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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唐間追贈先世的發展

第二章 歸葬先塋

第一節 漢唐間追贈先世的發展

困境的重要發展,值得仔細探究。

本章環繞唐代追贈先世與孝道的連結進行討論,共分三節。第一節爬 梳整理追贈先世於漢唐之間的源流與發展,並說明唐代施行追贈的特色,

大赦追贈如何與官僚體制結合。第二節與第三節分別從孝子/私家的角度,

以及皇帝/國家的角度考察追贈先世與孝道的連結。討論士人如何看待追贈 先世,追贈如何解決士人的孝道困境,對於私門有何其他影響。國家為何 要幫助官員行孝,追贈文書重新詮釋的孝道觀有何特色。

第一節 漢唐間追贈先世的發展

追贈先世的起源為何?南宋洪邁以為,「封贈先世,自晉、宋以來有 之,迨唐始備。」4這個說法相當簡略,在討論追贈先世的意義之前,有 必要先將這項制度的發展與內容先考察清楚。

一、漢魏傳統與北魏變革

西周至秦,追尊先世是最高統治者的專利。5劉邦稱帝後,尊其父為 太上皇,追尊其母為昭靈后,兩漢由外藩入繼之皇帝亦曾有追尊本生父母 的舉動;然而開國皇帝僅只一人,帝緒入繼亦非常態,為人後追尊本生於

關注的重點在於封贈制度與孝道實踐的連結,從揚名顯親的制度化,以及化解孝道困境的 角度考察封贈父祖於唐代的實行,雖然部份結論與二文相同,然論證方式及討論重點詳略 互異、各有發明,讀者可一併參考。見徐樂帥,〈中古時期封贈制度的形成〉,收入杜文玉 主編,《唐史論叢》第10 輯(西安:三秦出版社,2008),頁 89-105;吳麗娛,〈光宗耀祖:

試論唐代官員的父祖封贈〉,《文史》2009 年第 1 輯,頁 141-180。

4 洪邁,《容齋隋筆.四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年第 2 刷),卷 13,〈宰相贈本生 父母官〉,頁767。清人趙翼亦沿用其說,見《陔餘叢考》(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2003 年第2 刷),卷 27,〈封贈〉,頁 530。徐樂帥將「封贈」解釋為「父母存者稱封,已死者稱 贈」,見徐樂帥,〈中古時期封贈制度的形成〉,收入杜文玉主編,《唐史論叢》第10 輯,頁 89。然而洪邁或趙翼所討論的「封贈」,并皆指死後之追榮;筆者所見唐代官員父母歿後追 贈,亦可稱「封」,「封贈」之意,也可以指封授邑號及贈官,徐氏以為「封贈」含有生死 之區別並不妥當。

5 參考徐樂帥,〈中古時期封贈制度的形成〉,收入杜文玉主編,《唐史論叢》第10 輯,頁 90。

朝廷也有爭論,史料所見,兩漢封贈先世主要實施對象實乃皇后、皇太后 的父母。自呂后以降,兩漢皇后、皇太后之父莫不有封侯之寵,其母亦有 相應之邑號;倘若不及在世時受封,亦有追命之榮,如文帝薄太后之父母 追尊為靈文侯、靈文侯夫人,竇后之父母追尊為安成侯、安成侯夫人。6 而搜閱目前可得文獻,兩漢只有極少數官員因立有殊功而封及在世父母兄 弟,7顯然屬於特例,而且始終未見官員得以追封先人。

漢代封贈何以擴及外戚?統治者出身不同可能是一關鍵。秦以前為貴 族社會,最高統治者及其聯姻對象皆為貴族,父母不待封贈自有貴族身 分;漢代皇室起於平民,皇后、太后多出身低賤,必須透過封爵,才能取 得作為皇室外戚的相稱身分。換言之,皇后、皇太后起於民間,父母的身 分必待封贈爵位提升。此外,就倫理關係而言,漢代的外戚也被視為宗室,

