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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行為的理論及其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環境行為的理論及其相關研究

壹、環境行為的定義與類別

一、環境行為的定義

1977 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伯利亞(Tbilisi)召開環境 國際政府會議,會中指出︰「環境教育的五大目的分別意識

(Awareness)、知識(Knowledge)、態度(Attitude)、技能(Skill)和 參與(Participation)」(楊冠政,1997)。由此可知,完整的環境教 育除了習得環境方面的知識、態度和技能外,還必須付諸實行,參與 各種環境問題的解決。環境教育的終極目標是培養出具備環境素養的 公民﹙Hungerford & Peyton, 1976;楊冠政,1993;蘇宏仁,1999;

許世璋,2000;張乃千,2003﹚。Peyton(1985)將環境行為定義為︰

「個人或團體想要解決某一環境問題所表現的行為」,亦即指個人或 團體採取預防或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陳敬中,2003)。

解決環境問題唯有採取環保行動。對於公民參與環境問題解決的 行動,Hudspech(1983)稱作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

Hungerford 等(1985)稱為環境行動(environmental action),

Hines(1985)則稱之為負責任的環境行為(responsible

environmental behavior)。這些名詞︰「公民參與」、「環境行動」、

「負責任的環境行為」,皆有一個共同的體認,也就是皆強調民眾主

動參與、付諸行動來解決或預防環境問題的重要性(勒知勤,1994b;

楊冠政,1998)。

二、環境行為的類別

(一) Hungerford 及 Peyton 的分類方式

在環保行動中,運用最廣泛的便是 Hungerford 及 Peyton 的分類 方式。Hungerford 及 Peyton(1976)所發展的行動模式中,將環境行 動分為下列五類︰

1.說服

使用言辭使得人們採行正向的環境行為。說服來改變人們的信念 或價值觀。主要實行方法如辯論、演說、討論、報章雜誌的評論、引 導式的教育活動等。

(1)理性訴求:述說忠於事實的理由使別人信服,稱為理性訴求。

(2)情緒性訴求:採用情緒性言詞要求改變某些行為,例如利用愛護 自然的情感,來請求人們維護生態環境。

(3)強迫性訴求:利用法律言詞使人們產生正確的環境行為,例如宣 導汽車排放廢氣是違法的行為。

2.消費者主義

或稱為消費行動,意指個人或團體以經濟上的制裁,來促使某些 商業或工業行為有所改變,方式有下列三種:

(1)直接杯葛:以某種理由不購買某種商品,例如關切環境的消費者 可聯合拒購耗電的家電用品,藉此迫使廠商停售或改良產品。

(2)間接杯葛:公民藉由輿論壓力使廠商經濟受損,進而導致某種行 為的改變。

(3)消費者保育:如消費者節約能源並避免浪費,有助於環境的保 育。

3.生態管理

意指為了維護或改善現有生態系統及環境品質,個人或團體所採 取的一些實際行動,例如資源回收、重新造林、節約能源、耕地保育、

水土保持等,均可稱做是生態管理的行動。

4.法律行動

意指個人、團體或組織針對環境部分的法律進行加強或修正,或 採取的法律行動以禁制某些行為,藉以解決環境問題,例如控訴、告 誡和法院的強制命令等。

5.政治行動

藉遊說、投票或競選等政治行動以達成某種環境的目的,分述如 下:

(1)遊說︰說服政府官員或民意代表解決並改善環境問題。遊說行 動包括寫電子郵件、電話或親自說服等。

(2)投票︰這是最有效直接且最簡單的政治行動。

(3)競選活動︰透過協助相近環境理念與行為的候選人當選以阻止不 適當候選人當選。

(二) Smith-Sebasto 和 D'costa 的分類方式

對於上述 Hungerford 及 Peyton 的五種環保行動,

Smith-Sebasto 及 D'costa 提出了更精細的分法。Smith-Sebasto 和 D'costa(1995)舉出了六種所謂「負責任的環境行為」

(responsible environmental behavior,REB)︰

1.公民行動

意指透過政治手段或途徑來保護環境的個人或團體行為,例如︰

投票、陳請、請願、參與公聽會、杯葛等行為。

2.教育行動

吸收環境議題相關知識或資訊,例如︰觀看或收聽與環保有關的 大眾傳播媒體、閱讀環保書報雜誌或部落格,或研究相關學術議題。

3.財務行動

透過贊助或抵制方式的活動,來表達環保的訴求。例如︰購買綠 色標章的產品、拒買不環保的產品、捐錢資助環保團體、理財投資選 擇對環境負責的公司等。

4.法律行動

個人或團體對環保所採行的任何立法、司法行動,例如︰連署並 要求民意機關通過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採取環境訴訟或舉發有害環 境的行為。

