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三節 深度訪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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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深度訪談分析
本研究為瞭解機構執行全文資料庫建置計畫的狀況,針對有實際執行全文資 料庫建置經驗的機構,徵求有參與經驗的機構人員進行訪談。總計有 7 位受訪者 有進行半結構式訪談,針對訪談問題與內容分析,彙整出機構對整體數位全文化 計畫執行的考量觀點與規劃因素。
以下針對訪談內容分別整理出個別問題面向,包含優先數位典藏全文化之考 量與內容特色、數位全文化作業流程、數位全文化過程的問題與阻礙、數位全文 化的效益、全文資料庫建置的考量、全文資料庫應具備的系統功能、機構執行全 文化計畫應事前解決的問題、使用 OCR 協助建置全文資料庫的需求等,藉由條 列方式列出日後進行全文資料庫建置所需考量的各面向問題。
壹、 優先數位典藏全文化之考量與內容特色
綜合訪談整理分析,將優先數位典藏全文化之考量與內容特色分別列出,發 現從機構人員的觀點來看具有幾項要點:
從優先數位化全文之考量來看,包含學者的研究主題與使用需求、典藏物件 是否具急迫性以及典藏物件的保存狀況。研究主題與使用需求會影響機構是否優 先執行的考量,許多研究學者服務於各典藏機構中,透過合作方式由機構提供研 究素材的數位化與全文化,並藉由學者的專研將研究成果反饋給機構,因此機構 會以學者研究需求作為考量;典藏物件是否具急迫性依尚未數位化全文的物件,
如剛好是已完成內容之缺漏部份,或者學者對物件使用有急迫性需求,則會在完 整性與需求考量下優先進行數位化全文的作業;典藏物件的保存狀況較偏向機構 的立場,而這部份會與研究學者的需求有所衝突,需在兩者間取得良好的平衡,
才能協助建置優先數位化全文清單。
從優先數位化全文物件內容特色來看,包含具研究的主題與價值以及具獨特 性之館藏物件。具研究的主題與價值會呼應優先數位化全文的考量,研究學者對 於典藏物件有使用需求,使得機構優先數位化全文處理,即表示物件有它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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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性在,且該物件具有大眾化的研究主題,在基於兩者考量因素下造就了優先 執行的結果;具獨特性之館藏物件可反應出機構的典藏特色,如同國立臺灣圖書 館承接臺灣總督府圖書館藏書一樣,這樣具備獨特性的館藏能彰顯出典藏機構的 特色,同樣地物件內含資訊也能突顯出研究主題的優勢,因此以機構立場來講該 類型物件勢必會優先進行數位化全文處理。以下針對優先數位典藏全文化之考量 與內容特色分述說明:
一、 建置優先數位化全文清單之考量因素
編列優先數位化全文清單之考量因素,包含學者的研究主題與使用需求、典 藏物件是否具急迫性、典藏物件的保存狀況。前兩者較偏向研究學者的需求,後 者則偏向機構的立場,研究學者會認為具學術研究重要性的物件都應優先數位化 處理,但機構人員會認為數位化全文應建立在保存物件的考量上,就兩者不同的 立場應相互進行協調,才能建置出符合兩方觀點的數位化全文清單。以下針對建 置優先數位化全文清單之考量因素分述說明:
(一)學者的研究主題與使用需求
編列優先數位化清單時,會參考研究學者的使用需求或是研究主題來衡量進 行數位化的優先順序,此時機構會與研究學者相互合作建置數位化清單。畢竟若 典藏物件沒有相關研究員進行使用,則表示日後數位化或全文化後仍可能面臨沒 有使用者的狀況,在預算有限以及缺乏使用需求的情況下,會暫緩或是不進行數 位化全文處理;相反地,若與學者之研究主題有所相關的話,除了可協助學者進 行學術研究探索外,日後學者進行學術發表時,也能吸引更多相同領域的潛在使 用者進行使用。
受訪者 O2 表示:「學校會與教授合作,透過合作能瞭解目前哪些館藏與研 究主題息息相關,能協助選擇館藏並且編列數位化清單。當然編列清單要在 預算許可的前提之下,不然若將所有研究主題全數數位化,其花費預算會相 當驚人。」(O2: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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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 O3 表示:「就可優先全文化的特性來看使用需求其實很重要,如果 沒有使用者那優先全文化也沒什意義,再來就是物件的研究主題,但這部份 仍然與使用需求有相關。」(O3:133-135)
