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甲庚丙 丙壬甲,丁丙戊 辛戊丙 (圖 3.33 左一、左二)

甲庚丙 丙壬甲,丁丙戊 辛戊丙

(圖 3.33 左一、左二)

70

71

72

梅文鼎給定重測的題目如下:

假如隔水有一方臺,欲測其甲乙一面之寬並相距之遠。

(我們先集中討論甲乙之寬: 甲乙,稍後在(c)中再討論相距之遠: 乙丁)

作法:(上圖由左至右分別為原圖、四表測量、三角測量)

在丁點立一表,人從戊點望向乙,使得乙丁戊為一直線,且同樣從戊點望向甲,

又過丁點畫一直線與甲乙平行,且在此平行線上立戌表,使得戌也在甲戊上(此為第一 次測量,上圖中甲戊為測量路徑),然後,人再從丁戊退到己望向甲,又過戌點畫一直 線與丁戊平行,且在此平行線上立癸表,使得癸也在甲巳上(此為第二次測量,上圖中 甲己為測量路徑),最後從癸表水平走到乙己上立辛表,在甲酉上取寅點、以巳上取壬 點,使得壬寅 甲乙/ /辛壬 丁戊

。(上圖左一)

73

已知:

丁戌

4丁戊

12丁辛

13.5辛己

22.5壬己 辛己 辛壬

10.5。 推導過程:

利用前一題測遠,可以看出乙戌長方=戌乾長方( 乙庚戌丁戌艮乾亥),又戌乾 長方=癸寅長方(粉紅面積等),又乙癸長方=癸酉長方(藍面積等),所以丁癸長方=辰 酉長方(上圖右),則丁戌 丁辛 甲庚 壬巳

, 丁戌 丁辛

表間積

甲庚 = 壬己 景差 (表間積 為四個表間所圍成的矩形面積,景差為前後兩次人與表距離相差之值)。

由此,最後我們得到 = + + = 4 13.5 9.1 10.5

  

丁戌 丁辛 甲乙 丁戌 甲庚 =丁戌 4 +

壬己 (約略)

從四表本法中,我們可以知道求甲乙的過程中,所有的 已知長度條件,皆來自於人跟四個表,然而,梅文鼎指出,

其實可以縮減成三個表就行。

(b) 以下論述梅文鼎用三表測量的過程:

作法:

與本法一樣,做了一樣的第一次測量(圖 3.34甲戊為測量 路徑),接下來沿著丁戌線前進立丙表,人從戊點退至巳點,

使得從巳點同時看到丙表、甲(此為第二次測量,圖 3.34甲己

為測量路徑)。 圖 3.34 三表測量圖

已知:

丁戌

4,丁戊

1 2,丁巳

3 6,丁丙

,戌丙 丁丙 丁戌6 . 4

  

6 . 4

 

。4 2 . 4

74

圖 3.35 三表測量分解其過程

推導過程:

因為丁未長方=辛午長方(圖 3.35 左一),所以 4 36 22.5 6.4

   

丁戌 丁己

辛己 = 丁丙 ……

辛己。(經由這個過程,即便只有三表,我們還是可以得到四表中所有的已知條件程,

辛己=22.5、壬己=10.5,於是簡化了本法的測量步驟,雖然梅文鼎沒有特別說明兩 者之間的關係,但是他繼續使用相同面積的轉換完成所欲求之甲乙̅̅̅̅̅̅長。)接著,因為 丁癸長方=癸午長方,且丁癸長方=辰酉長方(已由本法推導出) (圖 3.35 右二),所以 癸午長方=辰酉長方,得卯酉長方=癸卯長方(圖 3.35 右一),然而,又因為癸卯長方

=戌子長方,所以 2.4 12

= 2.7 10.5( )

  

戌丙 丁戊

甲申 = 壬己 景差 (約略),最終

甲乙̅̅̅̅̅̅=丁丙̅̅̅̅̅̅+甲申̅̅̅̅̅̅=6.4+2.7=9.1(約略)。

梅文鼎「用三表者,於戌丁兩表外增一丙表也,前增一表而無後表,則無從而得景 差,故以三率法求得之,其實癸辛即後表也,其理與四表同」,經由上面的過程,很明 顯的,我們知道了四表本法跟三表法相互呼應,雖然三表法沒有兩表距離、景差,但是 經由面積的轉換,一樣可以得到立四表所測量到的已知條件。

B.兩表可以簡化使用一表來測量(未知遠求高)

75

7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