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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專案採用 BIM 建議作業流程

第五章 BIM 協同作業指南於營建專案之應用展示

第一節 營建專案採用 BIM 建議作業流程

依照本研究之建議,營建專案採用 BIM 時,可參照圖 5-1 所示的流程進行。

首先,在選定 BIM 目標及應用目的後,應於採購主契約中加入 BIM 條款。

發起階段 BIM工作 1. 選定BIM

目標 2. 契約加入

BIM條款 3. 協議訂定

BEP

4. 簽署BEP?

5. 依據BEP 分工建模

6. 依據BEP 協同整合

8. 發佈階段 定案模型 發起階段 BIM工作

結束 7. 完成 協作整合?

完成 尚未完成

圖 5- 1 營建專案採用 BIM 之建議作業流程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其餘各導入步驟之重點項目分述如下:

壹、共同制定 BIM 執行計畫(BEP)

主契約、BIM 條款、或是協同作業指南的規定大都是原則性的,各不同專案 的需求及執行方法細節,則要團隊成員根據充份理解的專案特性擬定,並且以專 案特有的 BIM 執行計畫(BIM Execution Plan,簡稱 BEP)呈現,並供專案團隊成員 依循; BEP 中詳列 BIM 工作項目及各專業方的協同作業方法細節,依照 BIM 條 款的規定,BEP 由 BIM 經理召集團隊成員合意擬定,專案團隊在擬定 BEP 時,

應針對專案的特性依照下列八個步驟進行(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2013):

1. 參照主契約填寫「專案資訊」;

2. 參照 BIM 指南,填報專案成員,特別是註明 BIM 經理及 BIM 協調員;

3. 參照主契約明確定義「BIM 專案目標」;

4. 參考 BIM 應用例(BIM 指南附錄 B)確認各不同階段的 BIM 應用,若有其 它加值應用時需特別註明;

5. 確認各不同階段的 BIM 交付項目—填報 BIM 指南附錄 B 中不同階段 BIM 交付項目的「建模者」及「用模者」、確認建模使用軟體及檔案交 換格式、確認各交付項目的「檔案命名規則」及「模型架構 (Model Structure)」;

6. 勾選各不同交付項目所需建製的 BIM 元件並且確認所需的細緻度及非 幾何屬性資料(BIM 指南附錄 A);

7. 建模方法、發佈及協作流程,確認發佈前建模者所需執行的模型品質檢 核(BIM 指南附錄 C);

8. 技術環境需求—明確列出專案所需的軟體,指出共享平台及資料庫。

在表 4-5 中,BEP 是第 1 個交付項目,依照目前國內 BIM 專案的狀況,若是 採用設計連帶施工的所謂「統包專案」,則應在建模前,由團隊合意擬定一個 BEP;

但若是採傳統的設計/發包/施工的專案,則除了在設計階段開始建模前需擬定一個 BEP 外,在發包後施工階段開始建模前,前一個 BEP 已經執行完畢,應由施工團 隊合意擬定另外一個 BEP。依照 BEP 進行的 BIM 模型的建製過程可分為:(1)各 專業分工建模;(2)協同建模者及用模者進行模型資訊整合;及(3)在解決模型衝突 問題後,凍結模型資訊並發佈共享等三個階段,如圖 5-2 所示。

圖 5- 2 BIM 指南的協同建模三階段作業流程示意圖 (資料來源: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2013)

貳、依 BEP 分工建模

在各專業分工建模的階段,各分專業的建模者依照 BEP 中列出的交付項目及 (1)各專業分工建模

專業1 專業2 專業n

(2)協同建模者及使用者進行模型資訊整合

整合 專業2

專業1 專業n

模型2

模型1 模型n 建模品質檢核

(3)凍結模型資訊後發佈 經整合確認的模型發佈共享

凍結的模型歸檔備查 BIM經理授權

責任指派矩陣,建製各自負責的 BIM 模型。這些團隊內部建製中的模型還沒有經 過檢核確認及品質控制,暫時存放在建模者各自的資料夾中。雖然這些暫存模型 並不提供其它分專業使用,但也應遵守建模指引,以期能有較佳的建模品質。建 模指引依建築、結構、及機電(MEP)三類主要分專業撰寫;一般而言,各元件都 應依其尺寸、形狀、位址、方位、及數量來建製;在專案的初期,所建製的元件 屬性參數通常是較為通用且概略的;元件之屬性參數資訊將隨著專案的進展愈來 愈詳盡且明確。若有 BIM 電子法規送審需求時,則應依照法規送審需求或下載規 定的樣板進行建製。

