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氣喘病是常見的慢性疾病,以兒童青少年居多,全球約有三億人罹患氣喘 (WHO statistics, 2007; GINA, 2009),而預估 2025 年會再增加一億氣喘病人(Masoli, Fabian, Holt, & Beasley, 2004)。2014 年的全球氣喘報告(The Global Asthma Report 2014)統計,全世界許多兒童和年輕成人有氣喘症狀,並且約有 4.5%的年輕成人曾 被診斷為氣喘或正在接受治療。
對氣喘病患來說,氣喘最大的疾病負擔是失能 (disability),雖然氣喘直接致死 率不高,但若計算病患的失能調整生命年(DALY),納入因過早死亡而損失的潛在 壽命這一概念,將健康狀況不佳或失能而損失的『健康』年歲也包括進去,病患因 氣喘失能持續時間與失能程度排名於全球重要疾病的第十四位。患病的兒童與成 人若控制不佳,容易因急性發作而無法上學上班,影響學習表現與生產力(The Global Asthma Report 2014, 2014; 陳寶如, 陳美燕, & 林金定,2008)。失能負擔最 重的屬 10-14 歲的兒童與 75-79 歲的老年人兩個族群,45 歲以上的人則除失能外 更多的是因氣喘造成的年壽損失(Year Life Lost, YLL),導致患者過早死(premature death)。
台灣的氣喘盛行率約為 9.7%,然而過去幾十年以來隨時間和生活習慣改變與 西化,台灣氣喘盛行率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每年約有 0.04%的成長(Pearce et al., 2007)。據台灣氣喘衛教學會統計,北北基地區學童氣喘盛行率自民國 63 年 1.3%
提高至民國 91 年的 19%。而所耗費之費用根據健保署統計,民國 93 年以氣喘為 主診斷之申報人數達 51 萬人,總醫療費用達約 26 億元,為一可觀負擔。
為改善醫療品質和更有效率地利用醫療資源,自美國國家科學院醫療研究機 構(IOM, Institute of Medicine)在 2001 年「跨越品質的鴻溝」一書中建議支付政策 與品質改善相互結合,論質計酬(pay-for-performance, P4P)漸漸被全球健康照護體 系採用 (Rosenthal, Frank, Li, & Epstein, 2005; Rosenthal, Landon, Normand, Frank, &
Epstein, 2006)。我國則由中央健康保險署自 2001 年 11 月起推動論質計酬方案,又 稱「全民健保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提供誘因鼓勵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整體性醫療 照護,希望能達到提升照護品質與節約醫療費用的作用。故試辦對象為費用影響大、
罹病人數多、照護模式有改善空間之疾病,併以醫療品質指標作為支付醫療院所費 用的依據。已實行過或正在施行給付方案的項目有乳癌、氣喘、結核病、糖尿病、
高血壓、慢性 B 型肝炎與 C 型肝炎、初期腎臟病、思覺失調症等多項,方案根據 疾病別照護特性設計,讓醫院依規定的診療指引提供服務,再透過個案管理師對病 患提供疾病管理追蹤,使病患得到完整且持續之照護。2013 年健保署公布各項疾 病品質改善給付方案之歷年照護率,全台灣氣喘病人在給付方案的覆蓋率自 2007 年起至 2011 年分別為 35.17%、31.29%、31.61%、47.02%、45.45%,已有一定的 成果 (中央健康保險署,2007) 。
國內的論質計酬制度旨在落實「購買健康」代替「購買醫療服務」的理念,期 望以醫療品質做為支付依據,鼓勵醫療機構對患者提供整體性醫療服務,帶領國內 醫療由論量計酬走往論質計酬。目前具體實施方式採「包裹給付」與「加成給付」, 即在現有制度下將某些醫療服務加入財務誘因,讓醫師與醫療院所有更高意願提 供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達成這些服務項目即可獲得給付。給付方案實施後在 病情控制與醫療費用都有所改善(中央健康保險署,2002),然而給付方案中大部分 支付項目,尚未能算是依病情改善程度給予獎勵的論成效給付,故國內醫療給付方 案與一般定義上、或國外已在實行有結合品質和績效指標的 P4P 制度可說是有所 不同。