8有「骨肉」、「肺腑」之喻,與帝室關係密切。9皇太后、皇后的父母也是 皇帝的尊親長,給予皇后父母特殊尊榮,合於夫妻齊體的理念;10皇帝崇 貴母氏,追命外祖,更合於孝道精神。例如西漢宣帝立許后,依舊例欲封 后父,但許后之父曾獲罪受刑為閹人,霍光竟阻止其封爵,然而歲餘,宣 帝仍封后父為昌成君;後來許后之子得立為太子,后父又得以皇太子外祖 父的身分,封為平恩侯。11宣帝因幼年流落民間,妻子出身低微,許后之 父得以封爵,凸顯不論出身如何,即使曾受腐刑,身有缺憾,作為皇后之 父,以及未來皇帝的外祖父,理應提升身分、享有尊榮。封贈皇后、太后 父母成為「以篤親親」、「以慰母心」的「漢家舊典」。12

漢代基於榮耀皇帝尊親的原理,皇后、皇太后的父母即使已過世,朝 廷也必須追尊,至於官員則從無追贈先世之例,即使位高權重如王莽、董

6 見《漢書》,卷 97 上,〈外戚.孝宣許皇后傳〉,頁 3964-3967;《史記》(北京:中華書局,

1982),卷 49,〈外戚世家〉,頁 1971-1973。

7 如漢初蕭何以功勞第一,父母兄弟十餘人悉受封食邑。見《漢書》,卷 39,〈蕭何列傳〉,頁 2009。西漢末,王莽掌握朝政,其母封為功顯君。見《漢書》,卷 99 上,〈王莽傳上〉,頁 4066。東漢末董卓為相國,其母封池陽君。見《後漢書》,卷 72,〈董卓傳〉,頁 2325。

8 討論參考牟潤孫,〈漢初公主及外戚在帝室中之地位試釋〉,收入氏著,《注史齋叢稿》(香 港:新亞研究所,1959),頁 51-66。

9 田蚡、衛青、王莽皆曾自喻為「肺腑」;王根與成帝的舅甥關係被形容為「骨肉至親」。見

《史記》,卷107〈魏其武安侯列傳〉,頁 2844、2851、2853;卷 111〈衛將軍驃騎列傳〉,

頁2927-2928。《漢書》,卷 99,〈王莽傳〉,頁 4052;卷 98,〈元后傳〉,頁 4028。漢人將舅 甥關係喻為「骨肉」的討論,參考侯旭東,〈漢魏六朝父系意識的成長與“宗族”〉,收入氏 著,《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朝廷、州縣與村里》(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頁 80-81。

10《白虎通》謂王者不臣「妻之父母」,因為「妻者與己一體,恭承宗廟,欲得其歡心」,且

「尊不加於父母」,所以皇后既不因己尊屈降父母,其配偶皇帝也必須給予皇后父母特別的 尊重。封贈皇后父母也可從這個角度得其背後意義。見(清)陳立撰、吳則虞點校,《白虎 通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94),頁 316-317。

11 見《漢書》卷 97〈外戚.孝宣許皇后傳〉,頁 3964-3967。

12 見《後漢書》,卷 34,〈梁竦傳〉,頁 1172-1175。

卓、曹操等亦復如此。檢索傳世文獻,曹魏末年始見官員亡父因子得到贈 官。高貴鄉公甘露三年(258),征東將軍王基之母過世,朝廷詔密死訊,

卻主導王基父母之合葬,並追贈基父為北海太守。13曹魏朝廷封鎖王基母 喪的消息,並一手安排王基父母的合葬,並非尋常舉動。按甘露三年二月,

王基襄助司馬師平定諸葛誕,朝廷轉調王基為征東將軍、都督揚州諸軍 事,欲借助其力穩定淮南。14史料未詳載基母卒月,但極可能王基正身負 重任領軍於前線,不宜解職奔喪。東漢以來,為父母解職服喪逐漸成為士 大夫的共識,王基困於軍旅,未能為母親送終,故朝廷主動代王基主持合 葬,追贈亡父,似乎意在補償王基因忠委孝,顧全大局的犧牲。王基之後,

