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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災難新聞研究

壹、災難的定義

災難在人類生活中層出不窮,因此人們必須學著從大眾媒體中了解災難的新 聞與資訊,但到底災難是什麼?可以從早期學者下過的定義,來了解何謂災難。

根據 Fritz(1961)表示,災難是一個發生在特定的時空下的社會事件,對於社 會或該社會的某個自足區域,經歷嚴重損壞,導致人員及物質損失,讓社會結構 因此瓦解,無法完成社會的重要功能或工作。

而根據 Eleaor Singer 與 Phyllis Endreny(1993)整理表示,將災難分成六大 類,第一是自然災難,例如:地震、颱風等;第二類則是牽涉到物體動能所導致 的意外事件,例如:空難、車禍等;第三類則是有關於原料之災難,例如:核爆 等;第四類是活動或是運動所造成的危機或是災難,例如:拳擊意外或是運動傷 害等;第五類則是由長期且劇烈的疾病所引發的災難,例如:癌症或是心臟病發 等;第六類是複雜的技術所引發的災難,例如:有關器官移植手術或是安樂死等 事件。(Eleaor Singer&Phyllis Endreny,1993 轉引自袁偉勛,2002)

我國學者臧國仁、鍾蔚文(2000)則是認為災難一詞的範圍過於龐大,有眾 多的地義,但可以分為兩大類,自然事件(natural hazards)以及人為危機

(man-made crisis)等,地震、水災、暴風雨、雪崩、旱災、土石流皆屬於自然 事件,而墜機、爆炸、陷落、核能輻射外洩等則屬於人為危機。

鄭貞銘(2002)則是將災難事件區分為人為所致以及非人為所致,地震、颱 風等大自然現象是屬於非人為因素,若是颱風時造成土石流災害或是地震時房屋 倒塌等都是屬於天災底下之人為因素促使而成的。

郭恆祺(1998)則綜合了國內外對災難的相關定義,提出下列三種方向與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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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容:災難造成人命以及財產的嚴重損失。

二、時間:災難的發生多屬於突發狀況,自然或是人為而導致,不一定完全能掌 握,後續發展也較難以預測。

三、效果:災難的發生會引起人們各種負面的情緒。

根據上述眾多的學者對災難一詞作出定義與特色,可以得知災難的發生,確 實對人們的生活帶來重大的影響與不便性,而許多的災難不僅難以預測,就連後 續的相關處理也無法預知,因此必須透過對災難的研究與瞭解,盡量避免且降低 其帶來的損害。

本研究中的重大災難事件,主要是指我國發生於 2015 年 2 月 4 日的復興航 空 B-22816,機型 ATR 72-600 台北空難以及 2002 年 5 月 25 日的中華航空 B-18255,

機型 Boeing 747-200 澎湖空難,因此根據眾多學者之災難定義,屬於人為災難。

貳、災難新聞報導

在新聞學當中,災難新聞一般是指火災、地震、山難、空難、颱風、車禍等 災難的相關報導。這類新聞是傷亡情形大小或傷亡人員的知名度,來決定其新聞 的重要性(方怡文、周慶祥,1999)。

而災難新聞已經變成新聞報導主要的內容之一,彭芸、谷玲玲(2000)研究 指出,閱聽人對於災難新聞關心的程度,通常都僅次於國家大事或是戰爭方面的 報導,民眾在新聞中除了想知道災難事件的情況之外,更想要知道與自己切身相 關的訊息,以避免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時,能有應變措施,可以知道如何尋求援 助與幫忙。

Larson(1980)對災難新聞的定義則是,所謂的災難新聞,就是指大眾傳播 媒體,對某災難事件的系列報導與重新建構。這些資訊不僅涉及到災難事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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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包含了警告、復原努力的敘述、災難衝擊的統計、影響大眾瞭解災難的形式、

態度、理解與後續回應等。由此定義可以知道,災難新聞報導在災難事件中不僅 扮演了告知訊息的角色,更影響閱聽人對整個災難事件的解讀。

災難新聞也是媒體監督政府的方式,讓閱聽人清楚知道事件的來龍去脈,可 進一步去探討政府部門是否有相關缺失,觀察執行工作的情況,發揮「第四權」

的功能。學者林子儀(1993)指出,新聞媒體主要在幫助人們真理的追求,提供 人民充分資訊,協助民主程序的進行,第四權就是保障新聞媒體發揮監督政府的 功能,提供並促進公眾對於公共議題討論的機會,來監督政府所作為是否符合民 意之所需,藉媒體來檢驗政府施政的正當性。

學者王洪鈞(1992)舉出七項有關災難新聞的組成因素,分別為:死傷、財 產損失、 原因、獲救、災區景象、附帶事件與法律結果。而鄭貞銘(2002)也 曾提出相同的看法,認為災難新聞的報導,有從:1.傷亡情況;2.財物損失;3.

