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1.2 特定工作經歷如何影響失敗風險
一般人力資本與特定人力資本的區隔,可以對應到本研究的核心概念「工作 經歷」,本研究稱之為「特定工作經歷」與「一般工作經歷」。
一般工作經歷廣泛地指涉自僱者過去在勞動市場中所累積的工作資歷,如工 作職位、轉職頻率等。經驗研究顯示,在進入自僱工作職位之前,在勞動市場中 累積的受僱經驗有助於提升自僱者的工作表現,包括降低失敗風險 (Taylor 1999;
Boden and Nucci 2000; Chang 2006) 與提升自僱者的工作報酬 (Block and Wagner 2010)。另一方面,過去的職涯若受到中斷或者工作轉換過於頻繁,可能不利於人 力資本的積累。經驗證據顯示,進入自僱工作前退出勞力市場者,失敗風險較高 (Taylor 2004)。再者,自僱者過去待在失業狀態的時間越長,失敗風險較高 (Taylor 1999; Oberschachtsiek 2012)、自僱工作的報酬也較低 (Evans and Leighton 1989)。
特定工作經歷則是與創業活動相關的工作經歷。過去的研究顯示,自僱者越 熟悉相關的行動者,越有助於提升自僱者的工作表現,包括 將低失敗風險 (Gimeno et al. 1997; von Praag 2003; Cowling 2006)、增加自僱工作的僱用人數 (Cooper et al. 1994; Cowling 2006),並且也會提升自僱者的薪資水準 (Sørensen and Phillips 2011)。
先前創業經驗也是一種特定工作經歷。文獻中關於先前創業經驗是否會降低 失敗風險有不同看法 (Brüderl et al. 1992; Gimeno et al. 1997; Parker 2013)。大體 而言,先前創業經驗與失敗風險之間的關係有三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論點認為若 自僱工作的技術要求較低,則先前的創業經驗不會影響失敗風險。第二種看法認 為,先前的創業經驗能提升工作技術,有助於降低失敗風險。第三種看法則認為,
先前的創業經驗與失敗風險之間的關係是虛假關係,兩者都由自僱者的劣勢處境 或者先前在受僱工作的工作表現決定。
1.2.1 先前經營企業的經驗不會影響失敗風險
Parker (2013) 指出創業活動可能過於簡單而無法學到東西,或者因為創業活 動過於複雜,而很難有效學習。
如果考量自僱者存在著不同類型,「先前經營企業的經驗不會影響失敗風險」
的說法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成立。Blumberg 和 Pfann (2016) 認為不同類型的自僱
工作,職涯的動力有所不同;人力資本與失敗風險之間的關係會因不同類型的自 僱工作而有差異。他們以人力資本如何影響創業活動為例,指出應將自僱工作區 分為「新創事業」與「繼承家業」;在職涯過程中的人力資本積累,可能會增加 創業者進入自僱部門的機會,然而,人力資本積累越多,繼承家業的機會反而會 下降,因為在勞動市場中累積的受僱經驗,提高了繼承家業的機會成本。
人力資本與進入自僱部門之間的關係,也可能因為技術層級的不同而有所改 變 (Arum and Müller 2004)。以臺灣的情況為例,Yu 和 Su (2004) 發現教育程度 越高者,越可能成為專業與管理自僱者,而教育程度越低者,越有可能成為非技 術自僱者。相較之下,較少有文獻分析先前工作經歷與離開自僱部門的風險,如 何受到技術層級所影響。4
1.2.2 先前經營企業的經驗會降低失敗風險
累積創業知識的重要學習途徑是「試誤」與「從做中學」 (Aldrich and Yang 2014)。Jovanovic (1982) 主張自僱者需要逐步找到組織運作的最適解,自僱工 作做得越久,失敗風險越低。而這些學者假定創業經驗不僅能提升現職的工 作表現 (Stinchcombe 1965; Yu and Su 2004; Chang 2006; Ohyama 2015),也可 以提升下一份自僱工作的工作表現。
Brüderl 等人 (1992) 與 Gimeno 等人 (1997) 都同意「先前經營企業經驗」
會提升自僱者的工作技能,但是,Brüderl 等人 (1992) 與 Gimeno 等人 (1997) 對於「先前經營企業經驗」在理論中的位置的看法不同。Gimeno 等人 (1997) 認為只有「先前工作經歷與自僱工作的相似程度」屬於「特定人力資本」,而 Brüderl 等人 (1992) 則認定「先前經營企業經驗」也屬於「特定人力資本」。
兩者的差異在於,Gimeno 等人 (1997) 認為「先前經營企業經驗」會同時提
4 Arum (2004) 在討論工作經歷對於失敗風險的影響時,雖然有區隔技術層級的不同,但他的論 述重點主要放在性別差異上。他發現先前的工作經歷會提高男性專業自僱者的失敗風險,而不會 影響女性專業自僱者的失敗風險。
