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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時期君臣關係的穩定

第二章 永明時期的君臣關係 -以中前期(482-489 年)發展為中心

第三節 永明時期君臣關係的穩定

張敬兒、謝超宗遭齊武帝誅殺後,迄至永明八年(490 年)以前,

統治集團上層不再出現相殺戮局面,整體君臣關係堪稱和平。

永明時期,將相大臣的背景可大略分為開國勛貴、士族與宗室三 類,其中宗室又可細分為封王的皇弟皇子與未封王的同宗族人,以下 便將分別敘述齊武帝與這些大臣的相互關係。

一、齊武帝對開國勛貴的尊隆與親任

齊初的勛貴仍於政壇中立有一席之地,不僅僅是因為他們在軍務 上有所才幹,更在於他們多於宋末積極向齊高帝效忠,而贏取高帝對 他們的信任。齊武帝在劉宋末時便隨父親投身軍旅,又曾於沈攸之起 事時率將鎮於盆口,因此亦與眾多開國勛貴有所交接與信任,使除前 見張敬兒與垣崇祖等外,大多數勛貴與朝廷的關係不致於因高帝的崩 殂而疏離,齊武帝對他們也多抱持著敬重的態度。

齊武帝對開國勛貴的委任,可從官職上仍多與州刺史等軍事要職 略知一二。就永明時期,勛貴曾任州刺史者,有戴僧靜、呂安國、薛 淵、王廣之、陳顯達、王玄載、王敬則、垣榮祖、王文和、崔慧景、

周盤龍、曹虎、蘇烈、沈文季等;36曾任司空者,有王敬則;曾任當 時禁軍首要官之領軍將軍(中領軍)者,37則有陳顯達、沈文季、呂 安國。38

另外,部分史料也透露出齊武帝對開國勛貴的尊寵或親近關係。

現將具體事列於表 2-1。

36 主要據〈齊方鎮年表〉,並對照《南齊書》之實際記載。(清)萬斯同,〈齊方鎮 年表〉,頁 4318-4320。

37 南朝時,「領、護資重者為領軍將軍 、護軍將軍,資輕者為中領軍、中護軍。」

參閱(唐)杜佑著,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88 年 12 月),

卷 34〈勳官〉,頁 944-945。又雖然一般而論護軍將軍地位與領軍將軍並轡,但 於南齊一朝,護軍將軍性質屬優寵官銜,通常並不實掌軍權,故本文獨將領軍將 軍視作當時禁軍之最要官銜的道理在此。參閱張金龍,《魏晉南北朝禁衛武官制 度研究》,第 4 編第 13 章〈南齊禁衛武官制度〉,頁 506-509。

38 主要據〈齊將相大臣年表〉,並對照《南齊書》之實際記載。(清)萬斯同,〈齊 將相大臣年表〉,頁 4312-4314。

表 2-1 齊武帝對開國勛貴的尊寵、親近事例表

2.永明六年(488 年),武帝以「安國累

而去,為有司所糾,(齊武帝)見原。」

2.永明八年(490 年),薛淵領軍討巴東 王子響,「子響軍主劉超之被捕急,以眠 褥雜物十餘種賂淵自逃,淵匿之軍中,

為有司所奏,(齊武帝)詔原。」

9 周山圖 義興 義鄉

1.「世祖(武帝)踐阼… …以(周山圖)

盆城之舊,出入殿省,甚見親信。」

2. 「山圖於新林立墅舍,晨夜往還。上

(武帝)謂之曰:『卿罷萬人都督,而輕 行郊外。自今往墅,可以仗身自隨,以備 不虞。』及疾,上手敕參問,遣醫給藥。」

南齊書 29

齊武帝遺詔曰:「軍旅捍邊之略,委王敬則、陳顯達、王廣之、王 玄邈、沈文季、張瓌、薛淵等。」40其中除張瓌屬吳姓士族外,其他 齊武帝認為可堪委以「軍旅捍邊之略」者,皆屬勛貴。此足見武帝雖 在即位初期曾對張敬兒等勛貴進行殺戮,但就大體來說,他仍對齊高 帝以來的勛貴有一定程度的信任,否則斷不會將邊防重鎮之責多託付 於之。

二、齊武帝對士族領袖王儉的禮遇與委任

齊武帝所寵之寒人紀僧真曾向武帝大嘆:「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41此語道盡當時門第觀念根深蒂固,非將家發跡的南齊皇帝所能動搖。

