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一節 樣本分析
這 部 分 透 過 描 述 統 計 、 次 數 分 配 表 與 百 分 比 檢 視 有 效 樣 本 , 藉 以 對 基 本 特 徵 : 性 別 、 年 齡 、 學 歷 、 服 務 縣 市 、 服 務 年 資 、 使 用 資 訊 系 統 平 均 時 數 、 任 用 性 質 與 職 等 作 一 概 略 描 述 。
一 、 地方政府內部人員使用資訊系統之治理成效
本 研 究 問 卷 發 放 對 象 為 透 過 地 方 政 府 官 員 、 學 者 與 專 家 及 各 縣 市 政 府 網 站 各 業 務 單 位 所 提 供 服 務 與 業 務 與 電 子 化 政 府 相 關 之 單 位 , 各 縣 市 之 研 考 、 民 政 、 地 政 與 資 訊 部 門 發 放 問 卷 , 執 行 調 查 時 間 自100 年08月15日(一) 至100年09月02日(五)止。共計發放1208份,回收661 份 , 回 收 率 為54.72%。
(一) 性別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性 別 分 配 如 下 表7所示。在661份樣本中有12位未 填 答 此 題 , 受 訪 者 為 男 性 者 共 有290人 , 佔 43.90%, 受 訪 者 為 女 性 者 為359人,佔54.30%,研究結果得知女性多於男性。
表7:受訪者性別統計表 性 別 次 數 百 分 比 ( % )
男 290 43.90
女 359 54.30
遺 漏 值 12 1.80
總 和 66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二) 年齡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年 齡 分 配 如 下 表8所示。在661份樣本中有8位未填 答 此 題,由 結 果 得 知 受 訪 者 年 齡 分 佈 受 訪 者 年 齡 以41-45歲的人口佔最 多 , 為148人 , 佔22.66% , 其 次 是36-46歲 , 佔17.00% , 再 者 為31-35 歲 , 佔16.69%。
表8:受訪者年齡統計表 年 齡 次 數 百 分 比 ( % ) 未 滿 20 歲 3 0.46
21-25 歲 17 2.60 26-30 歲 73 11.18
31-35 歲 109 16.69
36-46 歲 111 17.00
41-45 歲 148 22.66
46-50 歲 90 13.78 51-55 歲 69 10.57 56 歲以上 33 5.05 遺 漏 值 8 1.20
總 和 66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第四章 資料分析
(三) 教育程度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教 育 程 度 分 配 如 下 表9所示,在661份樣本中有102 位 未 填 答 此 題 。 結 果 顯 示 受 訪 者 之 教 育 程 度 以 大 學 程 度 居 多 , 共289 人 , 佔43.70%,其次是專科127人,佔19.20%,再其次為研究所程度 有106人,佔16.00%。
表9:受訪者教育程度統計表 學 歷 次 數 百 分 比 ( % ) 高 中 職 以 下 37 5.60
專 科 127 19.20
大 學 289 43.70
研 究 所 106 16.00
遺 漏 值 102 15.40
總 和 66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四) 服務縣市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服 務 縣 市 分 配 如 下 表10所示。結果顯示受訪者服 務 之 縣 市 以 高 雄 市 的 人 數 最 多 , 共 為134人,佔20.30%,其次是臺 南 市,佔 了11.60%,再者為臺中市(7.60%)。其中臺北市、基隆市、新北 市 、 桃 園 縣 、 新 竹 市 、 雲 林 縣 、 宜 蘭 縣 、 連 江 縣 與 金 門 縣 回 收 情 況 不 如 預 期 目 標 , 以 致 可 能 產 生 統 計 上 的 偏 誤 , 無 法 代 表 該 縣 市 整 體 的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 而 新 竹 縣 無 回 收 問 卷 無 法 統 計 與 分 析 。
表10:受訪者服務縣市統計表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服 務 縣 市 次 數 百 分 比 ( % )
臺 北 市 8 1.20
基 隆 市 4 0.60
新 北 市 8 1.20
桃 園 縣 14 2.10
新 竹 市 15 2.30
新 竹 縣 0 0
苗 栗 縣 36 5.40
臺 中 市 47 7.10
彰 化 縣 40 6.10
南 投 縣 44 6.70
雲 林 縣 13 2.00
嘉 義 市 37 5.60
嘉 義 縣 36 5.40
臺 南 市 77 11.60
高 雄 市 134 20.30
屏 東 縣 40 6.10
臺 東 縣 28 4.20
花 蓮 縣 33 5.00
宜 蘭 縣 3 0.50
連 江 縣 5 0.80
金 門 縣 12 1.80
澎 湖 縣 27 4.10
總 和 661 100
第四章 資料分析
(五) 服務單位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服 務 單 位 分 配 如 下 表11所示。結果顯示受訪者服 務 單 位 以 地 政 部 門 的 人 數 居 多 , 共 為262人,佔20.30%,其次是研 考 部 門202人,佔了30.60%,再者為民政部門167人,佔了25.30%。
表11:受訪者服務單位統計表 服 務 單 位 次 數 百 分 比 ( % )
研 考 202 30.60
地 政 262 39.60
民 政 167 25.30
資 訊 30 4.50
