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研究背景、文獻探討與假說建立
第二節 盈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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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導致公司發生重編的情形雖有減少,但實際上公司之盈餘品質並未真正提升 (如:Denis 2012)。
Chan et al. (2012b)為驗證Denis (2012)看法之真實性,進一步探討公司在採用 Clawback條款後,盈餘品質是否確實獲得提升。實證結果發現,具有高度成長潛 力之公司在採用Clawback條款後,其盈餘管理操作上出現替代效果,亦即產生應 計項目盈餘管理(accrual management)之情形減少,而實際盈餘管理(real earnings management)之情形卻增加,導致公司進行盈餘管理之總額不僅沒有下降,反而 呈現微幅上升。最後,這些透過實際盈餘管理來代替應計項目盈餘管理的公司,
其後續的獲利能力表現較差。
綜上所述,儘管採用Clawback條款對於經理人從事財報不實表達確實達到部 分嚇阻效果,但採用何種Trigger才能真正發揮Clawback條款防止盈餘管理之行為 仍需要進一步之探討。
第二節 盈餘管理
一、 盈餘管理誘因
早期,美國會計界對企業使用之盈餘管理策略進行研究,提出所得平穩化 (Income Smoothing)的概念,認為公司管理當局為改變閱表者對企業營運績效的 看法,運用特定會計方法平穩化企業各期財務報表之損益數字。根據Watts and Zimmerman(1978)所提出的(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學者發現盈餘管理的誘 因可能包括降低管制成本(如:Key 1997)、避免違反債務條款(如:DeFond and Jiambalvo 1994)、極大化紅利(如:Healy 1985)、工作保全(如:Pourciau 1993)以 及爭取紓困(如:DeAngelo et al. 1994)。至此,有關管理當局盈餘管理的經濟性 動機才有較為具體的研究成果。
Schipper(1989)定義盈餘管理為公司管理當局在編製財務報表時,基於經濟 性動機,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簡稱G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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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允許之彈性範圍內,以及資訊不對稱之前提下,操控實質交易發生或損益認列 之時點以遂行盈餘目標。Healy and Wahlen(1999)則認為盈餘管理為管理者透過報 導裁量權,誤導利害關係人對於公司績效之認知或影響會計基礎之契約結果。
Dechow and Skinner(2000)更清楚界定盈餘管理為GAAP允許範圍內,包括保守、
中性、積極之會計方法選擇,至於違反GAAP因涉及詐欺行為,應加以排除,不 能混為一談。
後續許多學者從資本市場管制切入,從新股上市(如:Aharony et al.1993;
Friedlan 1994;Aharony et al.2000)、現金增資(如:Rangan 1998、Teoh et al. 1998、
Chen and Yuan 2000)以及避免下市(如:Chen and Schoderbek 1999)等外部融 資行為探討盈餘管理的誘因與其後果。
二、 盈餘管理的手段與衡量
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會計方法的改變必須在財務報表上加以揭露且 不能年年採用。採用裁決性應計數(discretionary accruals)之調整的方式,因管理 人員可刻意透過較不形於報表的會計選擇以進行損益操縱,較不易為外界使用者 所發覺,故此種方式較為管理當局所採用。
Healy(1985)首先利用總應計數替代裁決性應計數來偵測盈餘管理,然而,
Kaplan(1985)則認為總應計數除了反映管理者會計選擇裁量權,亦反映公司經營 績效的變動,因此,未區分裁決性與非裁決性應計數可能無法避免衡量誤差。
DeAngelo(1986)修正 Healy 模型,不再假設非裁決性應計數為固定不變,
而是以公司前一年度之總應計數為公司當年度之正常總應計數(normal accrual) ,再以當年度之總應計數與正常總應計數之差額,作為衡量盈餘管 理幅度之計算基礎,此差額亦稱為異常應計數(abnormal accrual)。此一研究模 型是建立在非裁決性應計數呈現隨機漫步的假說下,意即非裁決性應計數變動的 期望值等於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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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rony et al.(1993)與Friedlan(1994)皆認為假設非裁決性應計數遵循隨機漫 步過程忽略了公司的成長因素,因此使用總應計數變動代替裁決性應計數變動時,
前者以總資產成長率,後者以銷貨成長率加以調整。
回應Kaplan(1985)的建議,Dechow and Sloan(1991)提出產業模式,主張非 裁決性應計數並非固定不變,並假設同一產業內影響非裁決性應計數的因素皆相 同,因此以估計期產業總應計數的中位數作為事件期非裁決性應計數的估計值。
Jones(1991)提出來自經營績效變動的非裁決性應計數與銷貨變動有關,折舊 等非裁決性應計數則與固定資產總額相關。因此使用各樣本公司歷史資料的總應 計數與銷貨變動、固定資產總額進行迴歸,進而估計非裁決性應計數,再將事件 期總應計數扣除估計的非裁決性應計數,差額即為裁決性應計數,用以偵測盈餘 管理。
