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柔道運動相關研究
競技運動的最終目的,在於追求更高、更快與更遠的過程中享受 追逐勝利所帶來的經歷,優秀的柔道選手,必須要有正確的技術做基 礎,雄厚的專項體能作後盾,再加上良好的心理素質及戰術運用,才 能有優異的比賽表現(羅友維,2002)。柔道也是一項強調體能、心 理、技術的高競技運動項目,其訓練的過程不僅在身體上須忍受碰撞 疼痛與磨練,且在心理上又須承受各種挫折與失敗的打擊,終究才有 機會登上勝利的舞臺(黃國恩,2006)。現代柔道的訓練特點指出;
柔道競賽在技術上要求快速、連貫和多變,並且對體能和意志的要求 也越來越高,也針對個別選手進行不同的訓練,並且因規則的改變,
鼓勵選手採主動之進攻方式(劉衛軍,2007)。以擊敗對手為目標,
爭取獲勝的可能性。在追逐勝利的過程中必須仰賴人體各項運動能力、
運動技能(技、戰術)及心理能力,有效並協調的發揮(紀俊安、陳 雍元,2008)。在比賽中要獲得「一勝」相當困難的,獲得「一勝」
是所有柔道選手所追求的目標,這同時也是柔道精神之重點,而在一 場競賽之中,要能將對手摔倒或擒拿於地面獲得「一勝」,也象徵著 在心、體、技三方面要有完美與極緻的表現。
一、心理因素
一位柔道運動員犧牲歲月長期接受艱苦的訓練,而勝負卻往往 決定於一瞬間,這種身心的衝擊,如果沒有對所從事運動的堅強信 念、執著及承諾,是無法成為一流的選手晉升國際舞臺(黃國恩,
2004)。在柔道激烈的競賽過程中,每位選手的技術、體能到達一定 層次,決定勝負的關鍵因素,就取決於心理層面(許吉越、王明岳、
何建德,2006)。因此,教練除了要考慮技術層面之外,還要瞭解到 選手的心理技能特質。
二、體能訓練
柔道運動是激烈的近身對抗運動項目,它是一項集力量、技巧、
耐力、反應 和觀察於一身的運動,其中以強度大和反應迅速為主要 特徵(劉麗萍、劉長江,2004),一場正式的柔道比賽時間長達 5 分 鐘,選手必須要能夠持續地發動至少十數次,甚至數十次以上的攻擊 與防禦,其他時間則必須與對手相互纏鬥拉扯,且在國際的柔道場上,
平均每場比賽的持續時間超過 180 秒,因此,可發現到其主要的能 量系統為無氧性。柔道運動是以無氧供能系統(ATP-CP 系統、乳酸 系統)為主,而以有氧供能系統為輔,在探討到柔道選手全面性的體 能狀態上,全日本柔道連盟強化委員会科學研究部(2000)指出:一 位優秀的柔道選手擁有過人的力量、爆發力、肌 耐力、耐力、協調 性、平衡感、敏捷性及柔韌度。進一步說明即是柔道選手在立 技之 攻防上需具備良好的力量發揮和瞬間爆發力,並且需要有持久的肌耐 力和體能,另外身體移動的敏捷性及協調性對柔道選手也很重要;在 寢技攻守上身體的柔韌度及手臂、手腕的肌耐力也是具其重要性。最 後,在不同的體重階級上,輕量級的選手比重量級選手體力的負荷要 求更高。
三、技術特徵
技術是柔道選手完成比賽的必要條件,通常技術的培養需藉於 日常訓練中不斷的練習,運用連攻法、移動練習及自由對摔等方式來 建立得意技。技術的養成經過模仿、基本技術的習得、應用能力的開 發,到最後的累績之經驗和獨特性並做個人的不同的技術發揮(全日 本柔道連盟強化委員会科學研究部,2000)。擁有良好的專項技術可 以確保選手充分發揮自己的專長,也能壓制著對手的專長,同時也能 夠節省自己的體能。得意技的發展與體形有密切關連,也隨體型變化 而做改變。瘦型的選手大多以大外割做得意技,胖型的選手則是以浮 腰、掃腰的技術居多,壯碩型選手則使用強勁臂力的體落或背負投最