5.動手行動

任何對保護週遭環境所做的行為,例如︰維護週遭環境清潔、垃 圾分類等。

6.說服行動

這是一種不牽涉金錢的行動,例如︰透過演講、寫信、人際說服、

網頁宣傳的方式來影響人們,使人們對環境更為友善。

(三) Stern 的分類方式

不同於上述兩種的分類方式,Stern(2000)依行為的激進程度和 涉及公領域或私領域,將行為分成四類︰

1.激進環境行為(environmental activism),例如積極參與環保組織 和示威活動。

2.公共領域的非激進行為(nonactivist behaviors in the public sphere),包括︰

(1)積極的環保公民行動,例如加入環保團體、為環境議題請願。

(2)支持或接受公共政策,例如支持環保立法,或願意為了環保而負 擔更高的稅賦。

3.私人領域的環境行為(private-sphere environmentalism),包 括︰

(1)購買符合環保原則的家庭用品與勞務,如省電燈泡、節能電器等。

(2)特別重視對環境有重要影響的用品的使用與維護,例如正確使用 電冰箱,以達到省電的效果或延長使用年限。

(3)廢物棄置時的環保考量,例如適當的資源分類或回收。

(4)綠色消費,例如購買可回收或重製的產品。

4.其他有環境意義的行為,例如︰改變「個人所屬組織」的行為,比 如工程師設計出可在製造過程中減少污染的產品,或是公司的決策者

能將環保考量納入決策過程。

綜合論之,Hungerford 及 Peyton 與 Smith-Sebasto 和 D'costa 的分類方式較為相似,類別名稱上雖略有差異,然內容十分相近,只 不過後者較前者的分類多了「教育行動」一項。此項新添的「教育行 動」學習要素,也使得分類方式更加完善。此兩種方類方式的優點為 簡單明確,且包含層面多元詳盡。Stern 的分類方式則較為不同,雖 他有提到一些前兩種分類方式沒有的內涵,然此種方式卻顯得較為複 雜,且類別間有互相重疊的部分。

貳、環境行為模式

對於環境行為,許多學者將環境行為的相關變項,依其相互間之 關係,以及對效標變項–環境行為之影響,建立行為模式(behavior model),以解釋環境行為之形成與改變(楊冠政,1992),國外有關環 境行為的研究相當豐富,有些是套用原有的行為改變模式而來,現將 具代表性者說明如下︰

一、知識–態度–行為模式

教育界傳統的想法認為,授與學生關於環境的知識,就能夠改變 學生的行為,亦即環境知識的習得後,影響了學生對於環境的態度,

進而產生或改善環境行為,故能解決環境問題,所以在環境教學中,

強調環境問題的覺知及環境知識的獲得(蘇宏仁,1997)。知識的增 加,可導引適當的態度,適當的態度就會產生高品質的環境行為(楊 冠政,1992),所以列出下圖 2-2-1 的知識–態度–行為模式︰

知識 態度 行為

圖 2-2-1 知識–態度–行為模式圖(引自楊冠政,1992)

許多研究發現經由增加學生的環境知識,可有效培養學生積極的 態度,進行產生行為的改變,例如︰Ramsey 和 Rickson(1976)研究高 中學生的環境知識和態度,發覺增加學生有關污染性質及原因上的知 識時,可培養學生對防治污染有更積極的態度。但另有許多學者研究 發現,並非增加任何的環境知識後,皆能產生負責任的環境行為(Shin, 2000),如同擁有一般的生態學知識,不必然產生積極的環境態度及 行動(林秀瞳,1996)。Hines(1987)發現知識變項與環境行為之間為 正相關,然而到底是何種知識和行為相關,Hines 指出至少有十多種 變項可以決定或影響環境行為,似乎並非如圖 2-2-1 如此單純直接。

二、環境素養模式

有別於上述「知識–態度–行為模式」的單一線性模式,

Hungerford 和 Tomera 提出了較完整的八種要素。Hungerford 和 Tomera(1985)認為環境素養可由八個要素組成,即生態學概念、環境 行動策略、態度、價值觀、信念、問題的知識、控制觀和環境敏感性。

他們建議如下圖 2-2-2 之環境素養模式(Environmental Literacy Model),模式中認為具有環境行為能力的公民,即具有環境素養的公 民,因此負責任的環境行為與環境素養,可說具有相同意義。

此模式的八個變項可歸納到認知、態度、控制觀三種性質之中。

(一) 認知性質的變項 1.環境問題的知識。

2.生態學概念知識。

3.環境行動策略知識。

(二) 態度性質的變項 1.態度。

2.價值觀。

3.信念。

4.環境敏感性。

(三) 控制觀性質的變項

1.控制觀︰其認為個人是否有能力將自己的行動來改變外在環境狀 況。

上述八個變項並非各自獨立,而是彼此間具有互動作用。

圖 2-2-2 環境素養模式

Marcinkowski(1988)將此模式做了修正,將原有的「環境行動策 略」更改為「公民行動」,而公民行動的形成與「行動動機」和「準 備行動」兩個變項有關;而「行動動機」的形成賴於「個人責任感」

與「口頭承諾」;「準備行動」的形成則賴於「行動策略的知識」與「應 用行動策略的技能」。「控制觀」則受到個人與團體的影響,可以透過 對環境的直接經驗和替代的經驗、角色模式和增強作用來增進對環境 的敏感度。此一修正模式,如圖 2-2-3 所示︰

圖 2-2-3 修正後之環境素養模式

三、Hines 的環境行為模式

Hines 採用後設分析方法,找出許多與環境行為相關的變項。

Hines(1985)便利用這些變項,建立一環境行為模式,如圖 2-2-4 所 示。從圖中可知,環境行為的主要因素是個人具有意圖採取行動,而

「行動技能」、「行動的策略知識」和「問題的知識」使個人有能力採 取行動。亦即具有較多行動技能和處理問題知識的人,較有從事環境 行為的意願。但是僅有能力尚不足以產生行動,尚須配合適當的「個 性因素」,例如對環境有積極行動的「態度」、「控制觀」和「個人的 責任感」。除此之外,另一個強烈影響環境行為的因素就是「情況因 素」(Situational factors),像是經濟上的限制、社會壓力或是否

有機會從事環保行動等,都屬之,例如某人雖自知有能力、機會去參 加污染防治基金會,但由於缺乏金錢,行動也將無法達成(鄭時宜,

2003)。

圖 2-2-4 Hines 環境行為模式

圖 2-2-4 Hines 環境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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