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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呈現籃球社團學生及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生的熱情與涉入之現況,主 要分兩個部份說明:一、熱情之現況分析;二、涉入之現況分析;三、本節小結。

一、熱情之現況分析

本研究熱情量表係採 Vallerand 等 (2003) 的中文版活動熱情量表設計,原題項 計有 14 題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 7 題) ,將此設定為第Ⅰ模式。再經增加 3 題目的 式的題項後 (題號 15、16 及 17) ,重新編製成新的熱情量表,共計 17 題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增為 10 題) ,將此設定為第Ⅱ模式。第Ⅲ模式則將原 Vallerand 的中文 版熱情量表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 7 題) 及新增 3 題目的式的題項為另一新的構念,

定義為目的式熱情,共計 17 題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 7 題、目的式 3 題) 。 本研究之熱情量表中,每題得分最高5 分,代表熱情程度很大;最低 1 分,代 表沒有熱情。研究結果發現,高中籃球社團的學生及具有籃球專項的運動績優生 (含 體育班學生) ,對籃球運動的熱情均呈現中高程度的熱情現況。根據獨立樣本 t 檢 定的結果顯示,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的整體、調和式、強迫式與目的 式熱情均有顯著差異存在,且不論在任何模式下,均亦以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 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高於籃球社團學生的熱情。如表 18 所示。

表18

生在第Ⅲ模式的不同熱情構面下,亦具有顯著的差異存在。接著,Scheffe 法事後比

表20

第Ⅲ模式熱情題項描述性摘要表

構面 題號 題項 社團學生 運動績優生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調和式

1 籃球讓我的生活多采多姿 4.22 0.77 4.29 0.77 3 打籃球獲得的新體驗,讓我更喜愛它 4.07 0.82 4.29 0.73 5 打籃球讓我擁有難忘的生活經驗 3.98 0.85 4.40 0.71 7 透過籃球能展現喜歡自我特質 3.74 0.92 4.07 0.82 9 籃球不會影響生活中其他活動 3.52 1.02 3.41 1.05 11 打籃球是基於一種熱情,而且我能掌

握分寸 3.85 0.86 3.97 0.81 13 我完全沉浸在籃球這項運動中 3.30 1.05 3.69 0.95

強迫式

2 我的生活不能沒有籃球 3.68 1.03 3.91 0.95 4 我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打籃球 3.27 1.06 3.71 1.00 6 我無法想像我的人生沒有籃球 3.43 1.03 3.89 0.98 8 我的情緒會受到籃球的影響 3.30 1.08 3.83 0.93 10 我很難克制自己打籃球的慾望 3.08 1.03 3.53 0.98 12 我對籃球感受已到了著迷程度 3.20 1.02 3.65 0.94 14 我 的 情 緒 會 隨 著 能 不 能 打 籃 球 而 有

所變化 3.10 1.03 3.54 0.94

目的式

15 我打籃球是為了升大學 2.04 1.02 2.95 1.18 16 我打籃球是為比賽的成績 2.24 1.06 3.06 1.16 17 由 於 我 是 藉 由 打 籃 球 而 進 入 高 中 就

讀,所以不得不打籃球 1.75 0.92 2.63 1.3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涉入之現況分析

本研究之涉入量表中,每題得分最高5 分,代表涉入程度很大;最低 1 分,代 表沒有涉入。研究結果發現,高中籃球社團的學生及具有籃球專項的運動績優生 (含 體育班) 學生,對籃球運動的整體涉入均呈現中高程度的涉入現況。根據獨立樣本

t 檢定的結果顯示,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的整體涉入有顯著的差異存

在,其中以運動績優生 (M = 4.11, SD = 0.65) 的涉入程度高於社團學生 (M = 3.76,

SD = 0.66)。此外,在「吸引力」、「中心性」及「自我表現」的涉入構面方面,

均有顯著差異存在,且都亦以運動績優生的涉入程度高於籃球社團學生。如表 21 所示。

表21

社團學生及運動績優生涉入的現況及獨立樣本 t 檢定摘要表

構面名稱 組別 身分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整體涉入 1 社團學生 369 3.75 0.65

-6.98* * 2 運動績優生 302 4.10 0.62

吸引力 1 社團學生 369 4.03 0.67

-3.24* * 2 運動績優生 302 4.20 0.65

中心性 1 社團學生 369 3.62 0.73

-9.15* * 2 運動績優生 302 4.15 0.65

自我表現 1 社團學生 369 3.56 0.72

-5.96* * 2 運動績優生 302 3.93 0.70

**p < .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根據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的結果顯示,社團學生與運 動績 (含體育班) 學生在不同涉入的構面下,均有顯著差異存在。接著,Scheffe 法 事後比較發現,在社團學生方面,以「吸引力」涉入與「中心性」涉入,及「吸引 力」涉入與「自我表現」涉入,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在運動績優生方面,則以「吸 引力」涉入與「自我表現」涉入,及「中心性」涉入與「自我表現」涉入,有顯著 的差異存在。該二者均以「吸引力」涉入最高 (M = 4.03 及 4.19) ,「中心性」涉 入 (M = 3.62 及 4.18) 次之,最後則為「自我表現」涉入 (M = 3.56 及 3.93) 。如表 22 所示。