受訪者 O4 表示:「學術典藏機構主要服務對象以學者為主,在編列數位化 清單的選擇上,是由學者組成的挑書小組來負責,圖書館會有一位館員也加 入挑書小組,負責扮演物件狀況說明給學者瞭解的角色,分析館藏物件是否 符合可數位化的要求。」(O4:60-63)
受訪者 O5 表示:「編列數位化清單時,主要的考量為學術研究的需求,編 列的物件會與學者的研究主題最為相關,進行編列時會先請研究學者進行挑 選,在針對挑選物件逐一檢查是否有其他機構已先行數位化,或是物件狀況 不佳的情形。」(O5:99-102)
(二)典藏物件是否具急迫性
判斷典藏物件是否有急迫性,除了檢查物件是否能補足已數位化物件的缺漏,
因已完成數位化物件可藉由缺漏的補足,增添數位化物件的完整性;也要檢查其 他典藏機構是否有相同館藏先行進行數位化全文處理,若有已處理物件則表示非 唯一性物件沒有急迫性。如果具有能補足已處理物件之缺漏內容的特性,或是非 它機構已處理的唯一性館藏,則有優先列入數位全文化清單的急迫性特色。
受訪者 O1 表示:「如果物件具有急迫性,譬如佛典經文僅缺少部份冊數就 能完全收錄,即使那部份就技術而言無法處理,但為了整體的價值性仍會優 進行全文化處理,即使可能因技術未成熟導致需格外耗費多餘的經費資源。」
(O1:170-172)
受訪者 O5 表示:「編列數位化清單的考量因素在於物件的珍稀性,在編列 時會請同仁先檢查,是否有其他機構先行數位化,包含日本國會圖書館、臺 灣圖書館等機構是否將相同物件先行數位化。」(O5:69-71)
受訪者 O2 表示:「編列數位化清單會優先考慮本土化的典藏物件,西文的 部份會較少考慮數位化,原因在於可能有國外機構先行數位化了,針對這部 份就不會考慮將重複物件進行數位化,這種狀況以西文特藏特別明顯。」
(O2:13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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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藏物件的保存狀況
編列優先數位化清單時,會參考典藏物件的狀況來評估是否適合進行數位化 處理,數位化的目的除了便於使用者在不受時間與空間等外在因素下,進行物件 影像的閱讀瀏覽,也可透過數位影像的呈現來減少使用者調閱接觸使用的破壞。
若在編列數位化清單時不將物件狀況列入考量因素,經由數位化的過程對物件造 成無法彌補的破壞,則就失去將物件數位化的意義。
機構在編列數位化清單時會將物件本身的狀況納入考量,但這部份會與使用 者需求產生衝突,研究學者與典藏機構的優先化順序考量是不同的,對研究學者 來說會認為與自身研究相關的素材,都應該優先進行數位化處理,因此,機構在 進行優先考量因素的衡量時要妥善處理,並非完全依照部份考量面向而擅自決定 編列數位化清單項目。
受訪者 O2 表示:「在規劃數位化清單時會將物件的狀況列入考量,有些物 件真的非常殘破經不起數位化掃描,要先行裱褙修復才有辦法後續處理,針 對狀況不佳的物件會先列入排除清單中,因此數位化清單編列出來的同時,
也代表這些物件的狀況是經得起數位化掃描的。」(O2:55-58)
受訪者 O4 表示:「編列數位化清單的作業是由挑書小組決定好物件後,由 圖書館館員去核對清單內的物件狀況,若狀況許可則會進入數位掃描的階段,
但若狀況不佳則會暫緩數位化,先行列入裱褙、加固等修復的作業流程中。」
(O4:67-69)
受訪者 O4 表示:「對機構來說因為實際進行物件的典藏保存,所以對於優 先性會考量物件是否能承受數位化作業的程序,主要以不傷害物件為原則。
若物件的使用需求高,數位化能減少被接觸使用的破壞,且在可承擔數位化 作業的前提下,則該物件就具有優先數位化的需求。」(O4:105-108)
受訪者 O5 表示:「物件的保存狀況若良好,則沒有急迫需求說要馬上進行 數位化,若研究學者有使用的需求,可透過調閱的方式進行瀏覽,就這點來 看其實沒有馬上數位化的必要。」(O5: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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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優先數位化全文物件的特色
綜合訪談內容彙整分析,發現已優先進行數位化全文的物件具有兩項特色,
分別為具研究的主題與價值與館藏物件具獨特性。就物件內容來說,已數位全文 化的物件具備學術研究的主題性與價值性,這與編列數位化清單階段的研究使用 需求有所相關,若無學術研究的使用需求則不會優先進行數位化掃描,反之已數 位化的物件勢必具備較高的研究價值性,才會優先將預算投入數位化的處理;就 機構館藏或者物件類型來說,已數位化物件勢必為機構獨有且具有代表性的館藏,
或是物件為特殊類型的文獻史料,才會吸引機構在為突顯館藏特色的情況下,挑
或是物件為特殊類型的文獻史料,才會吸引機構在為突顯館藏特色的情況下,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