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氣喘
全球氣喘創議組織(The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 GINA)建立於 1993 年,對 氣喘的定義為「一呼吸道之慢性發炎疾病,因反覆陣發性之呼吸道過度反應 (bronchial hyperresponsiveness)所造成之慢性發炎以及氣道的收縮而產生的氣流阻 滯,會導致喘鳴、呼吸困難、胸悶及慢性咳嗽等症狀反覆發生」。但氣喘的呼吸道 阻塞為間歇性以及可逆性。而不僅是孩童,在成人身上氣喘病也會越來越普遍。
根據氣喘診療指引,某些生活中的危險因子可能會引發或加重原有症狀,包 含病毒感染、居家或職業場所中的過敏原如塵蟎、花粉等,壓力、運動、吸菸以及 同樣會有影響。當氣喘未獲控制時,影響會更為嚴重。部分藥物亦可能引發氣喘,
如乙型交感神經阻斷劑 (beta-blockers)、阿斯匹靈或其他 NSAIDs 類藥物。
二、氣喘病診斷和處置
現今診斷氣喘病的方式,氣喘診療指引係醫師根據臨床表現和肺生理學的檢 查,也就是突發性、再發性、可恢復性的阻塞呼吸道疾患於日夜間發生的頻率,加 上肺功能檢查的數值如尖峰呼氣流量(PEF)或第一秒呼氣量(FEV1)來做診斷。氣喘 病的診斷大約可分為以下六個部分(Guidelines for the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Asthma (EPR-3), 2007):
(1) 詳細自然病史(detailed medical history)
(3) 發炎反應之生物標記(biomarkers),例如 IgE 相關之過敏檢測
(4) 肺功能評估,除尖峰吐氣流量計外,肺功能量計(spirometry)有助診斷 5 歲 以上的患者其肺部阻塞情形與疾病可逆性(reversibility)
(5) 支氣管激發測試(bronchoprovocation test)
(6) 胸部 X 光檢查
台 灣 氣 喘 診 療 指 引 指 出 , 氣 喘 未 獲 控 制 病 情 惡 化 時 , 急 性 發 作 (asthma exacerbation)將有可能發生。相較於平時,病人的氣喘症狀和肺功能會發生急性惡 化,如果病人出現任何嚴重惡化的情形時,通常採緊急至急診就醫、住院或全身性 皮質類固醇或其他治療氣喘藥物使用。現代的氣喘治療上治療目標著重於減輕病 人負擔,以及降低惡化、呼吸道損傷和藥物副作用的風險。
藥物治療多以支氣管擴張劑,若有感染則需針對感染治療。現今治療方面,許 多針對不同用途的藥物已發展出來,例如急性期和病情輕微者急性發作時需要立 即緩解作用的緩解藥物,如短效乙二型交感神經興奮劑(short-acting β-agonist, SABA);嚴重程度中等的氣喘患者就必須使用吸入型類固醇與長效支氣管擴張劑 合併劑(ICS/LABA);而嚴重的氣喘,就需用較高劑量的吸入型類固醇(ICS)及支 氣管擴張劑,甚至需要長期使用口服類固醇(OCS)或者 anti-IgE 藥劑才能控制,依 患者情況施行個人化治療(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 2015)。當病患被診斷為氣喘 並開始治療後,應安排病人 1-3 個月內回診檢查,之後每 3-12 個月安排回診一次。
針對發生惡化的病人,出院後應於一週內安排回診。回診的頻率亦應視病人的氣喘 控制程度、對先前治療的反應、和自我管理氣喘治療的意願程度而定。
氣喘的急性發作嚴重者可能致命,有時會毫無預警發生,急性發作同樣可能 發生在接受治療中的病人。因為即使病患平時只有輕微的症狀,定期肺功能等檢查 呈現穩定,在控制不佳的情況下發作就會變得更為頻繁、更為嚴重;另外亦會在某 些過敏原的刺激下,而突然發生,若無及時處理可能因此不幸喪命。不過,雖然氣
喘難以根治,倘若規律配合醫師指示用藥並避開過敏原,理論上可不再有急性發作,
達到完全控制,日常生活幾乎與正常人一樣。
二、氣喘病流行病學與台灣現況
2004 年 GINA 統計全球約有三億人罹患氣喘,在過去十年內增加了 50%,預 估 2025 年會再增加一億人(Masoli, Fabian, Holt, & Beasley, 2004)。2014 年的全球氣 喘報告(The Global Asthma Report 2014)統計,紐澳的氣喘病致死率為全球最高,全 世界約有 14%的兒童、8.6%的 18-45 歲年輕成人有氣喘症狀,並且約有 4.5%的年 輕成人曾被診斷為氣喘或正在接受氣喘治療。有關氣喘的疾病負擔,氣喘病因其失 能持續時間與失能程度,排名於世界最重要疾病的第十四位。負擔最重的屬 10-14 歲的兒童與 75-79 歲的老年人兩個族群;對 45 歲以下的人來說氣喘大部分的疾病 負擔是失能,45 歲以上的人則除失能外更多的是因氣喘造成的年壽損失(Year Life Lost, YLL),導致患者過早死(premature death)。不過氣喘很少直接導致死亡,大 約僅佔全世界死亡的 1%左右。
台灣方面,吳嘉興等人於 1998 年將北北基與宜蘭縣的國中學生作為研究對 象,調查其氣喘盛行率,結果盛行率約為 10.2%;另發現居住在空氣污染較嚴重 的學生,以及其身為男性、雙親有較高教育程度、年齡低、少運動及暴露在二手 菸下者會有較高的罹患氣喘機會。de Nijs 等人 2013 的研究則發現 65 歲以上的氣 喘盛行率偏高,35 歲以後女性發生率比男性要高。依 Pearce 等人 2007 年的研 究,台灣的氣喘盛行率約為 9.7%,而隨時間與受到英美等生活方式的影響,台 灣氣喘盛行率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每年約成長 0.04%(Pearce et al., 2007)。死亡率 方面,每十萬人中約有 6.4 人因氣喘病致死,即每年超過千人死於氣喘病,而 30 至 59 歲達 12.8%。
第二節 氣喘相關研究與氣喘嚴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