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顯示[1,2],目前各種再生綠建材中,市場需求量較大者 有:粒片板、水泥纖維板、仿木建材、高壓混凝土磚、圍牆磚、植草 磚、消波塊等,而高機能性之建材則有:再生防火建材、再生隔熱建 材、再生無機複合材等。而可作為再生利用之素材可區分為木質、石 質、混合材質再生綠建材,說明如下:
1.木質再生綠建材:以使用廢棄木材或製程木質邊料為原料者,製 作成建築物內部裝潢、地板、天花板、踢腳板、隔間板、門及各種木 質家具等。
2.石質再生綠建材:以使用廢棄混凝土材料,或製程中無害性之 無機石質材料為原料所生產製造之石質建材,可作為建築物外牆、隔 間牆、地磚、面板等。
3.混合材質再生綠建材:利用各種產業或民生無害性廢棄物如廢 塑膠、廢玻璃、礦渣、無機污泥等,經適當之調製,或掺配入木質、
石質等建築廢棄物中,以製備特定功能之建材或促進建材機能者,如 仿木建材、輕質骨材、透水磚、輕質隔間磚等。
第一節 木質可用料源種類及再生利用方式
木質建築廢棄物含有有機質的木纖維,具有韌性強度的特點,適 合開發成為粒片板、塑化木、水泥粒片板、樹脂複合補強材料等具有 商業性的再生產品。木質廢棄物依來源的性質,可分成原木類與塑合 類兩種。原木類型:以原木裁切而成的營建組件,包括廢棄的樑柱、
門板、窗框、地板…等。原木質廢棄物經粉碎處理後,碎片是由天然 木料片纖維所構成。塑合類型:主要來源包括廢棄的裝潢板材、木質 傢俱、合板、中密度纖維版(MDF)、粒片板等。廢塑合板因本身已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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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結劑(如尿素甲醛樹脂),其再利用有助於降低膠結劑的用量。
國內原木利用率約 45%,製材利用率約 80%。木業廢棄物包含樹皮、
製材廠之邊皮材、鋸屑、合成廠之端材、芯材、合板屑、裁邊及砂磨 屑以及傢俱場之木塊、鋸屑等約佔 20~30%,又家庭及建築物使用後廢 棄之木材及木質材料(主要為地板、天花板材料)約佔其全廢棄物之 10%。
木廢料主要來源如下:
1.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訂定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 方式,來自事業機構產生之廢木材(板、屑)已供為木製品原料或添 加料。
2.中小學課桌椅之自然汰舊換新,一般民眾汰舊之大型傢俱,營 業場所及一般家庭之裝修用木質材(包含壁板、天花板、地板)之改 裝,一般廠商之捆包材料及木質墊板、建築模板等廢棄物[4,5,6]。
第二節 石質可用料源種類及再生利用方式
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將再生建材定 義為:「石質再生綠建材包含建築物外牆、隔間牆、地磚、面板等以 使用廢棄混凝土材料,或製程中無害性之無機石質材料為原料所生產 製造之石質建材」。因此石質再生建材的料源,主為廢混凝土塊、廢
(磁)磚瓦、廢玻璃等。根據統計結果顯示[3],新建建築工程施工產 生廢混凝土及磚瓦,約佔所有新建建築廢棄物的 40%;建築拆除過程產 生的廢混凝土及磚瓦,約佔所有拆除建築廢棄物的 52%,而國內建築廢 棄物年產量約 1000 萬公噸,因此石質料源主要來自建築工程、拆除工 程或其他營建工程。
根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研究結果[8],廢混凝土的再利用情形如 圖 2-1 所示,依廢混凝土的純淨程度而有不同的流向及再利用用途,
廢混凝土經由中間處理場、土資場的分類處理程序,成為再生粒料,
最後可製成高壓混凝土地磚、植草磚、圍牆磚、消波塊、低強度混凝 土等,或直接作為路基底層級配料、碎石步道等[7,8]。
圖 2-1 國內目前廢棄混凝土流向及再利用情形
資料來源:參考文獻[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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