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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相關文獻與問題脈絡

第二節 災難期間的媒體動員

當訊息最匱乏、流通最遲滯的時候,往往正是閱聽眾最需要媒體的時候。當 災難突如其來降臨,攪亂原有秩序,媒體於是被迫迅速盤整內部人力與資源,重 新指揮調度。

一、災難時的媒體動員與運作

災難與日常諸如車禍、火災等意外的差異,首先表現在採訪對象和環境上。

首先,記者必須和陌生消息來源打交道,且災難發生處,可能並非記者慣常熟悉 的地方(蘇蘅,2000)。再者,災難的高壓與瞬息萬變,讓發稿時間、守門過程充 滿不確定因子,媒體的作業程序通常必須有所調整,得因時因地制宜(Sood et al., 1987)。像組織溝通、動員與編組、通訊設備的取得和維持,都是媒體於災難期間 亟需解決的課題(蘇蘅,2000)。災難時期的媒體動員和運作有下列三大特徵:

(一)打破原有分工,人員大規模臨時調動

災難發生時,媒體傾向改變原有組織結構和路線分工,尤其規模中等、競爭 激烈的電台更常這麼做。為了報導 1980 年美國南加州暴風雪災情,地方電台 KFWB-radio 召回 12 名特派記者當中的 10 人,要求他們針對災區做「地毯式的 報導」(Sood et al., 1987)。九二一大地震期間,中視打破在攝影棚錄製新聞的傳統,

主播沈春華將播報現場直接搬到南投重災區;TVBS 也出動新聞部所有能調動的 人力,包括主播群和資深記者,全天候live 連線(彭芸、谷玲玲,2002)。災難發 生的非常時期,媒體平日裡上下位階的關係,幾乎全盤顛覆,路線也不再涇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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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此外,在危急時刻,媒體也可能臨時進行任務編組,從各單位各路線抽調人 手,整編出新團隊。比方九二一大地震期間,報社南部高雄地方中心的文字和攝 影記者,就被調動前往災區所在的中部支援(蘇蘅,2000)。

這種臨時派遣的動員模式,雖於短時間內提供大量可資運用的人力,卻也可 能導致「最嫩的菜鳥,也要在重大新聞中跑第一線」的弔詭情形。學者 Hadenius 曾批評挪威的全天候新聞台SVT,在九一一恐怖攻擊最關鍵的時刻,反而派出最 沒經驗的記者來處理這條新聞,結果證實他們根本不具備足夠的能力(Olsson, 2009)。九二一地震過後,電視台主管亦坦承,台內記者多半資歷太淺,導致現場 連線狀況百出(彭芸、谷玲玲,2002)。

就算人力充足,若臨時調動,將不適任的人放在不適合的位置,仍可能出紕 漏。更何況一旦災難降臨,組織調度吃緊,在追求新聞「量」的同時,則更容易 疏忽對「質」的堅持:九二一大震期間,草創不久、規模較小的東森電視台,派 遣全部記者跑遍中部大小鄉鎮採訪,當時的新聞部協理鄭吉崇便感嘆「人力不夠,

況且新聞不斷發展,故未特別製作資訊性的地震報導」(彭芸、谷玲玲,2002)。

(二)「沒有準備」就是最好的準備

面對突發狀況,即使有眾多手忙腳亂的前車之鑑,媒體仍未能養成擬定災難 長遠採訪計畫的習慣:比方器材在颱風天泡了水該如何持續作業?萬一街頭暴動 越演越烈,該如何在保護記者人身安全之餘還能產出報導?這一類的議題完全不 在規畫藍圖中(Quarantelli, 2002)。學者建議,災難雖由一連串難以預料的事件構 成 , 彼 此 間 仍有 共 通點 ; 若 能 加 以掌 握 擬訂 採 訪 計 畫 ,會 讓 行動 更 有 效 率

(Whitbread, 1999)。

有意思的是,多數媒體主管卻認為沒有未雨綢繆的必要。前台視主播、曾任 台視副總的顧安生表示,災難新聞採訪在台視並未有明確可供遵循的守則,因為 每次情況都不相同,災難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當時手邊的資源也不可能相同。「在 週末或晚上的資源調度就比白天、週一到週五還困難。」因此他認為,即便為災 難調度樹立明確規範,效果也不大(彭芸、谷玲玲,2000)。多數媒體主管也直言,

報社或電視台內並沒有「災難線」的設置,因為災難發生頻率不高,一旦有需要 再從其他路線抽調人員即可。

過去災難發生頻率的確不高:1970 年代早期美國國家廣播公司 (NBC)的晚間 新聞,就只有2%是災難新聞(Sood et al., 1987, Epstein, 1973)。不過隨著風險社會9 時代的來臨,大自然反撲的力道越來越強,國際利害關係與宗教、種族衝突日趨 複雜,災難發生的規模和後續效應越來越難以逆料,次數也越來越頻繁。沒有準 備是否還是最好的準備?值得深思。 

(三)傳統新聞守門過程受挑戰

Gans (1979)指出在災難發生的非常時期,傳統守門程序不再適用:時效性要 求相對舒緩的報紙,有較多篇幅和餘裕處理深度議題,還能勉強維持一定的作業 程序;需要大量影音素材的電子媒體只能盡可能簡化流程。一項調查顯示,災難 發生時,有 83%的大型電台和 100%的中型電台挪用例行節目時段來報導災難新              

9風險社會(risk society)理論由德國社會學家 Ulrich Beck 於1980年代所提出,認為工業社會的技 術經濟發展邏輯與現代性,衍生出大量難以預測但卻後果深重的未知風險。他進一步強調,由於 社會與知識的高度分化與複雜分工,風險可被人類掌握的部分愈形渺小,且更具高度不確定性、

