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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品種之鑑定方法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植物品種之鑑定方法

現行的植物品種鑑定方法,依發展的時序可分為1.傳統鑑定法,利用 植株外表形態特徵區別;2.生化鑑定法,利用植株特定發育時期或器官蛋白

質上的差異(如同功異構酶),由電泳圖譜顯示特殊條帶區別;3.分子鑑定

法,利用核內染色體基因組DNA 序列上的差異,篩選內切脢(endon- uclease)

或引子(primer),經切段、複製放大後以電泳距離顯示 DNA 序列上差異(如 AFLP、RFLP)。這些技術都受限於環境影響、耗費時間、無法精確快速、

可用變異性少、非絕對證據、無法登記及衍生子代無法鑑定等因素,也因 此國內外植物專利種苗法都只能延用最傳統的植株外表形態特徵區別方法 (高,2003)。

2.3.1 傳統鑑定法

傳統的形態鑑定法因為不需要特殊技術與儀器設備,是一般常用的品 種鑑定方式(莊,2003b)。早期種源鑑定大多是利用,如葉序、葉形、花序、

花瓣數、花朵大小、果實形狀、種子形狀等外表形態作為品種鑑定之依據,

但生物的表現型容易受到環境因子之影響而改變(楊,1998)。

2.3.2 生化鑑定法

生化鑑定是利用同功異構酶酵素結免疫分析(ELISA)、高壓液態色層分 析(HPLC)等生物化學反應作為物種鑑定方式。不過由於可做為遺傳標誌的 同功異構酶有限,而自然界中生物的種類繁多,所以應用在物種分類上不 敷使用,只能鑑別品種間的差異,生化標誌通常無法辨識比較接近的品系 或營養系(劉,2000)。

2.3.3 分子鑑定法

分子鑑定是利用分子生物技術進行DNA 層次的測試,將所測得之特徵 作為品種鑑定或品系親緣關係建立的指標(莊,2003a)。近年來已有多種 DNA 層次的分子鑑定系統,包括限制片段長度多型性(RFLP)、逢機擴增多

型DNA(RAPD)、簡單序列重複(SSR)、擴增片段長度多型性(AFLP)等(曾,

2000)。

2.3.4 蘭科植物品種鑑定方法

蘭科植物之族群種類眾多,使得蘭花品種分類較其他植物更為困難。

蘭科植物最常利用花器型態進行品種鑑定純化,主要是利用唇瓣形狀、唇 瓣中裂片及唇瓣上之瘤狀物、花粉塊的數量、花粉質地、粉柄(caudicle)、

黏盤(viscidium)、距(spur)及蕊柱(colum)等,作為鑑定指標 (Arditti, 1992)。

蘭科植物之分類法相當多,現代常以實用分類法及植物學分類法進行分 類。實用分類法可依生長習性分為附生蘭及地生蘭;依形態可分為單莖及 複莖;依原生地氣候環境則可分為熱帶性或溫帶性蘭等(黃,1996)。

分子標誌可多方面應用於種源鑑定上,包括品種所有權的保護、植物 品種身分認定等,且於幼苗階段即可進行分析比傳統鑑定方式更為即時 (徐,2004)。近年來分子標誌應用於蘭科植物的研究有,蝴蝶蘭(傅等人,

1997;羅,2003;林,2003;林,2006)、文心蘭(賴,1998;Williams and Whitten, 2001;黃等人,2002;姜,2004)、石斛蘭(李,2002;曾,2002)、

萬代蘭(Chen et al., 1999;Lim et al., 1999)、拖鞋蘭(Benner et al., 1995)、

蕙蘭(邱等人,1998)、金線蓮(傅,1997;Cheng and Chou, 1997;楊,2002)、 斑葉穗花蘭(Wong and Sun, 1999)、台灣脈葉蘭(陳,200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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