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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執行問題與效益

第三章 BIM 應用之案例研究

3.2 案例執行問題與效益

經由訪談三個個案之 BIM 執行單位主要作業人員,深入了解個案情況,並摘 要彙整其執行過程遭遇問題、執行 BIM 所獲得之效益與流程改變情形。

案例一:臺北市某國小暨籃球運動館新建工程-主體工程

圖 3.4 案例一執行過程示意圖

(資料來源:受訪者提供) 過程遭遇問題:

設計單位於設計階段即建立 BIM 模型,但是發包圖與 BIM 模型不一致,

亦即採用 2D CAD 設計作業後再建置 3D BIM 模型接續進行方式,但設 計末期未同步更新作業,導致施工廠商之建模單位要先就發包圖進行 BIM 模型之核對與修改。且設計合約對於 BIM 作業之要求不夠清楚,設 計單位也因此有許多推託的空間,往往以本身作業忙碌為由,無暇參與

工地 BIM 會議,導致工地疑義澄清作業延宕。此外,業主對於 BIM 不夠 了解,往往提出許多額外要求,導致 BIM 執行單位人力成本大增,或執 行了許多非最需要的工作項目,形成另一種不經濟。

相關效益:

經由 BIM 碰撞檢核的功能,讓整合工作更有效率;混凝土、鷹架等項目,

亦經由 BIM 之統計有了足供參考的數據,防止出錯;BIM 提供了動畫以 及 3D 的視圖,幫助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因模型有詳細的紀錄,可藉以釐 清圖說權責,減少爭議。

流程改變:

設計階段如前述,採 2D CAD+3D BIM 作業,作業不同步。施工階段由 施工廠商成立 BIM 團隊,納入其公司之 BIM 部門人員及外包委任 BIM 之執行單位,共同配合處理 BIM 相關作業。並增設專案 BIM 會議,以會 議決議記錄取代疑義澄清(RFI)之行政作業,可加速決策與釋疑作業速 度,正常情況下兩週召開一次會議,惟過程中曾因設計單位因素而莫名 暫停,顯見整體制度及運作模式並不順暢。

案例二:林口某新建統包工程-第 1 標

圖 3.5 案例二執行過程示意圖

過程遭遇問題:

原案規模龐大,共分為三個標案,PCM 偶而會要求三家統包廠商交付成 果一致,然本案 BIM 為統包商投標時之回饋項目,統包商希望僅依照原 來承諾內容進行作業,故初期有些工作範圍之爭議,經溝通後方達成共 識。本案採 2D CAD 設計後交付建模方式,於建照取得後才開始建 BIM 模型,過程中設計與 BIM 之整合作業、設計期程緊迫、設計變更頻繁,

為主要問題。而 BIM 出圖時標註作業所需時間遠較 2D CAD 作業為高,

軟體每年改版,顯見軟體成熟度不足,增加作業風險,均為 BIM 推廣之

「階段性」不利因素。

相關效益:

透過 BIM 模型提供之視覺化功能,達到良好之溝通效果,且經由 BIM 提 高設計品質及施工品質。且本案 BIM 執行單位整合人員具資深建築師、

專案管理背景,於全案整合上大有助益。

流程改變:

BIM 非原來合約要求項目,而是統包商回饋項目,為增進本案相關效益 而進行,原本並不具強制性與重要性,惟當相關單位了解 BIM 可提供之 幫助時,都樂於參與 BIM 會議,甚至將 BIM 會議參與決策層級提高。惟 其建模為後 BIM 作業,待設計階段成果完成才能接續作業,流程上無法 提早納入 BIM 整合,不會改變原設計流程,而是在設計後協助整合作業。

案例三:新北市某國民運動中心興建統包工程-A 運動中心

圖 3.6 案例三執行過程示意圖

(資料來源:受訪者提供) 過程遭遇問題:

本案業主、PCM 撰擬招標文件之初,已將對於 BIM 之要求全面性寫入契 約,配合事項範圍極廣,模型建置要求達指標標示等細節,且期程含括 施工至營運階段之模型檢討、修改。設計單位全程採用 BIM 進行設計,

但因軟體彩現能力仍有限,效果不如原有軟體(如:sketch up),於概念設 計階段仍需兩種軟體併行作業,導致重複工作。且出圖時必須同時交付 2D 圖紙及 3D-BIM 模型供 PCM 及外部單位(如建管)審查,整體作業時程 增加,但合約要求期程與價金仍是原來一般個案之設計期限與費用,不 盡合理。

相關效益:

傳統作業平、立、剖面圖係分開作業,成果中一般平面圖頂多畫出 2 至 3 道剖面圖,BIM 模型卻可以快速取得多道剖面,讓圖說更清楚。施工問 題透過 BIM 之整合,可以提早於設計階段解決。BIM 模型可提供統計數 據作為數量計算參考。BIM 模型連動作業,提升圖說之正確性(但需要 BIM 之整合者付出相當心力進行判斷)。

流程改變:

相關單位都增設了部份 BIM 人員,全程以 BIM 作業取代 CAD 作業,向 業主報告及討論時都是以 BIM 模型展示專案成果,但行政程序上仍是傳 統方式(如建照申請),可說仍屬推廣階段、試驗意味濃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