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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信度檢定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信度檢定 信度檢定 信度檢定 信度檢定

信度所指的是可信賴的知識(reliable knowledge),也就是在相同的 條件下,可以透過重複測量的證據所支持的知識(吳翠松譯,2003:218)。

以內容分析來說,為了增加信度,就必須加強編碼的一致性及精確性(劉 嶽雲,2001:199)。

在內容分析研究中,為了分析方便,資料必須歸入各種項目中,並且 用數字表現出來,一般名之為編碼(coding),若數人從事編碼作業,則出 現編碼員間的信度問題。一般度量編碼員間的信度,是在編碼員編類資料 時,計算其間一致的百分比,若存在高度一致的百分比,所使用的資料項

6 僅有梁麗荺(1993)以項目為分析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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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就構成可信的工具(林嘉誠、朱浤源編著,1990:315-316)。可見,內 容分析的信度,與過程中參與人數的多寡有很大的關聯性(楊孝濚,1989:

922),

內容分析通常採用 Holsti (1969)所提出的「編碼員信度法」進行信 度檢定。此種方法雖然簡便但至少也有兩個缺陷:一是未考慮到某些編碼 者間機率的同意度,而其總數是分析中類目數目的函數7(黃振家、宗靜萍 等譯,2007:201);二是此種方式在證實所使用定義的有用性,但一些一 致可能於隨機,而非定義的性質8(施美玲譯,1997:340)。

本研究將所抽出的第二屆至第六屆立法院公報樣本中,有關立委在國 防、外交與兩岸的發言內容,由研究者及三位分析人員加以歸類,計算相 互同意度,並求出信度為 0.97。其公式計算如下:

一、兩人相互同意度

M 為兩人完全同意數 N1、N2 為每人總題數

三位分析人員的相互同意度如下:

二、信度

7 例如,兩個類目的系統,簡單的機率來看,應有 50%的信度,五個類目的系統信度是 20%。

8 例如,當兩名編碼者把項目放在 A 類別或 B 類別時,他們偶爾選擇同一類別可能只是隨機。

因此,此一公式可能給予定義性質過高的估計。

第三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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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為參與內容分析之人數,即編碼員或評分員之人數。

代入公式:

信度檢定通常會以相關係數值表示,至於相關係數要多高,才符合研 究所需,未有絕對性的答案。有學者認為相關係數值達到 90%甚至於 80%

以上的信度,就可算很高了(楊孝濚,1989:927),但 Wimmer & Dominick 卻也指出,當使用 Holsti 的公式時,最小的信度係數約在 90%或是更高(黃 振家、宗靜萍等譯,2007:204)。不論如何,相關係數值愈高,研究愈有 信度,當然結果愈理想(許禎元,1997:257)。過去的相關研究也顯示,

以立法院公報內容進行信度檢定的數值多數在 0.97 以上(歐陽翠鳳,

1992;梁麗荺,1993;林妙津,1990;蔡秀芳,2001),這似乎表示信度 0.97 是其它研究者在進行相關研究時,最起碼的門檻。

第 第 第

第六 六 六節 六 節 節 節 樣本檢定 樣本檢定 樣本檢定 樣本檢定

通常根據大數法則(Law of Large Numbers)及中央極限定理(Central Limit Theorem),只要抽取的樣本數夠大,自然可假定樣本來自母體的常 態分配,然而是否確實如此,仍需透過卡方適合度檢定(Goodness of Fit Test)方能得知。這樣的做法可能產生兩種不同的結果,從而在之後的檢 定與推論上也有所不同:一種是樣本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以單因子變異 數(One-Way ANOVA)進行檢定,此時獲致的結論應可推論至母體;另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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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樣本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故以卡方獨立性檢定(Chi-Square Test for Independence)探求其中的相關性,此時獲致的結論則不可推論至母 體。

抽樣內容顯示國防議題發言人數為 87 人,外交議題發言人數為 100 人,兩岸議題發言人數為 126 人,三項議題合計 313 人。底下分別就競選 類別、政黨、性別、委員會加以檢定。

一、競選類別

首先設立如下二個假設:

H0樣本的競選類別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H1樣本的競選類別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接著以競選類別進行χ2適合度檢定,在自由度為 3,信賴水準為 95%

以下,卡方機率值應為 7.8147,而根據表 3-3 的計算結果得知χ2為 10.2309,由於統計量χ2=10.2309 大於卡方臨界值 =7.8147,落在拒 絕域,因此拒絕虛無假設,樣本的競選類別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表 3-3 樣本代表性檢定(競選類別) 類型 人次

