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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相信的社會工作

第一節 有「人味」的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屬於人群服務工作,是人與人一起的工作,自然富有人情之間 的關懷。然而因為時代變遷與社會結構的改變,社會問題層出不窮,社會工 作環境與服務型態因為管理主義的進入開始有所不同。專業化的重視以及責 信與績效的要求,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多在滿足政府的法定規範或依循政策,

反而使得服務受到更多侷限與規範(Pierson&Thomas, 2010),服務對象往 往必須滿足「機構的要求」才可能有接受服務的機會,服務的提供已經變成 由機構需求為出發而非社會工作強調的出自於服務對象的需要。此外,不論 國內外的社會工作近來都投入大量資源在安全預防、危機處遇、資源管理或 轉介的工作上,聚焦在問題的處理與解決,忽視了服務對象的生活脈絡,突 顯出社會工作關心的是問題而非服務對象這個「人」,這種實務樣態被稱為 社會工作「嚴苛的愛」(Jordan, 2001,鄧湘漪、陳秋山譯,2011),也反映 出 Twelvetrees (2002)提到的,失去社區或社會工作的「基進傳統(radical tradition)」演變成為「為國家工作(for the state)」。

這些都可以看出社會工作本來著重的是要比較貼近服務對象,了解他們 的生活脈絡,這種以鄰里為基礎的服務型態是 Barclay 報告所提出的「以社 區為本」的社會工作模式 (引自鄧湘漪、陳秋山,2011:8),也是陶蕃瀛

(2012)所提的,從基層社區貼近服務對象,了解他們的生活脈絡提供服務,

才是真正的助人工作。

我在隆恩部落的實習便深刻的體會與看見居民的生活。我們常在部落待 到很晚,可能坐在陽台看住戶跳舞;可能去不同的住戶家聊聊天,了解他們 的近況;走在部落內不管大人、小孩多會親切地與工作者打聲招呼,或是有 居民主動找工作者討論生活遭遇尋求解決辦法。我觀看佳賢在部落的所作所 為,與居民建立著良善的互動關係,可以與他們閒話家常、討論日常生活發 生的事件,也能與部分關係深厚的住民暢談內心感受,並討論能一起為這個

8 隆恩部落對於我來說是個社區,因此文後許多地方會以社區指稱。

社區做些什麼,努力讓它變得更好。

從暑期實習觀看佳賢與居民的互動模式,工作者不是專家,和居民是友 伴(夥伴)關係,一起吃飯、聊天…,雖然會出現 Twelvetrees (2002)所 提到的,在社區中有很多超越正式專業關係的界線無法確定與釐清,且要滿 足很多各式各樣的需求,工作者會發現很多非正式的個案負荷,但這些看似

「非專業」的交流與互動,才是真正「人」的生活,貼近服務對象的生活脈 絡,也是社區工作中常見的工作樣態。

而對話,是一種彼此分享、相互了解的過程。工作者與居民對話,了解 彼此的經驗、想法與感受,也是建立信任的基礎;居民與居民之間也需要對 話,對於社區的想法與看見,一起討論對於社區更好的方向。

我沒有質疑這到底是不是社區工作。因為我相信的社區工作是像甘炳光、

莫慶聯(2005)說的,只要是在社區中服務社區人群都可以稱呼為社區工作。

而這樣的社區工作其實跟我相信的社會工作一樣。或者應該說,我在社區這 個場域,看見我想像中的社會工作者圖像。

一、 看見人,看見生活,不是只有問題

社工的服務場域大部分都是在機構,服務對象往往是有需求而來,社會 工作者有了明確的目標進入他們的生活,但看到的僅是「當下」的「個案」, 表象的一切無法完全呈現服務對象的生活脈絡。而暑期實習是我第一次以工 作者的身分進入社區,很大的心理感受落差是,這是工作者主動進入居民的 生活場域,或許沒有明確的處理標的與問題,這些我所遭遇的人只是社區居 民,並不是我的個案。我在社區裡看見居民如何生活著。

這樣第一次的社區工作體驗,我們好像都是居民,也是朋友,沒有專業 者與個案之間的上對下隔閡,只有單純的人與人之間真誠的互動,一起在社 區中生活著。社會工作關注的焦點應該是社區中的「人」,而不是像我在醫 院或是一般的社工,看見的只是個案問題背後的他。這也是現行社會工作中 普遍存在的,社會工作者的主觀經驗影響著處遇及服務的方向,服務對象的 主體經驗並未在服務過程中出現。

