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問卷調查、訪談及專家座談會執行情形
第一節 資訊平台之規劃構想及定位
經由國內外相關資訊平台、網站的分析比較及問卷調查與訪談成 果,本研究分別就「完整性」、「區隔性」、「特殊性」、「主動性」及「便 利性」等五方面研擬本資訊平台之規劃構想及定位,說明如下。
一、系統完整性
系統完整性可分為資訊及功能兩方面,本研究期能藉由資訊平台 資訊及功能完整性的規劃,未來能真正吸引各使用者上網使用並願意 主動提供各類資訊。
1.資訊完整性
本研究希冀以最方便迅速方式提供供應與需求資訊,促進廢棄物 交換機制,減少廢棄物產生造成環境之污染與破壞。要有效達成此目 標,提供完整資訊是必要的。根據問卷調查之結果,受訪者對資訊及 功能之需求包括三部份:廢棄物料源資訊、再生產品資訊、其他。
(1) 廢棄物料源資訊:必須涵蓋依現況所調查出之所有石質類與木質 類的料源類別,資訊內容應包含廢棄物產生地點、預計產生時 間、數量、種類、外觀、性質等。
(2) 再生產品資訊:資訊內容應包含再生產品廠商基本資料、種類、
數量、規格等。
(3) 其他:針對相關法規、技術、設備等資訊也將包含在本資訊平台 之內,提供完整正確之資訊查詢。
此外本研究也規劃建立各類廠商資料庫供使用者查詢廠商資訊,
以及相關網站連結,以求資訊平台在資訊提供上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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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完整性
為求規劃之資訊平台功能完整,本研究參考國外相關網站之功 能,並藉由專家座談會、問卷調查及訪談方式了解各方需求,作為功 能規劃上之依據,同時依各模組的特性,加強各項查詢功能。
二、系統區隔性
本研究規畫之資訊平台系統,主要與國內現有營建廢棄物管理系 統進行區隔。目前國內三大廢棄物管理系統: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中 心、營建廢棄混凝土再利用申報系統及事業廢棄物申報管制資訊網,
均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進行管理而強制上網申報與接受管制審核,
使用者需經嚴格審查始能取得使用權限,資訊無法公開透明。
本研究以透過各項資訊的提供及交換,活絡營建廢棄物再生利用 市場,為資訊平台設置之主要目標和訴求,開放各使用者操作查詢及 自動提供資訊,非屬申報性質,不以強制及管制為手段。另外事業廢 棄物交換資訊服務中心,主要以提供廢棄物交換為系統建置目的,此 為單一功能,且不含營建廢棄物。本研究規畫之資訊平台系統,是以 全方面進行網站規劃,除料源資訊交換,尚包括各類廠商資料庫及再 生產品資料庫,以及各項技術資訊,功能完備。
三、系統特殊性
本研究規劃之資訊平台,在系統特殊性方面,以國內營建廢棄物 再生利用供應鏈體系之各成員為系統使用預定對象,包括:政府機關、
設計單位、營造廠商、拆除廠商、清除機構、處理機構、再生產品廠 商等,如圖 6-1 所示。特別針對各方資訊需求進行規劃,希望能夠滿 足及提供完整資訊予供應鏈體系各參與者,並能串連散落之資訊匯整 而成資訊網,提供完備即時之資訊。
四、系統主動性
本研究規劃之資訊平台系統,在主動性方面可分為資訊取得主動
性及資訊提供主動性兩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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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訊平台規劃時係以使用者為導向,除考量使用者的資訊需求 外,並思考系統操作上的便利性,妥善規劃每一功能模組的操作流程,
避免使用者產生操作上的障礙,並達到操作簡單、查詢快速、資訊正 確、節省時間的目的。例如在廠商資料庫查詢上,結合 GIS 地理資訊 系統的應用,提供使用者依距離及地區尋找最符合條件之廠商。資訊 平台中的料源資訊及再生產品資訊,經由實際的問卷調查與訪談結 果,並參考國外相關資訊平台的做法,除再生料源及產品妥予分類外,
並針對資訊內容加以定型化,讓使用者無論在上網刊登或查詢資訊 時,均能在操作上快速便利。
六、本研究資訊平台的定位及與既有系統結合的可行性
本研究資訊平台定位為可提供即時、廣泛料源資訊的開放式資訊 平台,資訊來源係因市場化需求而吸引使用者主動提供,取代因法令 規定的強制申報。資訊的內容以符合使用者需求而可活絡市場交易為 目的,而非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制為目的。由於各既有系統之設 置目的、使用對象及資訊的需求各不相同,本研究資訊平台與既有系 統結合的可行性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