為避免模型資訊太過複雜而導致軟、硬體處理效率問題,建議可以依照專案 的規模及各階段之資訊提供需求,適當地依據基地區塊、建物別、或樓層別為區 分,將專案切割成不同的部分進行建模;此一模型分割結構(Model breakdown structure)應在專案啟動時儘早由建模團隊合意擬定且明確記錄。當建模工作切割 成各部分且由不同的人員及團隊負責建製時,模型資訊將隨專案進展而快速演進 改變。因此,最好有可以回溯模型改變狀況的版本管理機制。有不少軟體平台可 以用來協助 BIM 建模與用模者管理及紀錄設計改變的情形,建模及用模者應詳細 諮詢各軟體平台的供應商,以充份瞭解該各軟體平台所提供的版本管理機制,才 能有效率地進行模型版本的管理工作;各分專業的 BIM 協調員應負責建立並維護 最新之模型資訊紀錄表,並且與 BIM 經理密切合作管理模型資訊交換及共享的版 本。

BIM 經理應負責制定 BIM 模型的品質保證計畫,以檢核確保模型資訊及數據 的正確性。各分專業 BIM 協調員則應建立品質管制的程序,以確保分專業模型資 訊依建模指引建製正確無誤。團隊成員應對各自負責的設計、提供的數據、及模 型特性,在提交供團隊使用前,負起執行資訊品質控制檢核的責任。制定品質保 證計畫時,應考慮下列各項工作確實執行(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2013):

1. 嚴格遵循建模指引—確保依建模指引及 CAD 標準建製模型資訊;

2. 驗證所使用之資料及數據—確保資料集中的數據正確;

3. 進行干涉檢查—以軟體的干涉檢核功能查出建築組件間的衝突,並加以 解決;

4. 確認提交供各專業間模型整合的 BIM 數據之正確性,內容可以包括:

(1) 將所有圖面及多餘視圖應由 BIM 模型中清除 (2) 所有模型檔都應檢核、清乾淨、及簡化 (3) 檔案格式及命名應符合專案的數據交換協定 (4) 資料分類方式符合 BEP 中的規定

(5) 模型檔是最新版且已納入相關修正 (6) 模型檔是由中央模型檔提出再建製資訊

(7) 模型檔案中的連結都已移除、載入模型所需的相關資訊都已具備 (8) 經由視覺檢核模型組成的正確性

(9) 將變更修正項目知會團隊成員。

參、依據 BEP 進行模型之協同整合

專案成員之間應定期參照及分享各自負責建製的模型資訊,在到達某些專案 里程碑時,不同專業間的模型資訊應進行協作整合,並且儘早消除潛在之干涉及 衝突,以避免昂貴的重工及工期延宕。在分專業模型送交整合作業之前,應依照 BIM 模型的品質保證計畫,確實檢核建模品質後才提交進行跨專業整合。

專案團隊應充份應用軟體平台提供的功能進行有效率的模型資訊整合,為了 避免資訊交換共享時可能產生的錯誤及遺漏,分專業間最好選用一個共通的軟體 平台,並記錄整合模型出現的所有議題及後續處理情形。模型資訊整合過程出現 的衝突及不一致狀況應詳實記錄、列入管理,再以整合報告的形式通知相關的建 模者;整合報告要明確指出衝突位置及建議的處理方法。在各分專業將所有衝突 議題處理完畢後,要送出其模型的修訂版,經再整合確認沒有衝突後,應簽署並 且凍結該模型資訊,該簽署可以電子簽證為之。

成功的 BIM 協同整合,除了要有良好的事前規劃外,也受團隊成員於對設計 整合、干涉檢查、及空間確認等不同類型整合流程的瞭解所影響。模型資訊整合 之初,是將各分專業模型全部納入後,以各分專業模型間的物件、元件、及指定 的要件,逐一檢出干涉及衝突的點來,以供進一步分析;這些干涉及衝突點並非 全是問題點,有些是為了方便建模而一定會出現的,因此,最好能事先設定好適 切的搜尋方式及衝突辨識法則,以便能減少確認衝突點就是問題點所需的時間及 資源,建議採行的類似方法如下(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2013):

1. 將整合過程不需要的元件隱藏不進行整合,例如,將下一個階段才會處 理的議題相關的元件隱藏,又或是將在工地現場變更不會影響施工成本 的元件隱藏不納入整合等;

2. 將特定的元件在指定的整合過程中設定為群組不檢核其衝突,例如在執 行衝突分析時將天花板相關的元件與 MEP 元件合併設定為群組物件。

碰撞點應依據元件的特性和自動碰撞檢核軟體的功能來判讀,可能會有許多 碰撞點其實是同一個議題的大量重複出現,例如某一段風管與鋼構間出現 20 個碰 撞點,實際上只代表風管的位置需偏移一段距離的單一議題。在整合過程中,各 分專業建模者的責任歸屬如下(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2013):

1. 各分專業建模者自行負責各自的專業模型;

2. 各分專業模型要能在所採用之整合軟體平台上讀取,以便進行必要整 合;

3. 碰撞衝突的解決方式需經各方同意,且由各分專業建模者在各專業模型 上執行必要的修正;

4. 各分專業建模者需擔負模型資訊提供的責任與風險,且不會因為進行過 整合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