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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六節 服務品質

一、服務的定義

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AMA)(1960)將服務定義為:”

純為銷售或伴隨貨品銷售而提供之活動、效益或滿足感”。Juran(1986)提出服務 是指為他人而完成的工作,提供滿足需求上可辨認、無形的活動,不必然和商品 或其他之出售行為也所連結。由於研究學者眾多,茲就國內外學者對於服務的定 義及特性,整理如下:

(一)Regan(1963)認為直接提供滿足或者與有形商品或其他服務,一起滿足的 不可感知的活動。

(二)Kotler(1973)認為服務是指一項活動或利益,由一方向他方提供了本質上 是無形的,也不產生任何事務的物權轉變者。是人與人間的一種無形作 為或利益的傳遞活動。

(三)Juran(1986)的定義:為他人而完成的工作,若服務界定在商業銷售行為 的售後服務上,即將服務視為一產品,或連帶產品售後的另一活動。

(四)杉本辰夫(1986)認為服務是一種以滿足顧客的要求為前提,為達成企業 目標,確認必要利潤所採取的行動。服務是直接或間接以某種型態,有 代價的供給需要者所要求的事物。

(五)淺井慶三郎(1989)認為服務是指由人類勞動所產生,依存於人類行為,

而非物質的實體。

(六)陳耀茂(1997)認為服務是屬於整體性的,它不但供給產品,而且還包含 價格、形象和評價等要素在內。

(七)近藤隆雄(2000)認為服務是指為人或組織體帶來某些效用的一種活動,

活動本身是市場的交易對象。並指出提供服務之主體的人或企業,會利 用人、物、體制、資訊等的服務資訊在一定的經濟活動下,對顧客或企 業進行有價值的生產活動。如果顧客所購買的是該項有價值的生產活動 本身,則活動即為服務。

(八)薄喬萍(2001)認為服務就是公司所提供的知識、勞務或時間,藉以滿足 消費者需求的一種行為,而專門以服務為產品的公司或行業,則稱為服 務業。

(九)楊錦洲(2002)認為服務即為 Service,是服務提供者提供其技術、專業、

知識、資訊、設施、時間或空間等給客戶,以期位顧客辦理某些事情、

解決某些問題,或者是娛樂顧客,服侍顧客,讓顧客心情愉悅,身心舒 暢等等。

(十)Lovelock & Wright(2002)對服務的定義是:服務是由一方提供給另一方的 行動或績效,雖然其過程可能繫於實體產品,而其績效基本上是無形 的,且一般無法將其歸於是生產上的任何一項因素,此外,服務是在特 定的時間和地點創造價值和提供利益給顧客的經濟活動,其結果會帶來 意欲的改變,或是服務本身代表的利益。

(十一)Koiter(2003)對服務的定義是:係指一個組織提供給另一個的任何活動 或成績,其為無形的且無法產生事物的所有權。服務的生產可能與某項 實體產品有關,也可能無關。

二、服務的特性

對於服務的特性,在學術界中有眾多學者提出,如表 3,其中 Kotler(2003) 在綜合了許多學者的研究後,認為服務與一般實體產品相比較,有下列的四種特 性,分別是:無形性(Intangibility)、易逝性(Perishability)、異質性(Heterogeneity)、

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這四種特性亦為學界所普遍接受。

(一)無形性(Intangibility)

服務所提供的是一種無形的產品,與實體產品不同,顧客在購買之前,

服務的內容與價值均無法用看到、摸到、聽到、品嚐或聞到等感官方式 來察覺其存在。由於具備了這項特性,使得服務往往無法利用展示的方 式讓消費者明確的來衡量其品質,相對於消費者而言,服務的購買是一 項高知覺風險的消費行為。服務業者唯有藉由企業或品牌形象、口碑宣 傳來增進顧客對該無形產品的信心。

(二)易逝性(Perishability)

服務在本質上是無法儲存的,不像實體產品可以生產任意的數量來庫 存,以供未來銷售或使用。在顧客需求穩定的狀態時,此種特性並不會 產生困擾,但是當需求變動很大時,如尖峰與離峰時的客運業,服務的 提供者就會面臨難題。Sasser(1976)曾提出利用差別定價、補充性服務及 預約制度等策略,可使服務業者在供需方面有較佳的配合。所以,如何 維持一定的生產力於合適的狀態,將是服務業者面對此一特性的重要課 題。

(三)異質性(Heterogeneity)

對消費者而言,服務是具有高度變異的,即便是同一種服務,常會隨 著服務提供者不同、提供服務的時間或地點的不同,而使服務的效果產 生不同的變化。如何透過標準化的規範與員工的訓練,以將此種異質性 產生的差異降至最低,應該是服務業者未來努力的目標。

(四)不可分割性(Inseparability)

與實體產品不同的是,服務的生產與消費是同時發生的。一般而言,

實體產品需經過製造、儲存、配送、最後透過銷售才與消費者建立關係;

而服務的提供則必須提供者與顧客必須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內存在,

服務才會產生,例如醫生與病人間的關係,所以,服務提供者與顧客間 之互動關係顯得密切與重要。

表 5.各學者對服務特性之定義 服務特性 研究學者

無形性 Fisk(1981) 無形性

不可分割性

Judd(1968),Georage(1977),George &

Barsdale(1974),Gronroos(1983,1988),Lovelo ck(1981),Booms & Binter(1982)

