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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的靈性觀念與臨終關懷

在文檔中 民俗生死學 目錄 (頁 54-70)

一、前言

宗教雖然是建立在超自然力的神聖崇拜上,肯定有著超越人性之上的神明,

以對真理的信仰與道德的實踐,成就人類對自身與宇宙關係的自覺體證與生命 安頓。但是宗教的主體不是抽象虛無的神靈,而是真實存有的個體,一切神聖領 域的建構與擴充都是以人的生命為主體的價值實現,宗教以神為本的目的是要 鞏固以人為本的精神存有。宗教真正關懷的對象不是神,而是活生生的人,是經 由信仰來安立明確的生存背景與生活目的。神本是建立在人本的精神實踐上,生 命才是宗教運作的真正核心所在,是在靈實相關的思維活動中,在生存的實有 世界外建構出觀念的靈神世界,意識到靈實之間存在著種種對應的關係,人的 吉凶禍福是與神有著相互交感的連繫作用,但是人才是信仰活動的主體,是建 立在生命關懷的精神依據上(註1)。

人與神的聯結是建立在靈魂或靈性的認知上,認為人的靈性是相通於神的靈 性,將生命從有限延續到無限,經由對靈性的肯定安置了人在宇宙中生存地位,

進而擴大了生活內涵的意義與價值。靈魂或靈性的觀念,是所有宗教最重要與最 基本的共識,儘管對靈魂或靈性觀念的性質與含義未必有一致的理解,很難找 到一種適合一切宗教的靈魂或靈性觀念的規定(註2),但是大多數宗教都肯 定人的肉身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另存在個體終極源頭的靈魂或靈性,使人在 實現自身存有本質的過程中,展現出合乎宇宙秩序的精神活動與社會活動,提 供生命自我實踐的精神支柱與行動指南。宗教對生命的關懷,不是停留在肉體的 有限形式上,而是追求與心靈合一的圓滿實現,擴充出生命存有的光輝與價值。

宗教的根本宗旨是建立在對生命的整體關懷上,真實面對個體生死存有的價 值抉擇,克服人類本能性的求生欲望與死亡恐懼,珍惜肉體的養神保形,以累 積的醫學知識與修持方法,來擴充對生命本質的領悟與實踐,更能接受死亡來 臨時的挑戰與衝擊。臨終雖然意味著肉體的寂滅,卻同時象徵著靈性的歸宿,可 以經由宗教對靈性的撫慰與關懷,進行精神性的自我認知與確定,超越出對生 的執著與對死的畏懼。臨終關懷是現代人必備的一種生命教育,不只是醫護人員 要致力於化解臨終者及其家屬的焦慮與痛苦,應該是一種現代社會全民的文化 教養運動,讓民眾貼切地認知到人類靈性的精神內涵,能妥善照顧自我的靈性 與他人的靈性,寧靜與尊嚴的走過人生的最終旅程。

二、民俗的終極信仰

宗教是人類從遠古社會流傳至今的一種精神文明,雖然其外在形式五花八門 形成了教派林立的現象,其內在本質應該是反映出人類心理本性下共有的信仰 情操。任何的宗教組織與團體都有其追求與實踐的信仰目標,是環繞在人類對自 身生命的自覺體證與價值實現,探究人類起源與宇宙起源的共同法則,體驗到 神聖的終極實體的存在。所謂「終極實體」來自於人類生命存有的經驗感受,將 意識到的神聖價值實體視為生活的真諦與幸福的源泉,是一種超越自然局限的 無限力量,可以幫助人們從日常生活的混亂與無序中拯救出來,從現實世界提 昇到理想世界,建構了人與宇宙一體化的對應秩序,領悟到神聖的最高存在與 價值依據,經由信仰引領人們生活在同宇宙法則的和諧之中。各個宗教對此終極 實體有各種不同的稱呼,如上帝、神、佛、道、涅槃等(註3),本文則將此終極 實體稱為「靈體」或「靈性」。

所謂「靈體」或「靈性」,是指一種形上的超越性生命,是相對於人類具形的肉 體生態而言,即在人的有形生命上意識到無形生命的存有。這種思維意識由來已 久,在史前的原始社會人們已將對自體的生命、活動、心靈、精神等種種主觀體 驗與意念,投射到外在客觀的認知世界裏,體會到不只人具有生靈、性靈、心靈 等生命活動能力,也認識到天地萬物有著比人更強的生命能量,這種超自然的 精神力量進而能掌握宇宙的生存秩序,支配了人類生活的行為法則。人以自己的 生命觀念意識到有著超越肉身的靈體世界,這種抽象的靈體世界以其神祕性與 威懾性的能量,成為人與自然的主宰者,統治著人與人的活動以及人所理解的 實在事物(註4)。此一靈體觀念的形成正是人類宗教的共同源頭,其發展而成 的信仰形式,學界稱為「原始宗教」。

所謂「原始宗教」,是指人類在原始社會經由對靈體認知與觀念下,發展而成 的各種崇拜與巫術的活動,是人類在漫長自我意識的求生活動與進化歷程中逐 漸累積而成的宗教形式。原始宗教對靈體世界的崇拜不是荒誕無稽的怪誕觀念與 行為,而是來自於人類自我確認的思維活動,有著將自我當作對象來看待的心 理能力,能夠進行自我認識、自我完善與自我欣賞的文化創造(註5)。靈體是 人類從自我把握到非我的超自然世界,是經由物質的生命體領悟到精神生命體 的存在,在心理性的觀念活動中擴大了生命操作的範疇,進而運用這種思維的 智慧來改善或優化自身的生存空間。人類這種自我確認的文化行為與文化現象,

將生命主體與外在客體混融合一,承認天地萬物與人都具有著共通的靈體,彼 此間可以相互交感與溝通,這種信仰稱為「萬物有靈觀」,是原始宗教的基本內 涵。

所謂「萬物有靈觀」,或稱為「泛靈觀」,是 19 世紀英國人類學家泰勒(E. B.