表22

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的涉入差異情形摘要表

身分別 組別 構面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社團學生

1 吸引力 369 4.03 0.67

41.18* * 2 中心性 369 3.62 0.73

3 自我表現 369 3.56 0.72

運動績優生

1 吸引力 302 4.20 0.65

11.36* * 2 中心性 302 4.15 0.88

3 自我表現 302 3.93 0.70

**p < .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依據涉入量表題項統計得知,籃球社團學生得分最高的前3 名,分別為「打籃 球是件開心的事情」 (4.35) 、「我有很多的朋友都有打籃球」 (4.20) 及「我喜歡 看籃球比賽」 (4.11) ;得分最低前 3 名則為「我大部分的生活環繞著籃球」、「我 可以從一個人打籃球的表現來判斷這個人」 (3.21) 併列最低,「我的生活中很多都 與籃球有關」次之。運動績優生得分最高分別為「我有很多的朋友都有打籃球」

(4.40) 、次之「打籃球是件開心的事情」 (4.38) ,再次之「我對籃球很感興趣」及

「我非常喜歡打籃球」 (4.28) ;得分最低分別為「我可以從一個人打籃球的表現來 判斷這個人」 (3.54) ,「打籃球使我減輕課業壓力」次之 (3.80) 、「籃球可以反映 出我的個性」 (3.88) 再次之。如表 23 所示。

表23

涉入題項描述性摘要表

構面 題號 題項 社團學生 運動績優生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吸引力

1 籃球對我而言是重要的 3.81 0.92 4.17 0.80 4 我對籃球很感興趣 3.98 0.86 4.28 0.74 7 打籃球使我減輕課業壓力 3.88 0.93 3.80 1.78 10 打籃球是件開心的事情 4.35 0.78 4.38 0.73 13 我非常喜歡打籃球 4.04 0.94 4.28 0.83 16 我喜歡看籃球比賽 4.11 0.88 4.25 0.85

合計 4.03 0.67 4.20 0.65

中心性

2 我大部分的生活環繞著籃球 3.21 0.95 4.02 0.85 5 籃球在我生活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3.60 0.98 4.16 0.82 8 我的生活中很多都與籃球有關 3.26 0.96 4.03 0.83 11 我喜歡和朋友討論籃球的訊息 3.82 0.96 4.13 0.86 14 我有很多的朋友都有打籃球 4.20 0.82 4.40 0.75

合計 3.62 0.73 4.15 0.65

自我表現

3 打籃球能展現自己 3.76 0.87 4.11 0.83 6 打籃球使我對自己更加瞭解 3.54 0.93 4.00 0.89 9 我可以從一個人打籃球的表現來判

斷這個人 3.21 1.23 3.54 1.00 12 籃球可以反映出我的個性 3.54 0.96 3.88 0.93 15 我樂於別人看到我打籃球的樣子 3.72 0.98 4.14 0.88

合計 3.56 0.72 3.93 0.70

總計 3.75 0.65 4.10 0.6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本節小結

本研究的調查結果發現,籃球社團學生與具籃球專項的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生,其整體熱情平均達3.28及3.70,均呈現出中高程度的熱情;其中調和式熱情 (M

= 3.81及4.02) 高於強迫式熱情 (M = 2.91及3.47) ,故臺北市高中職學生對籃球運動 的熱情較傾向調和式熱情。

由熱情量表之所有題項看出,運動績優學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平均數高於社團 學生平均數,表示運動績優學生對籃球運動熱情均高於社團學生,然惟獨題項9「打 籃 球 不 會 影 響 我 生 活 中 的 其 他 活 動 」 以 社 團 學 生 (3.52) 高 於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3.41) ,推測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生平時花費較多的時間練習,或許對他們而 言已影響其生活中的其他活動。

第三節 人口統計變項對熱情的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呈現不同人口統計變項的籃球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 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之差異分析,主要分三個部份說明:一、不同籃球社團學生 對籃球運動熱情的差異分析;二、不同具籃球專項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熱情的差 異分析;三、本節小結。

一、不同籃球社團學生對籃球運動熱情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採用獨立樣本 t 檢定,檢視籃球社團學生的性別與熱情之間的差異分 析,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僅只有調和式熱情無顯著的差異存在,餘均有 顯著差異存在。其中又以男同學的熱情高於女同學的熱情。