但是也有文獻認為論質計酬會造成非預期的結果,例如服務提供者會選擇疾病 嚴重度較輕者形成風險選擇問題(Rosenthal & Frank, 2006; Simpson et al., 2007);
Eijkenaar 等人 2013 年發表的論質計酬系統性回顧,將論質計酬計畫所造成影響共 分為六個面向,其中一個面向即為不平等(inequality),不平等情形發生在當論質計 酬制度設計有缺陷,導致風險選擇或是醫療提供者服務弱勢群體的報酬較低時;若
是制度設計有對弱勢族群作績效報酬和風險校正等改善,不平等現象則可以被預 防。故不同文獻之間呈現非統一之結果,不平等現象在不同體系的論質計酬制度下 有減少、維持不變、甚或增加的情形(Steel and Willems, 2010; van Herck et al., 2010;
Millett et al., 2009; Eijkenaar et al., 2013)。而回顧國內有關論質計酬與風險選擇、不 平等議題的研究較少,翁慧卿(2004)的研究評估氣喘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發現按健 保局的地區分局別來看,該方案實施有健保分局間的差異,如持續追蹤病患以完成
「年終照護」的完整照護率以北區比例最高,東區完成案例則為零;另加入計畫之 病人分布也以北區最多。
然而健康不平等(health disparity/inequality)是醫療衛生的重要議題,1978 年世 界 衛 生 組 織 Alma Ata 宣 言 即 呼 籲 注 重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的 公 平 分 布 (Equitable Distribution),照護供給不應受病人特性影響而有差別。IOM(Institute of Medicine) 亦在 2001 年提到醫療的六個根本要求為安全、有效、以病人為中心、適時、有效 率、公平(equitable)。有關健康不平等現象的研究,歐美著重探討種族、性別、社 會經濟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 SES)的不平等與健康或疾病的相關性,此外亦有 探討地理區位(geographic)差異的研究(Genereux, Bruneau, & Daniel, 2010; Masuda et al, 2012),而大多的研究發現健康照護有健康不平等的顯著現象,如社會地位較具 有優勢的族群,能獲得較佳的健康照護;或是相反的狀況,如偏遠地區反而獲得較 多醫療服務等(Adler & Rehkopf, 2008; Haider et al., 2008; Clegg et al., 2009; Braveman et al., 2010; Rangrass, Ghaferi, & Dimick, 2014)。
在論質計酬的其他影響方面,雖然認為論質計酬制度可以提高照護品質,但後 續研究發現主要能提昇的是照護過程面的醫療品質,此外制度能否提升品質和很 多因素有關,主要為品質指標恰當與否;目前研究仍未能明確地指出長期實施 P4P 計畫,對改進照護過程與照護結果有助益 (Campbell, McDonald, & Lester, 2008;
Van Herck, P., De Smedt, D., Annemans, L., Remmen, R., Rosenthal, M. B., & Sermeus, W. , 2010;Eijkenaar, F., Emmert, M., Scheppach, M., & Schoffski, O. , 2013);不過在
醫 療 利 用 上 , 國 外 文 獻 多 認 為 P4P 具 正 面 作 用 (Christianson, Leatherman, &
