為:「兒童是自 主的並且以兒童自己的聲音」作為研究對象是有問題的,兒童的語言、行為模式 是從成人那裡學來的。我們對於各種文本的判讀可能是錯誤的,以為他們可以引 領我們接近事實。例如:自傳也許看起來是個通往兒童世界的安全入口,仔細檢 視,將發現這種文類其實也只是承襲傳統寫作形式,且是「從某個時間點回頭檢 視自己的人生」,因此,不可避免地會重新塑造形塑過去,作者在寫作時往往將自 己認定的過去寫進去。如工人階級自傳種類很多,與中產階級的「精神自傳」大 不相同。
Ariềs認為,心態史15研究的是非常長的時段中的一系列隱密的演進,這些演
14 劉緒源《兒童文學的三大母題》。上海少年兒童出版社。1995 年。頁 247。
15所謂心態史就是通過發掘人口統計、日記、報刊雜誌、檔案、遺囑、田契、訴訟記錄等不為人 們所注意的原始材料,借用心理學的基本方法和理論探索人類過去下層民眾群體共有的心態結構 及其與當時社會環境之間的關係及演變過程,把歷史的探尋點轉到默默無聞的芸芸眾生,通過分 析廣大民眾一些明瞭、清晰的言語、心事、傳統、情感、智慧來解釋歷史現象,或者通過分析前 人群體幾乎不知不覺接受的、世代沿襲的觀念和意識來說明歷史問題。詳見:程利 王曉丹〈略論
9
進是無意識的,因為生活於其中的人們並沒有意識到這些演進。他在《兒童的世 紀》指出,不論承認與否,它總是比較史和和回溯史。我們必須從我們熟知的當 代人的行為出發,建原始模式,然後用這一假設模式與過去的材料進行比較,借 助過去的材料構建出新構模式,再重新回到現在,修正我們在發現點上形成的原 始模式。
David Buckingham 以為,「童年」是一個變動的、相對的詞彙,它的意義主要是 透過與另一個變動中的詞彙一一「成人」一一所構成的對比而得到界定的。因此,
以特定的年齡為研究對象有相當的困難。因為一個很有自信的 8 歲孩童,說不定 會喜歡閱讀為青少年或是成人寫的小說。Michael Wyness 在《童年與社會一兒童社 會學導論》書中提出,就研究方法論而言,去年齡化16 ( problematizing age )是走向顛覆成人主導的研究 方法的首要作法 ( James,Jenks,&Prout,1998/2006 )。那麼,童年的盡頭到底在哪裡?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一般而言,最普遍的說法是,個體一旦進入少年期,童年自然就終 結了。雖然,自然觀察家劉克襄在《少年綠皮書》序〈十五歲,最後的童年〉。本 文主人翁「兒童」年齡的終點設在國小畢業為界線。簡言之,童年是指從出生到 小學畢業進入國中 / 少年期為止,約 12 年生命史的這段時間。
心態史與中國近代社會研究〉輯於《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2002 年 2 期。
16 「年齡」及年齡範圍是個富有爭議性的領域。尤其,討論童年和成人之間的界限時,以年齡 等級來界定童年其實變動性相當大。一般而言,童年劃分為三個時期:早期(0 到 4 歲),中期(5 到 9 歲)和晚期(10 到 14 歲),而青少年期則是 14 至 17 歲。有些童年期會延伸至已達法律邊緣的 18 歲。聯合國所界定的童年期則是 0 歲至 18 歲,在西方國家是一項重要的指標,因為 18 歲的人 表示擁有投票權,進入政治的社群裡。 ( 詳見:同註 3 頁 p.xii )
以生理年齡作為核心論述依據,易形成一種「生理成熟、心理成熟、社會成熟」的命題,發展出
「生物體、個體、群體」的邏輯。自佛洛伊德(S.Freud,1856-1939)的本我、自我和超我的人格發 展論;皮亞傑(J.Piaget.1896-1980)的感覺動作期到形式操作期的「認識發生論」:柯爾堡
(L.Kohlbrtg,1927-1987)的道德發展六階段論:以及艾瑞克遜(B.Erikson,1920-1994)的人格發展理論。
這些理論都有上述特徵,都是以「年齡」和「階段」為基準,作為劃分人類發展的進程。這種年 齡階段的論述充滿生物學色彩,也具有演化論觀點。此外,社會心理學常見的社會化理論也具有 上述的色彩和論點。隨著教育的現代化發展,生物學和演化論早已深入心理學和教育學的學術語 言之中,成為思考兒童的主流參照框架。( 詳見:同註 5。頁 p.xii-xiv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