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校園無障礙環境規劃與內容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校園無障礙環境規劃與內容

為維護身心障礙者的基本人權,提供殘障者最少限制的環境和公平發展的機 會,成為提升整體社會文明水準的重要指標,故世界各民主先進國家,莫不透過 教育與立法,希望締造一個「無障礙的生活環境」。

所謂「無障礙的生活環境」,包括交通、建築、學習、工作、社區等各方面,

強調可及性( accesssibility),包括「可達」、「可進」、「可用」。在學習環境方面固 然要做到「不以身心障礙為理由而拒絕入學」,以達到「有教無類」的理念;另一 方面也要排除校園內的各種有形與無形的障礙,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夠像一般學生 一樣享用各種教育資源,進而受到「適性的教育」,以達到「因材施教」的目的。

今日各級學校對身心障礙者之入學限制,在教育部督導下,均已逐漸解除,

校園內各項營繕工程,無論是新建或修建,在有限的經費預算下,儘可能顧及身 心障礙學生的特殊需要。致力於全面性無障礙環境的建立。但校園內之交通、建 築、學習場所和各項教學設施,能充分考慮身心障礙及行動不便學生之需要者,

實在很少。到底身心障礙學生之需要與困境為何?亟需加以探討,以便加速締造

「無障礙之校園環境」。

一、 校園無障礙環境的基本理念

校園無障礙環境建立之目的,在於增進行動不便學生對於校園生活學習與適 應能力,並藉由校園內如:建築物、教學環境、接納等各方面軟硬體之改善,以 消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期使行動不便學生能夠在最少限制條件的環 境之下,與一般學生一起學習共同享用各種的教育資源。同時,也讓行動不便老 師、家長、社區人士能夠方便地在校園內自由進出活動。以今日的特殊教育潮流 趨勢來看,特殊兒童安置於普通班已是一種普遍現象,而特殊兒童被安置的 原則是,以最少限制的環境,啟發其潛能。如此,不但可以讓障礙學童置身 於實際的生活中,增進與大眾接觸的機會,融合式的教育環境更能讓障礙者 與非障礙者,透過早期的教養經驗,增加彼此的瞭解、接納與欣賞,以適應

未來的社會生活(Allen,1992)。

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出版的「臺北市各級學校無障礙環境整體性設計」一 書中指出無障礙校園環境的功能如下(林敏哲,1998):

一、 改善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以方便行動不便的師生、家長及社區人士,

使之均能暢達於校園。

二、 增 進 教 職 員 工 、 學 生 對 無 障 礙 環 境 的 認 識 及 身 心 障 礙 類 別 與 特 性 之 了 解、對身心障礙學生於學習限制上的了解;教職員工能指導一般學生如 何向身心障礙者學習,以啟發一般學生對身心障礙者的愛與關懷。

三、 在軟體建設及硬體建設的配合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珍惜生命,了解自 己,悅納自己,實現自己,進而建立積極而良好人生觀。

研究顯示,學校只要能夠得到適當的幫助,大多數的身心障礙學童融入 一 般 學 生 的 學 習 環 境 內 接 受 教 育 時 , 不 但 有 助 於 未 來 融 入 整 體 社 會 在 學 習 上,整體的表現也較佳,這也成為「回歸主流」、「融合教育」的理論基礎。

因此,無障礙校園的建置,讓身心障礙的學童儘可能的安置於普通學校環境 中,並提供適當的環境,能讓無障礙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擁有互相接納、共 同學習的機會,便成了是推動「融合教育」的必備條件(李博文,2008)。

校園無障礙環境之考慮對象以行動不便之老師、學生為主;行動不便之家長、

社區人士為輔。其中,此類行動不便者又依其障礙類型,一般學校以坐輪椅者、

柱柺杖者、視障者、聽障者為主,其他類型者為輔;特殊學校則以該校學生為主。

原則上設置相關設施、設備,需滿足上述各類型行動不便者之特殊需求。

行動不便者依其障礙內容區分,可歸納為四類。也就是說行動不便者對於使 用校園環境,通常會產生下列四種不便與障礙:

(一)情報障礙

(二)行動障礙

(三)使用障礙

(四)容易發生意外事故

針對行動不便者之上述四類障礙,校園無障礙環境之建立,需要具備:(一)

標示性;(二)可及性;(三)方便性;(四)安全性等四種特性,茲說明如下:

(一)標示性

1.利用視覺的標誌。

2.利用聽覺的標誌。

3.利用觸覺的標誌。

(二)可及性

1.基地〈學校〉、建築物之可及性。

2.設施、活動場所之可及性。

(三)方便性 1.伸展之考慮。

2.操作之考慮。

(四)安全性 1.防碰撞。

2.防跌倒。

3.防摩擦。

4.防翻落。

5.防夾住。

6.防其它意外。

除此之外,「全面性」及「整體性」也必須妥善加以考慮。通常校園面積都極 為遼闊,為使行動不便者儘可能到達每一角落,校園無障礙環境需「全面性」建 設,不宜偏重某一區域或僅做重點式處理。

校園建築配置環境較為複雜,因此,需建立整體無障礙通路,串連各區域,

同時除了硬體建設之外,也需軟體建設配合,才能發揮整體的效果,所以校園無 障礙環境必須重視「整體性」。總括而言,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特性實宜包含:(一)

