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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相關名詞釋義

第三節 相關名詞釋義

本研究為所使用之相關名詞更加明確且具體化,茲將研究中「新移民」、「社 區參與」、「族群認同」定義界定說明如下:

壹、新移民

早期以「外籍新娘」或「大陸新娘」為一般大眾所熟悉的用法,為了和一般 女性配偶的概念做區別,在語意上凸顯了某種偏見與歧視。其對象係指跨國婚姻 中,來自大陸、港澳地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籍男子結婚的女子(夏曉鵑,2000;

紀玉臨、周孟嫻、謝雨生,2009;何玟慧,2012),內政部於民國 92 年 8 月 6 日函轉「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決議」有關「外籍與大陸新娘」統一使用「外 籍與大陸配偶」一詞稱呼。然而婦女新知基金會(2003)為「外籍配偶─外籍新 娘」舉辦「請叫我-讓新移民女性說自己」正名活動,由來自東南亞等地區外籍 配偶選出她們喜歡的稱呼,以「新移民女性」高票當選(陳美玉,2010),希冀 新正名能夠替換「外籍新娘」、「大陸新娘」等稱呼。

本研究以「新移民」稱之,指來自東南亞各國(包含印尼、越南、泰國、柬 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等國家)的婚姻女性移民,不包含其他地區(如大陸地 區、港澳地區以及其他非東南亞國家婚姻移民),但在文獻探討裡,有些文獻為 正名活動之前,為尊重原始資料與文獻,故以「外籍新娘」、「外籍配偶」、「新移 民」並用。

貳、社區參與

社區參與(community participation)中「參與」(Participation)一詞係由拉 丁文“Participare”轉變而來,Participation 即為“Take Part”「加入為一份子」的意 思(彭連煥,2005),社區參與是「居住在社區中的人們,有權力決定並自願參

加社區中的一切事務,包括物質的與社會的,其目的在改善社區生活,達成社區 共識」(莊俐昕、劉素珍、黃源協,2012)。

指出社區參與意涵與可探討的範圍皆相當廣泛,可延伸至居民的生活領域,

包括成長、收入、自我依賴、或對他們喜愛的價值等行為或對居住社區的期望和 付出(陳美芬、陳淑雲,2012)。

根據上述,本研究所稱之「社區參與」,其定義為居民主動參與社區生活領 域中的活動,透過凝聚團結的力量參與和解決社區的公共問題或事務,改善生活 環境、提升生活品質,進而對社區有認同與歸屬感。而類型分別為:一為社區事 務,包含環境保護、地方產業推廣、社區總體營造等;二為教育學習,含社會教 育、文化保存,如中文學習班等;三為志願服務,包括擔任志工等服務工作或捐 助金錢財物等;以及最後的其他,含福利、健康、休閒等。

並參考各學者的社區參與程度之高低層次,將層次劃分為二種程度包含「出 席」,指參與者處於被動的一方,只有被告知活動訊息與參與活動,對活動本身 的細項,如規劃、實施或對其要探討的核心事物不明瞭,為旁觀者的角色;另一 個則為「涉入」,意為參與者為主動投入者,有參與、介入與控制社區事務、活 動的策劃,其想法與行為會影響社區工作的內容、方向,甚至與結果的角色。採 用李克特(Likert)量表之 4 點計分法,其中得分越高表示社區參與越高,反之,

得分越低則社區參與越低。

參、族群認同

族群認同(ethnic identity)則是一個人用來做為區分我群和他群之別,主要 藉由族群成員們,彼此互動下產生而來的,瞭解自己所屬的族群,及所屬族群之 界線,產生一種主觀族群歸屬感或歸屬意識,而形成族群認同。一個人若有明確 而堅定的認同感,內心才會產生秩序感和安全感,如果認同感被迫放棄,分類人 群的心理秩序會被擾亂;如果安全感獲得不足,則會引發群內的否定及自我的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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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以及對群體的疏離感、邊際感等心理失調的現象(劉映晨,2004;李國基,

2007;張銘嘉、蔡雅雯,2013)。

Phinney(1990)認為族群認同通常可分為四個要素:族群身分認同(ethnic self-identification)、族群歸屬感(ethnic sense of belonging)、族群態度(ethnic attitudes),以及族群投入(ethnic involvement)。許多學者參照四點要素提出族群 認同發展研究,加以細分為族群知覺、族群辨識、族群接納、族群意向、族群距 離、族群身分認同、族群文化行為七個面向(陳麗華,1997、1999;李國基,2007)。

本研究之族群認同帶些多元文化的觀念,認識、尊重與關懷新移民其本身的 族群文化,以一盤什錦沙拉的觀點為基準,在文化交融的過程中,每一種文化展 現了自己獨有的特色,透過文化的接觸,更增進本身族群的歸屬感,且族群認同 是一種不固定的、具有彈性及堅定的承諾,會隨著環境的變化與個人心理需求而 改變。以 Rotheram & Phinney(1987)的論述為主要參考依據,藉此分析瞭解新移 民的本身母國族群認同,而類型分別為,一、族群歸屬感:用以了解受試者之語 言、風俗、文化、慶典等內在主觀之心理感受;二、族群身分自我展現:是否能 認同族群身分、所屬族群、了解族群的標記;三、族群態度:對於族群之人、地、

語言的好惡傾向作為評估指標;四、族群行為:係是否對社會文化習俗方面進行 了解。採用李克特(Likert)量表之四點計分法其中得分越高表示族群認同越高,

反之,得分越低則族群認同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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