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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卷二十  魏书二十 

武文世王公传 

 

  武皇帝二十五男:卞皇后生文皇帝、任城威王彰、陈思王  植、萧怀王熊,刘夫人生丰愍王昂、相殇王铄,环夫人生邓哀  王冲、彭城王据、燕王宇,杜夫人生沛穆王林、中山恭王衮, 

秦夫人生济阳怀王玹、陈留恭王峻,尹夫人生范阳闵王矩,王  昭仪生赵王干,孙姬生临邑殇公子上、楚王彪、刚殇公子勤, 

李姬生谷城殇公子乘、郿戴公子整、灵殇公子京,周姬生樊安  公均,刘姬生广宗殇公子棘,宋姬生东平灵王徽,赵姬生乐陵  王茂。 

  丰愍王昂字子修。弱冠举孝廉。随太祖南征,为张绣所害。 

无子。黄初二年追封,谥曰丰悼公。三年,以樊安公均子琬奉  昂后,封中都公。其年徙封长子公。五年,追加昂号曰丰悼王。 

太和三年改昂谥曰愍王。嘉平六年,以琬袭昂爵为丰王。正元、 

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二千七百户。琬薨,谥曰恭王。于廉嗣。 

  相殇王铄,早薨,太和三年追封谥。青龙元年,子愍王潜  嗣,其年薨。二年,子怀王偃嗣,邑二千五百户,四年薨。无  子,国除。正元二年,以乐陵王茂子阳都乡公竦继铄后。 

  邓哀王冲字仓舒。少聪察岐嶷,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  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 

咸莫能出其理。冲曰 :“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  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 。”太祖大锐,即施行焉。时军国多事, 

用刑严重。太祖马鞍在库,而为鼠所齧,库吏惧必死,议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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缚首罪,犹惧不免。冲谓曰 :“待三日中,然后自归 。”冲于  是以刀穿单衣,如鼠齧者,谬为失意,貌有愁色。太祖问之, 

冲对曰 :“世俗以为鼠齧衣者,其主不吉。今单衣见齧,是以  忧戚 。”太祖曰 :“此妄言耳,无所苦也 。”俄而库吏以齧鞍  闻,太祖笑曰 :“儿衣在侧,尚齧,况鞍县柱手?”一无所问。 

冲仁爱识达,皆此类也。凡应罪戳,而为冲微所辩理,赖以济  宥者,前后数十。太祖数对群臣称述,有欲传后意。 

  年十三,建安十三年疾病,太祖亲为请命。及亡,哀甚。 

文帝宽喻太祖,太祖曰 :“此我之不幸,而汝曹之幸也 。”言  则流涕,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赠骑都尉印绶,命宛侯据子琮  奉冲后。二十二年,封琮为邓侯。黄初二年,追赠谥冲曰邓哀  候,又追加号为公。三年,进琮爵,徙封冠军公。四年,徙封  己氏公。太和五年,加冲号曰邓哀王。景初元年,琮坐于中尚  方作禁物,削户三百,贬爵为都乡侯。三年,复为己氏公。正  始七年,转封平阳公。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井前千  九百户。 

  彭城王据,建安十年封范阳侯。二十二年,徙封宛侯。黄  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章陵王,其年徙封义阳。文帝以  南方下湿,又以环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封济阴。五年, 

诏曰 :“先王建国,随时而制。汉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  下损耗,并省郡县。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诸王,皆为  县王 。”据改封定陶县。太和六年,改封诸王,皆以郡为国, 

据复封彭城。景初元年,据坐私遣人诣中尚方作禁物,削县二  千户。三年复所削户邑。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六百  户。 

  燕王宇安彭祖。建安十六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改封  鲁阳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下邳王。五年,改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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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父县。太和六年,改封燕王。明帝少与宇同止,常爱异之。 

及即位,宠赐与诸王殊。青龙三年,征入朝。景初元年,还邺。 

二年夏,复征诣京都。冬十二月,明帝疾笃,拜宇为大将军, 

属以后事。受署四日,宇深固让;帝意亦变,遂免宇官。三年  夏,还邺。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五百户。 

常道乡公奂,宇之子,入继大宗。 

  沛穆王林,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二十二年,徙封谯。黄  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谯王。五年,改封谯县。七年, 

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 

并前四千七百户。林薨,子纬嗣。中山恭王衮,建安二十一年  封平乡侯。少好学,年十余岁能属文。每读书,文学左右常恐  以精力为病,数谏止之,然性所乐,不能废也。二十二年,徙  封东乡侯,其年又改封赞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官属皆贺, 

衮曰 :“夫生深宫之中,不知稼穑之艰难,多骄逸之失。诸贤  既庆其休,宜辅其阙 。”每兄弟游娱,衮独覃思经典。文学防  辅相与言曰 :“受诏察公举错,有过当奏,及有善,亦宜以闻, 

不可匿其美也 。”遂共表称陈衮美。兖闻之,大惊惧。责让文  学曲 “修身自守, 常人之行耳,而诸君乃以上闻,是适所以  增其负累也。且如有善,何患不闻,而遽共如是,是非益我者。”  其戒慎如此。 三年,为北海王。 其年,黄龙见邺西漳水,衮  上书赞颂。诏赐黄金十斤,诏曰 :“昔唐叔归禾,东平献颂, 

斯皆骨肉赞美,以彰懿亲。王研精坟典,耽味道真,文雅焕炳, 

朕甚嘉之。王其克慎明德,以终令闻 。”四年,改封赞王。七  年,徙封濮阳。太和二年就国,尚约俭,教敕妃妾纺绩织纴, 

习为家人之事。五年冬,入朝。六年,改封中山。 

  初,衮来朝,犯京都禁。青龙元年,有司奏衮褒。诏曰: 

