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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排灣族台坂村之未來發展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三節 東排灣族台坂村之未來發展

從台坂村部落遷徙背景的發現,傳統時期由各自獨立發展之tjuaqau(大 狗)部落及lalepa(拉里巴)部落自發祥地逐步東遷,因游耕、禦敵、水源、瘧 疾、凶兆等因,由頭目帶領族人遷徙,並透過婚姻、餘嗣分出的慣習,擴展 領域,形成聯盟之族群關係,例如tjuaqau(大狗)部落屬金崙溪流域族群,

而lalepa(拉里巴)部落屬於大竹高溪流域族群,各族群間以山河作為界線,互 不侵犯,頭目及家臣領導部落各自發展。但國家力量進入部落後,首先即削 弱頭目勢力,計畫性遷移族群勢力、改變部落傳統政治結構,以利掌控。並 規範、限縮、改變族人傳統習慣,以達其教化之目的。使得原住民在不同政 治體制而有了新的變化。

因此,本節欲探討台坂村歷經不同政治勢力再重組後,究竟傳統頭目政 治與現代政治的衝突為何?如何適應?進而討論部落經濟與農(林)如何轉型 與發展?最後為原住民教育政策與未來發展做討論,俾作為台坂村未來發展 之參考。

壹、傳統頭目政治與現代政治的衝突與適應

傳統時期排灣族各部落大部分居於大武山以南山區,自荷蘭、明鄭及清 時期,由於交通及排灣族各部落社會組織結構嚴密,不易於掌控。因此,排 灣族社會文化並未受到摧毀與影響,仍然由部落傳統領袖領政,國家力量未 能直接伸入部落。

直至日治時代,為掌控部落社會,選出青年會及自助會幹部,頒發頭目 章以示日本天皇所支持,採以蕃治蕃作為,打破舊有組織,強化官派頭目的 影響力,尤透過青年會醜化傳統文化,改變經濟分配權,逐步瓦解部落傳統 領袖權勢與地位,使日本培養的新勢力崛起,漸漸取代舊有傳統社會組織。

(一)自助會:

昭和七年(1932)日警駐在所開始在部落成立自助會,組織 內包括頭目勢力者、家長、婦女會、青年會。其最終仍是日警所安排的心腹,

能配合日本的政策,有效的執行任務者。可以看出日治時期所栽培之自助會 會長和頭目在部落的權力就產生了重疊現象,影響到傳統頭目的社會權力。

(二)青年會:

大正十一年(1922)組織青年會,駐在所設置後規定年滿十 六歲的男女青年,皆要加入駐在所組織的「蕃地青年團」,除了訓練戰鬥技 能外,並協助負責部落的治安及事務的執行。駐在所青年團員,平時輔助警 察維持治安,更致力普及國語、振興實業、改善生活。因此在部落中青年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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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扮演改革舊習慣的推手,參加行政會議建議與運作。青年團對部落頭目勢 力消弱影響很大,所以青年團是日警的好幫手,能協助完成日警的命令。75 誠如受訪者敘述如下:

A1-4-1:日本勢力進入tjaqau部落係從日本頒發同屬tjaqau部落的kaingau 家「副頭目」委任狀為標示,其年代為明治38年,即西元1905年。而tjaqau 部落宗祖maljaljaves頭目則未獲頒「頭目牌」。因此,凸顯了日本人刻意培 養及支持次級頭目的企圖。將較小規模之部族委任為副頭目並發給委任狀,

離間與大頭目的關係,破壞部落傳統體制。另kaingau家族聽從從日本指示由 tubeniyalai(土布尼亞來)部落先搬到tjaqau(拖狗社),最後大家也就慢慢跟著 搬。由此可知,經由日本天皇認證和恩准所頒發之kaingau「副頭目」委任狀 發生其作用,牽動了部落長久以來的凝聚力,透過頭目家族間之對立與分 化,削弱maljaljaves頭目勢力,奠定其統治之野心。(101/2/23)

D1-4-1:日本時期以農作經濟發展及教育方便為由,迫使部落不斷遷 徙,防止部落因安定而團結,形成反抗勢力,阻礙日本殖民統治,故拆散部 落的勢力,以利其統治。其次,削弱頭目勢力,將凝聚部落向新的五年祭廢 除,部落領導改由其培養之青年會幹部取代,對於部落社會文化影響甚巨。

(101/3/15)

2-4-1:日本來的時候,很喜歡壓迫頭目。剛開始對我們頭目很好,給我 們錢和獎章,使我們頭目卸下心防而聽命於他們,同時成立教育所與部落集 會所,專門培養青年會幹部,爾後這些人陸續為日本所利用,說我們的文化 不好要改掉,尤其要求我們頭目把納貢所得物品交由日本人,並放置於神社 召集頭目及部落族人祭拜天皇,使的小米收穫祭由祭祖靈改變成祭拜天皇。

更惡劣的是將各頭目平時置於祖靈柱的vusan(小米種子)燒掉,目的就是要我 們改宗信仰及消滅長期賴以小米為生的文化。例如改變以小米為主食的文 化,禁止私釀小米酒,將遊耕方式改成定耕,爾後狩獵所得獵物也停止繳付 一定比例給頭目,企圖將頭目權力連根拔起,使族人不再聽頭目的話,漸漸 的傳統文化也一點一滴的流失。因此,我老了,希望你們年輕後輩,努力為 頭目發聲,把頭目應有的尊嚴找回來,並找回排灣族真正的文化,將之永續 傳承下去。(101/2/27)