升「對於工作表現的期待」,因而不一定能降低失敗風險。他們指出先前有創 業經驗的人,對創業表現的期望較高,從而抵銷了生產力的增加,並且猜測 自僱者的成就感來源可能是創業本身的樂趣,因此當企業穩定後,反而會降 低自僱者待在原處的慾望。
不過,有些研究者認為經理人與自僱者之間有所差異,不可一概而論。經 理人所在公司通常已有成熟組織慣例,相較之下,自僱者所屬公司通常新創 不久 (Begley and Boyd 1987; Begley 1995)。相較於在他人公司擔任管理者,
自行創業者可能比較知道如何降低新創事業的風險。
「先前有創業經驗」在概念上屬於「特定人力資本」。從這個角度來說,
可將「先前經營企業經驗」依其「管理的是誰的公司?」再細分為「先前有創 業經驗」與「先前有管理他人公司的經驗」。「先前有管理他人公司經驗」提 升工作技能與初始投資的同時,也會提高對創業表現的期待。相較之下,「先 前有創業經驗」的自僱者,其生產力提升的程度,應高過於回到受僱工作後,
生產力提升的程度。
討論自僱工作經歷如何影響後續職涯發展的研究,指出先前自僱工作經 歷與生產力的關係,會因為該工作職位是自僱工作還是受僱工作而所不同。
在 Evans 與 Leighton (1989) 的開創性研究指出,先前的創業經驗與先前的受 僱經驗都會提升受雇者的薪資,兩者之間沒有顯著差異,不過他們所使用的 樣本無法代表全國人口。後續研究經常發現,先前的創業經驗會降低受僱工 作的工作表現 (Bruce and Schuetze 2004; Kaiser and Malchow-Møller 2011)。另 外,也有研究指出,先前的創業經驗有助於提升在新創事業的薪資收入。
Campbell (2013) 發現曾經創業者在加入新創公司後,薪資收入明顯高於未曾 創業者,以及曾創業但進入已經成熟的企業。這樣的結果說明,有過創業經 驗的人,比較了解要怎麼經營新創企業。
然而,關於過往創業經驗對自僱者工作表現的影響,經驗研究的結果彼此衝 突。有些經驗研究顯示先前的創業經驗會提升自僱者的工作表現。先前有創業經 驗者,薪資報酬較高 (Unger et al. 2011; Cowling 2006),而先前有創業經驗者,失 敗風險較低 (Taylor 1999; Cowling 2006; Arum 2004)。並且,有些研究發現,對 自僱角色的熟悉程度除了會提高技能,也會增加自僱者對自己創業能力的信心。
例如:Taylor (1999) 便發現先前有自僱經驗者,非自願離開自僱部門的風險較低。
Toft-Kehler 等人 (2016) 則發現對於只有一些創業經驗的自僱者來說,主動離開 自僱工作的可能性較低。Stuetzer et al. (2013a) 發現過去的自僱經驗與新創企業 家自評的工作能力正相關,過去的管理經驗不會影響新創企業家自評的工作能力。
然而,先前創業經驗對於失敗風險的影響在某些經驗研究中沒有獲得支持 (Brüderl and Preisendörfer 1998; Yu and Su 2004),而有些研究反而發現先前有創 業 經 驗 會 提 高失 敗 風險 (Barbieri and Bison 2004; Haapanen and Tervo 2009;
Oberschachtsiek 2012),例如 Cassar (2014)指出過往有過自僱經驗者對於企業成 長的預測會失準。
為了回應既有經驗研究發現之間的衝突,有些研究者重新設想先前創業經驗 與生產力之間的關係。Toft-Kehler 等人 (2014) 提出「創業經驗曲線」的概念,
認為過往創業次數與自僱工作表現之間的關係並非線性關係,而是 U 形關係。
由於創業活動過於複雜,一知半解容易誤判情勢,工作表現反而較差。而先前的 自僱經驗與目前的自僱工作的情境越相似,越有助於創業者從創業經驗中學習;
這些工作情境包括不同次創業的產業相似程度、地理位置相似程度,以及時間的 鄰近性。
另外,自僱者過往工作經歷的效力,也可能隨著企業情境的改變而減損,過 往發展出來的人脈,也可能會隨著人事變遷而逐漸消失。Parker (2013) 指出過往 自僱經驗對於失敗風險的影響會因存活時間的增加而遞減。
1.2.3 先前創業經驗與失敗風險之間的關係是虛假關係
在討論先前創業經驗如何影響失敗風險時,Brüderl 等人 (1992) 提到可能有 一群不穩定的勞工不斷進出自僱部門,直到確信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為止。過往 的研究也顯示存在著「逆向選擇」的可能,在受僱工作工作表現較差者,比較可 能進入自僱部門,而他們也比較可能離開自僱工作 (Bruce and Schuetze 2004;
Hyytinen and Rouvinen 2008; Hyytinen et al. 2013)。並且,在進入自僱部門前處在 失業狀態者,也比較容易再度失業 (Debrulle 2016)。
綜上所述,特定的工作經歷包括先前的產業經驗與先前的創業經驗。其中,
先前的創業經驗與失敗風險的關係,文獻中有不同的說法,並且經驗研究的發現 彼此之間也有衝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