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內的時間並非是一成不變。胡亞敏對於敘事時間的看法如下:
敘事文是一個具有雙重時間序列的轉換系統,它內含兩種時間:被敘述的 故事的原始或編年時間與文本中的敘事時間……這種雙重時間性賦予了敘 事文根據一種時間去變化乃至創造另一種時間的功能137。
小說家為了讓故事情節獲得某種特殊的效果,或達到某種目的,因此對故事時間 實行調度與控制,即將故事時間重新分割、組合。
胡亞敏將時間分為「時序」和「時限」。其中時序可細分為「逆時序」和「非 時序」;而時限又可分為「等述」、「靜述」、「省略」、「概述」和「擴述」。胡氏的 分類雖然精細但過於繁瑣,相較之下,黃永林的分類就顯得簡明清晰,黃氏在《中 西通俗小說的比較研究》把時間模式分為「連貫敘述」、「倒裝敘述」和「交錯敘 述」三種模式。筆者將採用黃氏的分類來解讀推理小說的時間模式,而將胡氏的 說法作為相關補充。
黃氏對敘事時間的看法與胡氏是一致的:黃氏認為小說的敘事時間是指經過 作家對事件發生的自然時序(故事時間)作重新安排後,而體現在小說中的時間;
胡氏認為敘事文是一個具有雙重時間序列的轉換系統,它同樣內含兩種時間。黃 氏將之稱為「小說的敘述時間」及「事件的行動時間」,連貫敘述是指小說敘事 事件的先後順序同事件發生的時序基本上一致,亦即小說的「敘述時間」同事件 的「行動時間」,倒裝敘述則是指小說不按照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順序進行敘述,
它可能將後面的事件提前到前面來敘述,因此事件的「行動時間」會先於小說的
「敘述時間」,而交錯敘述的特徵是敘述時間的軌跡是混雜的,過去、現在、未 來常交織在一起,小說的「敘述時間」與事件的「行動時間」是交錯的。
在推理作品中運用最多的手法應是「倒裝敘述」,以胡亞敏的說法是「逆時 序中的閃回軌跡138」,意思即回頭敘述先前發生的事情,由於推理作品常先寫案
137 《敘事學》,頁 63
138 胡氏在「逆時序」的分類裡,將之區分為:閃回、閃前、交錯。其中閃回又稱「倒敘」。見頁
件的發生再通過破案對作案過程的說明,此種改變自然時間的敘述方式,能吸引
揭開犯人的真相,犯人承認並訴說原因。
以上述例子來討論,首先「謀殺案」發生之後,柯南所作的調查,及破案後 的說明,均試圖彌補案發時刻的空白,此為「填充閃回」。而《名偵探柯南》並 非以回憶錄的方式記載,故無「整體閃回」,犯人在說明自己為何犯下此案的理 由,牽扯出自己多年前的怨恨,此為「局部閃回」的模式。(見圖 4-3-1、圖 4-3-2、
圖 4-3-3)。
(圖 4-3-1)兇手的殺人動機 1 (圖 4-3-2)兇手的殺人動機 2 (圖 4-3-3)兇手的犯案手法 1 不論是陳述殺人動機或犯案手法,只要時間是往前追溯(局部閃回),都以黑色背景來作為 底色,與現在時間作為區隔,讓讀者能辨認清楚。
原則上《名偵探柯南》都維持著上述模式,差別在於嫌疑犯或屍體的多寡,
影響到整篇作品的格局,不過由於《名偵探柯南》漫畫是走短篇的路線,因此故 事簡潔明快,讓柯南迅速地逮捕兇手是其特色。
此外,仍有少數的作品是在故事開頭就先知道犯人是誰,此種含有倒敘推理 意味的手法,青山剛昌偶爾會穿插在故事之間,「倒敘推理141」是指此類故事的
141 倒敘推理小說(inverted detective story),由創造「科學推理神探」宋戴克博士(Dr. John Evelyn Thorndyke)的醫師作家理查.奧斯汀.傅里曼(Richard Austin Freeman)所樹立。日本推理 小說之父江戶川亂步曾為此下定義:「普通的偵探小說是從發生犯罪之處開始寫起,為了追查
情節並非如傳統解謎的方式,以偵探的角度敘述並追查真相,而是犯人打從一開 始就揭曉了,情節的進行方式是兇手巧擬作案計畫,完成犯罪的行為,偵探如何 因應與偵破,此種敘事時間的安排就不同,作品的重心在於以「閱讀犯罪過程」
來取代「閱讀偵查過程」,因此敘事的時間模式較偏向「連貫敘述」,亦即事件是按照先 後順序被呈現的,並無採用「倒裝敘述」的手法。
佛斯特(Edward Morgan Forster)說過:
在小說中,對時間的忠誠極為必要,沒有任何小說可以擺脫它。……小說 家絕不可將時間自他的小說結構中排除:它必須依循,不管多輕微,小說 中故事的發展路線而行……142。
「時間」之於故事的發展佔有重要的地位,此特點在推理作品中更是扮演關鍵的 角色,除了影響敘事的發展外,偵探在解謎時,掌握可疑人物在各時間點的行動,
也是破案的重點之一。因此,推理作品的「時間」概念是作者需向讀者交代清楚 的要素,常見的推理小說,會將年代、日期、幾時幾分一一揭示,以便於讀者能 跟隨故事的腳步前進,如《福爾摩斯探案》華生在紀錄時,總會提到各案件的發 生年代及日期,以顯示故事的真實性,後人甚至將福爾摩斯曾經偵辦過的案子按 年代整理,從他年少、初次接受委託、退休養蜂(未註明死期)順序排列;更甚 者 S. S 范達因在創作時,嚴謹地在每章節標明了年代、日期、時刻,表達他對於 故事發展及讀者的負責。
《名偵探柯南》漫畫自然也遵循此套「時間性」的守則,應圖片之便,漫畫 的呈現方式更清楚(見圖 4-3-4、圖 4-3-5),經過整理後讓人瞭解案件的發生經過。
兇手,再追溯過去的事實,但倒敘偵探小說正好相反,一開始即出現兇手,描寫該兇手犯罪,
以及掩飾其兇行,至最後被發覺的恐懼心理。」參考網站:
http://www.ylib.com/murder/column18.htm(2008/4/14)
142佛斯特,《小說面面觀》,頁 45。
(圖 4-3-4)漫畫的時間表現 1 (圖 4-3-5)漫畫的時間表現 2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此種短篇、單元式的暢銷漫畫皆有一項特點:人物的 年齡並不會因為時間的遞延而增長,舉凡《哆啦 A 夢》、《蠟筆小新》、《名偵探 柯南》、《櫻桃小丸子》……等,亦即時間的行進在人物的年齡上是停滯不前的,
大雄永遠都是 11 歲、工藤新一變成柯南後,一直都是 6 歲、小丸子 10 歲、小新 5 歲,即使漫畫的主角每年都在放寒、暑假,甚至小新的媽媽懷孕生了妹妹,小 新都還是維持原來的歲數及模樣。作者之所以維持此種方式,其原因主要是這類 漫畫人物的偶像化特徵已在讀者心中得到強化的印象,讀者就是喜歡「這類型」
的主角人物,時間並不會在他們身上留下痕跡,因此時間在人物的年齡表現是模 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