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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南齊功臣集團與齊初的君臣關係

第六節 小結

本章之要旨,著重在蕭道成於朝中私人人際網絡的形成與擴張之 於建國前後所起的作用。在建國之前,蕭道成於官場勢力的厚植主要 以軍府作為媒介,結交來自各階層的人物,其中又以地方豪族子弟與 寒門武將為大宗;建國之後,南齊的君臣關係能維持穩固,重點在於 蕭道成能既能與原功臣成員關係維持篤睦,又願與未參與建齊之高門 士族寬待並主動交結,以維持君臣間合作關係。換言之,蕭道成於朝 中的私人人際網絡,為南齊政權的基礎。以此形式立國,則後繼者能 否繼承或另闢於朝中的私人人際網絡,將至關重大。也或許蕭道成慮

149 《南齊書》,卷 23〈王儉傳〉,頁 435。

及此點,因此在異姓大臣之外,又大量引進宗室成員入政,以期能再 以血緣紐帶穩固政權。

除上述之要旨外,本章就細節而言,又可歸類為以下幾個要點:

(一)學界對於蕭道成與南齊建立過程的討論,尚未就個別蕭道 成功臣集團人物支持蕭道成的過程進行詳細分析。經本章整理其始末 後,發覺蕭道成與個別人物的相互信任、合作,是集團搏成的主要方 式。然而,也正因如此,故於個別成員與成員之間,彼此未必在建齊 過程中發展出橫向的人際紐帶。蕭道成積聚勢力的方式,既以其個人 的私人人際網絡為接榫,是故其後繼者若要順利接班,亦宜需趁早投 入實際政軍事務中,方有利於統治集團中積聚個人的人際網絡,而能 使日後的皇位繼承順遂。因此於袁粲、沈攸之起事前後,蕭道成開始 留意長子蕭賾與嫡孫蕭長懋在軍政實務上的領導能力,可見他已對日 後的接班動作進行關注。

(二)在蕭道成功臣集團的階層與才性分布上,儘管史料中並未 見稱帝前蕭道成有偏好與某一地域勢力或特定階層人物結交的傾向,

然其仕宦生涯多居武職,且多藉府主身分招募有才之士,因此不免其 實際所交結者,多當時位望並不貴顯,以非高門出身的武人為主。

(三)青徐出身的晚渡北人能佔異姓功臣集團人物總數約三分之 一,主要與當時他們多因淮北淪喪而被迫向淮陰或京師一帶發展,而 恰巧當時蕭道成亦先後於兩地任重要武職的因素有關。然即便如學界 所指出,蕭道成於淮陰時收養豪俊,是他勢力轉盛的關鍵,也是他重 要的武力憑藉,且這批淮陰時期聚集的部屬,也與蕭道成關係最為親 暱。但並不可因此過度強調青徐勢力之於蕭道成建齊的重要性。王敬 則、柳世隆與褚淵等非出自青徐勢力者,亦為蕭道成之事業出力甚鉅。

而青徐勢力於建國之後,同其他功臣集團人物相比,並未於朝中取得 特殊地位。且他們在南齊所起的作用與地位,既不能與劉宋時期的北 府集團相提並論,也不能與日後於梁代崛起的雍州勢力同日而語。

(四)考察高帝建元時期的核心官僚組成,在重要的文官人事安 排部分,是以高門子弟為主要來源。至於重要軍職與方鎮的出掌,則 以功臣集團中的勛貴為主體。另外皇子與宗子也漸序地承擔軍政要職,

尤以擔任方鎮長官最多,此舉應是期盼往後宗王能作為王朝外藩之屏 障。

(五)齊高帝的功臣集團當中,少有前朝士族重臣參與,集團成 員多半武人出身。故開國後於顯要文官的派任上,難獨從功臣集團中 拔擢人選,勢必再從未參與建齊的前朝高門文官中援引。所以這時曾 居顯要文官的九人之中,就有張岱、張緒、何戢、王奐、王延之五人 為非參與建齊的高門士族,占超過總數中的半數。也正因為高門士族 於南齊建立後仍能於政治場域上有一席之地,是故蕭道成於即位之後,