而南齊的建立,實有賴褚淵與王儉等士族領袖的勸進與奉璽,因此儘 管這時士族的權勢已遠不如東晉,但整體而言,他們仍在政壇上有一

40 《南齊書》,卷 3〈武帝紀〉,頁 61。

41 《南史》,卷 36〈江夷附曾孫斅 傳〉,頁 943。

席之地,常能「平流進取,坐至公卿」,42也持續享有崇高的社會聲望。

是故齊武帝雖貴為九五,但仍有與士族合作的必要。

齊武帝與士族的合作,可從武帝對當時士族中聲望崇高的柳世隆 與張緒之寬容及敬重略知一二。例如柳世隆嘗「在州立邸治生,為中 丞庾杲之所奏,(武帝)詔原不問」;43「(張)緒每朝見,世祖(武帝)

目送之。謂王儉曰:『緒以位尊我,我以德貴緒也。』」44但最主要的 表現,還在於對當時士族領袖王儉的委任。

王儉,出身江左第一流名門瑯琊王氏。祖曇首,「有識局智度,喜 慍不見於色」、45「沈毅有器度」,46因助宋文帝除當時權臣徐羨之與謝 晦,而受文帝所親重。父僧綽,「練 悉 朝 典 」、「沈深有局度,不以才 能高人」,47任尚書吏部郎時「參 掌大選,究識流品,任舉咸盡其分」。

48宋文帝晚年「頗以後事為念,以其年少,方欲大相付託,朝政小大,

皆與參焉」。49當時文帝欲廢太子劉劭,僧綽勸文帝速斷其事,文帝事 尚未決,太子劉劭先一步下手,領兵弒文帝,王僧綽亦因此遭害。王 僧綽遭殺時,王儉尚在孩提之童,故他為叔父王僧虔所一手養大。

王僧虔「退默少交接」,50以謙恭退讓為行事之道。王儉幼時往來 賓客見其「篤學,手不釋卷」,或讚美王儉,但王僧虔卻對客云:「我 不患此兒無名,政恐名太盛耳。」因此僧虔後便手書崔子玉座右銘贈 王儉,51並經常向他勉勵遵循「忠貞止足之道」。52但從小即透露出「宰

42 《南齊書》,卷 23,〈褚淵王儉傳〉,頁 438。

43 《南齊書》,卷 24,〈柳世隆傳〉,頁 452。

44 《南齊書》,卷 33,〈張緒傳〉,頁 601。

45 《宋書》,卷 63,〈王曇首傳〉,頁 1678。

46 《宋書》,卷 63,〈王曇首傳〉,頁 1679。

47 《宋書》,卷 71,〈王僧綽傳〉,頁 1850。

48 《南史》,卷 22,〈王曇首附子僧綽傳〉,頁 589。

49 《宋書》,卷 71,〈王僧綽傳〉,頁 1850。

50 《南齊書》,卷 33,〈王僧虔傳〉,頁 591。

51 崔瑗,字子玉,東漢人。崔瑗所留之座右銘,思想融合儒道二家,內容主要在於 勸人謹言慎行、仁愛知足。〈崔子玉座右銘〉全文如下:「無道人之短,無說己之

相之志」的王儉,在為政處事的態度上,卻與王僧虔的期許相左,表 現出積極主動、甚至可說是略帶投機的面向。劉宋末,已為劉宋駙馬 的王儉,見宋後廢帝「暴虐」,甚為「憂懼」,後「察太祖(蕭道成)

雄異,先於領府衣裾,太祖為太尉,引為右長史,恩禮隆密,專見任 用」,支持蕭道成代宋建業;宋齊禪讓將行之際,「儉為佐命,禮儀詔 策,皆出於儉,褚淵唯為禪詔文,使儉參治之」,53而這時王儉年僅二 十八。齊高帝建元時期,與褚淵共為士族領袖。齊武帝甫踐祚,褚淵 歿,王儉獨占異姓官僚中的執牛耳之位,故「時人以入儉府為蓮花池」;

54且他亦為當時社會風尚的帶領者,史稱當時王儉「作解散髻,斜插 幘簪,朝野慕之,相與放効」。55

永明時期,王儉長期任尚書令,並參與選事;並自永明二年起(484 年),領國子祭酒;三年(485 年),領太子少傅。56以上齊武帝對王儉 任職上的安排,可見其對王儉於政壇上之影響力與學識之尊崇、禮遇,

