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矯正機關基層戒護人員工作適應及壓力調適
一、矯正機關職場環境
(一)工作環境與內容
監獄行刑法第 21 條中明定監獄不論晝夜均應嚴密戒護。因此為了力行上述戒 護之目的宗旨,基層戒護管理工作的時間為一天二十四小時,每分每秒全年無休,
尤其在收容人看似熟睡的夜間,亦更可能有緊急或生命攸關的事情發生,萬萬不 能掉以輕心。實際工作內容舉凡警備、守衛、巡邏、管理、檢查等勤務,以杜絕 脫逃、自殺或暴行、騷動等戒護事故,並且管理收容人所有食、衣、住、行等生 活瑣事。矯正機關機層戒護人員工作特性主要有以下七點:
1.環境封閉
總體機構內長期與世隔絕而產生封閉、毫無生氣的生活型態,收容人不僅在 嚴格管教下生活空間封閉,內心也會逐漸封閉冷漠。尤其是矯正人員與收容人同 樣二十四小時對外隔絕,陪伴收容人身陷囹圄,然而外在社會仍然批評責罵多於 鼓勵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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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職場危險
由於職員與收容人兩相對立,收容人容易與職員產生衝突,在二十四小時與 收容人朝夕相處的工作職場環境中,常發生不可預測的突發戒護事故造成職員受 傷的情形。許國賢(1996)的量化研究中結果顯示有比例高達 91.3%的職員對於無 法預料的戒護事故感到壓力、憂心忡忡,且亦有 80.8%的職員認為在矯正機關工作 安全堪慮。
3.工作專業
矯正機關收容人管理制度與方法和一般社會機構管理模式大相逕庭,有其獨 特的專業性,面對違法亂紀的犯罪人,若非受過專業訓練與經驗傳承累積,難以 和龍蛇雜處的收容人應對進退。
4.內容單調
面對不同勤務內容,矯正機關工作具有挑戰性,然而對於同一勤務點周而復 始例行性的工作,收容人難以輕易被教化改變,工作內容單調枯燥容易使人心生 倦怠與疲乏,甚至感到無力。
5.具有權威性
監獄為一小型的社會縮影,由職員與收容人分屬兩個異質的團體,原則上為 少數管理多數的局面,因此需具有嚴格的律法制度,方能達成矯正機關秩序的維 持。
6.服務至上
基層戒護人員不僅要處理矯治機構有關收容人的問題,亦要能主動積極掌握 並教化輔導人性,尤其在人權意識高漲的當今,收容人的各項生活處遇從寬且生 活環境調整改善,待遇日益優渥完備。
7.時間嚴謹
基層戒護人員須二十四小時嚴密監控並輪流值勤,不得有絲毫脫離戒護視線 的空檔,交接班時間固定且一個蘿蔔一個坑,只要遇有臨時請假的狀況都會影響 當日勤務,時間受限且缺乏彈性,隨時處於繃緊神經的戒備狀態。
此外,黃景明(1998)也認為監獄受刑人管理與一般機構之管理不同,有其 獨特的專業性,面對組成份子皆是違法亂紀的受刑人,管理人員需受過專門矯治 機構專業知識的基礎學識訓練,並需經年累積豐富的戒護經驗與處理事故的應變 能力。在在皆非一朝一夕即可速成,由此可知一位稱職的管理員實在培訓不易(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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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順,2001)。基層戒護管理人員每天工作接觸對象均為收容人,分配勤務內容同 質性高,勤務地點、戒護對象都大同小異,常造成工作生活枯燥乏味。日間已經 從上午 8 時值勤至下午 18 時,工作環境封閉又持續密集處於高壓狀態,生理與心 理的狀態能否足以度過漫漫長夜?再加上日夜二十四小時夜間輪流執勤,值勤 3 小時,休息 3 小時,值勤 3 小時,再休息 3 小時,但休息時間都處於待命狀態,
若遇有突發狀況,就得臨時上工,徹夜未眠的情形屢見不鮮。且有交接班的壓力,
許多同仁在這短短 3 小時的睡眠中,根本無法入睡或十分淺眠,相當於 24 小時身 心都處於極度高壓警戒的狀態,無法真正好好放鬆休息。戒護工作不僅消耗勞力,
對身心的影響甚大,無形當中常令人因煩悶而萌生倦怠感(鄭安雄,2005)。
熬夜輪班更是會造成個人生活品質、身心健康、家庭關係與人際社會互動等 皆會受到影響(Benjamin,1984)。根據統計研究結果顯示,矯正機關基層戒護管 理人員之工作生活品質平均數低於中間質,由此可見矯正機關基層戒護管理人員 對於生活品質普遍較不滿意。(林昇輝,2008)。
戒護管理工作首重是經驗傳承,因此當戒護人力好不容易培養成熟後又因其 他因素而流失,對於矯正機關整體運作而言無疑是一個損失也是一種警訊,值得 注意與重視。
二、工作壓力與困境之相關研究
壓力,係指個體面對外在環境的要求或環境的變化中,個人在生理或心理上 感到威脅或壓迫的緊張狀態(張春興,1989)。壓力對每個人所帶來的感受不盡相 同,適度的壓力能促進個人生活或工作上的效率,也可以提升個人動機,對個人 身心是有相當助益的。但當生活或工作上的壓力超過個人所能承載負荷的情形,
