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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系統成立背景

第二章 海關檢疫系統的建立

第一節 海關系統成立背景

鴉片戰爭後,清廷與外國所簽訂一連串的對外條約74中,中國需開啟上海、寧波、

福州、廈門、廣州五口,以作為華洋之通商口岸,此後西方於中國貿易不再僅限於廣 州一口貿易,同時,條約中所訂定的協定關稅、最優惠國待遇、領事裁判權,使中國 喪失貿易自主權並為打開西方於中國內地貿易大門之契機。

1853年(咸豐三年),太平天國動亂期間,小刀會佔領上海縣城,清廷官員紛紛逃 離躲避,上海縣城頓時呈現無政府狀態。海關亦為如此,然而,貿易並未因戰亂而中 斷,當海關呈現無政府狀態時,外商與中國商人之貿易反而更加熱絡。此時,英國領 事阿禮國(Rutherford Alcock, 1809~1897) 聯合法國、美國領事共同管理稅收事務,

使江海關得以持續運行並且收稅,直到清廷能夠重建其於租界區之權威性為止。75小 刀會的動亂意外地給予了他國代理中國海關事務之契機,使中國新式海關自此萌芽。

此方法表面上或許看似完善,然而,實際運作中卻非如此順利76,以三國領事共理收 稅一事為例,於商討稅率、收稅方式過程中出現了數次改變,所設立的機構亦未完全 達到最初所預期之收稅目的,77由此可知,最初由美、英所成立的臨時系統於運作方 面處於相當不穩定的狀態。

73 本文中的西學,乃採取較為寬鬆的定義方式:除了西方學問與知識外,亦包含相關典章制度之運用。

74 此處條約包含了江寧條約(1842)、議定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港通商章程(General regulations);俗稱

「五口通商章程」(1843)、善後事宜清冊附粘和約(Supplementary Treaty);俗稱「虎門條約」(1843)。

75 原文:The Taotai Woo Chien-Chang.

Stanley F. Wright, 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Belfast: WM. Mullan & SON, 1950), p. 92.

76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晚清部分)》,頁16-17。

77 Stanley F. Wright, 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Belfast: WM. Mullan & SON, 1950), pp. 100-101.

1854年,清廷設南北關卡以徵收出口稅,78由於中國傳統海關統治方式及效率較 西方新式海關為欠佳,舞弊情形層出不窮,且需繳交金額不一,與三國所成立的臨時 系統亦相抵觸,乃導致部份外國商人開始拒不繳稅。三國領事便與江海關監督吳健彰 協議,由一委員會擔任三國領事之代表,執行江海關稅收事務,江海關監督則在半強 迫的情況下,委託三國領事成立委員會管理江海關,79委員會由美國、法國、英國三 國所共同組成。80稅務管理委員會之資金來自於江海關監督,海關人員選拔與任用則 由三國組成的委員會對於各條約國所提名人選進行選拔及任用。此外,三國並協議由 英國、美國稅務監督81負責對於其母國船隻進行貿易與聯繫,法國稅務監督則對於其 他國家船隻進行監督。稅務管理委員會方面,三國亦決定由三國領事自行提名一人,

並 由 道 台 任 命 為 司 稅82( Inspector )。 三 人 中 , 由 於 威 妥 瑪 ( Thomas Francis Wade,1818~1895)熟悉中文,因而擔任領導者的角色。此系統於1854年開始管理江海 關稅收事務,並為江海關徵收到比原先還更多的稅收,使清廷對此一新興稅收系統刮 目相看。1855年,威妥瑪以創建新式海關不順遂為由,辭去司稅一職,後接替威妥瑪 職的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 1832~1898) 憑藉著其與中國官方密切聯繫及中文溝 通能力,出任司稅一職。1858年簽訂通商章程善後條約(Agreement Containing Rules of Trade),使洋人幫辦中國海關事務成為定制,其中,條約第十款寫道:

通商各口收稅如何嚴防偷漏,應由中國設法辦理。條約業已載明,然現已議明 各口劃一辦理,是由總理外國通商事宜大臣,或隨時親詣巡歷或委員代辦,任 憑總理大臣邀請英人幫辦稅務,並嚴查漏稅,判定口界,派人指泊船隻及分設 浮樁、號船、塔表、望樓等,無庸英官指薦干預。其浮樁、號船、塔表、望樓

78 Stanley F. Wright, 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Belfast: WM. Mullan & SON, 1950), pp. 100-101.

79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晚清部分)》,頁20-25。

80 此三人分別為美國的卡爾(Lewis Carr),法國的史密斯(Arthur Smith),英國的威妥瑪(Thomas Wade)。

81 原文: Inspectors of those nationalities.

Stanley F. Wright, 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Belfast: WM. Mullan & SON, 1950), p. 104

82 《上海縣志》於卷二新關部份寫到:新關在北門外頭壩南靣浦,道光二十六年,巡道宮慕久建,專司西洋

各國商船稅務,先是止於洋涇浜北,設盤騐所至,是始建廨宇,並設南北兩卡以資稽察。咸豐三年,巡道 吳健彰以洋稅散漫難稽,於英、法、美三國中擇一人,責令在關,幫同糾察,名曰司稅。八年,詔準北三 口通商,設通商大臣二時,何桂清總督江南,兼理南五口通商事宜,改司稅為正稅務司一人、副稅務司一 人。因此,三國共理江海關時期的管理者稱為「司稅」,李泰國任司稅時期,則始有「稅務司」職銜的出 現。

