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呈現籃球社團學生及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生的熱情與涉入之現況,主 要分兩個部份說明:一、熱情之現況分析;二、涉入之現況分析;三、本節小結。
一、熱情之現況分析
本研究熱情量表係採 Vallerand 等 (2003) 的中文版活動熱情量表設計,原題項 計有 14 題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 7 題) ,將此設定為第Ⅰ模式。再經增加 3 題目的 式的題項後 (題號 15、16 及 17) ,重新編製成新的熱情量表,共計 17 題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增為 10 題) ,將此設定為第Ⅱ模式。第Ⅲ模式則將原 Vallerand 的中文 版熱情量表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 7 題) 及新增 3 題目的式的題項為另一新的構念,
定義為目的式熱情,共計 17 題 (調和式 7 題、強迫式 7 題、目的式 3 題) 。 本研究之熱情量表中,每題得分最高5 分,代表熱情程度很大;最低 1 分,代 表沒有熱情。研究結果發現,高中籃球社團的學生及具有籃球專項的運動績優生 (含 體育班學生) ,對籃球運動的熱情均呈現中高程度的熱情現況。根據獨立樣本 t 檢 定的結果顯示,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的整體、調和式、強迫式與目的 式熱情均有顯著差異存在,且不論在任何模式下,均亦以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 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高於籃球社團學生的熱情。如表 18 所示。
表18
生在第Ⅲ模式的不同熱情構面下,亦具有顯著的差異存在。接著,Scheffe 法事後比
表20
第Ⅲ模式熱情題項描述性摘要表
構面 題號 題項 社團學生 運動績優生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調和式
1 籃球讓我的生活多采多姿 4.22 0.77 4.29 0.77 3 打籃球獲得的新體驗,讓我更喜愛它 4.07 0.82 4.29 0.73 5 打籃球讓我擁有難忘的生活經驗 3.98 0.85 4.40 0.71 7 透過籃球能展現喜歡自我特質 3.74 0.92 4.07 0.82 9 籃球不會影響生活中其他活動 3.52 1.02 3.41 1.05 11 打籃球是基於一種熱情,而且我能掌
握分寸 3.85 0.86 3.97 0.81 13 我完全沉浸在籃球這項運動中 3.30 1.05 3.69 0.95
強迫式
2 我的生活不能沒有籃球 3.68 1.03 3.91 0.95 4 我無法控制自己不去打籃球 3.27 1.06 3.71 1.00 6 我無法想像我的人生沒有籃球 3.43 1.03 3.89 0.98 8 我的情緒會受到籃球的影響 3.30 1.08 3.83 0.93 10 我很難克制自己打籃球的慾望 3.08 1.03 3.53 0.98 12 我對籃球感受已到了著迷程度 3.20 1.02 3.65 0.94 14 我 的 情 緒 會 隨 著 能 不 能 打 籃 球 而 有
所變化 3.10 1.03 3.54 0.94
目的式
15 我打籃球是為了升大學 2.04 1.02 2.95 1.18 16 我打籃球是為比賽的成績 2.24 1.06 3.06 1.16 17 由 於 我 是 藉 由 打 籃 球 而 進 入 高 中 就
讀,所以不得不打籃球 1.75 0.92 2.63 1.3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涉入之現況分析
本研究之涉入量表中,每題得分最高5 分,代表涉入程度很大;最低 1 分,代 表沒有涉入。研究結果發現,高中籃球社團的學生及具有籃球專項的運動績優生 (含 體育班) 學生,對籃球運動的整體涉入均呈現中高程度的涉入現況。根據獨立樣本
t 檢定的結果顯示,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的整體涉入有顯著的差異存
在,其中以運動績優生 (M = 4.11, SD = 0.65) 的涉入程度高於社團學生 (M = 3.76,SD = 0.66)。此外,在「吸引力」、「中心性」及「自我表現」的涉入構面方面,
均有顯著差異存在,且都亦以運動績優生的涉入程度高於籃球社團學生。如表 21 所示。
表21
社團學生及運動績優生涉入的現況及獨立樣本 t 檢定摘要表
構面名稱 組別 身分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整體涉入 1 社團學生 369 3.75 0.65-6.98* * 2 運動績優生 302 4.10 0.62
吸引力 1 社團學生 369 4.03 0.67
-3.24* * 2 運動績優生 302 4.20 0.65
中心性 1 社團學生 369 3.62 0.73
-9.15* * 2 運動績優生 302 4.15 0.65
自我表現 1 社團學生 369 3.56 0.72
-5.96* * 2 運動績優生 302 3.93 0.70
**p < .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根據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的結果顯示,社團學生與運 動績 (含體育班) 學生在不同涉入的構面下,均有顯著差異存在。接著,Scheffe 法 事後比較發現,在社團學生方面,以「吸引力」涉入與「中心性」涉入,及「吸引 力」涉入與「自我表現」涉入,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在運動績優生方面,則以「吸 引力」涉入與「自我表現」涉入,及「中心性」涉入與「自我表現」涉入,有顯著 的差異存在。該二者均以「吸引力」涉入最高 (M = 4.03 及 4.19) ,「中心性」涉 入 (M = 3.62 及 4.18) 次之,最後則為「自我表現」涉入 (M = 3.56 及 3.93) 。如表 22 所示。
表22
