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環境行為的內涵
行為的定義可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狹義的行為是人的「外顯動作」,如拋棄、
採摘、購買、散步等,此種動作可以由研究者直接觀察得知,並可以進行分析的動作;
廣義的行為除外顯動作外,尚包括內在心理,如動機、思考、意識、信念與價值觀,
均為外顯動作的驅動力,具有決定行為的可能性和趨向(張春興,1992)。行為是人類 表現在外在的活動歷程,人類的一切行為都來自於內心的需要所驅使,因此人類內在 需要所表現於外在的一切活動歷程,這就是行為(陳敬中,2003)。Peyton在1985年指出
個人或團體所要解決某一環境問題所表現的行為,稱之環境行為(鄒東明,2002)。
Hungerford and Peyton (1977)認為,環境行為可以區分為說服、消費者主義、生態管理、
法律行動與政治行動五類:
1、說服(persuasion):指為了環境問題所採取可以影響他人環保行為的行動。例如以 演說、告知、勸告或公開表達支援環保等方式改變人們的信念或價值觀,促使人們採 取正向的環境行為。
2、消費者主義(consumer/economic action):個人或團體所採取的經濟支援或抵制行為,
來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如不購買某些對環境造成衝擊的產品、抵制不重視環保的廠 商、拒購耗電的家電用品、拒買過度包裝的食品等。
3、生態管理(eco-management):個人或團體為了維護或改善現有環境生態品質所採取 的實際行動,如資源回收、水土保持、栽種花木、約能源、垃圾減量等行動,以達到 保護環境目標。
4、法律行動(legal action):針對環境問題部分,以採取的法律行動,或以加強環境法 律的執行的方式,藉以解決環境問題。例如法院強制命令、檢舉環境破壞事件等。
5、政治行動(political action):藉由採取政治行動,來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解決環境 問題。例如以遊說、投票或競選、遊說政治人物、集會遊行等政治行動來改善環境問 題。
環境行為是指實際從事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活動或行為。所謂的「環境行為」通常 是指有關環境品質或環境保護的行為,如資源回收、節約能源等,有關環境品質或環 境保護的行為。環境行為可以是正面及有利環境的行為,如資源回收;也可以指負面、
有害環境的行為,如環境的污染。但大部份的研究中,所指的環境行為則是指正面及 有利行為。環境行為研究的內涵可分為一般環境問題與特殊環境行為。一般環境問 題,包括資源回收、節省水資源、節約用電、資源的再生與利用、綠色消費等;特殊 環境行為,包括環境綠化、環境保護、檢舉公害等。
大多數的研究則是以一般環境問題行為進行探討為主。賴錦鴻(2008)在「高雄縣岡
說服行動、消費行動三個層作探討。廖子萱(2006)在探討台灣民宿業者對於發展環保 民宿的態度、行為與意願的研究中,則是將民宿業者的環境行為分為,廢棄物減量與 再利用、飲食方面、省能省水、綠色採購、化學物質等四個構面。吳俞菁(2009)在對 旅館管理者對綠色旅館認知、態度及行為之研究中,旅館環境行為的部分別針對「企 業之環境管理」、「節能措施部分」、「節水措施分」、「綠色採購部分」、「危害 性物質之管理部分」、「一次性產品減量與廢棄物減量部分」、「實施垃圾分類、資 源回收部分」七大構面做探討。
(二)環境行為相關研究
賴錦鴻(2008)在針對高雄縣岡山區國小中高年級學生環境行為研究中發現學生 的環境行為會因為性別不同而有所差異,女生的環境行為比男生正向。張筑潔(2008) 在針對台北市社區大學學員的環保認知與環境行為關係之研究中發現女性學員的環 境行為表現明顯優於男性學員;年長學員的環境行為表現明顯優於年輕學員;高中職 學歷的學員在環境行為的表現上明顯優於大專院校以上學歷的學員。吳淑芬(2010)針 對屏東縣國小教育行政人員環境知識、環境態度與環境行為之研究中發現,研究對象 的環境行為會因性別、學歷、任教年資、服務學校所在地區而有統計上的顯著差異,
但年齡方面則不同而未有顯著差異。
二、環保民宿行為
(一)環保民宿的實施概況
近年來由於人們的環保意識抬頭,不論對於環境知識的了解或對環境行為的改 變,無不在於希望能降低對環境所造成的傷害。因此,有許多民宿業者體認到住宿 業所造成的污染已嚴重威脅到自然環境生態,因此在經營民宿產業,服務住宿遊客 的過程中,必須兼顧環境保護的概念,例如減少使用一次性產品,降低不必要的垃
圾產生,採用用低污染、使用低耗能的建築材料與住宿設施等。表 2-4-1 為花蓮地
