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
第三節 研究對象之防護具使用情形
選取台灣中部某縣市紙業類回收廢紙製造紙板的大型紙廠,事先與 廠方聯繫、溝通,將該廠所有作業勞工人員依作業類別造冊編號,全部 員工列入聽力檢查的對象,其員工總人數為 341 人,共 310 人參與本研 究;研究期間為91 年 6 月至 92 年 6 月,共 1 年,問卷回收率達 94.1 %
(表一)。另外利用單細胞凝膠電泳法(Single Cell Gel Assay),亦稱彗星 分析法(Comet Assay)來評估作業勞工 DNA 損傷情形;根據聽力損失程 度從員工 310 人中選取共計 88 人 (男 84 名,女 4 名)參加實驗。統計分 析法之分組為:
1.以聽力損失程度
(1)對照組(Control Group ):17 人。
(2)研究組( Study Group ):兩組分別為:
輕度聽力損失人數共 40 人。
重度聽力損失人數共 31 人。
2.以暴露噪音量
(1)非噪音作業人數共 41 人。
(2)噪音作業人數共 47 人。
第四節、材料與方法
本研究方法為一橫斷式研究(Cross-Sectional Study),資料的收集及 實施步驟可分為四方面:
一、勞工問卷訪談調查
為瞭解勞工對於噪音之認識,以及對聽力保護措施之反應,我們採用 結構式的「勞工健康訪視問卷調查表」(附錄十)及「職業壓力指標量表」
(附錄十一),進行問卷調查。問卷的收集是採用勞工自行填寫及問答方 式填寫問卷。問卷內容若有不明白處,有專門人員在旁協助,幫忙解釋。
問卷的內容包括:
(一)個人基本資料: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個人防護具使用情形、
個性等。
(二)個人健康行為:抽菸、喝酒、喝茶、喝咖啡、吃檳榔、吃早餐 或宵夜等習慣。
(三)自覺症狀及既往病歷:咳嗽、咳痰及吐痰症狀、喘鳴、呼吸短 促、感冒及胸部疾病、過去的病史。
(四)過去病史及求醫行為:一年內意外事故、運動習慣、肌肉骨骼 疼痛情形及症狀、目前健康情形等。
(五)工作環境:年資、性質、壓力、負荷量、型態、危險性、安全 衛生條件滿意度。
(六)心理社會因素量表問卷:在心理社會因素評估問卷方面,主要 係採用由高雄醫學院行為科學研究所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 安全衛生研究所引進「職業壓力指標」(Occupational Stress Indicator, OSI)[78],原問卷以完成 1,054 份問卷簡化而來,以 進行 OSI 量表的中文修訂及標準化心理計量過程[79],研究結果 發表於民國83 年的 IOSH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報告修訂後的各式
量表普遍適用於國內各個行業,其中工作壓力源、工作壓力反應 與 工 作 滿 意 度 量 表 的 Cronbach’s Alpha 內 在 一 致 性 信 度 與 Spearman-Brown 折半信度都在 0.83 到 0.96 之間。本問卷使用量 表係包括工作責任重、工作需要應付突發狀況或緊急交辦事項、
別人不尊重我、工作太單調、主管不喜歡我、對工作缺乏興趣、
工作責任重、站立或維持同一動作很久、需處理具危險性物品等 20 個工作壓力源(分發生頻率及感受程度兩方面)評估項目,
工作滿意度則以工廠的福利、工作的待遇、升遷機會、工作保障、
與同事間的關係、工廠領導或管理方式、工作氣氛、受重視程度 等 8 個評估項目。並依據民國 83 年 IOSH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報 告工作壓力源量表工作滿意度量表(1-極不滿意;2-不滿意;3-尚可;4-滿意;5-極滿意)5 點式(1-5)與(0-從未如此;1-很 少如此;2-偶爾發生;3-經常如此;4-總是如此)的 5 點式(0-4)
Borg scale,各分五個變項。
二、環境噪音暴露量之測量
(一)使用儀器