便會引起適應不良的後果,包括身體健康惡化、腸胃不適、食慾不振或內分泌失 調等生理疾病,以及焦慮、恐慌、憂鬱等情緒困擾,甚至是精神疾病等。亦有其 他文獻提及,性別對壓力的影響,在 Burke & Weir(1978)的研究中,曾主張女性 生活壓力顯著大於男性,且女性在職業工作與家庭照顧上的壓力更勝於男性,並 承受較大的家庭衝突。早期對壓力研究皆著重在心理衛生或精神醫學層次進行,
而針對生活壓力之探討,直迄 Kahn 於 1964 年才將壓力管理的經營理論引入企業 管理中,用來探討工作中的壓力問題(Caplan,1975)。
在基層戒護管理人員有關壓力研究探討中,經統計其工作壓力之平均數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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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值,顯示基層戒護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偏高。各矯正機關長期處於收容人超 收的狀態,矯正機關職員的離職率也是居高不下,法務部統計,2018 年離職率高 達 6.98%。更甚者,有鑑於目前最新的數據統計顯示,目前 2018 年戒護人力比約 為 1:10.1,相當於平均 1 位戒護主管需要管理 11 名收容人,此點亦可名列世界 第一。相較於許多先進國家,英國的 1:3,德國的 1:2.3,香港的 1:2.4,韓國 的 1:3.5,美國的 1:5.3,日本約 1:5.5,台灣的比數差距遠遠領先其他國家。
日間在作業工場執行勤務時,戒護主管需要一人管理一百多人的工場,夜間 值舍房勤務時,戒護主管一人更甚至需要管理兩百至三百名收容人。再者,當基 層戒護管理人員扮演多重職位角色的過程中,若個人認為對於職場所賦予的角色 期待無法有效達成、對於其角色任務感到茫然不確定,或當壓力超過個人所能承 載負荷,其身心健康便容易受到不良的影響。在陳世志(2002)針對矯正人員所 做的研究顯示中,亦指出當角色衝突愈大者,相對其對工作壓力的感受也愈大。
另外,矯正機關職場暴力層出不窮,受刑人欲脫逃持竹筷插基層管理人員頭 部、偽裝自傷外出就醫持利剪攻擊基層管理人員、受刑人毆打基層管理人員頭部 重傷致加護病房治療等新聞,又或者 2015 年轟動一時的大寮高雄監獄收容人持槍 挾持的戒護事故,皆非誇大聳動,是活生生、血淋淋的真實案例。基層戒護管理 人員值勤工作環境充斥暴力與危險,又有血汗過勞、薪資苛刻等情形。
國內學者林健陽(1997)主張基層戒護管理人員壓力源主要區分為個人內在 與外在環境因素兩種,工作壓力越大,對工作的滿意度越低,也越有角色扮演衝 突的問題。另外,許國賢(1996)的研究中針對 12 所矯正機關進行基層戒護管理 人員工作壓力與調適因應的實證研究,研究結果得知矯正機關基層人員壓力員主 要來自於四大方面,工作本身壓力方面:例如工作業務量龐雜且人力不足、收容 人超收致監獄擁擠情形屢見不鮮及戒護事故突發狀況處理等、組織內部壓力方 面:例如工作升遷管道受限且不易等、社會外界壓力方面:例如收容人人員意識 高漲、矯正機關既定負面形象及大眾傳播媒體不實報導等及個人本身壓力方面:
例如工作辛勞程度與薪資不成比例及工作、家庭難以兩相兼顧等。
有關於壓力來源的相關研究中指出,過於嚴苛的工作環境、超過個人所能負 荷承載或能力所能勝任的工作職務內容、過長的付出勞力時間以及工作與生活上 多重角色扮演的衝突等,都會造成個人心理壓力的增加、情緒浩劫等情形發生,
並導致反生產工作行為。在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2014 年<建立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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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促進計畫及改善措施中>指出,影響睡眠的主要因素有三:社會支持、付 出--酬賞知覺失衡與輪班制度。過去研究發現,若上級主管的社會支持越少,基層 第一線人員動輒得咎,會影響個人人際互動壓力,並對個體的自尊產生威脅,也 會導致個體在下班閒暇的恢復能力下降,失眠狀況也會越多。睡眠問題若無法適 當解決,會強化個人的工作壓力知覺,工作壓力會造成憂鬱情緒的增加,並若有 問題反芻或無法解決的長期工作壓力也可能進而產生過勞的情形,甚至導致家庭 與工作間的失衡。
西元 1995 年法務部矯正司在「監所管理人員工作環境問題探討與建議」一書 中,更是直接指出矯正機關戒護人力流失的主要原因為危險性高工作壓力大、休 假時間不彈性且無法正常放鬆休息、收容人人權意識高漲致管理層級動輒得咎、
西元 1995 年法務部矯正司在「監所管理人員工作環境問題探討與建議」一書 中,更是直接指出矯正機關戒護人力流失的主要原因為危險性高工作壓力大、休 假時間不彈性且無法正常放鬆休息、收容人人權意識高漲致管理層級動輒得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