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中部四縣市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
本節根據問卷調查之結果,以百分比探討中部四縣市國民小學減班學校閒置空間 再利用情形,並進一步瞭解減班學校閒置空間規劃使用後合適與否,分為二部分:第一 部分為校舍閒置空間再利用與規劃使用合適與否、第二部分為校園戶外閒置空間再利 用與規劃使用合適與否。統計結果分析如下:
壹、校舍閒置空間再利用與規劃使用合適與否
校舍閒置空間再利用與規劃使用合適與否,分別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學校在教學空 間、服務教學空間、文化活動空間、行政空間等四類空間,有無閒置情形,減班後規 劃之各類空間使用合適與否。
本研究問卷採複選題方式填答,減班學校校舍閒置空間再利用時,可能同時規劃 為多種不同用途空間,故有總合超過樣本數情形。統計結果分析如下:
一、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與規劃使用合適與否
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統計結果整理為表 4-3-1:中部四縣市減班 學校教學閒置空間再利用現況,與表 4-3-2:中部四縣市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 學空間後合適與否。根據表 4-3-1 顯示,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
計有專科教室 213 所,占 85.9%,圖書室(館)17 所,占 6.9%,資源教室 36 所,占 14.5%,
其他教學空間 37 所,占 14.9%,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舞蹈教室 32 所(12.9%)、音樂教 室 46 所(18.5%)、美勞教室 63 所(25.4%)、語言教室 56 所(22.6%)、自然教室 65 所 (26.2%)、社會教室 65 所(26.2%)、電腦(e)教室 99 所(39.9%)、其他 41 所(16.5%)。 表 4-3-2 顯示,217 所占 87.5%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31 所占 12.5%
所認為不合適。
綜合上述,減班學校教學閒置空間再利用,以專科教室最多,占 85.9%,其餘多 寡依序為其他教學空間、資源教室與圖書室(館)。再利用為專科教室多寡比率依序為 電腦(e)教室、自然教室、社會教室、美勞教室、語言教室、音樂教室、其他與舞蹈教
室。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感到合適的達八成七。各變項分析如下:
(一) 學校所在縣市 1. 台中市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40所,占97.6%,圖書室(館)3所,
占7.3%,資源教室8所,占19.5%,其他教學空間3所,占7.3%,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舞 蹈教室8所(19.5%)、音樂教室12所(29.3%)、美勞教室13所(31.7%)、語言教室10所 (24.4%)、自然教室15所(36.6%)、社會教室13所(31.7%)、電腦(e)教室23所(56.1%)、
其他7所(17.1%)。31所(75.6%)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0所(24.4%) 認為不合適。
2.台中縣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75所,占83.3%,圖書室(館)8所,
占8.9%,資源教室10所,占11.1%,其他教學空間19所,占21.1%,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9所(10.0%)、音樂教室14所(15.6%)、美勞教室22所(24.4%)、語言教室17 所(18.9%)、自然教室22所(24.4%)、社會教室17所(18.9%)、電腦(e)教室41所(45.6%)、
其他14所(15.6%)。78所(86.7%)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2所(13.3%) 認為不合適。
3.彰化縣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73所,占84.9%,圖書室(館)6所,
占7.0%,資源教室13所,占15.1%,其他教學空間11所,占12.8%,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11所(12.8%)、音樂教室18所(20.9%)、美勞教室21所(24.4%)、語言教室20 所(23.3%)、自然教室27所(31.4%)、社會教室20所(23.3%)、電腦(e)教室29所(33.7%)、
其他15所(17.4%)。79所(91.9%)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7所(8.1%) 認為不合適。
4.南投縣
16.1%,其他教學空間4所,占12.9%,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舞蹈教室4所(12.9%)、音樂 教室2所(6.5%)、美勞教室7所(22.6%)、語言教室4所(12.9%)、自然教室6所(19.4%)、
社會教室10所(32.3%)、電腦(e)教室6所(19.4%)、其他5所(16.1%)。29所(93.5.3%) 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2所(6.5%)認為不合適。
在此變項中,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專科教室以台中市高達九成七最多,其餘三縣市 均達八成以上,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專科教室比率多寡依序為台中市、彰化縣、台中縣 與南投縣。再利用為圖書室(館)比率多寡依序為台中市、彰化縣與台中縣,南投縣則 無。再利用為資源教室比率多寡依序為台中市、南投縣、彰化縣與台中縣。再利用為 其他教學空間比率多寡依序為台中縣、南投縣、彰化縣與台中市。減班後規劃之教學 空間合適比率高低依序為南投縣、彰化縣、台中縣與台中市。