當他在面對宋末與己政治立場並不一致的高門士族,能普遍以寬容的 心態包容之,並藉由參與士人社交場合中表現出對士族的禮遇。

第二章 永明時期的君臣關係-以前期

(482-489 年)發展為中心 1

第一節 前言

建元四年(482 年)3 月,齊高帝崩殂。由高帝臨終前的一些動 作可推知,他有意讓開國以來的重臣與宗室子弟來輔佐太子蕭賾,期 能倚此穩定政局。例如他讓朝臣領袖褚淵與王儉共受顧託,2並分別使 他們轉任錄尚書事與尚書令機要之職一事,3其目的似乎含有利用對褚 王二人的榮寵,來暗示蕭賾必需對開國以來的重臣有所敬重。又高帝 大漸時,另誡蕭賾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圖,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 戒之。」4此則明示蕭賾應當與宗室和睦,共持天下。

齊高帝殁後,蕭賾繼位,後世稱齊武帝,年號永明。在與宗室共 處上,武帝大致所遵奉高帝之命,於在位期間罕見有骨肉相屠之事。

然在與舊臣的關係上,武帝卻未能免除殺戮現象的發生。踐祚之初,

齊武帝便相繼對前朝大臣江謐、荀伯玉、垣崇祖、張敬兒等進行殺戮。

而這些殺戮事件何以產生?以及何以在這些殺戮事件之後,其餘將相 大臣仍能為武帝所用,而未萌生異心?以上為本章第二節所欲討論之

1 本章主要的關懷對象在於齊武帝與臣僚的互動。會主要以永明七年(489 年)以 前的狀況來討論,是因為永明七年,長期擔任宰相的王儉逝世;在這前後,文惠 太子也開始「得參政事」。此兩件事的出現,使永明後期的權力結構與前期有所 不同。故本章為行文方便,將以討論永明七年以前的現象為主。永明八年(490 年)以後的政局演變,將留於下章敘述。另外,為行文方便,本文將建元四年(482 年)三月後,齊武帝祚踐,但尚未改年號的時間,也納入「永明時期」討論。

2 《南史》,卷 4〈齊本紀上〉,頁 113。

3 《南齊書》,卷 3〈武帝紀〉,頁 43。

4 《南齊書》,卷 35〈高祖十二王‧長沙威王晃傳〉,頁 624。

課題。

若依前章之論,建元時期君臣關係穩固的關鍵,在於齊高帝普遍 能與各方大臣建立私誼,並從此建立較穩固的主從關係。那麼齊武帝 即位後,又是以何形式維持君臣間的合作關係?他與士族官僚、開國 有功的寒姓勛貴、宗室子弟的互動又是如何?上述為本章第三節所欲 討論之課題。

又從當時的政務運行上,可看出武帝實有增加自身權勢,並有削 弱、分化既有官僚體制的企圖。而這些措施,實際成效是如何?是否 有助於皇帝對內外大臣的支配?又作為武帝用以分化原有官僚體制的