Inspector一詞,中文常見譯名為稅務監督。本文對此名稱則採同治年間《上海縣志》的稱呼。

(清) 應寶時等修,俞樾等纂,《上海縣志》(光緒八年刻本),(臺北市:成文出版社,1975),卷2,

頁16A。

等經費,在於船鈔項下,撥用至長江。如何嚴防偷漏之處,俟通商後察看情形,

任憑中國設法籌辦。83

此項條款使各通商口岸得以由洋人幫辦中國海關事務,外籍稅務司制度亦因而確立。

時任司稅的李泰國於任內管理、整合海關系統,84隔年乃受清廷委託並授予總稅務司

(Inspector-General)之銜管理各洋關,是為首任總稅務司,此即為外國客卿幫辦中國 海關事務之始。85

在此,需提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成立背景,1860年,北京條約(Convention of Peking)簽訂後,開放沿海口岸由五口增至十四口(表一),此約不僅使沿海開放更多 口岸,西方列強更可由長江以南,擴展至長江以北,並深入內河口岸。86

表一 1860年以前開放通商口岸一覽表

洋關口岸 口岸開放年代 設關年代

上海 1842 1854

寧波 1842 1861

福州 1842 1861

廈門 1842 1862

廣州 1842 1859

牛莊 1858/1864 1864

芝罘 1858 1863

鎮江 1858 1861

汕頭 1858 1860

瓊州 1858 1876

南京 1858/1899 1899

天津 1860 1861

漢口 1861 1862

83 The Maritime Customs. Treaties, Conventions, Etc.,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States(Shanghai: Kelly& Walsh, 1917), pp. 422-428.

然而文松,於《近代中國海關洋員概略:以五任總稅務司為主》中,對於此條目引用將原文改為:

「海關任用洋員一事,各口劃一辦理,並任憑總理大臣邀請英(美、法)人幫辦,無庸英(美)官指薦干預。」

或許有將史料改寫導向其論點之不足。

文松,《近代中國海關洋員概略:以五任總稅務司為主》(北京:中國海關出版社,2006年),頁16。

84 Stanley F. Wright, 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Belfast: WM. Mullan & SON, 1950), pp. 91-111.

85(清) 賈楨修,《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冊8,頁2687。

86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晚清部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1-10。

九江 1861 1861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頁459-460。

當通商口岸由五口轉為十四口時,清政府之行政系統亦需有專門行政系統處理數量漸 多之涉外事件,於此情況下,對外單位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應運而生。總理各國事務衙 門即為處理各項外國事務之單位,而涉外的海關事務亦由其負責。其中,由於英國於 當時為中國最大對外貿易國,與通商、各關收稅相關事務則由英國股87負責。

1861年,李泰國因病返英後,由原任廣東副稅務司之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

任署理總稅務司一職。1863年,總理衙門授赫德海關總稅務司一職;兩年後,赫德即 受命將位於上海的總稅務司署遷往北京並常駐北京。88同時,新式海關亦招募大量西 方人士前往新式中國海關任職,值得注意的是,新式海關內雖中西員皆有,但在職位 及工作內容上,西方洋員仍是任管理、技術等高階職務,而中國人員則擔任較為基層 之職務89。赫德於其任內,將中國近代海關制度予以建立,並將制度、職司全面完整 化。海關系統近代化之過程中,亦帶入了西方制度之模式與思想,而其中,亦包括了 海關檢疫制度。

新式海關受中國政府所託監督各港口、船運相關事宜。除了港口外,對於各內河 管理權,則無論內外水道、條約中開放與否、水道本身與貿易有無相關,均歸海關系 統所管轄。此外,海關系統並須肩負起監測及預防疾病由外國船隻傳播至中國本土之 職責。90新式海關系統於總稅務司赫德的領導下,除了致力於促進東西貿易外,亦引

87 依《欽定大清會典》,對於總理衙門職掌之規定,其中,分股辦事方面提到:

英國股:掌英吉利、奧斯馬加,兩國交涉往來之事。凡各國通商、各關搉稅諸務悉隸焉。

法國股:掌與法蘭西、荷蘭、日斯巴尼亞、巴西,各國交涉往來之事。凡保護教民及各島招工諸務皆隸焉。

俄國股:掌俄羅斯、日本兩國,兩國交涉往來之事。凡陸路通商,邊防疆界諸務皆隸焉。掌國家之慶賞,

賓客之典禮,及官若吏之遷轉考試甄錄者。

美國股:掌與米利堅合眾、德意志、秘魯、意大利亞、瑞典那威、比利時、丹麻爾、葡萄牙,各國交涉往 來之事。凡設埔保工諸務悉隸焉。

海防股:掌南北洋海防之事,凡長江水師,沿海砲臺船廠,購製輪船、槍砲、藥彈,創造機器、電線、鐵 路,及各省礦務皆隸焉。

由上可知,英國股負責與各國通商、稅務事宜。而由英國股負責海關事務,最大因素在於當時中國最大外 貿國為英國。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光緒25年刻本),(商務印書館,1909年),卷99,頁1A-2B。

88 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頁45-114。

89 據《新關題名錄》可知,華籍雇員多從事文案、書辦、驗貨稱貨、水手巡役、聽差跟役、匠役雜差等基層

工作。

90 Stanley F. Wright, 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Belfast: WM. Mullan & SON, 1950), pp. 3-4.

入其所熟悉之西方系統進入中國,而近代科學亦於此時傳入中國。值得注意的一點,

新式海關由洋人所操辦,其雇員隸屬於清廷並由道台予以監督,然而,道台對人事任 用並無實際影響力,實際選拔人員的權利仍掌握於外籍稅務司手中。91

海關雇員的任用,除了洋員外亦有中國籍雇員,中國籍雇員多挑選老實、機警、

海關雇員的任用,除了洋員外亦有中國籍雇員,中國籍雇員多挑選老實、機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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