(二) 學校所在地區 1. 都會地區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66所,占94.3%,圖書室(館)4所,
占5.7%,資源教室9所,占12.9%,其他教學空間8所,占11.4%,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 舞蹈教室13所(18.6%)、音樂教室16所(22.9%)、美勞教室21所(30.0%)、語言教室19 所(27.1%)、自然教室26(所37.1%)、社會教室20所(28.6%)、電腦(e)教室36所(51.4%)、
其他14所(20.0%)。54所(77.1%)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6所(22.9%) 認為不合適。
2. 鄉鎮地區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130所,占84.4%,圖書室(館)13所,
占8.4%,資源教室25所,占16.2%,其他教學空間24所,占15.6%,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19所(12.3%)、音樂教室27所(17.5%)、美勞教室37所(24.0%)、語言教室34 所(22.1%)、自然教室37所(24.0%)、社會教室41所(26.6%)、電腦(e)教室58所(37.7%)、
其他21所(13.6%)。141所(91.6%)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3所(8.4%) 認為不合適。
3. 偏遠地區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17所,占70.8%,資源教室2所,占 8.3%,其他教學空間5所,占20.8%,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音樂教室3所(12.5%)、美勞 教室5所(20.8%)、語言教室3所(12.5%)、自然教室2所(8.3%)、社會教室4所(16.7%)、
電腦(e)教室5所(20.8%)、其他6所(25.0%)。22所(91.7%)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 教學空間合適,2所(8.3%)認為不合適。
在此變項中,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專科教室以都會地區高達九成四最多,閒置空間 再利用為專科教室比率多寡依序為都會地區、鄉鎮地區與偏遠地區。再利用為圖書室 (館)比率多寡依序為鄉鎮地區與都會地區,偏遠地區則無。再利用為資源教室比率多 寡依序為鄉鎮地區、都會地區與偏遠地區。再利用為其他教學空間比率多寡依序為偏 遠地區、鄉鎮地區與都會地區。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比率高低依 序為偏遠地區、鄉鎮地區與都會地區。
(三) 學校規模 1.12班以下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55所,占78.6%,圖書室(館)5所,
占7.1%,資源教室9所,占12.9%,其他教學空間11所,占15.7%,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 舞蹈教室7所(10.0%)、音樂教室7(所10.0%)、美勞教室17所(24.3%)、語言教室15所 (21.4%)、自然教室7所(10.0%)、社會教室14所(20.0%)、電腦(e)教室22所(31.4%)、
其他13所(18.6%)。65所(94.3%)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4所(5.7%) 認為不合適。
2.13-36班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94所,占85.5%,圖書室(館)8所,
占7.3%,資源教室16所,占14.5%,其他教學空間18所,占16.4%,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10所(9.1%)、音樂教室14所(12.7%)、美勞教室24所(21.8%)、語言教室21
其他15所(13.6%)。97所(88.2%)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3所(11.8%) 認為不合適。
3.37班以上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64所,占94.1%,圖書室(館)4所,
占5.9%,資源教室11所,占16.2%,其他教學空間8所,占11.8%,其中專科教室規劃為 舞蹈教室15所(22.1%)、音樂教室25所(36.8%)、美勞教室22所(32.4%)、語言教室20 所(29.4%)、自然教室35所(51.5%)、社會教室20所(29.4%)、電腦(e)教室29所(42.6%)、
其他13所(19.1%)。54所(79.4%)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14所(20.6%) 認為不合適。
在此變項中,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專科教室以37班以上高達九成四最多,閒置空間 再利用為專科教室比率多寡依序為37班以上、13-36班與12班以下。再利用為圖書室(館) 比率多寡依序為13-36班、12班以下與37班以上。再利用為資源教室比率多寡依序為37 班以上、13-36班與12班以下。再利用為其他教學空間比率多寡依序為13-36班、12班 以下與37班以上。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比率高低依序為12班以 下、13-36班與37班以上。
(四) 校齡 1. 未滿30年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44所,占81.5%,圖書室(館)2所,
占3.7%,資源教室11所,占20.4%,其他教學空間13所,占24.1%,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6所(11.1%)、音樂教室11所(20.4%)、美勞教室13所(24.1%)、語言教室12 所(22.2%)、自然教室15所(27.8%)、社會教室17所(31.5%)、電腦(e)教室24所(44.4%)、
其他6所(11.1%)。45所(83.3%)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9所(16.7%) 認為不合適。