Tylor,1932-1917)所提出的理論,認為在原始社會裏靈魂、生命與心是同一 個語詞或概念,將生命的機能當作是靈魂的作用,同時將人的靈魂移轉到天地 萬物的身上,意識到有靈性的自然世界,這些自然界的精靈相對於人生存的利 害關係,也是有善有惡的,形成了妖靈與神靈的區分。在原始宗教裏人們逐漸從 有善有惡的靈體認知提昇到純善的神靈崇拜,將人的形像、人的情欲與人的本質

加在神的身上,形成了與人靈同性同形與同感同欲的神靈,甚至發展為與人靈 同體的神靈(註6)。世界各民族最高級的神,都是人類自身的反映,將可見與 可觸的實在世界關連在另一個不可見與不可觸的精神世界中,認為這兩個世界 彼此是互相滲透,有著「互滲律」的關係。

所謂「互滲律」,是法國社會學家列維-布留爾(Levy-Bruhl,Lucien,1857- 1939)在二十世紀初提出的理論,認為早期人類是採用互滲律的原邏輯思維方 式,認為生命主體與存在物客體之間有著神祕互滲的關係,建構出集體表象的 解釋模式,主觀與客觀的認知是緊密融合,關心的不是事物中的客觀特性與屬 性,而是其內在的神祕力量,重視事物與現象之間的神祕互滲,且其生活的行 動是接受這互滲力量的指導。在早期人類的表象意識中,感性世界與神祕彼世是 合而為一的,看得到的世界與看不到的世界是分不開的(註7),承認有一種 遍及宇宙的廣佈力量使得人與物都有靈性,肯定人、物、靈等是互相感通,都帶 有著非物理與非物質的靈性力量,相信人可以透過巫與巫術來會通這種超自然 的靈體。此一人與靈交感的觀念,或可稱為「靈感思維」。

所謂「靈感思維」,或可稱為「神話思維」,是建立在早期人類主客不分的認知 模式上,肯定「靈」是具有神祕力量的生命狀態,是天地萬物共有的活源力,同 時包含著神靈與人靈間的互動感通關係。在原始社會將靈體人格化,不僅有神人 同形的認知,也有著人與神同一靈性的觀念,將人的本性互通於神的本性,理 解到人與神是互相開啟的連繫關係,發展出各種與神交通的靈感經驗與技術。中 國古代原始社會有著極為豐富的靈感思維文化,各種通神的巫與巫術建構出古 老的薩滿式文明(註8),流傳著多采多姿萬物有靈的宗教形態,群巫與天神 的靈感交通模式奠立了中國文明的基本結構,後代的哲學與宗教都是連續著古 代靈感文化而來的,張光直認為經由巫術進行天地人神的溝通是中國古代文明 的重要特徵,從史前一直連續到後世,形成中國文化連續體(註9)。

先秦哲學是延續著原始靈感思維,認為人與天地鬼神是處在互為感應的體系 之中,如天命思想是來自於原始性人格化的神祕之力,即是宇宙靈體的象徵,

承認有一崇高的靈體在監察人的行為,以決定人間的吉凶禍福,天命是天地間 最高的權威性靈體,主宰著人事的善惡賞罰,要求人要聽命於神靈的旨意。先秦 哲學最大的特色就是人文精神的躍動,將人從靈體的天命意志中解放出來,強 調人自身靈體的生命自覺,肯定人性圓滿自足的道德主體性,孔子繼承了這種 人文思想的內涵,將人性與天道加以融合,即是人靈通向於神靈,人不必皈依 於神靈的權威宰制下求得赦罪與得福,而是以知天命的證悟,將人的生命與天 命的連結,即是人靈與神靈的連結,在具體生命中開闢出內在人格世界的無限 性地顯現(註10)。《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可

承認有一崇高的靈體在監察人的行為,以決定人間的吉凶禍福,天命是天地間 最高的權威性靈體,主宰著人事的善惡賞罰,要求人要聽命於神靈的旨意。先秦 哲學最大的特色就是人文精神的躍動,將人從靈體的天命意志中解放出來,強 調人自身靈體的生命自覺,肯定人性圓滿自足的道德主體性,孔子繼承了這種 人文思想的內涵,將人性與天道加以融合,即是人靈通向於神靈,人不必皈依 於神靈的權威宰制下求得赦罪與得福,而是以知天命的證悟,將人的生命與天 命的連結,即是人靈與神靈的連結,在具體生命中開闢出內在人格世界的無限 性地顯現(註10)。《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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