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老》《莊》生死觀的智慧………….87─110
二、 相異方面
(一)《老》《莊》「生死觀」歧異部分:
《老子》的生死觀念,較重視「不道早已」,及「生」時的安處,而世人所 懼怕的死亡問題,及「如何安死」的方法,《老子》並未顯要的說明。因此《老 子》生死的觀念,仍是處於「有待」的層次。
而《莊子》的生死觀念,首要除了說明生死本是自然現象外,更進一步的說 明生死是不斷的變化,「死生存亡,窮達貧富,賢與不肖毀譽,飢渴寒暑,是事 之變,命之行也;日夜相代乎前,而知不能規乎其始者也。」(<德充符>)死 生存亡等世俗之相,如日夜般相代而轉,人生的生死,即是不斷的變化,生死始 終相互循環而無所窮盡。因此莊子妻死,「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概然!察其 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 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
(<至樂>)人之成為形體生命,是經由偶然之運化而成氣,氣而成形,形而生 命,而後終亡,如是生死之循環,正如同春夏秋冬四時般的反復,知有此自然之 理,又何須戀及此必亡之形體生命呢?因此《莊子》認為生死的循環,正如同春 夏秋冬四時般的反復,如此,又何須戀及這必亡之形軀生命呢?故《莊子》除了 說明生死是自然的現象外,更進而說明生死本是不斷的變化,這些觀念,相較於
《老子》的生死觀而言,實有著更深入的見解。
面對「壽夭」觀念,《老子》雖提出「死而不亡者壽」(<三十三章>)精神 不朽之義,卻未提及面對生命夭折應有的態度;而《莊子》對於所謂壽夭的觀念,
卻提出另一種不同的見解。《莊子》認為所謂「人之生也,與憂俱生,壽者 , 久憂不死,何苦也!」(<至樂>)生命的存在,總是為生存而奮鬥,如此汲營 生存,即使長壽,亦是昏沉不智,如此久憂不死,實在痛苦,因此「不樂壽,不
哀夭。」(<天地>)面對生命的壽夭,實在無需喜與悲,因為壽而昏沉於世,
誠為痛苦,如此的形軀生命,長壽,有何意義?《莊子》打破世俗樂壽哀夭,悅 生惡死的拘套,說明了生即是惑,死,即是歸回自然!如此,在世為生,又有何 喜?離世而亡,又有何悲?因此《莊子》對於生命壽夭的見解,較《老子》的見 解更加深入。
對於生死相關問題,《莊子》較《老子》更進一步言之,所謂「生」與「死」,
本無異分,「胡不直使彼以死生為一條,以可不可為一貫者,解其桎梏,其可乎?」
(<德充符>)可否之別,死生之分,皆為桎梏束縛,不如死生一條,皆通而為 一。故死生一條,皆通而為一,萬物本是一體,死生又何需相異?能通豁「生」、
「死」,方能善體精神生命的無為無待。因此綜合言之,《莊子》的生死觀念,相 較於《老子》,是更加的深層開闊,因為《老子》的生死觀,雖然重視生時「精 神」的安適,卻未能融通真正的生死問題,然而《莊子》提出「生死不斷變化」、
「世人壽夭生死的迷失」及「生死為一」的生死觀念,更能通豁生死真相。
(二)《老》《莊》「養生之道」的歧異部分:
《老子》所謂的養生之道,實際是依順自然之道而為。而《莊子》認為的養 生之道,亦是順乎自然之道而為,然《莊子》更明白說明了不以好惡內傷其身,
所謂「道與之貌,天與之形,無以好惡內傷其身。」(<德充符>)道與天,給 與人自然之形軀,人不應以世俗之好惡內傷自身,而「吾所謂無情者,言人之不 以好惡內傷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德充符>)所謂「無情」,即是不 以世俗之情為情,不以世俗好惡之情而傷身,常因順自然而不益形軀之生。
在形軀的護養方面,《老子》形軀生命的觀念,說明著「夫唯無以生為者,
是賢於貴生。」(<七十五章>)的見解,真正善養生者,是以虛靜涵養己身,
而非過分強愛己身,雖然主張勿執著形軀生命之貪戀,但《莊子》更進而說明了 萬物之形軀無所分異,皆順化於自然的流轉變化中,所謂「莊周」與「蝴蝶」之 形軀,就世俗視之,有所分別,若就自然而言,則皆通為一,故有執產生分別,
