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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樂樂棒球運動之起源與發展

第一節 樂樂棒球運動之起源與發展

本節分為五項要點介紹:一為樂樂棒球運動的起源。二為臺灣樂樂棒球運動的 推廣。三為樂樂棒球運動的器材及規則。四為樂樂棒球運動的特色。五為臺東縣 樂樂棒球的發展現況。

一、樂樂棒球運動的起源

樂樂棒球源自於美國的 Tee Ball ,大約於 1940 到 1950 年代。由一位小學老 師 Dayton Hobbs 所發明。他將棒球器材與規則稍做改良,應用於兒童棒球的教學 上,此為最早的雛形。1970 年 Dayton Hobbs 向美國政府提出申請 Tee Ball 註冊 商標。此為 Tee Ball 正式名稱的最早起源 (賴名彥,2006) 。

Tee Ball 是一種讓學童自然過渡到標準棒球和壘球並學習棒壘球技能與瞭解棒 壘球規則的趣味性遊戲,它為這些棒壘運動提供了已經配備基本的技能和熱情的 大量年輕球員(美國 Teeball 協會,2013)。

二、臺灣樂樂棒球運動的推廣

1996 年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舉辦的「美國大聯盟聯歡園遊會」Tee Ball 正式 引進台灣(黑中亮,1996)。由於好玩且老少咸宜,因此逐漸在國小流行。同時教 育部深感棒球運動受限於場地限制、器材經費的昂貴、擊球的安全考量及專業教 練的不足,一般棒球很難在學校的體育教學中施行與落實。因此,教育部委託中 華民國棒球協會成立研發小組,由莊洋文先生及莊美玲教授研發球具及制定規 則,並正式命名為「樂樂棒球」,英文名稱為 Happy Ball,從此發展出臺灣自己的 樂樂棒球。希望藉此增加棒球運動人口,讓國球向下紮根。因此,教育部規劃三 階段發展樂樂棒球運動(洪嘉文,2002),接著 2013 年教育部為更落實普及化運動 為第四階段精進期,其內容如下:

(一)規劃期-1999 年 11 月至 12 月

1.召開樂樂棒球籌備會議,擬訂遊戲規則與器材,並確定中文名稱。

2.以臺北市東園國小為實驗班,經測過測試與改良確定樂樂棒球之適用 性。

(二)推廣期-2000 年 1 月至 5 月

1.規劃召開各縣市種子教師研習會之事宜,研討與研習課程、教學手冊與 錄影帶製作。

2.由臺北市召開樂樂棒球推廣說明會。

3.各縣市遴選 2 位教師代表參加全國種子教師研習會。

4.由各縣市自行舉辦研習會與體育教學觀摩活動。

(三)普及期-2000 年 6 月起

1.開始在國小實施樂樂棒球體育教學,奠定棒球運動之紮根工作。

2.預定 2001 年開始舉辦樂樂棒球觀摩活動。

3.樂樂棒球至此開始正式推廣,普及全國各縣市。

4.2009 年執行「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方案」。

(四)精進期-2013 年 6 月起(102 學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國民中小學普及化運 動規劃會議紀錄。102 年 5 月 31 日,體育聯合辦公大樓,台北市)

1.參與年級由 5-6 年級改為 3-5 年級。

2.三、四年級由校內決賽開始至縣內決賽為止。

3.五年級由校內決賽開始至全國決賽為止。

4.規則更新(如本節三之(三)說明)。

三、樂樂棒球運動的器材及規則(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2002)

(一)樂樂棒球運動的器材

1.球棒 70 公分長,外包 PU 泡棉,底部有防甩底座。

2.樂樂棒球為橘黃 PU 發泡 70 公克,重 27 公分圓周。

3.打擊座為橡膠製白色本壘板上面裝兩節可伸縮黑管。

4.各壘 38x38x0.7 公分正方型橡膠製白橘雙併壘板。

5.守備時只用雙手接球,不可使用手套或帽子接球。

(二)樂樂棒球運動的規則(101 學年度以前)

1.投手不投球只守備;打擊者依個人喜好,將置於打擊座的球擊向場內 任何一處有效區。

2.打者上未擊球前,壘上跑者禁止離壘及盜壘。

3.打者擊球後跑者即可向下一壘包推進;若該球被接殺,打者出局,跑 者則必須返回原來之壘包,此狀況下無雙殺或叁殺之守備。

4.禁止守備員以觸殺方式封殺跑者,與封殺跑壘者皆以踩壘封殺方式進 行;跑壘者嚴禁以滑壘方式進壘,違者以出局論。跑壘者除一壘及本 壘可衝壘外,二壘及三壘必須球到該壘時確實踩壘,否則已出局論。