在原住民身分方面,在第Ⅲ模式下,不同原住民身分的目的式熱情有顯著的差 異存在 (t (369) = 2.56, p < .05) ,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 (M = 2.79, SD = 0.91) 的熱 情高於不具原住民身分 (M = 1.99, SD = 0.87) 的熱情,其餘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在擔任社團幹部方面,結果顯示,在3種模式下擔任社團幹部的整體熱情與強 迫式熱情均有顯著的差異存在。例:在第Ⅰ模式下,擔任幹部的整體熱情差異為 (t (369) = 2.29, p < .05) ,其中有擔任幹部 (M = 3.69, SD = 0.62) 的熱情高於未擔任幹 部 (M = 3.51, SD = 0.67) 的熱情;擔任幹部的強迫式熱情差異為 (t (369) = 2.27, p

< .05) ,其中有擔任幹部 (M = 3.46, SD = 0.78) 的熱情高於未擔任幹部 (M = 3.24,

SD = 0.82) 的熱情,調和式熱情無顯著差異。

在是否參加學校籃球校隊方面,結果顯示,除了在第Ⅲ模式下,參加學校籃球

校隊的目的式熱情無顯著差異存在外,餘均有顯著差異存在。例:第Ⅰ模式下,參 加學校籃球校隊的整體熱情差異為 (t (369) = 3.83, p < .05),其中參加校隊 (M = 3.69, SD = 0.62) 的熱情高於未參加校隊 (M = 3.87, SD = 0.61) 的熱情;參加校隊的 調和式熱情差異為 (t (369) = 2.96, p < .05),其中有參加校隊 (M = 4.04, SD = 0.53) 的熱情高於未參加校隊 (M = 3.77, SD = 0.62) 的熱情;參加校隊的強迫式熱情差異 為(t (369) = 3.98, p < .05),其中有參加校隊 (M = 3.69, SD = 0.76) 的熱情高於未參 加校隊 (M = 3.23, SD = 0.80) 的熱情。結果如下表24所示。另相關詳細統計分析的 結果,請參閱附錄八:不同背景變項的社團學生與熱情之統計分析-t 檢定。

表24

不同背景變項的社團學生與熱情之差異情形摘要表-t 檢定

背景變項 第Ⅰ模式 (14 題) 第Ⅱ模式 (17 題) 第Ⅲ模式 (17 題) 整體 調和 強迫 整體 調和 強迫 整體 調和 強迫 目的 性別 2.47 1.18 3.14 3.57 1.18 4.53 3.57 1.18 3.14 4.97 住民身分 -0.93 -0.96 -0.78 -0.19 -0.96 0.34 -0.19 -0.96 -0.78 2.56 擔任幹部 2.29 1.92 2.27 2.20 1.92 2.01 2.20 1.92 2.27 0.22 參加校隊 3.83 2.96 3.98 4.15 2.96 4.20 4.15 2.96 3.98 1.82

*p<.0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oneway ANOVA) ,檢視社團學生的學校別與 熱情之間的差異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學校之學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僅以第Ⅱ模 式下的強迫式熱情及第Ⅲ模式下的目的式熱情有差異存在,餘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分述如后,在第Ⅱ模式下,不同學校的社團學生對籃球運動的強迫式熱情有顯著差 異存在 (F (4,364) = 2.97, p < .05) ,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其中公立高職 (M = 3.15, SD = 0.59) 與公立高中 (M = 2.77, SD = 0.65) 在強迫式熱情有顯著的差異,其 餘各組則無。在第Ⅲ模式下,不同學校別的目的式熱情有顯著差異存在 (F (4,364)

=10.72, p < .05) 。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除公立高中與私立高職在目的式熱情無 顯著的差異外,其餘各組則有顯著差異。

在年級方面,結果顯示,在第Ⅰ模式下,不同年級的整體熱情有顯著差異存在 (F (2,366) = 3.48, p < .05) ,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則無顯著的差異存在。由於大部

份學校的高中社團僅一、二年級學生參加 (部份私校除外) ,所以不同年級的社團 學生在3種模式下調和式熱情有顯著差異存在。接著,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一 年級 (M = 3.90, SD = 0.56) 與二年級 (M = 3.73, SD = 0.64) 在調和式熱情有顯著的 差異,其餘各組則無。

在居住情形方面,其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不同居住情形的調和式熱情 均有顯著差異存在 (F (2,366) = 3.67, p < .05) ,經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其中與 父或母其中一人同住 (M = 3.96, SD = 0.70) 及非與父或母同住 (M = 3.45, SD = 0.53) 的調和式熱情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在第Ⅲ模式下,不同居住情形的目的式熱情有顯 著差異存在 (F (2,366) = 3.67, p < .05) ,後經Scheffe法事後比較則無顯著的差異。

在父母親教育程度與職業方面,結果顯示,不論在任何模式下不同父母親教育 程度與職業的熱情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在最常攻守位置方面,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最常攻守位置的熱情均有

在最常攻守位置方面,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最常攻守位置的熱情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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