全面性;(二)整體性;(三)標示性;(四)可及性;(五)方便性;(六)安全性 等六種考量。

總而言之,建構校園無障礙環境之目的,在於提供行動不便學生在校園

中 之 生 活 與 學 習 無 礙 , 並 增 進 其 適 應 能 力 , 並 能 考 慮 暫 時 性 行 動 不 便 之 學 生、學校內之教職員工及家長與社區民眾等不同的使用者。因此,不論是「正 常化」、「個別化」教育方案、「彈性」的教育安置或是「零拒絕」的教育 政策,最基本的訴求亦是要想幫助所有的學生公平的就學。而校園環境的整 體規畫,除必須要有無障礙的物理環境予以配合外,並提升師生正確的無障 礙心理認知,以消除校園內各種有形與無形之障礙,期使行動不便學生能夠 在 最 少 限 制 條 件 的 環 境 之 下 , 與 一 般 學 生 一 起 學 習 共 同 享 用 各 種 的 教 育 資 源 ; 同 時 無 障 礙 校 園 環 境 的 建 置 有 助 於 對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於 學 習 限 制 上 的 了 解,並使教職員工能指導一般學生如何對身心障礙者學習,以啟發一般學生 對身心障礙者的愛與關懷。此外在軟體建設及硬體建設的配合下,可以協助 身心障礙學生珍惜生命,了解、接納與實現自己,並進而建立積極而良好的 人生觀。反之,若讓身心障礙學生在充滿障礙的校園環境中,除了無法得到 公平的教學資源與學習機會,甚至會造成其孤立無助的狀態,而造成障礙學 童心理的痛苦並影響學習的意願。因此,建設無障礙校園環境實扮演著推動 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成敗的關鍵角色。

二、 通用化設計之概述

通用化設計(Uviversal design 簡稱 UD)是由美 國 北 卡 羅 來 納 州 立 大 學 Accessible Housing Center 的主任 Mace 教授於 1970 年代提出,主張「設計 應該不因年齡、能力、性別而有所差異,應該回歸以人為思考原點之設計觀,

並 為 所 有 人 作 設 計 」 的 概 念 , 並 他 認 為 通 用 設 計 只 需 要 對 需 求 及 市 場 的 認 知 , 讓 我 們 設 計 及 生 產 的 每 件 物 品 都 能 清 楚 易 懂 與 被 每 個 人 使 用(Fletche, 2002),且主張 Design for all,亦即是將無障礙環境融入通用設計,盡可能設計出 讓所有人,包括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孕婦、幼齡兒童等都能使用的產品、空間、

環境,也就是與能力和身心障礙程度無關的使用產品(陳建中,2005)。

於 1985 年 正 式 提 出 通 用 設 計 一 詞 的 概 念 , 此 概 念 隨 著 ADA 法 案 (Americans with Disabilty Act of 1990)頒布及高齡化人口的增加,無論是住

宅、公共設施、工業產品、生活用品、教育及環境設計等均受其影響(曾思 瑜,2003)。所謂「通用設計」即主張應全面考慮包括老弱婦孺及身心障礙 者的所有使用者,且所有設備及環境之設計應簡單易操作,同時對任何人來 說都是適用的,亦稱作「全面考量性設計」及「泛用設計」(廖慧燕,2004)。

通用設計之原則大致可歸納成三種,分別是「3-B 法則」、「5-A法則」及「7 原則」,而其中「7 原則」是目前最常被提出以及被採用的UD 原則。其中「3-B 法則」是由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Mace 教授所提出,而「5-A法則」是由勘薩 市州立大學人文生態學院的服裝、織品以及室內設計系所提出,「7原則」則是由 Connel、Jones、Mace、Muller、Mullick、Ostroff、Sanford、Stienfeld、Story、Vanderheiden 等十位學者所提出,其內容如下表:

表2-3通用設計之原則歸納表 名稱 內容 主旨

3-B 法則 Better Design 強調產品或是空間需具有更佳、更美觀以及更具經 濟價設計。

More Beautiful Good Business

5-A 法則 Accessible 強調不論是產品或環境空間,都必須提供使用者更 值的容易接近與使用的介面與設計。

Adjustable 主張依照不同的使用者或使用狀況、提供最適合之 操作方式。

Adaptable 強調產品或是環境空間應具通融性的設計,讓多數 人方便使用。

Attractive 強調有趣或易吸引人的設計,提高使用者操作上或 使用上心裡、生理的滿足感。

Affordable 強調供使用者負擔得起的產品價格,讓使用者無須 花費昂貴的價錢購買,以減少心理與價錢的負擔,

使用也更不具壓力。

表2-3(續)

7 原則 Equitable Use 任何人都可安心安全使用。

Flexibility in Use

可依據個人能力,選擇使用方法,提供足夠之使用 彈性。

Simple and Intuitive

憑直覺就可瞭解如何使用

Perceptible Information

考慮個人不同之感官能力,提供訊息。

Tolerance of Error

容許操作錯誤,誤用亦不致引起危險或損壞。

Low Physical Effort

可以極小的力量操作減少身體的負擔。

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and Use

提供容易到達之途徑及足夠之操作空間。

資料來源:公有建築之無障礙設施使用現況研究-以國道三號服務區為例,陳建中,

2005,P.10

在「“無障礙設計”到“通用設計”--美日兩國無障礙環境理念變遷與發展 過程」一文,提及將「無障礙設計」的理念提昇到「通用設計」的層次,需

在「“無障礙設計”到“通用設計”--美日兩國無障礙環境理念變遷與發展 過程」一文,提及將「無障礙設計」的理念提昇到「通用設計」的層次,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