5.各壘左側有一明顯 5 公尺線,跑者跑壘時依自己能力做試探性衝壘。

若超過此線,則跑者必須向下一壘包前進,除非下一壘包已有跑者。

6.無四死球,三好球出局(含揮空、擊球出界及擊球未超出 5 公尺線)。

7.守備員將球傳出場外五公尺之外,每位壘上跑者則加保送一個壘。

8.比賽採九人制,上場九人中必須有三位(含)以上女生參與;三人出局 後則換對隊攻擊。守方踩白色壘包,攻方則採橘色壘包,避免選手發 生衝撞。

9.勝負判定為 6 局 50 分鐘,得分多者為勝。若平手則採突破僵局制。

若時間不夠則以猜拳或擲銅板決定勝負。

(三)102 學年新賽制

1.比賽四局,以班級為單位組隊,鼓勵全班參與。

2.守備方面:一隊分兩組,每組 9 人,分擔、雙數局輪流上場守備,第 1、3 局由背號 1-9 號上場守備,第 2、4 局由背號 10-18 號上場守 備;替補隊員至少 2 名至多 7 名。

3.打擊方面:一隊分 2 組,每組 9 人,分單、雙數局數輪流上場守備,

第 1、3 局由背號 1 至 9 號輪流上場打擊 1 次,不論出局數。第 2、4 局由背號 10 至 18 號輪流上場打擊 1 次,不論出局數。惟開打前第 一局若有殘壘,則前一局原先殘壘上之跑壘員,須先上到壘包後,才 開始比賽。比賽無提前結束制,一律打完 4 局。

4.下場 9 人中,男女生差異不得超過 3 人。

(四)樂樂棒球場地如圖 1

1.守備區:壘距 15M,投手距離 9M,內野無效區 5M,界外區 5M,全壘打 距 40M。

2.打擊者不可折返線 5M。

圖 1 樂樂棒球場地 四、樂樂棒球運動的特色

研究者依據洪嘉文(2003)與教育部精進期提出樂樂棒球之特色歸納整理如 下:

(一)安全性高:所有器材皆由塑膠及泡棉等材料做成不易造成學生傷害與校 園設施之損毀;且規則中明定禁止滑壘及觸殺,跑者與防守員皆有自己 的壘包,以避免碰撞及推擠造成的傷害。

(二)男女不拘:規則中明定一隊中必須有 3 位女選手參與。倘若班級或學校 女生比例較高則女生參與比例更高,甚至全部皆為女生亦可。

(三)老少皆宜:樂樂棒球不受年齡限制,幼兒至成年或老年人皆可享受揮擊 棒球的樂趣。因此,小型學校亦可組成一支混齡的球隊參加縣內比賽。

(四)賽制彈性:賽制除 3 出局制外,教學者更可依參與人數的多寡及參與的 趣味性,可變化出不同的出局制度,以增進學生的學習興趣。

(五)玩法多元:除了標準 9 人制外,教學者亦可因應小班人數不足變化玩法,

將四壘制改成 3 壘制或 2 壘制。

(六)場地不限:樂樂棒球可在室外(草地、水泥地或 PU 材質)場地及室內(體 育館)進行。

(七)重視團隊:樂樂棒球是一項團體的運動,是經由遊戲讓參與者享受棒球 的樂趣與體驗棒球之技巧與規則,強調兩人以上的團隊合作精神。

(八) 擴大參與:102 學年度參與年級由 5 至 6 年級改為 3 至 5 年級;增加每 班比賽人數為 18 人,每人需上場守備及打擊各 2 局。

五、臺東縣樂樂棒球的發展現況

臺東縣政府從 97 學年度起配合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普及化運動,97 學年度 辦理樂樂棒球種子教師研習,98 學年度至 102 學年度正式舉辦比賽如舊製表 1 與 新制表 2 所示。

表 1

臺東縣歷年樂樂棒球賽參賽隊伍數(舊制)

年度 臺東縣分 區隊伍

隊伍數

合計隊數

全縣國小 92 所 (含國立及私立 各乙所) 全縣隊

數 五年級 六年級

98 學年度

臺東區 7 21 28

70

大武區 2 7 9

關山區 4 15 19 成功區 2 12 14

離島區 0 0 0

五年級 六年級

99 學年度

臺東區 17 17 34

84 大武區 0 12 12

關山區 4 18 22 成功區 6 10 16

離島區 0 0 0

100 學年度

臺東區 16 19 35

93 大武區 3 11 14

關山區 3 21 24 成功區 3 14 17

離島區 0 3 3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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