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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現況調查與防火避難空間安全評估之分析

第一節 現況調查與彙整分析

近年來由於社區整體經濟快速成長,人口急劇膨脹大量的人口 集聚在城市之中,導致居住密集度增加,民眾生活間隔日亦狹小,

使得現有建築物因改建、翻修不及,而使居住人口密度超量。其中 隱藏了致災的危險因子。因此針對住商混合建築物之火災危險因子 與防火機制應予以加以研究,以取決出最佳化之性能式防火機制。

一、調查與分析方法

本研究將對住商複合建築物之防火管理及建築使用管理問題予 以調查與探討分析,採取問卷調查法(Questionnaire Survey)予 以調查;所謂問卷調查法係指研究者將問題製作成文字形式的答案 卷,發給受調者填寫,亦由於題目之作答由受調者自行實施,故又 稱自主式問卷調查(Self-Administered Questionnaire Survey)。

採取問卷調查法之目的主要希望受訪者對本研究欲瞭解與釐清 之議題,能真實且直接的表達出來,再蒐集研究資料,藉以探究假 設中諸變項的關係,並藉由量化問卷的形式與嚴謹的統計分析,盡 可能客觀展現,檢討目前我國住商複合建築物現存之問題與缺失,

並據此結果推論到全體。

(一)調查範圍 1.調查對象

本研究調查之主要對象為住商複合建築物,但礙於若單依 此為研究之範疇,其範圍太過於廣泛,較難有具體研究成果,

因此本研究將針對各縣市住宅但有商業行為及住商複合建築物 兩者為優先對象,進行相關研究與分析。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

2.調查區域範圍

目前國內住商複合建築物大多分佈於主要都會區,礙於研 究人力,若要進行全面性之調查,執行不易,因此本研究依台 北市 100 份、台北縣 20 份、桃園縣 20 份、高雄市 20 份、台南 市 20 份、台中市 25 份,複合用途建築物進行問卷調查。

(二)調查方法

而本研究之問卷調查主要係運用訪談調查法:請求各縣市 消防機關或消防設備公會予以配合與協助,對住商複合建築物 之管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面對面之問卷訪談與調查,再進行回 收作業。

(三)統計與分析 1.統計

本研究問卷調查現階段之回收為 87 份,研究者於回收完成 後,立即進行資料編碼、定義、輸入等工作,凡調查資料之輸 入、檢誤、統計、建檔列表及相關分析……等均以電腦處理;

而問卷調查表之點收、管理、複核、製驗資料處理軟體及相關 檢誤之更正,則以人工處理。並運用社會科學研究統計軟體

(Statistical Package for Social Science,簡稱 SPSS),

依照題目架構及問題,進行基本資料及相關變項因素交叉分析。

2.分析

本問卷之各項調查項目將分別依建築物背景、防火管理及 應變措施、建築物使用管理等問卷調查所得進行基本資料陳 示,且依實際需要進行不同項目之交叉分析與比對,主要使用 之統計分析方法如次數分配法、百分比分配法。

二、問卷設計及說明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

此部分主要調查之內容為建築物防火管理與相關應變措施 之問題,其設計項目有建築物形式與住商類別資料為建築物形 式(居住環境、屋齡及構造)、住商類別資料建立(大樓住戶總 數、大樓內有無商家存在、商家種類)、以往有無商家造成火災、

商家有無獨立防火區劃或獨立門戶等項。

(三)建築使用管理

此部分主要調查之內容為建築物使用管理現況,內容包括 消防設備、使用管理部分建築設備部分

1.消防設備部分

其設計項目有大樓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保養狀況、大樓是否 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消防設備使用及維護情況等 項。

2.建築設備部分

其設計項目有大樓是否定期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修申 報、是否落實管理原建築設計之防火區劃及防煙區劃、無法落 實管理原建築設計之防火區劃及防煙區劃之主要原因為何、是 否落實管理或強制管制大樓用戶之內部裝修材料、無法落實管 理或強制管制大樓用戶之內部裝修材料之主要原因為何、是否 落實管理建築之避難(層)出入口、屋頂避難平台、安全門及 樓梯通道,並確保其暢通無阻礙、無法落實管理建築相關避難

(層)出入口及通道之主要原因為何。

3.使用管理部分

其設計項目有防火管理制度實施狀況、是否定有消防防護 計畫、大樓是否依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予以落實自衛消防編組、

大樓用戶參與共同消防防護計畫與自衛消防編組之意願、管理 組織是否針對樓管人員定期舉辦指揮搶救實務之相關演習及訓 練、是否定期實際配合建築使用者(住戶)舉辦相關演習與防 災教育訓練、出入口或走廊樓梯間有無放置易燃物品、鞋櫃雜 物或機車等、防火巷有無阻塞或有道路設攤情形、有無影響消 防車或救災車輛動線及影響逃生救災之違章建築物、大門防火

門有無經常關閉且相關安全門上鎖、有無二個以上之出入口、

遇有房屋商業行為施工時有無向管委會核備且實施施工中防火 管理對策等項。

三、調查資訊彙整分析

本研究針對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台中、高雄市及台南市等 6 個縣市轄區有住商複合使用之建築物進行問卷調查,共發放 200 份,由於本研究之問卷採取專人訪問,因此在樣本統計與分析上之 有效性佳。茲將問卷調查所得資料彙整如表所示。