高危險性、難回復性、難評估性,其擴散速度難以掌握,且影響範圍往往是跨國界的(黃浩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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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Quarantelli, 2002)。如前所述,直播畫面可以適切填補節目空白,新聞篩選的 過程也就不再那麼嚴謹。 (Quarantelli, 2002)。

曾任中視新聞部副組長的劉蕙苓就說,九二一期間「新聞幾乎是來一條發一 條,跑馬燈式的採訪和發布」(彭芸、谷玲玲,2000)。挪威全天候新聞台 SVT 的 主管亦表示,九一一期間報導步調非常急促,記者和編輯往往在沒有充分溝通的 情況下做決定,例行的檢討會議也只好犧牲了(Olsson, 2009)。

二、媒體的事前訓練和相關保障

為因應突如其來的災難,媒體採取簡化例行守門程序、打破慣常人力調度等 特殊動員模式,連帶引發記者短期自主權提升、工作強度與密度增加、採訪風險 加劇等勞動條件的改變。災難現場也許不像真實戰場那樣危險,然而,組織現行 的制度與實踐,給予記者多少彈藥來打這場艱辛的仗?事前的職業訓練和事後的 協助,又有多少?

彭芸、谷玲玲(2000)討論九二一期間媒體的表現,指出主管和記者的在職 訓練仍待加強,內容則包括實務訓練和採訪觀念的建立。記者應「定期」接受安 全、救難和逃生的專業課程,以應付各種災難現場的突發狀況。令人失望的是,

組織內部多半只有抽象的採訪守則、前後輩間的口耳相傳,和一般發稿、寫作、

剪接、播音等基本訓練,並未針對災難採訪進行特訓。其中最直接相關的部分,

也許只有提醒記者注意災民反應,具備人道關懷,不要詢問「難不難過」、「未來 將何去何從」這類問題(彭芸、谷玲玲,2000)。

所謂指導採訪方針的「編採手冊」,是「各媒體組織內新聞工作者製作新聞

(採、寫、編、排或播)時的作業及行為準則」(臧國仁、施祖琪,1999),屬於

經營理念、內部編輯政策和技術層面的提點,供新進人員盡快進入狀況之用(孫 曼蘋,1998),亦未包含災難採訪的注意事項。

再說,媒體重視機動,認為與其什麼都要依據手冊,事先規劃未雨綢繆,不 如「從做中學」,藉由累積採訪經驗求進步,這樣的觀念也導致記者和組織對災難 訓練的不重視(彭芸、谷玲玲,2000)。

九二一地震五年後,媒體對災難採訪的在職訓練和記者人身安全依舊輕忽。

這年夏秋更迭之際,納坦颱風來襲。

10 月 25 日,台視記者平宗正在颱風天前往瑞芳,採訪員山子分洪道新聞時,

因基隆河水突然高漲而受困。他由於深怕攝影機受損,將其高舉,導致未抓到救 生圈而遭大水沖走喪命。

這個悲劇讓記者採訪災難新聞時面臨的威脅正式浮上檯面,台灣新聞記者協 會於事件發生一個月後,發表「平宗正條款」,提出四點聲明與三大呼籲,籲請 媒體高層加入簽署,保障記者人身安全。

聲明第一點便開宗明義指出,「新聞事業單位應為所有外勤員工加保新聞採 訪意外險。」第二點則進一步將媒體應落實「人身安全重於報導與設備」之原則 具體化,認為採訪守則應明訂如遇緊急突發狀況,記者可放棄器材,以保障生命 安全為優先,同時這樣的選擇不影響考評結果。此外,媒體應定期舉辦職災訓練 與相關課程,確保憾事不再發生。畢竟,衝進新聞第一線之後,惟有帶著報導,

活著出來,才有意義。

媒體平時未提供完善的採訪和安全訓練,那麼災後呢?一份關於戰地記者的 研究顯示,24.6%的人曾尋求諮商或藥物治療,相較於一般路線記者的 16.2%,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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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高出許多 (Feinstein, Owen & Blair, 2002),且這個數據還是外顯的結果,有心理 壓力卻未尋求協助的比例可能更高。

近年來關注記者創傷的Dart Center for Journalism & Trauma 協會便指出,當 記者從災難現場返回,媒體組織多半不曾提供輔導或其他具體協助。主管應意識 到,並主動關心記者採訪後的反應,給予心理諮商協助,讓他們發洩情緒。

值得注意的是,戰地採訪因性質特殊、歷史悠久,雖然工作環境格外危險,

組織給予記者的保障卻也比較完善。訂立於1949 年,具法律效力的日內瓦公約,

在第79 條即特別指出「在武裝衝突地區從事危險任務的記者,應被視為平民」,

且「除非從事違反平民身分的行為,否則在公約與此協議之下,不可對被派到戰 區特派員的權力存有偏見,其安全應該受到保護」。有實力派遣戰地記者的國際通 訊社,如CNN、BBC、ITN、Reuters,對轄下人員的保障也較為周全,要求記者 在前往危險區域工作前,必須接受安全訓練。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和國際新聞安全協會(International News Safety Institute)亦

且「除非從事違反平民身分的行為,否則在公約與此協議之下,不可對被派到戰 區特派員的權力存有偏見,其安全應該受到保護」。有實力派遣戰地記者的國際通 訊社,如CNN、BBC、ITN、Reuters,對轄下人員的保障也較為周全,要求記者 在前往危險區域工作前,必須接受安全訓練。國際記者聯盟(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和國際新聞安全協會(International News Safety Institute)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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