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的涉入差異情形摘要表
身分別 組別 構面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社團學生
1 吸引力 369 4.03 0.67
41.18* * 2 中心性 369 3.62 0.73
3 自我表現 369 3.56 0.72
運動績優生
1 吸引力 302 4.20 0.65
11.36* * 2 中心性 302 4.15 0.88
3 自我表現 302 3.93 0.70
**p < .0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依據涉入量表題項統計得知,籃球社團學生得分最高的前3 名,分別為「打籃 球是件開心的事情」 (4.35) 、「我有很多的朋友都有打籃球」 (4.20) 及「我喜歡 看籃球比賽」 (4.11) ;得分最低前 3 名則為「我大部分的生活環繞著籃球」、「我 可以從一個人打籃球的表現來判斷這個人」 (3.21) 併列最低,「我的生活中很多都 與籃球有關」次之。運動績優生得分最高分別為「我有很多的朋友都有打籃球」
(4.40) 、次之「打籃球是件開心的事情」 (4.38) ,再次之「我對籃球很感興趣」及
「我非常喜歡打籃球」 (4.28) ;得分最低分別為「我可以從一個人打籃球的表現來 判斷這個人」 (3.54) ,「打籃球使我減輕課業壓力」次之 (3.80) 、「籃球可以反映 出我的個性」 (3.88) 再次之。如表 23 所示。
表23
涉入題項描述性摘要表
構面 題號 題項 社團學生 運動績優生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吸引力
1 籃球對我而言是重要的 3.81 0.92 4.17 0.80 4 我對籃球很感興趣 3.98 0.86 4.28 0.74 7 打籃球使我減輕課業壓力 3.88 0.93 3.80 1.78 10 打籃球是件開心的事情 4.35 0.78 4.38 0.73 13 我非常喜歡打籃球 4.04 0.94 4.28 0.83 16 我喜歡看籃球比賽 4.11 0.88 4.25 0.85
合計 4.03 0.67 4.20 0.65
中心性
2 我大部分的生活環繞著籃球 3.21 0.95 4.02 0.85 5 籃球在我生活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3.60 0.98 4.16 0.82 8 我的生活中很多都與籃球有關 3.26 0.96 4.03 0.83 11 我喜歡和朋友討論籃球的訊息 3.82 0.96 4.13 0.86 14 我有很多的朋友都有打籃球 4.20 0.82 4.40 0.75
合計 3.62 0.73 4.15 0.65
自我表現
3 打籃球能展現自己 3.76 0.87 4.11 0.83 6 打籃球使我對自己更加瞭解 3.54 0.93 4.00 0.89 9 我可以從一個人打籃球的表現來判
斷這個人 3.21 1.23 3.54 1.00 12 籃球可以反映出我的個性 3.54 0.96 3.88 0.93 15 我樂於別人看到我打籃球的樣子 3.72 0.98 4.14 0.88
合計 3.56 0.72 3.93 0.70
總計 3.75 0.65 4.10 0.62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本節小結
本研究的調查結果發現,籃球社團學生與具籃球專項的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生,其整體熱情平均達3.28及3.70,均呈現出中高程度的熱情;其中調和式熱情 (M
= 3.81及4.02) 高於強迫式熱情 (M = 2.91及3.47) ,故臺北市高中職學生對籃球運動 的熱情較傾向調和式熱情。
由熱情量表之所有題項看出,運動績優學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平均數高於社團 學生平均數,表示運動績優學生對籃球運動熱情均高於社團學生,然惟獨題項9「打 籃 球 不 會 影 響 我 生 活 中 的 其 他 活 動 」 以 社 團 學 生 (3.52) 高 於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3.41) ,推測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生平時花費較多的時間練習,或許對他們而 言已影響其生活中的其他活動。
第三節 人口統計變項對熱情的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呈現不同人口統計變項的籃球社團學生與運動績優 (含體育班) 學 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之差異分析,主要分三個部份說明:一、不同籃球社團學生 對籃球運動熱情的差異分析;二、不同具籃球專項運動績優生對籃球運動熱情的差 異分析;三、本節小結。
一、不同籃球社團學生對籃球運動熱情的差異分析
本研究採用獨立樣本 t 檢定,檢視籃球社團學生的性別與熱情之間的差異分 析,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僅只有調和式熱情無顯著的差異存在,餘均有 顯著差異存在。其中又以男同學的熱情高於女同學的熱情。