O

機率P E=np (O-E) (O-E)2

區域 244 0.745 313x0.745=233.185 10.815 (10.815)2=116.9642 0.5015 全國不分區 46 0.183 313x0.183=57.279 -11.279 (11.279)2=127.2158 2.2209 僑居國外國民 18 0.036 313x0.036=11.268 6.732 (6.732)2=45.3198 4.0219 原住民 5 0.036 313x0.036=11.268 -6.268 (-6.268)2=39.2878 3.4866

合計 10.2309

二、政黨檢定

以政黨進行χ2適合度檢定,首先設立如下二個假設:

H

0:樣本的政黨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H

1:樣本的政黨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接著以政黨進行χ2適合度檢定,在自由度為 6,信賴水準為 95%以下,

第三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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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方機率值應為 12.5916,而根據表 3-4 的計算結果得知χ2為 31.7415,

由於統計量χ2=31.7415 大於卡方臨界值 =12.5916,落在拒絕域,因 此拒絕虛無假設,樣本的政黨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表 3-4 樣本代表性檢定(政黨) 類型 人次

O

機率P E=np (O-E) (O-E)2

國民黨 124 0.459 313x0.459=143.667 -19.67 (-19.67)2=386.9089 2.6936 民進黨 97 0.348 313x0.348=108.924 -11.924 (-11.924)2=142.1817 1.3053 新黨 19 0.034 313x0.034=10.642 8.358 (8.358)2=69.8561 6.5641 親民黨 32 0.08 313x0.08=25.04 6.96 (6.96)2=48.4416 1.9345 台聯 19 0.025 313x0.025=7.825 11.175 (11.175)2=124.8806 15.9591 其它政黨 9 0.016 313x0.016=5.008 3.992 (3.992)2=15.9360 3.1821

無黨籍 13 0.038 313x0.038=11.894 1.106 (1.106)2=1.2232 0.1028 合計 31.7415

三、性別檢定

以性別進行χ2適合度檢定,首先設立如下二個假設:

H

0:樣本的性別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H

1:樣本的性別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接著以性別進行χ2適合度檢定,在自由度為 1,信賴水準為 95%以下,

卡方機率值應為 3.8414,而根據表 3-5 的計算結果得知χ2為 0.5254,由 於統計量χ2 = 0.5254 小於卡方臨界值 =3.8414,落在接受域,因此 不拒絕虛無假設,樣本的性別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表 3-5 樣本代表性檢定(性別)

類型 人次 O 機率P E=np (O-E) (O-E)2

男性 254 0.827 313x0.827=258.851 -4.851 (-4.851)2=23.5322 0.0909 女性 59 0.173 313x0.173=54.149 4.851 (4.851)2=23.5322 0.4345

合計 0.5254

四、委員會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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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委員會進行χ2適合度檢定,首先設立如下二個假設:

H0樣本的委員會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H1樣本的委員會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接著以委員會進行χ2適合度檢定,在自由度為 8,信賴水準為 95%以 下,卡方機率值應為 15.5073,而根據表 3-6 的計算結果得知χ2

26.1413,由於統計量χ2=26.1413 大於卡方臨界值 =15.5073,落在 拒絕域,因此拒絕虛無假設,樣本的委員會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表 3-6 樣本代表性檢定(委員會)

類型 人次 O 機率P E=np (O-E) (O-E)2

內政 43 0.1 313x0.1=31.3 11.7 (11.7)2=136.89 4.3734 外交 28 0.07 313x0.07=21.91 6.09 (6.09)2=37.0881 1.6927 國防 42 0.1 313x0.1=31.3 10.7 (10.7)2=114.49 3.6578 經濟 34 0.15 313x0.15=46.95 -12.95 (-12.95)2=167.7025 3.5719 財政 25 0.1 313x0.1=31.3 -6.3 (-6.3)2=39.69 1.2681 教育 23 0.14 313x0.14=43.82 -20.82 (-20.82)2=433.4724 9.8921 交通 34 0.1 313x0.1=31.3 2.7 (2.7)2=7.29 0.2329 司法 62 0.17 313x0.17=53.21 8.79 (8.79)2=77.2641 1.4521 社會福利 22 0.07 313x0.07=21.91 0.09 (0.09)2=0.0081 0.0003

合計 26.1413

五、籍貫檢定

以籍貫進行χ2適合度檢定,首先設立如下二個假設:

H0樣本的籍貫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H1樣本的籍貫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對籍貫進行χ2適合度檢定,在自由度為 5,信賴水準為 95%以下,卡 方機率值應為 11.0705,而根據表 3-7 的計算結果得知χ2為 19.4002,由 於統計量χ2= 19.4002 大於卡方臨界值 =11.0705,落在拒絕域,因此 拒絕虛無假設,樣本的籍貫不來自母體的常態分配。

