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端」(起)、「發展」(承)、「高潮」(轉)及「結束」(合),是少年小說 形式上的「完整」,強調的是全篇作品所有「情節」在設計及連貫上的完整性84。
表示一個完整個小說在設計上須涵蓋這四個階段,其中在起、承、轉的描述 之間,運用伏筆、懸宕等技巧,吸引讀者的胃口及增加作品的趣味性。故事的結 尾,可以表露出作者獨特的風格,也常帶來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一篇或一部小 說,作者寫到這個階段,也不能太過高興或鬆懈,此時應更小心,挑選最適當的 詞句來寫,否則將會前功盡棄(黃武忠,1990;李銘愛,1998;張清榮 2002)。
此外,黃武忠先生在《小說經驗—名家談寫作技巧》中對段彩華的訪談中提 到:結尾形式上可分喜劇和悲劇兩種,但實際上,有的小說既是喜劇性也是悲劇 性 85。李銘愛也認同這看法,並提出了與黃武忠先生相同的例證:「約翰.克利 斯朵夫一書,男主角在音樂方面成功了,是喜劇。但他在多次的戀愛中失敗便是 悲劇86。」筆者認為結局是悲劇亦或是喜劇,都有可能因人的解讀觀念而有所不 同,以《橡樹部落》的結尾來說 ,主角托比最後解救了教授桑及其妻子美婭,
卻得知他們並非自己的親生父母,桑及美婭在獲救後說道:「人生真的很奇怪...
萊奧.布呂結束了殺父仇人喬.密西...而托比結束了老虎,結束了殺死尼諾.
阿拉瑪拉的劊子手。」〈《艾》,頁 319〉以喜劇的觀點來看,托比救出了疼愛他 如親生兒子的養父母;以悲劇的觀念來說,他到最後才知道自己的身世。悲喜劇 的判斷只是形式上的表示,重要在於在結尾前重要事件都要有交代的結尾,不能 拖泥帶水,要一完即了。
84 同註 56,張清榮,《少年小說研究》,頁 172。
85 黃武忠,《小說經驗—名家談寫作技巧》,(臺北:富春),1990 年,頁 62。
86 同註 81,李銘愛,《寫作縱橫談-小說》,頁 49。
一般來說,兒童文學作品都要有個圓滿的結尾。同時為了維護兒童的心理健 康,也以愉快的圓滿的結尾為妥 87。蔡尚志也認為:「兒童故事的結局,大多明 朗、光明,能帶給兒童欣慰,使他們能夠回味整篇的故事88。」兩位學者都以兒 童為主要的訴求,在少年小說方面,傅林統則提出一般結局所應注意的是:一、
主題是否揭示?讀者是不是能夠體會其中心思想?二、故事是否回歸並結束在主 角身上?三、此次參與冒險活動的每個人物,他們的去向與下落都交代清楚了嗎
89?豐拜勒在最後一章—另一種生活的開頭這麼寫著:「冬去春來,又過了一年。
一切都重新開始了。」〈《艾》,頁 321〉儘管是重新開始卻沒忘為高潮後未交待 完的後續給予交代:受傷的萊奧獲得伊莎.李細心的照料,阿爾拜昂最終也找到 萊奧派下去縱火的人,大樹的生命力修復它之前的傷痕。
豐拜勒將故事編織至此並沒有忘掉兩個族群融合的重要理念,身為光人伊 莎.李像對待親生兒子一樣的照顧樹神身份的萊奧,艾立莎生下托比的孩子。光 人與樹人的結合,在上一代因為排斥造就了許多犧牲的悲劇,透過新一代的努力 而產生交集與認同,甚至共同開創另一個新的未來。
故事的結尾不僅解決了作品中提出的衝突,用形象來回答所涉及的各種問 題—族群與環境開發,並得到相應的結果—族群了解與環境正義,也使得作品的 內容呈現完整。「開端」、「發展」、「高潮」及「結束」是傳統小說情節的基本內 容,如今仍然有借鑑價值的存在,為了小說故事性的需要,作品必須具備這四種 情節要素。這種基本的情節要素,在表現矛盾、衝突發展過程中,顯示出人物性 格的成長與變化。除了人物外,兩個族群間也可透過這四種情節的手法,讓讀者
87 同註 51,林守為,《兒童文學》,頁 311。
88 同註 49,蔡尚志《兒童故事寫作研究》,頁 179。
89 同註 62,傅林統,《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頁 274。
感受到作者並沒有一開始就強迫去接受另一個未知的族群,因為在開端裡找不到 一絲瞭解,只有簡單的「光人」一詞,在發展裡,光人逐漸透露出形象,在高潮 中,才與主角一同走進他們世界,並產生認同,最後在結尾的情節裡完整的接納。
豐拜勒在文本中呈現青少年所面臨的諸多問題,也給予問題解決及舒發情 感,更讓小說中最深奧難懂的議題—族群認同與接納,巧妙的結合在情節當中,
利用傳統的情節要素,吸引讀者去經歷過去世界對於新族群的錯誤,經歷反思之 後產生正確的價值觀與新看法。讓冒險不再只是冒險,而是引導讀者踏入與世界 接軌的至善之境冒險小說。
第參章 角色間的衝突關係
寫小說是一門學問,它與其他學問不同在於它是進入人生寫人生的。讀者可 以從主題看人生,把人間現象真實呈現出來,也能從情節看人物。故事人物是作 者的代言人或理想的化身,從作者角度來看人物,他是現實社會的人、是自己的 創造成份,更是適合於自己表達主題的人。方祖燊指出:「人物」是小說的中心,