台灣光復後,國民政府為籠絡這些日治時代的官派頭目或其後裔,在未 辦理地方選舉前即官派為鄉長、村長、鄉民代表等職,舉行地方選舉後,國 民黨也強制提名,並利誘百姓支持,當然這些舉動都是為控制原住民社會為

75周選妹,2010,《台東縣達仁鄉排灣族經濟社會的變遷》,頁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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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使之轉化為國家政治體制的一環,而頭目的地位至此已形同虛位。如 受訪者敘述如下:

A2-10-1: (2)社會制度的改變,如公務員及公職人員產生後,取代頭目 的領導角色外,甚至將頭目視為治理地方的障礙,而壓迫頭目原來的權利、

人格與角色,使傳統社會制度破裂而蕩然無存。(101/2/23)

A1-10-1:自傳統部落納入政府體系後,傳統的頭目制度既被禁制與削 弱。例如從土地所有權的分配來說,傳統社會是以頭目管理及分配土地資 源,頭目與平民的關係是屬地主與佃農的從屬關係,係在小米收穫資源上,

頭目具有納租與分配的權力。但自日據政府時,土地國有化制度的實行及國 民政府實施公地放領及土地私有制度後,頭目於土地的擁有權既已完全喪 失,當然也喪失了對物質的管理與分配權力,對傳統小米收穫祭儀推動受到 影響。(101/2/23)

因此,當今頭目在無實質的權力,又不懂得拿捏與政治人物的關係,不 但容易受打壓,形象受損而失去族人的向心。在多元民主的時代,現在的頭 目當然不能像傳統時期權力與地位集於一身,不過從祭典儀式中可以看出他 是推動的領導者,如果頭目在這僅存的推動傳統文化功能都不作為的話,那 麼很容易就隨著教會豐收感恩節及所謂的聯合豐年祭活動,淪為重量級觀眾 豪無功能可言。而頭目儀式中的地位與權力很自然的由上帝、民選官員所取 代。

綜上所述,當今政府當局,應該正視原住民傳統領袖存在的價值與在部 落中的功能,正式納入國家體制之中以利文化傳承工作的推展;或是現階段 設置法人機構,專為原住民傳統領袖爭取預算俾傳承文化。其次,傳統領袖 應如何尊稱,也應該透過各族群之意見而修訂之,還原原其傳統領袖的尊 榮。再次如果各部落社區發展協會或民間團體可以協助頭目辦理祭典活動,

申請經費,動員部落人、物、力協助與參與,減輕部落頭目辦理祭典活動之 負擔。俾使頭目制度與傳統文化得以保存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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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部落經濟與農(林)業的轉型與發展

從台坂部落的形成與遷徙過程中,不難發現自日據後計畫性遷移部落,

使部落族人被迫離開所熟悉的領域,壓縮其狩獵及游耕土地,並開始教育部 落族人採定耕方式實施農作,改變了生產型態。戰後部落族人再次遷移,並 將傳統領域劃為國有,廣大之南大武山傳統領域設為國有林地,禁止部落族 人開發與採集,而淺山臨海之山坡地,劃設為原住民保留地,仍然為國家所 有,原住民只能耕作並無實質權力,且土地登記作業草率,地方官員藉著權 勢騙取土地,導致土地分配不公的現象層出不窮,例如受訪者敘述如下:

D1-10-1:(1)戰後公地放領採登記制,依人口數來分配土地,非常不 公平。加上地方幹部騙我們有些區域不能登記,到最後這些土地都變成是他 們地。(2)傳統領域應還給原住民,並且很公平的分配。(101/3/15)

而今原住民族人上山採集或狩獵都變成了違法的行為,法律限制重重,

傳統時期,祖先狩獵係依循著動物繁殖期及配合歲時祭儀而實施採集與狩 獵,例如小米農作期間不能狩獵,要等到小米收穫季之palisiyan(祭儀)結束 後,方可上山實施狩獵,這是非常嚴格的傳統慣習,且兼具保育觀念,可以 緩和動物的生長與繁殖。但是,當今法律限制原住民採集與狩獵,導致直接 影響生計,部落族人被迫到外地尋找工作謀生,而留於部落的族人則變相為 了生活而游走法律邊緣,不按傳統慣習及時節實施採集與狩獵,不但破壞傳 統文化,也導致許多原住民誤觸法網,被冠上山賊的名號,這是多麼情何以 堪的事情。誠如部落族人的心聲如下:

D1-10-1:(4)狩獵文化受制於法令重重障礙,應修法來落實政府的重 要政策。(101/3/15)

A2-11-1:傳統領域採集與狩獵文化,當前政府應考量民族特性,適度 開放,輔導發展特有經濟作物,改善生活環境,增加經濟收益。(101/2/27) 因此,改變現有法令,適度開放或完全開放法律限制,相信原住民依循 祖先的智慧使用山林及土地,由原住民協助國家保管廣大的傳統領域,不但 有利部落族人返鄉生活,又可以延續傳統文化。如受訪之族人期望如下:

A2-11-1:使部落族人願意返鄉開發產業,活絡部落經濟,提升生活品 質,並有利部落文化的延續。(101/2/27)

C3-11-1:(1)地上權由五年的管制時間,比照一般平地沒有時間限制鬆

C3-11-1:(1)地上權由五年的管制時間,比照一般平地沒有時間限制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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