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酉陽雜俎》佯狂僧人神異形象的表現
第一節 癲狂出格︰破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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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並在完整的情節中觀察《酉陽雜俎》中佯狂行為的共相。筆者試圖理解這些 狂僧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如果他們不是真瘋,那麼,以佯狂作為一種手段,
其所要傳達的旨意或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呢?因此,筆者將「作意好奇」的小說記 載與佛教「違反戒律」、「遊戲神通」及「預言度化」等觀念互相結合,歸納小 說中佛教「癲狂與出格」的高僧形象。
第一節 癲狂出格︰破戒
據佛典記載,釋尊在最初傳道的十二年間,皆以道德自覺來約束僧人的行 為,呈現著「依法攝僧」171的局面。隨著龐大僧團的興起,良莠不齊及惡行漸起 的情況開始產生。於是,釋尊逐漸以「隨犯制律」的方式管理僧團,並在臨終前 反覆強調「戒是正順解脫之本」,諄諄教導弟子們要「持淨戒」、「修善法」172。 佛教之所以能流傳數千年而至今不絕,並在現代社會中仍有相當影響,與戒律的 作用是分不開的。戒律的規定有助於修道、行善、斷煩惱、涅槃、僧團生活的和 諧與佛法的久住。173從某種意義上說,弘法的基點在於弘戒,只有使眾多信徒嚴 守戒律才能保持佛教旺盛的生命力。也因此,戒律在佛教中佔有重要的地位。
中國佛教戒律觀的精神可以歸結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 佛教」174。在廣義上涵蓋人所應當應為的一切正行,在狹義上則重在五戒,五戒 是指「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此五戒雖然表面上著重於 外在持守,但究其本源,從理上講則歸於攝心為戒。不過,經由佛教的流傳,戒 律呈現逐漸繁複化,從五戒、八戒、十戒到四十八戒乃至二百五十戒(比丘尼為
171 「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善護口 言,即口業也;淨志意,即心業也;莫作諸惡,即身業也;三業道淨,即是佛行也。」《卍新纂 續藏經.芝園遺編》(X.59 n1104,p.0642a18- p.0642a21)。
172 「戒是正順解脫之本,故名波羅提木叉。依因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是故比丘,當 持淨戒勿令毀犯。若人能持淨戒,是則能有善法。若無淨戒,諸善功德皆不得生。是以當知,
戒為第一安隱功德之所住處。」《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T.12n0389,p.1111a03-p.1111a07)。
173 王月淸,《中國佛敎倫理思想》(台北:雲龍出版社,2001 年),頁 96-97。
174 《法句經》卷下,見《大正藏》第四卷,頁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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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本質。
破戒與佯狂的相關性在於皆為對理性主義及外在規範的反抗179,佯狂高僧最 明顯的特質是癡傻瘋癲。就佛教看來,這是一種無法掌握或理解心性本質的無明 相狀。然而,有道高僧卻以癡傻瘋癲、滑稽突梯之行,作為掩蔽自己道行的手段。
《酉陽雜俎.貝編》中的義師即是在其似丐似氓的形象中開展佯狂的敘事情節。
「蘇州貞元中,有義師狀如風狂。」敘述者首先概要性地總括義師外在的瘋狂行 止,定義此僧之異。接著全知的敘述者插入一個小故事:「有百姓起店十餘間,
義師忽運斤壞其簷,禁之不止。其人素知其神,禮曰:『弟子活計賴此。』顧曰:
『爾惜乎?』乃擲斤於地而去。」義師無故砸壞百姓用來維持生計的店面,文中 使用「忽」來強調瘋狂之人的行為往往在常人意料之外,行不合理之事。即使百 姓以尊敬及商量的口吻對待狂僧,仍無法勸阻僧人破壞的舉止,並藉由百姓「弟 子活計賴此」與義師「爾惜乎」的問答,呈現其與高僧解除世人苦厄形象的不同,
製造思想上的衝突。接著以無由而來,無由而去「乃擲斤於地而去」的方式退場,
令狂態的表演突然停止,並與前文所述「狀如風狂」的形象前後呼應。不過,故 事並未結束,真正的關鍵情節則出現於狂僧奇異舉止後所應驗的神蹟:「其夜市 火,唯義師所壞檐屋數間存焉」,敘事者揭開癲狂的真相-百姓們因義師所為反 而得以倖免於難。原來義師是以癫狂的形象掩蓋其預知後事的能力,並以前文「爾 惜乎」的回答間接傳達佛教中的「無相破執著」180思想,破除世人執著於表象既 定的世間相-「弟子活計賴此」。如此乍愚乍智的行為,跳脫普通的邏輯思考,
呈現了狂僧不需特選時空,隨機地以各種神異方便度化眾生的方式。將狀如瘋狂 的異狀與預知未來的神通互相結合,產生佯狂神異的僧人形象,並以出世的精
179 彌爾頓.英格:「把它定義為一套屬於某個群體的規範和價值觀,並且這種規範和價值觀與 這個群體所屬的社會的主導性規範和價值觀尖銳衝突。」彌爾頓‧英格(J·MiltonYinger),高丙 中譯,《反文化:亂世的希望與危險》(臺北:桂冠圖書公司,1995 年),頁 6。