在原住民身分方面,在第Ⅲ模式下,不同原住民身分的目的式熱情有顯著的差 異存在 (t (369) = 2.56, p < .05) ,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 (M = 2.79, SD = 0.91) 的熱 情高於不具原住民身分 (M = 1.99, SD = 0.87) 的熱情,其餘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在擔任社團幹部方面,結果顯示,在3種模式下擔任社團幹部的整體熱情與強 迫式熱情均有顯著的差異存在。例:在第Ⅰ模式下,擔任幹部的整體熱情差異為 (t (369) = 2.29, p < .05) ,其中有擔任幹部 (M = 3.69, SD = 0.62) 的熱情高於未擔任幹 部 (M = 3.51, SD = 0.67) 的熱情;擔任幹部的強迫式熱情差異為 (t (369) = 2.27, p
< .05) ,其中有擔任幹部 (M = 3.46, SD = 0.78) 的熱情高於未擔任幹部 (M = 3.24,
SD = 0.82) 的熱情,調和式熱情無顯著差異。
在是否參加學校籃球校隊方面,結果顯示,除了在第Ⅲ模式下,參加學校籃球
校隊的目的式熱情無顯著差異存在外,餘均有顯著差異存在。例:第Ⅰ模式下,參 加學校籃球校隊的整體熱情差異為 (t (369) = 3.83, p < .05),其中參加校隊 (M = 3.69, SD = 0.62) 的熱情高於未參加校隊 (M = 3.87, SD = 0.61) 的熱情;參加校隊的 調和式熱情差異為 (t (369) = 2.96, p < .05),其中有參加校隊 (M = 4.04, SD = 0.53) 的熱情高於未參加校隊 (M = 3.77, SD = 0.62) 的熱情;參加校隊的強迫式熱情差異 為(t (369) = 3.98, p < .05),其中有參加校隊 (M = 3.69, SD = 0.76) 的熱情高於未參 加校隊 (M = 3.23, SD = 0.80) 的熱情。結果如下表24所示。另相關詳細統計分析的 結果,請參閱附錄八:不同背景變項的社團學生與熱情之統計分析-t 檢定。
表24
不同背景變項的社團學生與熱情之差異情形摘要表-t 檢定
背景變項 第Ⅰ模式 (14 題) 第Ⅱ模式 (17 題) 第Ⅲ模式 (17 題) 整體 調和 強迫 整體 調和 強迫 整體 調和 強迫 目的 性別 2.47* 1.18 3.14* 3.57* 1.18 4.53* 3.57* 1.18 3.14* 4.97* 住民身分 -0.93 -0.96 -0.78 -0.19 -0.96 0.34 -0.19 -0.96 -0.78 2.56* 擔任幹部 2.29* 1.92 2.27* 2.20* 1.92 2.01* 2.20* 1.92 2.27* 0.22 參加校隊 3.83* 2.96* 3.98* 4.15* 2.96* 4.20* 4.15* 2.96* 3.98* 1.82
*p<.0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採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oneway ANOVA) ,檢視社團學生的學校別與 熱情之間的差異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學校之學生對籃球運動的熱情,僅以第Ⅱ模 式下的強迫式熱情及第Ⅲ模式下的目的式熱情有差異存在,餘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分述如后,在第Ⅱ模式下,不同學校的社團學生對籃球運動的強迫式熱情有顯著差 異存在 (F (4,364) = 2.97, p < .05) ,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其中公立高職 (M = 3.15, SD = 0.59) 與公立高中 (M = 2.77, SD = 0.65) 在強迫式熱情有顯著的差異,其 餘各組則無。在第Ⅲ模式下,不同學校別的目的式熱情有顯著差異存在 (F (4,364)
=10.72, p < .05) 。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除公立高中與私立高職在目的式熱情無 顯著的差異外,其餘各組則有顯著差異。
在年級方面,結果顯示,在第Ⅰ模式下,不同年級的整體熱情有顯著差異存在 (F (2,366) = 3.48, p < .05) ,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則無顯著的差異存在。由於大部
份學校的高中社團僅一、二年級學生參加 (部份私校除外) ,所以不同年級的社團 學生在3種模式下調和式熱情有顯著差異存在。接著,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一 年級 (M = 3.90, SD = 0.56) 與二年級 (M = 3.73, SD = 0.64) 在調和式熱情有顯著的 差異,其餘各組則無。
在居住情形方面,其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不同居住情形的調和式熱情 均有顯著差異存在 (F (2,366) = 3.67, p < .05) ,經Scheffe法事後比較發現,其中與 父或母其中一人同住 (M = 3.96, SD = 0.70) 及非與父或母同住 (M = 3.45, SD = 0.53) 的調和式熱情有顯著的差異存在。在第Ⅲ模式下,不同居住情形的目的式熱情有顯 著差異存在 (F (2,366) = 3.67, p < .05) ,後經Scheffe法事後比較則無顯著的差異。
在父母親教育程度與職業方面,結果顯示,不論在任何模式下不同父母親教育 程度與職業的熱情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在最常攻守位置方面,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最常攻守位置的熱情均有
在最常攻守位置方面,結果顯示,不論在何種模式下最常攻守位置的熱情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