多;亦即瘦型選手會利用身高和手長、腳長的技術;胖型是以重大的 體重做為武器(柏崎克彦,2004)。而柔道運動技術的主要精髓,在 追求以極小的力量借力使力,以小搏大,制勝對手於瞬間,發揮四兩 撥千金的武學最高境界(許吉越、王明月,2004)。但現今各國柔道 技術結合各國傳統當地摔角形式技巧,以及國際柔道總會對競賽規則 的不斷改變,獲勝之技術模式不再是傳統動作及追求一勝的獲勝結果,
逐漸朝向多元的技術型態及比賽策略運用。
四、教練效能
教練(coach)一詞源自於 14 世紀的匈牙利語(引自高雲卿,
2008)。教練幫助提升選手個人表現,提高生活品質,激發個人特質、
尋求解決辦法和對策的能力;提供支持,增強選手已有的技能、資源 和開發他們的創造力。在效能的定義部分,廣義的說明是指達成原先 所訂定之目標,即是效能(吳清山,1993),在運動的環境之中,教 練效能之良窳往往取決於決策制定之品質,以及選手接受該決策之程 度(鄭志富,1997)。教練的角色之扮演提出,教練是教師、保母、
更是訓練者、心理輔導專家、牧師、兄長兼益友以及嚴父與慈母,「教」
是教導、訓誨;「練」是訓練、也就是藉由各種運動刺激,有計畫性 的反覆施加於人體使其適應,進而提昇競技能力的過程,教練的工作 一向是辛勞的,因為它必須投入相當多的時間以及足夠的精力才能出 現效果(葉憲清,1997)。教練效能是教練深信自己能夠影響選手學 習及表現之知覺,這種能力知覺會經由教練個人在訓練上的期望、價 值、信念與目 標,影響其實際表現出的領導行為,進而影響選手的 表現及行為。所以當選手對 教練可以幫助他們達成目標具有信心時,
這樣的信心程度即可強化他們在比賽時的勝任能力。Feltz et al
(1999)認為教練效能會影響到教練的訓練方法,以及選手或團隊對 教練的滿意、選手或團隊的態度和選手或團隊的效能,然而,教練效 能會受到下列特定的前置變項所影響,包括:個人的過去經歷(如教 練工作經驗、教練工作準備和先前的勝負紀錄)、察覺隊員的技術和
潛能以及知覺到的社會支持(如學校、社區及家長的支持)。而教練 效能會進一步影響教練的行為、選手對教練的滿 意度、選手的表現、
行為、態度和效能。近期的研究也發現相似的結果,如團隊能力、來 自選手家長和社區的社會支持、教練生涯的勝率,以及擔任教練的年 資都是教練效能的重要支撐來源(Myers,Vargas-Tonsing, & Feltz, 2005)。Malete 和 Feltz(2001)發現教練效能可透過訓練課程而有 所增進,並且教練效能會影響教練的行為、選手對教練的滿意度、選 手的成績表現、行為、態度和效能等,並在結果發現:高效能的教練 比低效能的教練提供出較多的讚美鼓勵,並且較少的指導和組碼行為。
品格養成效能則是要教練透過教導讓運動員在競技場上能夠全力以 赴、積極、樂觀,藉由紀律要求和價值觀澄清去培養其運動家精神,
進而引導他們將這些經驗應用到實際生活情境(黃崇儒,2005)。教 練應透過自身影響力來塑造選手在團隊中的自我評價,建立團隊在其 心中的歸屬性,促進隊員關係、角色、規範與地位有關團隊結構的穩 定,進而提升團隊認同,朝向團體目標努力(張耀宗,2006)。
五、小結
綜合以上文獻得知:由上述觀之,柔道項目訓練時要求練習和 掌握的動作數量多,類別繁複,使得訓練難度不斷提高危險性也逐 漸增大,必須由易入難,甚至將人體各項運動能力、運動技能及心 理能力,有效並協調的發揮等朝向目標邁進,整個訓練過程中充滿 變數與危險,因此保護與幫助選手成功的習得技術是柔道教練必備 的專業能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