此點綜合其他史料佐證,能看得更加清楚。

魏晉以降,尚書省吏部成為中央專責選舉的機構,吏部尚書因此 權重。劉宋前廢帝景和元年(465 年)始,南朝君主為避免吏部尚書 獨掌選舉權,常以尚書令或僕射等「領選」,以分散吏部尚書之職權。

57因此齊武帝時期,王儉雖僅於永明四年至七年之間(486-489 年)為

長。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世譽不足慕,唯仁為紀綱。隱心而後動,謗議庸 何傷?無使名過實,守愚聖所臧。在涅貴不淄,曖曖內含光。柔弱生之徒,老氏 誡剛強。行行鄙夫志,悠悠故難量。慎言節飲食,知足勝不祥。行之苟有恆,久 久自芬芳。」本座右銘收入(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李堷南等點校,《文選》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年 6 月)卷 56〈箴銘誄‧崔子玉座右銘〉,頁 2409-2410。

52 《南史》,卷 22,〈王僧綽附弟僧虔傳〉,頁 602。

53 《南齊書》,卷 23,〈王儉傳〉,頁 434。

54 《南史》,卷 49,〈庾杲之傳〉,頁 1210。

55 《南齊書》,卷 23,〈王儉傳〉,頁 436。

56 《南齊書》,卷 23,〈王儉傳〉,頁 435-436。

57 參閱吳慧蓮,〈六朝時期吏部人事權的消長〉《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報》第 17 期

以尚書令、侍中領吏部,但其餘時期亦被賦予參與選事的權力。58史 載「王儉當朝用事,齊武帝皆取決焉」、59「世祖(齊武帝)深委仗之

(王儉),士流選用,奏無不可」。60王儉在當時中央官職選用上所發 揮的影響力,最能凸顯武帝於政務上對他的「委仗」,在具體的選舉事 例上,亦可得到印證。以下先就王儉抑張緒之事為例。

《梁書‧張充傳》:「(齊)武帝欲以(張)緒為尚書僕射,(王)

儉執不可」。61因王儉的堅持,武帝尊重王儉之意,放棄任用張緒為僕 射。而王儉不欲張緒為僕射之事,由來已久。《南齊書‧張緒傳》:

(齊高帝) 欲用(張)緒為右僕射,以問王儉,儉曰:「南士 由來少居此職。」褚淵在座,啟上(齊高帝)曰:「儉年少,或 不盡憶。江左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儉曰:「晉氏衰政,

不可以為准則。」上乃止。62

早於建元時期,王儉已以張緒是「南士」為由,反對齊高帝與褚淵有 意使張緒為右僕射的人事運作。這也可說明自高帝以來,朝廷在選事 安排上,需尊重王儉的意見;齊武帝即位之後,亦承建元之風,在選 舉上遵循王儉的安排。

以下二例,也可符應上述觀點。《南齊書‧胡諧之傳》:

(1992 年),頁 12-32。

58 王儉任選官時的實際官銜依序臚列如下:武帝即位,王儉本官為侍中、尚書令、

衛軍將軍,並參掌選事;永明二年(484 年),領國子祭酒、丹陽尹,本官如故;

永明三年(485 年),領國子祭酒、太子少傅,本州中正,解丹陽尹;永明四年

(486 年),以尚書令、侍中領吏部;永明七年(489 年),本官為侍中、尚書令 領中書監,並領選。參閱《南齊書》,卷 23,〈王儉傳〉,頁 436-437。

59 《梁書》,卷 21,〈張充傳〉,頁 328。

60 《南齊書》,卷 23〈王儉傳〉,頁 436。

61 《梁書》,卷 21,〈張充傳〉,頁 328。

62 《南齊書》,卷 33〈張緒傳〉,頁 601。

(永明)六年(488 年),遷都官尚書。上(齊武帝)欲遷諧之,

嘗從容謂諧之曰:「江州有幾侍中邪?」諧之答曰:「近世唯有 程道惠一人而已。」上曰:「當令有二。」後以語尚書令王儉,

儉意更異,乃以為太子中庶子,領左衞率。63

《南史‧庾杲之傳》:

(庾杲之)歷位黃門吏部郎,御史中丞,參大選。美容質,善 言笑。嘗兼侍中夾侍,柳世隆在御坐,謂齊武帝曰:「庾杲之

(庾杲之)歷位黃門吏部郎,御史中丞,參大選。美容質,善 言笑。嘗兼侍中夾侍,柳世隆在御坐,謂齊武帝曰:「庾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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