表 4-1 住商複合建築物調查資訊彙整表 第一部份 建築物外部環境基本資料建立

危害因子 台北市 台北縣 桃園縣 台中 台南市 高雄市 合計

4 米 12 2 1 2 17

6 米 22 3 11 4 5 45 8 米 32 2 9 2 5 50

12 米 15 2 3 2 22

大門面臨馬路 寬度

12 米以上 21 3 1 2 8 35 騎樓暢通 50 5 5 3 6 69 長時間被違規佔

用 17 1 8 2 1 4 33 停汽機車 30 5 3 5 1 6 50 騎樓暢通與否

其他 6 1 2 4 13

發生過 25 4 4 1 6 40

1~2 間房屋以內 20 3 4 5 32

3~5 間 2 1 1 1 5

5 間以上 3 3

發生火災與否

沒有發生過 72 7 15 10 2 16 122 第二部份 建築物形式與住商類別資料建立

公共集會類(A)

類 2 3 1 1 7

商業類(B)類 26 5 15 3 2 8 59 工業、倉儲類(C)

類 1 1

休閒、文教類(D)

類 5 6 4 1 16

商家種類

宗教類(E)類 1 1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

置易燃物品、鞋 櫃雜物或機車 等

有 45 6 12 6 11 80

無 71 8 10 10 2 16 117 大門防火門有

無經常關閉且 相關安全門上

鎖 有 32 3 10 3 6 54

無 43 9 13 4 12 81 有無二個以上

之出入口 有 54 2 7 8 2 10 83 無 77 9 11 7 2 20 126 有無影響消防

車或救災車輛 動線及影響逃 生救災之違章 建築物

有 19 2 9 4 2 36

註:()內表住宅(有商業用途)類別統 33 計 相關防火避難問卷分析如下:

(一)建築物外部環境基本資料部分 一、馬路寬度

根據資料顯示,六米以下的馬路佔有 37﹪,4 米以下佔有 10﹪,所 以我們可以想像這些地區的馬路狀況在火災發生時是非常不利於救 災的大型車輛進入,如此擁擠的路況對於民眾本身在逃生疏散上也 是一個問題,所以我們對於如何替代大型救災車輛以及疏散交通上 必須有一個應變的做法,例如利用小型的移動式幫浦裝置等救災器 材安裝於大型機車或四輪驅動車上,以便進入狹小的巷道內,事先 規劃此一地區的行車動線以及可利用的救災資源也可以有助於救災 上的即時性,利用事先的規劃,使民眾車輛與救災車輛不至於衝突 而有利於救災,這也是一個可以思究的方法。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

圖 4-2 馬路寬度調查分析圖 二、騎樓使用情形

根據調查,居住環境有騎樓者之使用狀況如下,長時間被違規佔用 的有 20﹪,停放機車約佔 30﹪,其他用途有 8﹪,這顯現出騎樓使 用不佳的情況。騎樓長年的停放機車、攤位與私人物品,如何規勸 與取締,而能避免發生火災時,因為騎樓堆放雜物造成更大的危害,

另外,對於暢通的騎樓應該如何維持其暢通,也是管理者該重視的 課題,不過由於騎樓大都面對主要道路,管理上比較方便,因此顯 現出利用規勸與取締的方式可以有效減低騎樓之使用不佳狀況。

圖 4-3 騎樓調查分析圖 三、是否得知發生過火災

由資料上顯示,發生過火災者,範圍在 1 至 2 間房屋以內者約佔 20

﹪,3 至 5 間者約佔 3﹪,發生過五間以上者約佔 2﹪,就得知發生 過火災的數據看來,延燒三間房屋以上佔有發生火災者的五分之 一,由此可見住商混合住宅若發生火災所帶來的傷害,是相當嚴重

騎樓暢通 42%

長時間被違 規佔用

20%

其他 8%

停汽機車 30%

4米 10%

6米 27%

12米 13%

12米以上 21%

8米 29%

的,所以更應該加強住商混合住宅的防火措施,降低災害發生的機 率。

圖 4-4 是否得知發生火災調查分析

四、商家種類

根據調查,商家種類分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工業倉儲類、休閒 文教類、宗教類,其中以商業類佔最多數,約為 71﹪,一般的住商 混合住宅,多半參雜商業行為,當中又以餐飲店為多,而餐飲店多 分佈在大樓一樓處,因此若發生火災,火勢向上延燒,易造成嚴重 的傷亡,為此,管理機關應更謹慎檢驗監督住宅區內商業活動的防 火設備設施,以防範於未然。

圖 4-5 商家種類調查分析圖

發生過3~5間

3% 發生過5間以 2%

發生過1~2間 房屋以內

20%

沒有發生過 75%

工業、倉儲 類(C)類

1%

公共集會類

(A)類 8%

商業類(B)

71%

宗教類(E)

1%

休閒、文教 類(D)類

19%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

五、是否有商家造成火災

住商混合住宅的火災案件,根據調查,其中因為商家而造成的火災 約佔 6﹪,係由於政府對商家每年實施的消防檢查相當嚴格,因而 將商家引起的火災比例,控制在較低的發生機率。

圖 4-6 是否有商家造成火災調查分析圖 六、商家是否有獨立防火區劃或獨立門戶

由圖可發現,商家有獨立防火區劃或獨立門戶佔 57﹪,沒有獨立防 火區劃或獨立門戶佔 43﹪,而根據問卷之區域關係,舊社區沒有獨 立火區居多,不過在新興開發的區域,由於在規劃時都有將此項納

由圖可發現,商家有獨立防火區劃或獨立門戶佔 57﹪,沒有獨立防 火區劃或獨立門戶佔 43﹪,而根據問卷之區域關係,舊社區沒有獨 立火區居多,不過在新興開發的區域,由於在規劃時都有將此項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