具、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連續住宿者不主動提供更換床單、被套以節省水資源 及減少洗潔劑的汙染;普遍採用綠建材與太陽能熱水器減少能源的耗損以及碳排放 量等措施。在環保旅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其內容中所稱之旅館業係指所有提供住 宿設施與服務的業者,包括國際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民宿及公務部門附屬旅館等 業者。雖然目前尚未實施環保民宿評選制度,但是以環保旅館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的 內容而言,民宿已經涵蓋在旅館業的範圍之中,因此有許多民宿業者逐漸開始朝向 環保民宿的概念發展,環保民宿成為現今民宿業的發展的重要趨勢。
綜合以上文獻之探討可發現,目前落實環保民宿措施的業者其所推行的環保住 宿內容大致可分為節省水資源、減少垃圾的產生、綠建築材料、節省能源等。因此,
本研究參考現行實施環保民宿業者的各項措施,再根據環保民宿知識之內容作為本 研究中環保民宿行為題項內容之依據,並將環保民宿行為分成住宿意願、友善環境、
垃圾減量、節能減碳等四個構面進行探討。
(二)環保民宿行為之相關研究
基本人口變項會影響保民宿的行為,例如:廖子萱(2006) 人口統計變數、環境 態度與環境行為會對民宿業者推行環保民宿的意願造成影響。李維康(2006) 旅客不 同個人特質中部份在住宿行為上有顯著差異。王月鶯(2008)的研究中指出大多數之 消費者願意配合推行環保措施。林香君等人(2008)的研究發現一般消費者普遍沒有 自行攜帶盥洗用具的習慣。
依據上述研究文獻結果發現環保行為表現會因為性別、學歷、年齡的不同而有差 異,因此形成本研究之假設二:不同背景之遊客對環保民宿的行為有差異。
第五節 環保民宿知識與行為的關係
一、環境知識與環境行為的關係有學者將環境行為相關變項,依其相互間之關係,制定行為模式(behavior model)
以解釋行為之形成與改變。Hungerford and Volk (1990)在針對學生環境教育的研究中,
認為灌輸學生環境知識,可以使他們對環境議題產生更強烈的學習動機,形成適當的 態度,進而產生行動以改變環境品質。
在教育的想法中,認為只要傳授、給予學生有關環境的知識,藉由環境知識的增 加,改變學生的環境態度,進而改變學生的環境行為,達到環境品質的提昇的目的。
換言之學生如果具備豐富的環境知識,自然能促進正確環境態度的培養及負責任環境 行為的出現,其形成模式如圖所示:
圖2-5-1 Hungerford and Volk (1990)的知識、態度與行為模式
Hines(1986)發現知識變項與環境行為之間為正相關,但問題的癥結是何種環境 知識與環境行為有關。Hines也認為環境問題和環境行動的知識與各種環境行為有 關。Hines (1986) 曾經提出了一個負責任的環境行為模式(圖2-1-2)。
圖2-5-2 Hines環境行為模式圖
知識 態度 環境行為
行動技能
態度
控制觀
個人責 任感
行動策略 知識 對議題知 識
個性因素
行為意向 責任的
環境行 情境因 素
向會受行動技能、行動策略知識和議題知識及個性因素等的影響。個性因素則是受態 度、控制觀及個人責任所影響。由此模式可發現,產生環境行為的「情境因素」比較 不容易改變或掌握,而行為意向中的議題知識、行動策略的知識與行動技能則是可由 教育的力量予以教導和訓練(沈廣城,2001)。
賴錦鴻(2008)在其高雄縣岡山區國小中高年級學生環境知識、環境態度與環境 行為之研究中指出中高年級學生的環境知識、環境態度和環境行為之間的相關係數均 屬於顯著正相關。吳淑芬(2010) 針對屏東縣國小教育行政人員環境知識、環境態度與 環境行為之研究中發現,研究對象之環境知識與環境行為二者間沒有顯著的相關性。
葉國樑(1997)指出資源回收的相關知識不足會妨礙民眾從事資源回收活動。也就是 環境知識會影響環境行為。
二、環保民宿的知識與環保民宿的行為相關研究
環保民宿的知識也會影響環保民宿的行為,李維康(2006) 旅客環保旅館認知、
旅客綠色消費態度、綠色行銷中部份與住宿行為之間有顯著相關。張明仁(2005) 旅館 業者環境法規政策認知越高,則旅館資源管理作為表現越好,以及旅館業者參與綠色 旅館驗證的意願也較高。謝金龍(2006) 消費者環保渉入程度會經由對綠色旅館之需 求,間接影響綠色旅館效益。吳俞菁(2009) 對旅館管理者對綠色旅館認知、態度及行 為之研究中顯示旅館管理者對綠色旅館的認知越高,其實際行為越積極。
上述研究文獻結果發現,環保知識會影響環保行為,遊客之環保知識對行為表現 有正向影響,也就是環保知識越佳,其環保行為表現亦越佳;因此形成本研究之假設 三:遊客的環保民宿知識對環保民宿行為有正向影響。
上述研究文獻結果發現,環保知識會影響環保行為,遊客之環保知識對行為表現 有正向影響,也就是環保知識越佳,其環保行為表現亦越佳;因此形成本研究之假設 三:遊客的環保民宿知識對環保民宿行為有正向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