2.30年以上未滿60年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70所,占87.5%,圖書室(館)9所,
占11.3%,資源教室9所,占11.3%,其他教學空間12所,占15.0%,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8所(10.0%)、音樂教室12所(15.0%)、美勞教室22所(27.5%)、語言教室14 所(17.5%)、自然教室16所(20.0%)、社會教室21所(26.3%)、電腦(e)教室39所(48.8%)、
其他16所(20.0%)。68所(85.0%)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2所(15.0%) 認為不合適。
3.60年以上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99所,占86.8%,圖書室(館)6所,
占5.3%,資源教室16所,占14.0%,其他教學空間12所,占10.5%,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18所(15.8%)、音樂教室23所(20.0%)、美勞教室28所(24.6%)、語言教室30 所(26.3%)、自然教室34所(29.8%)、社會教室27所(23.7%)、電腦(e)教室36所(31.6%)、
其他19所(16.7%)。104所(91.2%)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10所(8.8%) 認為不合適。
在此變項中,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專科教室均達八成以上,比率多寡依序為30年以 上未滿60年、60年以上與未滿30年。再利用為圖書室(館)比率多寡依序為30年以上未 滿60年、60年以上與未滿30年。再利用為資源教室比率多寡依序為未滿30年、60年以 上與30年以上未滿60年。再利用為其他教學空間比率多寡依序為未滿30年、30年以上 未滿60年與60年以上。減班學校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教學空間合適比率高低依序為60年 以上、30年以上未滿60年與未滿30年。
(五) 校地面積 1. 未滿2公頃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類型,計有專科教室100所,占82.6%,圖書室(館)9所,
占7.4%,資源教室19所,占15.7%,其他教學空間21所,占17.4%,其中專科教室規劃 為舞蹈教室12所(9.9%)、音樂教室17所(14.0%)、美勞教室29所(24.0%)、語言教室27 所(22.3%)、自然教室21所(17.4%)、社會教室29所(24.0%)、電腦(e)教室46所(38.0%)、
(14.9%)認為不合適。
表 4-3-1 中部四縣市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現況(續)
表 4-3-2
中部四縣市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空間後合適與否(續)綜合上述,減班學校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以教學研究室最多,占 68.1%,其餘多寡依序為其他服務教學空間、教具室與廚房。減班學校在減班後規劃之 服務教學空間使用感到合適比率高達八成七。各變項分析如下:
(一) 學校所在縣市 1. 台中市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類型,計有教具室 3 所,占 7.3%,教學研究室 34 所,占 82.9%、其他 5 所,占 12.2%。33 所(80.5%)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服務教學空間合 適,8 所(19.5%)認為不合適。
2. 台中縣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類型,計有教具室 11 所,占 12.2%,教學研究室 62 所,占 68.9%,其他 23 所,占 25.6%。76 所(84.4%)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服務教學空間 合適,14 所(15.6%)認為不合適。
3.彰化縣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類型,計有教具室 16 所,占 18.6%,教學研究室 56 所,占 65.1%,廚房有 1 所,占 1.2%,其他 22 所,占 25.6%;77 所(89.5%)認為服務教 學空間使用合適,9 所(10.5%)認為不合適。
4. 南投縣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類型,計有教具室 5 所,占 16.1%,教學研究室 17 所,占 54.8%,其他 8 所,占 25.8 %。31 所(100%)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服務教學空間合 適,認為不合適的則無。
在此變項中,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教具室比率多寡依序為彰化縣、南投縣、台 中縣與台中市。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教學研究室比率多寡依序為台中市、台中縣、彰化 縣與南投縣。閒置空間再利用為其他服務教學空間比率多寡依序為南投縣、台中縣、
彰化縣與台中市。再利用為廚房僅 1 所,位於彰化縣。減班後規劃之服務教學空間使
比率高達百分之百,其餘三縣市感到合適比率均在八成以上。
(二)學校所在地區 1. 都會地區
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類型,計有教具室 5 所,占 7.1%,教學研究室 54 所,占 77.1%,其他 13 所,占 18.6%。58 所(82.9%)認為減班後規劃之服務教學空間 合適,12 所(17.1%)認為不合適。
2.鄉鎮地區
規閒置空間再利用為服務教學空間類型,計有教具室 26 所,占 16.9%,教學研究室 101 所,占 65.6%,廚房 1 所,占 0.6%,其他 38 所,占 24.7%。136 所(88.3%)認為減 班後規劃之服務教學空間合適,18 所(11.7%)認為不合適。
3. 偏遠地區
3. 偏遠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