官員父母死後追贈的事例至東晉中葉才又出現。鎮守荊梁重地、威鎮朝廷 的桓溫,母卒欲解職送葬,朝廷不許,乃贈溫母臨賀太夫人,諡曰敬,由 謁者監護喪事。15王基與桓溫的事例極為相似,皆是父母卒歿時,人子限 於軍國要務竟不能臨喪,朝廷賜予亡親追贈之榮以補償,皆是非常時期、

特殊情勢下產生的特例。

概觀三國兩晉時期雖然曾出現少數特例,封贈先世於本質上仍屬於皇 室的特權。劉裕在晉、宋之際對於封贈父祖、外祖父母前後態度的不同,

適可作為明證。東晉義熙元年(405)劉裕平定桓玄之亂,迎回被迫退位 的安帝,成為晉祚最後十五年真正掌握朝政實權者。義熙十三年(417),

劉裕已位居相國、爵封宋公,晉室下詔追贈劉裕祖為太常、父為左光祿大 夫,劉裕卻推讓不受。從兩漢到東晉,追贈人臣先世並不合於體制。皇帝 何以提出追贈?史傳並未記述緣由,劉裕何以推讓?史傳也沒有留下說 明。16其實東晉朝廷的舉動應在劉裕掌控之中,一贈一讓似乎是彼此配合 共演一場戲:朝廷的追贈動作凸顯劉裕功勳隆重、地位崇高,足已超越人 臣之上;劉裕的推讓則可能是謙遜與遵禮的作態。相對的,劉裕稱帝次年,

有司敦請皇帝追贈外戚尊屬,標舉「大孝之德,盛於榮親。一人有慶,光 被萬國。」於是劉裕追贈外祖為金紫光祿大夫,外祖母為縣君。同年,再 下一詔,以為「外崇后屬,爰自漢、魏,咸遵斯典」,又追封外祖為縣侯。

17劉裕由人臣而為人君,隨著身分轉換,封贈先世的態度也從推讓不受轉 變為理所當然,反映晉宋之際,尊崇皇帝外屬尊親的漢魏傳統,仍支配封 贈先世制度,人臣以追贈作為榮親的手段猶未成形。

13 見《三國志.魏書》,卷 27,〈王基傳〉,頁 755。

14 見《三國志.魏書》,卷 4,〈三少帝紀〉,頁 141;卷 27,〈王基傳〉,頁 754-755。

15 見《晉書》,卷 98,〈桓溫傳〉,頁 2571。

16 見《宋書》(北京:中華書局,1996),卷 2,〈武帝本紀〉,頁 38-41。

17 見《宋書》,卷 41,〈后妃.孝穆趙皇后傳〉,頁 1280。

終南朝一百七十年間,封贈官員先世的記載依然屈指可數,然而已出 現變化端倪。首先,齊、梁、陳的開國君主,如同劉裕一般也皆是前朝重 臣,他們於掌握權柄、位極人臣的階段,都曾欣然接受來自朝廷追贈父、

祖的殊榮;18他們在朝堂的地位與劉裕相近,但如同劉裕的推讓已不復見。

其次,某些要臣如南齊王敬則、陳朝侯安都、毛喜,也曾接受朝廷封贈亡 父母。19細究這些官員的事蹟,多於皇位爭奪過程中有定策、力保之功,

或於危難時有恩於帝,功勞之重遠過於一般臣子;而追贈的時點多集中於 父母初喪或改葬,反映自王基以來追贈官員父母與葬事的連結仍延續下來 成為南朝的模式。簡言之,東晉末年,封贈先世的對象,曾試圖從后妃尊 屬擴大到貴臣之父、祖,但似乎漢魏傳統的束縛猶強,故劉裕不得不表態 推讓。而至少到劉宋末年,少數位極人臣、功勞特別崇隆的重臣已可分享 這份原屬帝室的殊恩。南朝出現的變化緣起為何?受限於史料,缺乏直接 的線索,但若對照約莫同一時期北魏統治下的事例,南方漢魏傳統的突破 或可能受到北方胡族王朝的啟發。

五胡十六國留下的史料極為有限,各個王朝的統治皆或多或少沿用、

模仿漢人王朝的制度,其中是否也沿襲封贈后族先世,並沒有充足的資料

模仿漢人王朝的制度,其中是否也沿襲封贈后族先世,並沒有充足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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