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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住宅隨著經濟發展與都市化程度的影響,由傳統建築型式發展到現 今大規模的住宅社區;經歷起始、成熟與衰敗各種不同階段,其象徵台 灣居住環境的歷史變遷與演進,但卻也造成社會日益增多之既有住商複 合建築物建築物。早期由於建築消防安全專業知識與技術較不完備,相 關設計施工法規要求遠不及目前的規範水準,造成部分即有住商複合建 築物建築因缺乏完善消防設備而無法達到確保人命安全必要水平。

而都市中住商複合建築物社區形成的主因,在於都市經濟形態與結 構的快速成長,大量的就業機會與商機,而導致人口急劇膨脹並聚集於 大都會區之中;促使建築密度持續地增加,也使得一般民眾所居住活動 的生活空間相對地縮減。都市商業化現象,使得住商複合建築物日益增 多,在超量的聚居環境之下,由於現有的住商複合建築物改建、翻修不 易,而必須接受非預期性之納能與建築使用強度改變,相較之下亦產生 許多災變。

參酌消防署歷年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地區平均每年發生火警約 8400 件,因火災而死亡的人數約 210 人,受傷 390 人,損失的財物高達 28 億元以上,是所有災害當中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最大的(約為九二一 地震災害所造成的三分之一強),且以 87 年至 93 年建築物起火統計中 住宅火災所佔所有建築物火災之比例高達六成(63.77%),其中相關調 查資料更顯示所有火災中約有兩成(24.38%)是發生於住宅建築物中(如 表 1-1 建築物起火統計所示)。

另外有關住宅火災之成因參酌消防署歷年統計資料顯示,火災發生 之原因可歸納為:用電不慎、亂丟菸蒂、燃燒金紙、玩火疏失、燈燭未 熄、瓦斯使用不慎、炊事、燃放爆竹煙火、化學物品處理放置不當而產 生自燃、人為縱火、施工不慎、其它(天災、地震、戰爭、車禍)……

等因素。

表 1-1 建築物起火統計

按 起 火 建 築 物 類 別 分(件)

獨立 住宅

集合 住宅

辦公 住宅

商業 建築

複合 建築

倉庫 工廠 寺廟 其它 87 年 2660 118 76 304 123 238 915 50 323 88 年 2495 1279 94 357 187 274 893 49 341 89 年 2156 1031 85 249 136 254 918 66 321 90 年 2095 1157 78 255 163 255 709 41 322 91 年 1961 888 89 207 169 226 609 28 322 92 年 1613 692 66 206 147 197 551 33 249

度 別

93 年 1354 750 66 167 86 156 460 26 237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近年來,由於消防機關針對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檢 查、檢修申報、防焰、防火管理等制度之推動執行,火災傷亡人數明顯 下降;但參酌相關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住宅的消防安全問題所佔的比 率一直是居高不下,原因除了缺乏相關的消防認知或火源管制的疏失,

以及相關設備不足,且未落實消防教育宣導,故成災比例高,其所造成 的生命財產損失更是令有關單位無法不審慎面對的。

93 年 11 月台北縣三重市住商複合建築物(表 1-2)火災,其中 4、6 號樓梯間外兩輛機車突然起燃燒,隨即波及樓梯間內 4 輛機車突然起火 燃燒,隨即波及樓梯間內向上竄燒,公寓內住戶在睡夢中驚醒,但由於 屋內濃煙密佈,逃生困難部份住戶困在陽台,其中住戶林小姐難耐高溫 與濃煙,冒險攀爬鐵窗逃生,不料失足墜樓,摔斷 18 根肋骨,輕重傷 18 人。

以三重市火災案例來說,最大之致災因素為大門之起火點,由於起 火處為一樓大門處且門口停放輛機車,導致火載量過大,使得火勢一發 便難以收拾,且迅速波擊一樓以上之樓層,而起火點又位於一樓之大 門,經訪視二樓住戶得知,起火後約 1 分鐘,濃煙已瀰漫樓梯間,導致 大樓住戶無法於樓梯間逃生,需藉由陽台尋求避難。三重大火報案時間 為 02 時 28 分,消防車時間為 02 時 33 分,因此在火災發生後 5 分鐘,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

住戶需自行選擇避難路徑與避難工具。

表 1-2 台北縣三重市住商複合建築物災損表 樓層別 用途 面積 燃燒面積 財物損失 備考

4 號 1 樓 命理館 約 45 ㎡ 5 ㎡ 延燒樓層(輕微)

4 號 2 樓 住宅 約 69 ㎡ 3 ㎡ 共 30 萬

延燒樓層(輕微)

4 號 3 樓 住宅 約 69 ㎡ 3 ㎡ 10 萬 延燒樓層(輕微)

4 號 4 樓 住宅 約 69 ㎡ 3 ㎡ 延燒樓層(輕微)

4 號 5 樓 住宅 約 50 ㎡ 50 ㎡ 共 50 萬

延燒樓層(全燬)

6 號 1 樓 早餐店 約 45 ㎡ 10 ㎡ 30 萬 延燒樓層(輕微)

6 號 2 樓 住宅 約 69 ㎡ 3 ㎡ 延燒樓層(輕微)

6 號 3 樓 住宅 約 69 ㎡ 3 ㎡ 共 35 萬

延燒樓層(輕微)

6 號 4 樓 住宅 約 69 ㎡ 3 ㎡ 10 萬 延燒樓層(輕微)

6 號 5 樓 住宅 約 50 ㎡ 50 ㎡ 200 萬 延燒樓層(全燬)

目前國內之住宅災害管理層面尚未成熟,以建築物內部管理來說,

最為常見的缺失為防火或防煙區劃之不足、大量使用易燃裝修材料兩 項;而建築物外部管理來說,最為常見的缺失為巷道違規使用(違建、

任意停車)、陽台拆除擴大、危險物品的任意堆放、鐵窗之裝設。一般 民眾之消防知識普遍不足與共安全意識薄弱,以致降低了火災預防及火 災初期應變的成效。發現火災之第一時間民眾未能善用滅火器予以撲滅 火勢,便喪失將火勢控制之先機;另外在逃生設備使用方面,亦發現相 同之問題,從案例現場均可發現大樓住戶,於災害發生時,未能正確選 擇避難逃生方式,亦是令人詬病之處。

住宅火災所影響的不僅為個人生命財產受損,同時也造成個人家庭 悲劇及社會等問題。前述火災災害案例顯示,火災發生之避難逃生方 式,影響人命甚劇,尤其火災時之濃煙為重大之傷忙因子,目前住商複 合建築物火災時之相關避難逃生問題,無疑為當前政府部門最企需解決 之問題。尤其現今社會經濟快速成長,經濟型態與建築使用變化迅速,

各種商業行業如雨後春筍般在住宅區內四處林立,致既有建築物之商業 使用頻頻變更。既有建築物維持原用途使用者,自受其相關法令之約 束;倘若既有建築物變更商業使用用途,使其空間要素重新配置,商業 導入將使建築物火害特性亦隨之改變,尤其建築物之使用強度及危險指 標分類由低強度轉變為高強度使用,其火災危險度亦相對地增加,建築 物防火避難空間危險評估與安全對策之建立,實為現階段住商複合建築 物之重點防火工作。

與防火避難安全對策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