服務對象的主體經驗難道不重要嗎?既然是他們要接受的服務,會影響 的是他們的生活,為什麼他們沒有發聲的機會?從甘炳光、莫慶聯(2005)

所提出的社區工作概念,社區需求是一切行動的起始,工作者的融入及了解 社區生活脈絡是必要的工作;而社區居民是行動的主體,也是行動過程的重 要參與者,工作者與居民之間的協力合作、尊重平等,以及整個增強權能(培 力)(empowerment)的過程,都是社區工作者與居民一同致力於讓社區發 展得更為美好的關鍵。工作者唯有看見居民的能力才有可能開啟他們一起參

與及合作的機會。而方昱(2009)從 921 地震後的社區重建工作,體認到社 區工作座落於案主的生活,更能理解案主的經驗脈絡,因此認為應該以社區 做為社工實踐的方式。黃盈豪(2009)透過大安溪部落共同廚房的社區工作 經驗,羅秀華、沈曜逸、李柏祥、黃韻潔(2012)則因為學校服務學習課程 而進入社區,他們都針對現今受到管理主義、專業化要求的社會工作實務環 境提出反動與省思,認為社區工作必須看重服務對象的主體,依服務對象的 生活脈絡提供服務。

二、 社工不是專家,而是聽服務對象說,生命影響生命的過程

在社區裡面,可以自在地和居民互動,看見他們真實的生活。社工和居 民可以是平等的夥伴,而不是上對下社工與個案的關係,或是專家來幫居民 解決問題。也許,我們只需要陪伴,能力長在他們身上,他們比我們更知道 如何解決問題,也或許根本不需要我們的存在。如同陶蕃瀛(2012)說的,

「真正的助人是使每個人活出自己真實的樣貌」。

根據張英陣、鄭怡世(2012)的資料整理,Jane Addams 創立霍爾館(Hull House)的概念是強調社區的親近性,透過與居民(受苦者)一起生活,平 等的關係、人與人之間的關懷,「同情的理解」得以了解不同族群的生活脈 絡,從生活經驗去建構知識,從觀察、聆聽與共同行動來回應居民的需求,

創造更美好的生活。而社區也是實踐社會民主的最佳場域,工作者服務的是 公民(citizens),而非案主,因此社區是鄰里互助,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

此外,其也強調社會改革的重要,透過集體的行動去改變整體的環境社會。

霍爾館是抱持著真正貼近服務對象與了解他們生活脈絡的態度,與他們協力 解決社區問題。以此來看社區工作的執行,重要的關鍵是工作者進入社區,

是否已經帶著「自己的目的」進入,以自己的立場出發去思考社區以及採取 行動;亦或是對等的與社區居民真誠的互動,以他們的需求為主。而就我所 接觸以及自己較為認同的社區工作,也應該是從社區的「人」為出發,平等 的互動關係,了解他們的經驗,聆聽他們的需求,一同去解決社區的問題。

三、 全人,不是將人劃分

越來越講求專業分工的社會工作趨勢,服務對象或家庭就像被依部位宰 割的肉體,服務是破碎與零散的。我參與在社區的過程,我體會到社區就是 一個「生活」的場域,充滿人我互動的情誼,交織著瑣碎的事務,實足無結 構的場景,要能融入在這樣的情境,工作者或許也會與「傳統」、「專業」的 社會工作者有不同的面貌。Twelvetrees(2002)提出社區工作者的不同樣態,

有些社區工作者必須處理社區居民各式各樣的問題與需求,與各種團體接觸,

他們的工作相對自由,可由下而上幫助人們闡述他們的需求,且一起去看社 區民眾的遭遇,是為「綜融社區工作者(generic community work)」;有些工

作者只處理特定議題,或只跟特定需求的社區工作,此為「專精社區工作者

(specialist community workers)」;更有些工作者只聚焦在與他們特定服務相 關的社區工作,例如環境、住宅等特殊領域,此稱為「專精或部門社區工作 者(specialist/sectoral community workers)」。

人是複雜的,生活也是複雜的,問題的產生也許是各種原因糾結所產生,

如何將之區分?回想我暑期實習的經驗,工作者熟悉多數社區的人,不論社 區面臨什麼問題或是舉辦什麼活動,工作者大多會參與或涉入,遇到居民有 問題求助,不論是哪個族群或哪種類型的問題,工作者也會盡力協助,有別 於專精工作者極於畫分服務對象或問題類型,我認為這樣綜融式的服務型態 或許更貼近真實的生活,並且回應關懷對象與社區的脈絡與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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