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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營造業職業性癌症

職業病可依環境或職業因子引起的健康危害分為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及人 因性之危害因子危害。物理性包括游離與非游離輻射、噪音、震動、壓力與溫度變 化;化學性因子包括重金屬、溶劑、粉塵及氣體蒸氣;生物性危害包括細菌、病毒 等。人因性則為人和機械、物體等介面互動所產生的問題。(邱清華等,2009)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1975)的標準,可將職 業相關疾病或症候群至少分為下列四大類: (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2009 年第 15 期;Acutt & Hattingh,2008)

1. 明確由職業引起之疾病(only occupational in origin),如塵肺症與石綿沉 滯病。若非暴露於特定之工作環境,一般人不會罹患此疾病,因此能確 定為職業疾病。

2. 職業是其中致病因子之一(one of the causal factors),如支氣管性癌症;可 能因為自身抽菸導致,或工作環境之致癌化學物質暴露,兩類風險因子 均能在流行病學上找到因果的相關性。

3. 職業為複雜致病因中的影響因素(contributing factor in complex situations) 者,如慢性支氣管炎。

4. 職業使得原有疾病加重(may aggravate pre-existing disease),如氣喘。若 本有氣喘的患者,在工作之後,由於暴露於環境中之導致氣喘物質,或 是對呼吸道的刺激物質,而使得氣喘症狀加重,亦屬於職業疾病。

公共衛生學在決定一個疾病的病因時,並非精確的科學,而是基於對現有的所

有證據進行嚴謹的審查判斷。因此對於流行病與致病因子之相關時,會考慮相關的

呈現致病因果關係的可能。 法(cross-sectional study)、病例對照研究法(case-control study)和世代研究法(cohort study),如下表 2 所示:

(cross-sec-tional study)

表性且數目合適的研究樣本,同時鑑 定人的疾病狀態和危險因子,探討危 險因子對疾病是否有顯著差異。

病例對照研究 法(case-control study)

又稱回溯法,先分辨病例和用以比較 (cohort study)

又稱追蹤法,先自一特定人口中,選

職業性癌症推估之研究,英國 Hutching、Rushton 等人(2012b) 利用 Levin 和 Miettinen 的作法計算各職業會接觸的致癌因子之可歸因比例(Attributable Fraction,

AF),並定義不同疾病症狀之危險暴露期間(Risk Exposure Period,REP),與癌症死 亡(occupational cancer deaths)或登錄資料(occupational cancer registrations)之職業生

涯對照後,進而推算各行業內之可歸因人數(Attributable Numbers,AN)。(李俊賢、

潘致弘,2015)

依此方式預估得知英國職業性癌症病例中,2005 年 13,600 人內有 5,400 名是 營建業員工;2004 年估計 8 千起可歸因為職業性癌症死亡案例內,有 3,700 名是 營建業員工。(如下圖 4)推估每年因職業性癌症而死亡之營建業員工為工作當中傷 亡之數十倍。

圖 4 2005 年職業性癌症病例登錄數與 2004 年職業性癌症死亡數

資料來源:Health and safety in construction sector in Great British 2014-15 p.9 相關英國研究(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 2012)也指出石綿暴露是職業性癌症 死亡的主因,其他還有二氧化矽、太陽輻射、礦物油、輪班。各行業中,營造業的 職業性癌症占了四成。若是男性癌症新登錄的人數中,有 56%可歸因為營造業勞 工(主要的癌症為間皮瘤、肺癌、胃癌、膀胱癌、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李俊賢、潘致弘(2015):「英國與芬蘭兩個大型研究估計,約有 20%的男性肺 癌應歸因於職業性暴露,一半以上的職業性癌症死亡是由於肺癌。」台灣估算職業 性暴露導致職業性肺癌的全體可歸因比例為 8.6%。(王榮德、潘致弘,2013)

台灣研究中,王榮德、潘致弘(2013)依照國際癌症研究署(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IARC)公佈的可能人體致癌物,計算我國 2011 年潛在各行 業從業人員暴露於致癌物的人數為全行業之 27.41%。若以行業別區分,營造業職 業性暴露 55.45%。此外,楊啟賢、郭智宇(2014):「2005 年各行業死亡勞工相對於 全國死亡勞工之死於癌症的風險……營造業明顯高於全國勞工死於肺癌的風險。」

建築工程業勞工有較高的肺癌發生率,除了行業別吸菸率較高外(台灣國民健 康署統計為 39.5%),可能與其工作環境之汚染物暴露有關。楊啟賢(2010)提及:「針 對建築工程業勞工進行肺癌基因傷害的研究,也發現該行業有較高肺癌相關 DNA 異常率,可能與抽菸習慣及工作環境暴露風險因子有關。」而此工作環境暴露為建 築工地材料或作業產生較高含量之空氣中懸浮微粒 PM 2.5、PM 10及呼吸性粉塵、

多環芳香烴化合物及游離二氧化矽等。在建築工程過程中,地基開挖、主體建築或 室內製造階段皆會產生比未施工時或施工處外圍之背景值高出數倍至數十倍之懸 浮微粒與化合物質,建築室內製作階段之濃度更是地基開挖或主體結構工程之數 倍(如下表 3),此為造成勞工血液中 PAH-DNA 鍵結物並形成肺部疾病原因之ㄧ。

(楊啟賢、鄭雅文,2009、2010、2011)

表 3 建築工程施工時粉塵監測

資料來源: 楊啟賢、鄭雅文(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