1.積分噪音計 (Noise Dose Meter)(圖一):Type 為 NL-15( Rion Co. Ltd., Japan),依 5 分貝容許時間減半率,將 80 - 140dB 之噪音納入評估。
2.電氣校正器 (Acoustic Calibrator):以內藏之發振器校正電路,於 1 kHz 時之音量值為 94 dB。
(二)測量方式
對於噪音環境測定採區域採樣,其所得之量測結果可提供劃定噪音 危害管制區[80];以採用實地測量的方式,先到廠區實地了解工廠內環境 噪音的情形,並繪圖記錄噪音量測的地點,有此平面資料加以評估後,
進行噪音環境的測量。為了取得較完整的噪音資料,在測量前先詢問衛 生安全管理師等人,大致了解其噪音危害最大的區域,進行測量時以相 同位置儘量選擇在同時段內測量,測量位置乃依據所有製程接近噪音源 處,皆測四個點,相同位置共作三次檢測;測定前校正值95dB,溫度為 21.2℃ ,相對溼度為 58.6%,相同位置作前後測,測量時間為 92 年 1 月、
3 月及 12 月,檢測完畢,登陸於檢測紀錄表(附錄十二)。
三、聽力測定
(一)使用儀器
純音聽力檢查儀 (pure-tone Audiometer)(圖二):攜帶型純音聽力檢 查 儀 , 機 種 型 號 為 MAICO ST20 ( MAICO Diagnostic GmbH Ltd.,Germany);92 年 3 月實施校正。
(二)測量方式
本研究依據 1994 年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之規定檢測程序測量。聽力 測定時,因配合勞工作業時間,我們選擇該廠區最安靜及不受干擾之行 政室做為聽力檢查室,背景噪音值約為42 dB 至 49dB[81-82],所有受測勞 工皆接受同一機型(MAICO ST20)之純音聽力計來檢測個人聽力情形
[83-84]。待受測者坐定位後,先由受過訓練之純熟技術聽力檢查員[85]解釋
測定程序及方法,使受測者明瞭聽力檢測的程序及反應方式,下一位受 測者則在門外等候,以避免不必要之干擾。以聽力檢測儀器分別給予受 測者左右耳 6 種不同聽力測定值,包含0.5kHz、1kHz、2kHz、4kHz、6kHz、
8kHz,以左耳開始測量再測右耳,得到個人左右耳聽力、聽力平均值及 聽力受損值。檢測時以人的耳朵最為敏感的頻率:1 kHz 開始[6,86-88],40 dB 為起始測定音壓級(SPL),採用進十退五的原則。實施各頻率之聽力檢測 檢測開始依序為1 kHz → 2 kHz → 4 kHz → 6 kHz → 8 kHz→ 1 kHz →
0.5 kHz 結束測量[41,89],並登記繪圖於聽力圖表(附錄十三)。若在4 kHz 前後聽力量測值差異達20dB 以上,則此受測者需重新測量其聽力值[6,90]。
(三)評估方式
1.聽力損失年齡校正表:依據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頒佈 之勞工聽力常模值手冊(附錄十四);即經過聽力測試後所得到的 聽力值,再經查表可得知,一般同性別、同年齡層勞工的聽力閾 值,將兩組數值相減後,可以得到一組新的數值,此數值即為扣 除年齡老化因素之後,由噪音、生活習慣、遺傳等其他因素所導 致的聽力損失。而數值越大,顯示出聽力損失越嚴重,也反映出 非年齡及性別的其他因素,對於聽力所造成的影響大小[91]。 2.聽力損失值評估:依據張淑如研究指出從事噪音作業鋼鐵業勞工
各年齡層的4 kHz 及 6 kHz 之聽力損失均嚴重高達 40dB 以上並為 嚴重低估,顯示噪音作業勞工聽力損失指標不宜使用三分法或四 分法或六分法[92],本研究是以聽力損失值、高音頻4 kHz 及 6 kHz 聽力損失值作為聽力指標[93]。
四、單細胞凝膠電泳法(Single Cell Gel Assay)或彗星分析法(Comet Assay)
仿照 1999 年 Ündeger 之實驗方法[33],參加本實驗者總共 88 人,並 依據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2 條規定,皆已填寫參加者同意書(附錄十五)。
(一)使用藥劑 1. agarose
(1)Normal melting point agarose (1%NMA)