總 和 66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六) 公部門服務年資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在 公 部 門 服 務 年 資 分 配 如 下 表12所示,在661份樣 本 中 有8位未填答此題。結果顯示受訪者之服務年資以19年以上居多,
共188人 , 佔28.40% , 其 次 是16-18年82人 , 佔12.40% , 再 其 次 為4-6 年 有77人,佔11.60%。
表12:受訪者在公部門服務年資統計表 公 部 門 服 務 年 資 次 數 百 分 比 ( % )
未 滿 一 年 45 6.80
1-3 年 74 11.20
4-6 年 77 11.60
7-9 年 66 10.00
10-12 年 68 10.30
13-15 年 53 8.00
16-18 年 82 12.40
公 部 門 服 務 年 資 次 數 百 分 比 ( % )
19 年以上 188 28.40
遺 漏 值 8 1.20
總 和 66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七) 使用與業務職掌相關的資訊系統的每天平均時數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使 用 與 業 務 職 掌 相 關 的 資 訊 系 統 的 每 天 平 均 時 數 分 配 如 下 表13所示,在661份樣本中有13位未填答此題。結果顯示受訪 者 每 天 平 均 使 用 資 訊 系 統 時 數 以4-6小時居多,共304人,佔46.00%,
其 次 是7-9小時180人,佔27.20%,再其次為1-3小時有129人,佔19.50
% 。
表13:使用與業務職掌相關的資訊系統的每天平均時數統計表
使 用 與 業 務 職 掌 相 關 的 資
訊 系 統 的 每 天 平 均 時 數 次 數 百 分 比 ( % )
未 滿 1 小時 21 3.20
1-3 小時 129 19.50
4-6 小時 304 46.00
7-9 小時 180 27.20
10-12 小時 9 1.40
13-15 小時 3 0.50
16 小時以上 2 0.30
遺 漏 值 13 2.00
總 和 66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第四章 資料分析
(八) 任用性質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在 公 部 門 任 用 性 質 分 配 如 下 表14所示,在661份樣 本 中 有50位未填答此題。結果顯示受訪者任用性質以正式人員居多,
共506人,佔76.60%,其次是約聘人員67人,佔10.10%,再其次為約 雇 人 員 有26人,佔3.90%。
表14:任用性質統計表
任 用 性 質 次 數 百 分 比 ( % ) 正 式 人 員 506 76.60
約 聘 67 10.10
約 僱 26 3.90
遺 漏 值 50 7.60
總 和 61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九) 職等
本 次 調 查 之 樣 本 職 等 分 配 如 下 表15所示,在661份樣本中有23位未 填 答 此 題。結 果 顯 示 受 訪 者 任 用 性 質 以7職等居多,共180人,佔27.20
% , 其 次 是5職等152人,佔23.00%,再其次為8職等有84人,佔12.70
% 。
表15:職等統計表 職 等 次 數 百 分 比 ( % )
1 21 3.20 2 12 1.80 3 35 5.30 4 29 4.40 5 152 23.00 6 66 10.00 7 180 27.20
職 等 次 數 百 分 比 ( % ) 8 84 12.70 9 19 2.90 10 4 0.60 11 1 0.20 其 他 35 5.30 遺 漏 值 23 3.50
總 和 611 100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
二 、 信度分析
地 方 政 府 電 子 治 理 成 效 評 估 問 卷 構 面 分 成 三 部 分 , 第 一 層 主 構 面 是 目 標 領 域(GA)分 為 治 理 策 略 與 行 政 運 作 ; 第 二 層 次 構 面 績 效 領 域 (KPA)分 別 為 公 民 導 向 、 組 織 整 合 、 品 質 認 知 與 資 訊 安 全 認 知 ; 第 三 層 績 效 指 標(KPI)分別為行政回應性行政公平性、行政課責、行政透明 性、組 織 資 源 整 合、行 政 流 程 整 合、資 訊 品 質、系 統 品 質、服 務 品 質 、 風 險 管 理 認 知 、 資 料 保 護 認 知 與 隱 私 保 護 認 知 。
整 體 問 卷 的 信 度 是0.863,整份問卷其操作化一致性程度高。在公 民 導 向 、 組 織 整 合 、 品 質 認 知 與 資 訊 安 全 認 知 之 第 三 層 各 指 標 除 了 行 政 公 平 性0.789低於0.8,可以發現各項指標Cronbach’s Alpha值皆高於 0.8,信度較高,詳見下表16。
表16:地方政府電子治理成效評估信度分析
GA 主構面 KPA 次構面 KPI 指標 Cronbach’s Alpha 值
整 體 問 卷 0.836
治 理 策 略 公 民 導 向
行 政 回 應 性 0.890 行 政 公 平 性 0.789 行 政 課 責 0.805 行 政 透 明 性 0.948
第四章 資料分析
GA 主構面 KPA 次構面 KPI 指標 Cronbach’s Alpha 值 組 織 整 合 組 織 資 源 整 合 0.874
行 政 流 程 整 合 0.945
行 政 運 作
品 質 認 知
資 訊 品 質 0.961 系 統 品 質 0.867 服 務 品 質 0.764
資 訊 安 全 認 知
風 險 管 理 認 知 0.892 資 料 保 護 認 知 0.903 隱 私 保 護 認 知 0.948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自 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