因為小說所描寫的就是某些人物生活與際遇、心理與性格。我們也可以說「沒有 人物就沒有小說;沒有生動的人物描寫,小說注定就要失敗 90。」陳碧月針對小 說中的人物也提到:「人物是故事的發動者,人物賦予情節以生命和意義—事件 與作者本身並無意義,因而也不具趣味,只有當事件與人物關係到人物時,才能 引發讀者的興趣91。」兩位學者都認同人物是小說中引發興趣的重要關鍵。
小說之所以能吸引讀者,除了有動人的故事,流利的文字,緊湊的結構外,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物的成功描寫。佛斯特(Forster)將人物分為扁型人物(Flat characters)與圓型人物(Round character)兩種,圓型人物能製造驚喜令人信服,
扁型人物則從未帶來驚喜,只有在喜劇表現方面才能發揮最大的功效。小說家有 時單獨運用圓型人物,不過更多時候是和扁型人物齊用,相輔相成,並使人物與 小說其他面相互融合92。
除了上述的二分法之外,人物的設定到了近代已有所改變,儘管只是配角,
仍能擁有他獨特的性格與任務。李銘愛針的研究裡提到:「這類型人物令讀者驚 奇,在文學技巧的成就方面,也較扁型人物困難塑造,因為不易統一他的個性,
90 方祖燊,《小說結構》,(臺北:東大),1995 年,頁 334。
91 陳碧月,《小說欣賞入門》,(臺北:五南),2005 年,頁 66。
92 佛斯特(E. M. Forster)著,《小說面面觀》蘇希亞譯,(臺北:商周),2009 年 頁105。
但若以故事全體的觀點來檢視人物,就會發現圓型人物不一定比扁型人物高明,
所以作者必須選擇合乎整體目標的人物93」。豐拜勒在自序裡提到:「故事中的人 物,我心理沒有特定的形象。我想在寫作當中去發掘他們。我不想給予限制,因 為每個角色都有屬於他們的使命與重要性94。」
依照Forster 對人物的定義,《橡樹部落》中典型的圓形人物為托比與艾立莎,
托比的父母被囚禁,面對族人的追捕,迫使他必須逃亡,他經歷了生離死別種種 考驗,逐漸成長為獨立自主的個體,由被動化為主動,從逃亡的小男孩變成解救 他人的少年,從他的生命歷程來看,可以明顯看出性格由懦弱變為堅強。
艾立莎為單親家庭的小孩,從小就與母親艾立莎.李相依為命,以飼養胭脂 蟲為生。在單親的環境下,艾立莎多了一份獨立特質,既聰慧又有勇氣的她常帶 給讀者許多驚喜,例如;在面對獵人的詢問時展露出勇氣,運用智慧策劃讓托比 進入冬伯爾監獄,並以計謀順利逃離萊奧的婚禮等。她總是能在令人信服的方式 下給人新奇之感,展現不同一般女性的行事作風,難以捉摸的性格讓她的存在難 以莫視。雖然是雙主角的模式,但描述托比的比重仍比艾立莎高,即使如此,隨 著情節發展兩人仍彼此呼應。在《橡樹部落. I,托比大逃亡》中,以主角托比為 主,與其他配角人物互動來帶動情節,《橡樹部落. II,艾立莎的眼淚》前期以艾 立莎為主,托比為輔的模式進行,在故事高潮時再將兩個主線重疊,直至結尾。
小說的作者可以透過敘事觀點的應用,依據實際需要來調整人物刻畫的角度 及輕重拿捏。根據情節的發展,決定用何種方式凸顯人物的特性。以人物的相貌、
言談、動作或作為、他人的評估與敘述者的描述這些方式來塑造人物,其目地在 屠顯作品中人物的主從關係,而從主從關係則又影響到衝突的對象與層次。
93 同註 56,頁 88。
94 同註 47,Booktrust http://www.booktrust.org.uk/books/children/authors/100。
衝突與人的關係極為密切,作家為了凸顯人物的個性,常安排不同的對象、
不同程度的衝突來帶動故事的情節。《橡樹部落》中的托比與其他 配角之間常出 現不同程度的衝突,衝突過後,托比在心境上發生了不同以往的轉變。筆者為了 在親情、友情、愛情與自我四個層面上做衝突與轉化的分析,只能以文本中有較 完整架構的人物托比為主要的分析對象。
第一節 親情的衝突與啟發
一、托比的親情衝突
在子女的發展過程當中,會在無形中學習父母的態度與行為模式,除了行為 模式與觀念外,孩子的天分也可能在無意間傳承於父母。在這過程中,子女會認 同父母同時並尋求被認同。桑.羅奈爾斯對托比的教育注重在身體力行,從數梢 區搬至巴斯—布翰希,面對沒有房子住的窘境,桑是研究的學者不知道怎麼釘釘 子,但他為了妻子與兒子,一切重頭學起,一家人齊心建造屬於自己的家,一同 與冬天對抗。
在子女的發展過程當中,會在無形中學習父母的態度與行為模式,除了行為 模式與觀念外,孩子的天分也可能在無意間傳承於父母。在這過程中,子女會認 同父母同時並尋求被認同。桑.羅奈爾斯對托比的教育注重在身體力行,從數梢 區搬至巴斯—布翰希,面對沒有房子住的窘境,桑是研究的學者不知道怎麼釘釘 子,但他為了妻子與兒子,一切重頭學起,一家人齊心建造屬於自己的家,一同 與冬天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