(2)Low melting point agarose (1%LMA) 2. Lysis solution
(1)10mM Tris
(2)ethylene diaminete traacetic acid (EDTA) disodium salt
(3)2.5M NaCl
(4)1%(V/V)Triton X-100 3. Tris–buffer(0.4M Tris, pH 7.5) 4. trypan blue
5. Histopauqe 1077(Sigma Chemicals Co. Ltd., Spruce St., USA.)
6. Phosphate buffered saline (PBS) Cacl2 and Mgcl2 free(Sigma Chemicals Co. Ltd., Spruce St., USA.)
7. Electrophoresis solution:pH > 13
(1)1mM Na2EDTA
(2)300mM NaOH 8. distilled water
9. Propidium iodide (40μPI)
(二)實驗材料
1.紫頭採血管(EDTA)
2.22 號真空採寫針 3.22 號針頭
4.鋁箔紙 5.離心管 6.蓋玻片
(三)使用儀器 1.微波爐 2.溫度計
3.高速離心機(Kubota 5100,1300)
4.4℃雙門冰箱 5.水平電泳槽
6.螢光顯微鏡(fluorescence microscope; Olympus BX51, Japan)
7.Kodak EDAS 290 照相系統
(四)計數方式
以 100 個細胞核團觀察彗星狀型態,了解 DNA 損傷程度。
1、血液中全數白血球細胞數:
計算公式:
2、彗星尾巴參數(tail moment)(%):
計算公式:[彗星尾巴長度(mm) /(頭部直徑長度+彗星尾巴 長度)]×100%
3、DNA 損傷程度分級:依據 Anderson 氏等[94]之分法。(圖三)
(1)無損傷程度( no damage):彗星尾巴 DNA 含量為<5%,核 團大多成球形。
(2)低程度損傷( low-level damage):彗星尾巴 DNA 含量佔 5%
∼20%,彗星尾巴長度比頭部直徑短。
(3)中度損傷( medium-level damage):彗星尾巴 DNA 含量佔 20%∼40%,彗星尾巴長度略長於頭部直徑。
(4)高度損傷( high-level damage):彗星尾巴 DNA 含量佔 40%
∼95%,彗星尾巴長度的頭部直徑 2 倍以上。
(5)完全損傷( total damage):彗星尾巴 DNA 含量佔>95%,
幾乎看不到彗星頭部。
(五)實驗步驟:所有步驟皆覆蓋鋁箔紙應避免照光,防止額外的DNA 傷害。
步驟一:將1%NMA(Normal melting point agarose )及 1%LMA(Low melting point agarose)於微波爐中加熱,溶解後置於加熱盤 上保溫(NMA 置於 97℃,LMA 置於 37℃)。
X
8×3×104×Y
步驟二:取 85µl 1%NMA 於 slide 上,蓋玻片蓋上於室溫下固化(1 小時) 【第一層】
步驟三:人體靜脈抽取血液 取 4ml 血液,再加入離心管與 4ml RPMI1640 or PBS)混合均勻。
步驟四:將步驟一的混合液”緩慢”注入 Histropauqe 分離液之分離 管中,讓混和液分布在分離液上方。
步驟五:以 1800rpm,離心 20min。(如果無明顯分層可再次離心) 離心結後會分成三個色層,以滴管取出中間層(霧霧的白 色層)的lymphocytes 至另一離心管中,加入 RPMI1640(or PBS)至 4cc 混合,之後先取 100λ 數細胞數再離心,倒出 上清液之後,把底層離心物打散,之後再加至4ml RPMI164 共清洗三次(1200rpm,5min)。
計算細胞數之方法:將之前所取出的 100µl 與 200µl 的染 劑混合,滴至玻片上觀察。
計算在四個端點的四個小方格中有多少未被染色的細胞
(透明較亮的細胞,上下兩大方格,共八小格)。
計算公式:
X 8 × 3 × 10
4× Y =
所取的血液中全部白血球細胞數 X:顯微鏡下所數的細胞數目Y:離心管中 Medium+ lymphocyte 的總㏄數 3:100λlymphocyte+200λ 染劑
步驟六:將最後離心的產物倒去上清液,加入 RPMI1640(or PBS) 至4cc,取出所需的量至 1.5µl tube。
步驟七:取下之前NMA 的蓋玻片,slide 回溫,將前一步驟的 sample 再加入 1CC 1%LMA 混合,取出 85µl 於 slide 上,蓋上蓋玻 片於室溫下固化。【第二層】
(1%LMA 溫度不可太燙,因須與細胞混合,太燙會把細胞 燙死,可先將裝 LMA 之管子至於37℃加熱盤上回溫)。
步驟八:放入 Lysis buffer 浸泡,於 4℃冰箱冷藏 1 小時。【將細胞 膜破裂】。
步驟九:將浸泡完的玻片用蒸餾水(distilled water)水洗(不要太 用力,且不可讓玻片接觸空氣太久),再放入預先已放置 電泳液的電泳槽浸泡 20 分鐘【電泳液呈鹼性,可使DNA unwinding】(電泳液蓋過 slide 即可(小電泳槽約 235ml),
而電泳槽須以鋁箔紙覆蓋避光;另外需依電泳槽大小來決 定是否要在 Tank 旁放置冰塊降溫,如是小電泳槽,則需 放置冰塊,反之)。
步驟十:電泳(條件:21V;300mA;15min【電泳時間與 Tank 大
步驟十:電泳(條件:21V;300mA;15min【電泳時間與 Tank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