無形性 異質性 不可分割性

Johnson(1981),Bessom &

Jackson(1975),Eiglier(1977),Carmen(1980), Zeithaml(1981),Haywood-Farmer(1988),PZ B(1985,1988)

無形性 易逝性 異質性 不可分割性

Berry(1980,1983),Knisely(1977),Sasser(197 6),Sasser,Olsen &

Wyckoff(1978),Lewis(1989),Smith1990)

資料來源:翁崇雄(1993)評量服務品質與服務價值之研究~以銀行業為實證對象

,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未出版論文,p.11

三、品質的內涵

因為觀點的不同,對於品質就產生了不同的定義,如行銷學者注意客戶的 滿意程度、管理者較強調產品需合乎規格標準、經濟學家則著重於最大利潤化與 平衡。所以,如果僅以單一層面來定義品質,就往往無法適用於他種行業。Reeves

& Bednar(1994)針對品質的定義提出四種不同的看法:

(一)品質是傑出的:將品質視為一種傑出卓越的表現,也就是最理想的形

Deming(1982)認為品質是運用最經濟的手段,製造出市場上最適用的產品之 工作表現,強調品質是製造出來的,而非檢驗出來的。

Juran(1986)認為品質的表現在於是否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因此,其提倡品 質是一種適合性,在使用期間愈能夠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其對消費者的需求 適合性愈高,反之則否。因此,Juran 對於品質定義,在於以消費者之需求為品 質最高指導原則的看法,修正了之前所重視的製造過程管制觀念,使得學術界對 於品質認定超脫了單一生產者觀念,進而融合了生產與消費二者的立場。

根據上述學者的觀點,品質的好壞,是以顧客的立場來看,也就是由顧客 在被服務的過程或服務的結果,判定其品質是否能滿足顧客的期望或需求。(王 裕生,2004)

四、服務品質的定義

由於服務的特性具有無形性,使得服務品質亦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觀念,

且隨著消費意識的抬頭,在一般服務業的行銷管理中,服務品質可以說是最重要 的觀念。一般而言,服務過程中包括專業技術、知識、服務品質穩定度、服務場 所有形表徵及企業形象及口碑,均是影響服務品質的重要因素。國內外學者對於 服務品質亦有不同的看法與定義,茲列舉如下:

(一)Levitt(1972)認為服務品質是指服務結果能符合所設定的標準。

(二)Sasser,Olsen and Wyckoff(1978)以材料、設備和人員三構面來定義服務 品質。而這一分類暗示服務品質不只包括最佳的結果,也包含提供服務 的方式。

(三)Rosander(1980)認為服務業的服務品質至少應包括下列五項因素:人員績 效的品質、設備績效的品質、資料數據的品質、決策的品質及產生結果 的品質。

(四)Oliver(1981)認為服務品質不同於滿意水準,服務品質是消費者對於事物 較具延續性的評價;滿意水準則是消費者對於事物的一種暫時性或情緒 性的反應。

(五)Gronroos,Christian and Strategic(1982)認為服務品質是消費者事前期望的 服務與實際接受服務後認知間的差異。

(六)Garvin(1984)認為服務品質之優劣,是透過消費者主觀的判定,並非客觀 的評量。

(七)Parasuraman,Zeithaml and Berry(1985)將服務品質定義為消費者對服務的 期望與顧客接受服務後實際知覺到服務間之差距,即服務品質=期望的 服務-認知的服務。如果期望的服務水準和認知服務水準相等,表示服務 品質普通;如果認知的服務水準大於期望的服務水準,則服務品質高;

如果認知的服務水準小於期望的服務水準,表示服務品質低。

(八)Marr.(1986)認為由於服務品質之本質具有同時性、無形性、主觀性、模 糊性、易消滅性與變異性,而且受到評估準則質化之特性,和評估人員 主觀判斷之影響,因此使得服務品質的衡量及評估更為複雜及不易。

綜合上述學者所言,產品品質與服務品質在定義上有很大的不同,由於製 造業在生產過程均可依照標準化來控制及篩選不良品,並生產出符合規範的產 品;但是,由於服務先天所具備的特性,使得服務品質往往較難控制,顧客評估 與需求水準又不盡相同,造成不易設定服務品質的標準。服務品質是顧客以主觀 的態度來衡量服務業者產品或服務的整體性,也就是說,服務品質是由顧客的認 知水準來評定的,所以,要提升服務品質水準,要以滿足顧客的需求為基礎,在 競爭激烈的服務市場,且消費意識越來越高漲的時代,以滿足顧客需求為導向就 顯得更加重要了。

五、服務品質的特性

(一)Malley 等人(1993)認為服務品質之特性有下列四種:

1.服務人員的行為及態度(Behavior & Attitude):因為顧客對服務人員態度之 感覺是最直接的,這種直接的感覺包含了服務意願、敬業精神、言行舉 止、禮貌及自信心等,所以服務人員的行為和態度,是服務品質極重要 的特性之一。

2.服務不符合性(Service Nonconforming):此乃考量服務品質及消費者之需 求有落差或服務的實際成效偏離目標的情況,此情況以顧客抱怨最為明 顯。

3.即時性:服務幾乎是無法儲存的,故能否即時或適時提供顧客所需的服

3.即時性:服務幾乎是無法儲存的,故能否即時或適時提供顧客所需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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