無執則得物化,那麼,自我的形軀,於自然的流轉變化中,又何需執著呢?因此
《莊子》對於個體形軀部分,更進而推展至萬物形軀生命的同化義。其精神生命 的護養,更超越於《老子》,故《莊子》提出了所謂「仰天而噓,荅焉似喪其耦」、
「坐忘」等養生觀念,以使自我精神因心靈的純靜而更加逍遙自在,並擺脫了識 知心與分別忘執,回歸向靈台心的虛靈明覺,以觀照於「道」,如是「離形去知」,
形體定如槁骸,心靈靜若死灰,不矜固自我形軀,卻能真實悟道,如是自我免於 形軀之累,當能使精神生命更加通適自在。
而《老子》雖提出了「善退」的養生法,然而《莊子》卻較《老子》更深入 的發揮此養生之道,所謂「彼人含其明,則天下不鑠矣;人含其聰,則天下不累 矣;人含其知,則天下不惑矣;人含其德,則天下不僻矣。」(<胠篋>)人為 之爭,其禍源皆出自外炫其才,馳騁其知,若能深藏其聰明德智,不顯外露,則 天下無所爭亂,必得安和。因此護養生命之道,當能察於安危之際,安於禍福之 時,謹慎進退之為,故《莊子》以東海的意怠鳥為例,生動的說明了於同列中若 能善而退之,不與群爭,則同列不排斥之,外人亦無法害之,此誠免於禍患而為 不死之道。
故《老子》的養生之道,重點仍是在善養有生之時的安適遠禍。然而在通豁 所謂的生死之域,及生死變化的問題上,《莊子》較《老子》顯而言之,因此《莊 子》說明了善養內心,是不受喜怒哀樂的影響,即使面對死亡,亦能安之若命,
此誠為修心之德的極點。《莊子》認為真正的悲哀不是身死,而是隳墮心靈的修 養,如是,安於生死自然之命,即是修養心靈之德,而後方能擁有心靈的真正自 在,故安於生死之時而順應自然的生死變化,如此哀樂必不能入於心靈,此為順 天的解脫,亦為真正的生死解脫。並且善養精神生命,當能捨棄俗務,善養精神
靈明,樂與自然變化,則幾近於「道」。忘掉生死年歲,忘卻世俗仁義,則得精 神的靈明逍遙,故《莊子》認為精神上的真正逍遙,是能上與造物者同遊,下與 忘生死無終始者為友,欣然服悅超然於生死者,因此修養心靈之最高境界,即是 能臻於於不死不生之境。能不為死生影響,不與物遷,與物之化而善守道體,自 能無損心靈,而得精神真正的逍遙。而《莊子》進而提出了安生死、忘生死,進 而不為生死所改變,而後臻至精神真正的逍遙自在。故《莊子》的養生之道,較
《老子》的養生之道更加通豁自在。
在精神生命的修養上,《老子》的養生之道,雖然主張護養在世生命的安順 無禍,於世能無違而安,但其主張的精神生命,仍處於「有待」的層次。而《莊 子》卻更超昇精神生命的「無待」境界,因此所謂的「遊心之法」,即是了解萬 物共通之道,得其同一,則四肢百體、死生終始,皆只是自然變化,以自身精神 之不變性,以順應自然之通變性,如是遊心萬物之變,而不變者即是心靈的順適 逍遙。如此遊心萬物之變,而不變者即是心靈的順適逍遙。且以無所用私之心,
參應萬物之變,如以無厚入有間,則能遊心萬物而有所餘地,與萬物無所衝突,
是善得精神生命的養生之道。
(三)《老》《莊》「養生效驗」的歧異部分:
《老子》觀念中的養生效驗,即為如嬰兒般的純樸、似愚的應世、無為而無 不為、成其私、成其利等應世觀念,其思想是著重在解決生時的苦痛。而《莊子》
的觀念不但重視安於生死的觀念,更進而說明不為生死所改變,故「適來,夫子 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
養生主>)對於生死問題若能安時處順,則哀樂自能不入於心。如是,精神逍遙 自在,不為外物所擾,形體與精神無所勞累與虧損,善入於精神上的純一境界,
「安排而去化,乃入於寥天一。」(<大宗師>)使自我精神達致純然自適,安
樂而無待之境。故《莊子》的養生效驗,更超越於《老子》的應世思想。
第二節 《老》《莊》生死觀對現代生死的啟示
《老》《莊》生死觀的智慧,對於現代生死的啟示,可析分為四部分論述:
一為現代人的苦痛之處;二為現代人的生死問題;三為老莊生死觀的現代啟示;
四為《老》《莊》生死觀的現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