Sutherland, 2008)。國內論質計酬相關研究大多以探討短期間對醫療資源耗用的影 響、參與者與未參與者之間的照護成果比較,結果為論質計酬的介入雖不一定降低 所有醫療耗用,但可能使照護成果更佳和照護過程更完善(陳明君、陳啟禎、錢慶 文,2003;徐慧君等,2004;劉慧俐、黃明賢、王鴻昌,2006;方俞尹,2009;林 文德、謝其政、邱尚志、吳慧俞、黃一展,2010;黃毓棠,2013;鍾文誠、吳肖琪、
李曉伶,2013)。而專門探討氣喘給付方案的研究甚少,主要以部分區域的病患為 研究對象:劉貞娟、翁慧卿、蔡魯(2006)的研究發現氣喘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有助於 改善醫療費用和病患自我照護能力,蘇有村等人(2008)則發現加入方案的兒童氣喘 臨床嚴重度多數得到良好改變。醫療耗用方面,健保署調查顯示氣喘的醫療費用在 氣喘給付方案初步實施後,自民國 90 至 93 年平均急診次數及住院次數皆有下降,
氣喘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被認為小有成效,方案持續推廣至今。
近十年氣喘相關研究的議題主要為氣喘疾病管理、生活品質、醫療耗用與流行 病學調查等,大多為採用問卷或臨床初級資料的調查研究,研究對象以兒童為主。
這些調查研究之優點為研究者可依需求設計問卷,或直接獲取感興趣的臨床資訊,
資料較為詳細正確;缺點是通常無法調查所有相關對象,只能抽樣選出部分對象作 為調查研究的樣本。然而,若欲用次級資料進行大範圍的氣喘相關研究,彌補過去 研究之不足,雖然有樣本數大的優勢,但往往缺乏病人嚴重度的資料。氣喘是變異 性大的疾病,嚴重度不同則風險程度不同,它可反映病患發生嚴重急性發作之可能 性與疾病控制情形,不同嚴重度照護的需求與結果也會有差異,故應為不可忽視的 疾病特性。氣喘嚴重度一般可以經由定期肺功能檢查與醫師診斷來評估,文獻上則 提到也可回溯病患所需的醫療處置方式和用藥來判別,但目前尚未有一套以藥物 衡量氣喘嚴重度的統一標準(Jacob, C., Haas, J. S., Bechtel, B., Kardos, P., & Braun, S. , 2016),故在進行氣喘的次級資料研究前應先找出評估嚴重度之方法。
總結而言,國內外研究顯示論質計酬有機會減少醫療成本,進一步者尚有機會
提升過程面和結果面的醫療品質,而部分研究提出風險選擇等健康不平等現象存 在的疑慮。若能了解論質計酬背景下,健康照護和病人特性之間的關係,以及對照 護成果究竟有無影響,探討是否有風險選擇─弱勢族群未被論質計酬方案涵蓋之 問題,對氣喘醫療品質的提升將有所助益。
第二節 研究重要性與研究問題
台灣的氣喘論質計酬施行方式採包裹和加成給付,並未有較為彈性的、高額獎 金 的 誘 因 設 計 , 這 可 能 對 醫 師 參 加 論 質 計 酬 意 願 與 照 護 品 質 的 改 進 不 利 (Christianson et al., 2008; 陳宗泰、鍾國彪、賴美淑,2007)。另外台灣 P4P 沒有正 式將照護品質指標納入給付評估標準,尚不能稱為論成效計酬,也還缺乏類似英國 的除外者名單制度,來防止醫師留置或僅回報照護結果較好的病患。給付改善方案 的給付標準目前以疾病管理為主,仍屬於計算達成項目多寡的論量方式,缺乏過程 面和結果面的品質評估。
國內兩大慢性病氣喘、糖尿病論質計酬制度實施後有減少資源耗用的趨勢(陳 明君等,2003;徐慧君等,2004;劉貞娟等,2006;方俞尹,2009),論質計酬方 案並有提升病患自我照護能力、改善疾病預後(鍾文誠等,2013)、提升氣喘病童治 療成效等影響(蘇有村等,2008)。唯目前文獻較少對氣喘論質計酬的風險選擇等健
國內兩大慢性病氣喘、糖尿病論質計酬制度實施後有減少資源耗用的趨勢(陳 明君等,2003;徐慧君等,2004;劉貞娟等,2006;方俞尹,2009),論質計酬方 案並有提升病患自我照護能力、改善疾病預後(鍾文誠等,2013)、提升氣喘病童治 療成效等影響(蘇有村等,2008)。唯目前文獻較少對氣喘論質計酬的風險選擇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