“王素敬慎,邂逅至此,其以议亲之典议之 。”有司固执。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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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县二,户七百五十。衮忧惧,戒敕宫属愈谨。帝嘉其意,二  年,复所削县。三年秋,衮得疾病,调遣太医视疾,殿中、虎  贲赍手诏、赐珍膳相属,又遣太妃、沛王林并就省疾。衮疾困, 

敕令官属曰 :“吾寡德忝宠,大命将尽。吾既好俭,而圣朝著  终诰之制,为天下法。吾气绝之日,自殡及葬,务奉诏书。昔  卫大夫蘧瑗葬濮阳,吾望其墓,常想其遗风,愿托贤灵以弊发  齿,营吾兆域,必往从之。《礼》:男子不卒妇人之手。亟以时  成东堂 。”堂成,名之曰遂志之堂,舆疾往居之。又令世子曰: 

“汝幼少,未闻义方,早为人君,但知乐,不知苦;不知苦, 

必将以骄奢为失也。接大臣,务以礼。虽非大臣,老者犹宜答  拜。事兄以敬,恤弟以慈;兄弟有不良之行,当造膝谏之。谏  之不从,流涕喻之;喻之不改,乃白其母。若犹不改,当以奏  闻,并辞国土。与其守宠罹祸,不若贫贱全身也。此亦谓渭大  罪恶耳,其微过细故,当掩覆之。嗟尔小子,慎修乃身,奉圣  朝以忠贞,事太妃以孝敬。闺闱之内,奉令于太妃;阃阈之外, 

受教于沛王。无怠乃心,以慰予灵 。”其年薨。诏沛王林留讫  葬,使大鸿胪持节典护丧事,宗正吊祭,赠赗甚厚。凡所著文  章二万余言,才不及陈思王而好与之侔。子孚嗣。景初、正元, 

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千四百户。 

  济阳侯怀王玹,建安十六年封西乡侯。早薨,无子。二十  年,以沛王林子赞袭玹爵邑,早薨,无子。文帝复以赞弟壹绍  玹后。黄初二年,改封济阳侯。四年,进爵为公,太和四年, 

追进玹爵,谥曰怀公。六年,又进号曰怀王,追谥赞曰西乡哀  侯。壹薨,谥曰悼公。子恒嗣。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 

并前千九百户。 

  陈留恭王峻字子安,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二十二年,徙  封襄邑。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陈留王。五年,改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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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邑县。太和六年,又封陈留。甘露四年薨。子澳嗣。景初、 

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 

  范阳闵王矩,早薨,无子。建安二十二年,以樊安公均子  敏奉矩后,封临晋侯。黄初三年追封谥矩为范阳闵公。五年, 

改封敏范阳王。七年,徙封句阳,太和六年,追进矩号曰范阳  闵王,改封敏琅邪王。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三  千四百户。敏薨,谥曰原王。子焜嗣。 

  赵王干,建安二十年封高平亭侯。二十二年,徙封赖亭侯。 

其年改封弘农侯。黄初二年,进爵,徙封燕公。三年,为河间  王。五年,改封乐城县。七年,徙封巨鹿。太和六年,改封赵  王。干母有宠于太祖。及文帝为嗣,干母有力。文帝临崩,有  遗诏,是以明帝常加恩意。青龙二年,私通宾客,为有司所奏, 

赐干玺书诫诲之, 曰 :“《易》称‘开国承家, 小人勿用’, 

《诗》著’大车惟尘’之诫。自太祖受命创业,深睹治乱之源, 

鉴存亡之机,初封诸侯,训以恭慎之至言,辅以天下之端士, 

常称马援之遗诫,重诸侯宾客交通之禁,乃使与犯妖恶同。夫  岂以此薄骨肉哉?徒欲使子弟无过失之愆,士民无伤害之侮耳。 

高祖践阼,祗慎万机,申著诸侯不朝之令。朕感诗人《常棣》 

之作,嘉《采菽》之义, 亦缘诏文曰‘若有诏得诣京都’,故  命诸王以朝聘之礼。而楚、中山并犯交通之禁,赵宗、戴捷咸  伏其辜。近东平王复使属官殴寿张吏,有司举奏,朕裁削县。 

令有司以曹纂、王乔等因九族时节,集会王家,或非其时,皆  违禁防。朕惟王幼少有恭顺之素,加受先帝顾命,欲崇恩礼, 

延乎后嗣,况近在王之身乎?且自非圣人,孰能无过?已诏有  司宥王之失。古人有言 :“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弗闻,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焉。叔父兹率先圣之典, 

以纂乃先帝之遗命,战战兢兢,靖恭厥位,称朕意焉 。”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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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五千户。 

  临邑殇公子上,早薨。太和五年,追封谥。无后。 

  楚王彪宇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寿春侯。黄初二年,进  爵,徙封汝阳公。三年,封弋阳王。其年徙封吴王。五年,改  封寿春县。七年,徙封白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六年,改  封楚。初,彪来朝,犯禁,元年,为有司所奏,诏削县三,户  千五百。二年,大赦,复所削县。景初三年,增户五百,并前  三千户。嘉平元年,兖州刺史令狐愚与太尉王凌谋迎彪都许昌。 

语在《淩传》。 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国案验,收治诸相连及者。 

廷尉请征彪治罪。于是依汉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鸿胪持节  赐彪玺书切责之,使自图焉。彪乃自杀。妃及诸子皆免为庶人, 

徙平原。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坐知情无辅导之义,皆伏  诛。国除为淮南郡。正元元年诏曰 :“放楚王彪,背国附奸, 

徙平原。彪之官属以下及监国谒者,坐知情无辅导之义,皆伏  诛。国除为淮南郡。正元元年诏曰 :“放楚王彪,背国附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