發生原因;4.救助情況;5.場景描述;6.相關事件;7.責任歸屬等方向報導等。

臧國仁、鍾蔚文(2000)研究則是指出,災難新聞的研究,包含天然、人為 兩部分,衍生災損之形式,名稱雖然不盡相通,但對媒體採訪實際運作,都是一 系列災難新聞報導,通常視傷亡情形的大小以及知名度與涉及之範圍,決定新聞 的重要性,與露出之多寡。

媒體在處理各種重大災難新聞事件時,與平日處理一般之新聞手法也較不相 同,根據蘇蘅(2000)研究指出:

一、採訪對象:媒體要和平常較不熟悉的事物和採訪對象打交道。

二、作業程式:媒體必須改變平常例行作業之習慣,重新適應新的作業方式和程 與流程。

三、組織溝通:媒體必須要迅速反應,才能有效處理接踵而來的新資訊,媒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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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要做出適當性的調整,才能適應內在以及外在的新情勢。

四、通訊與傳播:災難經常會照成停電、通訊中斷、設備受損是重大天災等狀況 出現,媒體必須要設法建立屬於自己的指揮調度和資訊傳播體系。

五、報導方面:媒體面臨突發的重大災難時,需要重新界定狀況,且包含所未見 的術語也紛紛出籠,挑戰媒體工作者既有認知。

六、動員與管理:媒體管理結構平時有例行分工與任務編組,但重大災害發生後,

動員的人力、物力都超過平常管理之能力。除了救難之外,現場驟增數倍甚至數 十倍以上的媒體採訪壓力。

而根據學者黃威葳(2000)所歸納之國外的災難新聞處理守則如下:

一、不以任何的方式,在受害者的親友獲悉事件之前、之後或是過程中,干擾這 些親屬。

二、即使是在公眾場所,也要盡量尊重受害者的隱私權。

三、不要詢問「你的感覺如何」等問題。

四、確認悲劇發生之後,對方有拒絕受訪之權利。

五、不要期待這些受傷害之受訪者,能在所有媒體面前的表現是一樣的。

六、避免以預設立場去判斷受訪者的選擇,因為在面臨災變時,他們可以選 擇用很悲觀消極的態度或是選擇很積極的態度去面對。

七、災變新聞都是突然發生的天災人禍,報社或廣播電視台採訪組的主管,

應常與下屬溝通指導報導災難新聞的方式。

八、採訪組應該事先思考重大或災難新聞的因應原則。

九、記者應先有自己可能犯錯的心理準備。

十、力求正確、清晰、平衡的報導原則。

根據上述眾多學者對災難新聞報導一詞作出定義與特色,新聞媒體在重大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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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發生時,必須繃緊神經地面對不同的挑戰,以及具備抗壓性,在最短的時間內 掌握最新且正確之消息,也要隨時應變處理層出不窮的狀況發生,最重要的是將 正確且快速之新聞傳遞給民眾。

由諸多的文獻當中,我們可以瞭解到學者對於媒體在災難發生前、後的災難 報導似乎都不是非常的滿意,因此對災難新聞提出上述的批判,而 Singer&

Endreny(1993)則試著從不同媒體的災難新聞報導來比較不同之處,研究則將

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ccd=WtubRv/webmge?switchla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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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災難新聞研究較多為,自然災害之新聞,以地震、颱風為大宗,空難新 聞研究較少,因此本研究將針對空難相關新聞之研究,確實了解媒體處理空難新 聞之手法。

因此研究者也參考眾多災難相關新聞之研究發現,趙庭輝(1991)根據國內 外研究,把災難新聞報導分成三種類型,其如下:

一、自然災難新聞:主要探討大眾傳播媒體對自然災難的新聞報導內容為重心。

研究者採用內容分析法,其歸納出大眾傳播媒體所報導之議題,但極少涉入任何 理論基礎。多數的研究者亦常將災難報導分為不同的時間點(如災難衝擊前、緊 急期間或是災難衝擊後等),藉以分析每一個階段的災難新聞報導。

二、人為意外事件:研究者以檢討政府、民間與大眾傳播媒體在事件發生之後的 責任為重心;有時也會分析跨國事件,探討本國媒體如何記取他國的災難教訓,

經常涉及到文化接近性與科技問題等。

三、政治經濟危機:重心集中在戰爭、元首被刺殺、公民暴動示威等危機事件研 究者主要探討的是危機對人類社會生活的衝擊。

上述兩篇空難新聞之研究,其中又以袁偉勛(2003)探討台灣報紙空難新聞 品質之研究—以 525 華航澎湖空難為例中,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研究後發現,報 紙多半使用「報導主題」、「報導主角」、「報導方向」、「災難責怪對象」、「消息來 源」等主要類目進行內容分析。

而根據臧國仁、鍾蔚文(2000)針對災難事件與新聞報導之相關因素研究之 整理後,可得知如下:

一、前置因素:有關災難事件的報導,受到社區過去是否曾有類似處理經驗或是 社會預警系統之完善程度、民眾教育訓練推廣活動之普及與否等因素影響。

二、災難事件:有關災難事件的內涵(如規模、類型),可能會對新聞媒體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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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報導的頻率與程度。

三、消息來源:較常見的是災難訊息散佈者,多為政府機關(發言人)以及專業

三、消息來源:較常見的是災難訊息散佈者,多為政府機關(發言人)以及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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