第三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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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7 樣本代表性檢定(籍貫) 類型 人次

O

機率P E=np (O-E) (O-E)2

臺灣省 259 0.898 313x0.898=281.074 -22.074 (-22.074)2=487.2614 1.7335 福建省 12 0.027 313x0.027=8.451 3.549 (3.549)2=12.5954 1.4904 大陸各省 37 0.069 313x0.069=21.597 15.403 (15.403)2=237.2524 10.9854 海外地區 5 0.006 313x0.006=1.878 3.122 (3.122)2=9.7468 5.1909

合計 19.4002

第第

第第七七七節七節節節 資料處理 資料處理資料處理資料處理

在第一章的研究架構中,曾就自變項與依變項作簡單敘述,然而卻未 提及基本背景、發言強度、發言策略的判斷準則,由於分類原則關乎資料 處理,故留待此處討論。另外,本研究運用哪些統計方法,也在此一併說 明。

一、分類原則

在立法委員基本背景的部分,性別與籍貫較無分類上的困擾,但在競 選類別、政黨、委員會則面臨立法委員的轉換問題,勢必要有一些分類原 則加以篩選。在競選類別與政黨方面,本研究皆是以二到六屆任期中,最 後一次當選的情況為準。委員會則有二個篩選條件,最主要是以委員在二 到六屆中參與最多次的委員會為準,在次數相同的情況下才認定最後參與 的委員會9

在發言強度方面,無可諱言的,以研究者的主觀判斷為主,但從委員 對特定主題發言的用字遣詞,通常可以感受出委員發言強度在光譜中的位 置。讚揚強度的判斷依據較為單純,主要是委員明確表示的「肯定」10

9 特別要說明的是,本研究僅設定九個委員會,其中關於衛生環境的議題被納入社會福利委員會 當中,法制的議題則被納入司法委員會當中。同時,本研究也並未將科技及資訊委員會、預算及 決算委員會納入考量,分類方式也是以前述二個委員會外,委員參與最多次的委員會為準。

10 例如第三屆陳文輝委員論及新台幣改版時指出:中央銀行想藉這次的改版,提升新台幣的防 偽功能,並藉著圖案的更換,使新台幣更顯得活潑多樣化,…所以,本席對於央行的用心持肯定 的態度(立法院祕書處,1997c:257)。又如第六屆的莊碩漢委員在論及高鐵運輸效能時指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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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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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從該議題的發言中,擇取一種較能貼近發言委員用意的策略,這又不免 涉及研究者的主觀判斷了。

二、統計方法

本研究所採取的統計方法如下:

(一)次數分配、百分比

分析三大議題的次類目議題分佈情況、主要次類目議題與發言強 度的分佈情況、主要次類目議題與發言策略的分佈情況,以及立法委 員背景在三大議題的分佈情況。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

考驗立法委員發言強度在主要議題之差異、立法委員發言策略在 主要議題之差異、立法委員的性別在次類目議題之差異。

(三)卡方獨立性檢定(Chi-Square Test for Independence)

進行競選類別、政黨、委員會、籍貫等背景因素,在次類目議題 的相關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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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國防議題發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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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國防議題發言分析 國防議題發言分析 國防議題發言分析 國防議題發言分析

國防是維持國家在法理及事實存在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不能以任何名 義加以剝奪,這點可從立法委員對國防議題的發言內容窺之。本章的鋪陳 循下列脈絡:第一節經由歸納委員在國防議題的發言次數,得出三項主要 次類目議題,並就委員當時論及的面向作簡要說明。第二節進行主要議題 與發言強度、策略的相關檢定,凡達顯著的情況皆加以討論。第三節先簡 單說明立法委員背景在國防議題發言的分佈情況,接續再以單因子變異數 (One-Way ANOVA) 分 析 及 卡 方 獨 立 性 檢 定 (Chi-Square Test for Independence)分別進行檢定。第四節則對基本背景與發言強度、策略進 行相關檢定,也是僅討論達於顯著的情況。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主要議題分析 主要議題分析 主要議題分析 主要議題分析

本研究將國防議題共分為十六項次類目,總計發言 175 次。根據表 4-1,按立法委員發言次數多寡,議題順序分別為:「軍購」議題(28 次,

佔 16%)、「榮眷、眷村、眷地」議題 (24 次,佔 14%)、「軍人福利與問題」

議題(23 次,佔 13%)、「國防與國家安全」議題(21 次,佔 12%)、「國防科

議題(23 次,佔 13%)、「國防與國家安全」議題(21 次,佔 12%)、「國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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