「中書舍人」、「典籤」等寒人官吏,在當時的實際政治地位如何?這 些為本章第四節所欲討論之課題。

第二節 南齊初年的政治風波

齊武帝即位之初,多位大臣遭到武帝殺害。這些官員被殺的原因,

部分與其高帝建元時期的「失旨」事件有關。因此在分析齊武帝為何 殺害這些大臣的原因之前,有需要先對「失旨」事件作一處理。

一、建元元年(479 年)的蕭賾「失旨」事件5

這場發生於建元元年(479 年)的儲位風波,不見於《南齊書‧

武帝紀》與《南史‧齊本紀上》,而主要載於《南齊書‧荀伯玉傳》與

《南史‧荀伯玉傳》中,故以下有關此事的主要史料依據將以此二傳 之記載為主。6又根據唐春生的考證,此事約莫發生於建元元年(479

5 「失旨」一語見《南齊書》,卷 22〈豫章文獻王嶷傳〉,頁 409。

6 《南齊書》,卷 31〈荀伯玉傳〉,頁 573-574;《南史》,卷 47〈荀伯玉傳〉,頁 1168-1169。

年)六月至九月之間。7

蕭賾為齊高帝嫡長,又於建齊過程中立下汗馬功勞,故他在高帝 踐祚前,身分已與儲君無異,後「齊國建,(蕭賾)為齊公世子… …以 石頭為世子宮… …坊省服章,一如東宮。」8但由於蕭賾「自以年長,

與高帝同創大業」,故「朝事大小悉皆專斷,多違制度」;9且他「又多 僭侈」、10「賞賜什物,皆御所服用。… …於樂遊設會,伎人皆著御衣」,

其左右張景真「白服乘畫舴艋,坐胡牀,觀者咸疑是太子。」11關於 蕭賾與其左右張景真的違制之事,起初眾人礙於蕭賾之權勢,因此「莫 敢有言」者;後陳胤叔與豫章王司空諮議荀伯玉先後密啟高帝,至是 蕭賾與張景真的違制事蹟才告敗露。12齊高帝見知後,勃然大怒,檢 校東宮,並欲以其「素有寵」,13且個性「寬仁弘雅,有大成之量」的 次子蕭嶷取而代之。14

事發後,蕭賾雖立刻遣人收殺張景真,但內心仍是憂懼,遂「稱 疾月餘日」。15之後,在王敬則的主持與眾皇子皇孫的協同下,這場儲 位風波,才暫告終結。此事《南史‧荀伯玉傳》記載尤詳:

上(齊高帝)怒不解,晝臥太陽殿,王敬則直入叩頭,啟請往 東宮以慰太子。高帝無言,敬則因大聲宣旨往東宮,命裝束。

又敕太官設饌,密遣人報武帝,令奉迎。因呼左右索輿,高帝 了無動意。敬則索衣以衣高帝,仍牽上輿。遂幸東宮,召諸王

7 參閱唐春生,〈蕭嶷與齊武帝之「夙嫌」析-兼及與文惠太子之關係〉,頁 74。

8 《南齊書》,卷 3〈武帝紀〉,頁 44-45。

9 《南史》,卷 47〈荀伯玉傳〉,頁 1168。

10 《南史》,卷 47〈荀伯玉傳〉,頁 1168。

11 《南齊書》,卷 31〈荀伯玉傳〉,頁 573。

12 《南齊書》,卷 31〈荀伯玉傳〉,頁 573。

13 《南史》,卷 47〈荀伯玉傳〉,頁 1169。

14 《南齊書》,卷 22〈豫章文獻王嶷傳〉,頁 405。

15 《南齊書》,卷 31〈荀伯玉傳〉,頁 573。

宴飲,因游玄圃園。長沙王晃(齊高帝四子)捉華蓋,臨川王 映(齊高帝三子)執雉尾扇,聞喜公子良(蕭賾次子)持酒鎗,

南郡王(蕭長懋)行酒,武帝與豫章王嶷及敬則自捧肴饌。高 帝大飲,賜武帝(蕭賾)以下酒,並大醉盡歡,日暮乃去。16

這一攸關蕭賾太子之位能否存續的危機,於高帝大醉盡歡後,和平落 幕。此風波能平息,王敬則自然出力最大,但若非蕭嶷無爭位之心,

願「共襄盛舉」,這一事件也不會就此平和收場,因此筆者認為蕭嶷於 其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應不亞於王敬則。又從這「赴會東宮」之事 能進展如此順利的角度觀察,王敬則可能於事前已私下先和諸位皇子

願「共襄盛舉」,這一事件也不會就此平和收場,因此筆者認為蕭嶷於 其中扮演角色的重要性,應不亞於王敬則。又從這「赴會東宮」之事 能進展如此順利的角度觀察,王敬則可能於事前已私下先和諸位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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