DeFond and Jiambalvo(1994)為了克服時間數列估計法樣本過小,存活率偏差 且跨期不穩定的問題,改以同年同產業不同公司的資料估計非裁決性應計數,即 所謂Cross-Sectional Jones Model。
Dechow et al.(1995)認為管理當局亦可能透過賒銷來進行損益操控,因此進 一步加以改善,即文獻上所謂的Modified Jones Model。首先仍使用各樣本公司歷 史資料的總應計數與銷貨變動、固定資產總額進行迴歸,然後將估計期迴歸參數 代入事件期現銷變動與固定資產總額,估算非裁決性應計數,作為事件期總應計 數的減項,並據以得到裁決性應計數。該研究更進一步以模式設定(Specification) 與 檢 定 力 (Power) 來 評 估 Healy Model 、 DeAngelo Model 、 Jones Model 、 Modified Jones Model以及Industry Model,結果發現在隨機樣本下,各模式設定 良好但檢定力並不高,而在極端財務績效的樣本下,各模式均表現不佳,但 Modified Jones Model顯示了相對較強的檢定力。
Guay et al.(1996)建議納入管理當局動機與考慮裁決性應計數的迴轉特性,以 改善模式偵測盈餘管理的能力。Beneish(1997)的實證模式加入前期應計數字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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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表現,發現裁決性應計數字的解釋能力確實獲得提升,驗證了Guay et al. (1996) 的想法。
Teoh et al.(1998)則採取Cross-Sectional Modified Jones model估計裁決性應計 數,並進一步將裁決性應計數字拆為流動與非流動裁決性應計數字,依流動裁決 性應計數字大小分為五群來檢視1976年至1989年1265家現金增資公司盈餘管理 的積極程度與後續績效變化。並發現在公司進行現金增資前與現金增資期間的會 計年度中,會使用裁決性應計數以增加盈餘。
早期對於裁決性應計數的衡量基本上採取Healy(1985)與DeAngelo(1986)模 式,晚近則多半採取Cross-Sectional Modified Jones model,以更精確估計裁決性 應計數。
相對於先前研究常使用的 Modified Jones model,Kothari et al. (2005)認為「績 效」與「裁決性應計項目」具相關性,故主張以績效配對(performance matching) 之方式進行裁決性應計項目的衡量,如此可使盈餘管理推論結果更具可靠性。故 加入績效及常數項考量,其原因分別為:一、文獻指出為了控制績效對裁決性應 計數的影響,建議在模型中置入當期或前期資產報酬率予以控制(Return On Assets, ROA),其採行的原因在於:資產報酬率(ROA)的計算方式以淨利除以總資 產得來,即衡量管理當局績效(資產使用效率)的方式,再者,過去研究分析長 期股票異常報酬績效與異常營運績效的研究發現,以資產報酬率(ROA)做為配對 標準,較其他變數更具模型檢定力(powerful tests)及模型設計(specified)。二、文 獻 指 出 在 估 計 模 型 中 置 入 常 數 項 考 量 , 其 優 點 在 於 : 增 加 控 制 異 質 變 異 (heteroskedasticity)的能力、減緩遺漏規模變數所導致的問題及減少不對稱(less symmetric)的問題並可增加模型檢定力。
Dechow and Dichev(2002)發展出衡量應計項目估計誤差之模式,並以應 計項目估計誤差之標準差來做為盈餘品質(accrual quality)之代理變數。該盈餘品 質指標不僅可捕捉應計項目估計蓄意操縱之影響,亦可反映隨機性估計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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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研究指出應計項目與實際活動(real earnings management)為企業選擇用 以盈餘管理的兩種方式(如:Roychowdhury 2006; Cohen et al.2008; Zang 2007)。
雖然早期研究把焦點放在應計項目盈餘管理上,近來有越來越多的研究發現企業 也會進行實際盈餘管理(如:Roychowdhury 2006; Kim et al.2010; Cohen et al.2010)。相較於應計項目盈餘管理,實際盈餘管理對股東來說可能產生較大的 長期成本,因為實際盈餘管理對未來現金流量會造成負面後果,且可能會傷害企 業的長期價值(Roychowdhury 2006; Cohen et al.2008)。這類的長期成本導因於 暫時性的定價折扣或是更寬鬆的信用條件,將會降低未來銷貨收入的邊際收益、
減少有價值的研發投資與銷管活動,且(或)增加不必要之過量生產投入
(Roychowdhury 2006; Gupta et al.2010)。
基於實際活動的操弄可隱藏於平時的營運活動之中,管理實際活動對經理人 來說代價相對較低(Roychowdhury 2006; Cohen et al.2008),因而有較高的意願 以實際活動作為操弄盈餘的工具。只要能將之適當揭露於財務報表中,實際盈餘 管理並不會影響會計師的審查意見或主管機關所要採取的行動(Gupta et al.
2010)。再者,若欲達成的盈餘門檻與操弄前的盈餘差距過大時,依賴應計項目 盈餘管理可能存在無法達成盈餘門檻的風險(Cohen and Zarowin 2010)。由於 企業可能在應計項目和實際盈餘管理間作選擇,當企業管理應計項目的能力受限 時,可能從事更多的實際盈餘管理(Zang 2007;Chi et al.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