180 禪宗欲令參悟者見性悟體,首先只破不立,凡是一切萬法皆空無自性,離一切相、離無所 離,即名諸佛,以破執法,一破再破,破無所破,令入究竟空寂外離一切相,名為「無相」,能 離於相,則法體清淨,此是以「無相」為體。馮煥珍,〈說「無念為宗」〉,《中華佛學學報》
第 06 期(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2002 年),頁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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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做入世的事業,打破了聖與俗的空間阻礙。
此則故事接著補敘了具多樣性與複雜性的狂僧形象,於種種無視戒儀及非常 態情理所能理解的行為之中,展現其隱跡行化的目的。「常止於廢寺殿中,無冬 夏常積火,壞幡木象悉火之。好活燒鯉魚,不待熟而食。垢面不洗,洗之輒雨,
吳中以為雨候」,與僧院中依循次第漸修的做法不同,仍是以破執為綱要,居住 於破廟之中,焚燒佛像及吃活燒鯉魚,看似驚世駭俗、不合律儀的舉動,卻具有 化物警策的用意。若是僅僅破戒犯齋,根本無法達到任何制衡戒律權威的效用,
但是在義師違犯戒律的同時,卻又具有能預見災厄及影響降雨的神通能力。此種 結合智者與瘋狂的形象,破除了僧儀形式上的束縛,在思維上跳脫定執,反而使 普羅大眾對戒律的存在作用產生衝擊和反省,將更容易回歸於最初的信仰。
從廢棄的寺廟、燒佛像至破戒,將執現象世界為實存的認知加以顛覆及點化 之後,故事的最後聚焦在狂僧的死亡。「將死,飲灰汁數斛,乃念佛而坐,不復 飲食,百姓日觀之,坐七日而死」,由此觀之,義師基本上是從「入定」的角度 來詮釋「死亡」,並在大眾的見證下,回歸了固定的修行框架。以念佛及斷食的 行為坐化圓寂,再次揭示其癫與狂只是表象,更可以視為其破執及超越有相的示 現化度。「時盛暑,色不變,肢不摧」181,文末以遺體長存的神異性,把死亡當 作一場表演,用以啟示他人,打破一般人對於生死的執著與恐懼。
另一則與戒儀相關的記載則出現於《酉陽雜俎.諾皋記下》當中所提及的僧 人惠恪。「陵州龍興寺僧惠恪,不拘戒律,力舉石臼」,作者段成式對於有關惠恪 的生平及癲狂出格的敘述是採用概要的平實記錄,只凸顯其不守戒律及力大無窮 的特色,這也顯示出《酉陽雜俎》筆記小說的特點所在-以最小的篇幅做最精確 的描述。其求異好奇的特色,使得作者的敘事聚焦在其「降妖除魔」的奇異故事 上,並且分配大部分的篇幅進行特殊的場景敘述。「好客,往來多依之。常夜會
181 以上引文皆出自段成式,《酉陽雜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頁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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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僧十餘,設煎餅。」惠恪喜愛結交他人,此舉本身就具有狂僧入世垂跡的文化 現象。這種類似狂野的江湖俠客的風格,恰恰與寺院清修出世的想法互相逆反、
格格不入。接著敘事者以惠恪時常在夜晚聚會煎餅的奇異場景,將故事由牴觸清 修的狂異轉為降妖除魔的神通展示:「二更,有巨手被毛如胡鹿,大言曰:『乞一 煎餅。』眾僧驚散,惟惠恪掇煎餅數枚,置其掌中。魅因合拳,僧遂極力急握之。」
時至二更,突然出現了怪異之事。敘事者使用限知視角,僅以一隻長滿毛的巨手 及此物聲如洪雷的形象,製造出懸疑及不安的氣氛,再以眾多僧人驚恐與散逃的 模樣凸顯惠恪的處變不驚,藉此透露出惠恪高於其他僧人們的氣度與能力。惠恪 將煎餅置於其手,在此魅合掌的同時又能將其緊捉不放。由其與巨魅的鬥法中顯 出惠恪的力大無窮與不驚不懼,不僅與前文的「力舉石臼」互相呼應,亦證明惠 恪是一位狂而不顛的高僧。接著敘事者再度轉為全知視角,「魅哀祈,聲甚切,
惠恪呼家人斫之。及斷,乃鳥一羽也。」在與高僧的鬥法中,巨魅不敵惠恪,聲 聲哀求高僧,惠恪當機立斷命人砍斷其手,留下來的線索為一片鳥羽。此處融入 古代神話物類異變的思想,由斷羽可知原來其為變化為人形的鬼魅,並藉此凸顯 惠恪異於其他僧人辨識妖物及濟世降妖的能力。「明日,隨其血蹤出寺,西南入 溪,至一巖罅而滅。惠恪率人發掘,乃一瑿石。」182惠恪等人至天明才追蹤沿途 的血跡,至山巖的裂縫中而止,在發掘過後才被眾人所知曉,此魅的身分為一塊 黑色的美玉。此則記載明顯可以觀察出段成式在敘事上偏重神異記載,利用宗教 中的法術神通及神怪形象推動小說情節的發展,仍是與其創作旨意息息相關。從 僧人的形象分析,惠恪的好客、夜會及設煎餅看似與此降妖除魔無關,卻時時驅 動事件的發生。正是因為擁有這樣不守清規戒律的行為,所以才能在一開始時韜 光於世人之前,並在之後以高僧降妖除魔為主要情節來展開敘事,藉此彰顯出其 異術的巨大威力。高僧展現神異形象的此種描述反映了佛教仍賴於現神通力來增 加對一般庶民階層的影響。
182 以上引文皆出自段成式,《酉陽雜俎》(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年),頁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