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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事」確實變「醜聞」

媒體在#MeToo 運動前後針對艾佛列克得獎爭議的報導重點有所轉變,台灣的 新聞媒體在#MeToo 運動之後,使用「醜聞」與「爭議」等負面詞彙定位艾佛列 克性暴力案件的次數確實增加,從艾佛列克的案例來看,#MeToo 運動確實影響 對同一事件報導的用詞,報導中提到性暴力事件的比例也都變高了,比方說

《ETtoday》在#MeToo 之前,是本研究論述分析三間媒體中,報導艾佛列克性暴 力議題篇幅最少的媒體,但到了#MeToo 之後,卻出現大量相關報導,因為社會 運動本身就會成為新聞點。

台灣的新聞媒體在#MeToo 運動之後,使用「醜聞」與「爭議」等負面詞彙定 位艾佛列克性暴力案件的次數增加,或許這與媒體傾向正面報導#MeToo 運動有 關。例如美國、英國到亞洲的南韓、日本甚至是印度,都傾向正面呈現#MeToo 運動,這與以往新聞中性暴力相關議題呈現反女性主義、偏向性別暴力迷思的情 況不同(De Benedictis et al., 2019)。而且報導傾向採用「打破沉默者」、「挺身而 出」抗議者發聲的框架(Aroustamian, 2020;De Benedictis et al., 2019;Hasunuma

& Shin, 2019;Starkey, Koerber, Sternadori, & Pitchford, 2019)。

不過根據 De Benedictis(2019)等人針對英國媒體的研究,即便媒體傾向正面 呈現#MeToo 運動,報導的內容仍受媒體本身既有的意識形態偏向影響,且報導 有個案化的問題,是否台灣的報導也有這樣的情況,有待下一小節論述分析結果 討論。

(二) 性暴力迷思的轉變

1. 「受傷的影帝」到「受傷的奧斯卡獎」

本研究依循建構論觀點,認為媒介主動選擇訊息賦予意義,編織出一套意象 世界,建構日常生活,讓多數人可以了解社會各部門之間的關係,並關注社會對 女性的「性暴力」迷思,因迷思有利於鞏固既有意識型態,其中,與名人相關性 暴力案件報導能獲得較廣泛的媒體關注,更有潛力影響社會認知,成為被慎重看

待的社會議題(杜娟娟,2010)。因此我的研究除了注意報導如何建構「事件」

與「角色」這兩個面向之外,也會特別注意報導中與公共/私人相關的討論,例 如報導是否著重在描述被指控者受到的(名氣)影響?報導怎麼劃分公共事務與 私人行徑?這是否隱含性犯罪事件並非嚴重之事的迷思?

在本研究選取「艾佛列克得獎相關報導」的研究樣本中,《聯合新聞網》的報 導在#MeToo 之前,用「公德」與「私德」的分類,淡化性別暴力議題,也有質 疑性暴力控訴是否成立的情況;#MeToo 之後,性暴力議題成為報導的主體,但 報導卻一再強化「正面的影視盛會」「遭到」影響,這樣的論述有些類似性暴力 迷思中,「淡化」性暴力事件的迷思,但不同之處在於,報導並非直接淡化性暴 力事件重要性,而是反過來強化奧斯卡獎「影視盛會」的地位,當奧斯卡獎的地 位被建構得如此重要,一切可能影響獎項,「傷害奧斯卡獎」的事件都是負面 的,#MeToo 反而變成反轉受害者與加害者處境的工具。

檢視《聯合新聞網》#MeToo 之前的報導,報導中受傷的通常是艾佛列克這個 人物本身與他的名譽,由於報導聚焦個別事件上,還可以明顯看出性暴力迷思針 對事件與角色的迷思。但#MeToo 之後,性別運動本身就在挑戰原有性暴力迷 思,也就是強調性暴力行為嚴重性,肯認受害者提出的性暴力控訴,這時原本的 性暴力迷思卻變得較為迂迴,並沒有明顯針對事件(淡化性暴力爭議與後果、質 疑性暴力控訴)與針對個人的迷思。反而以是正面描寫「奧斯卡獎」,來淡化、

甚至負面化 MeToo 運動,並且出現性暴力迷思中,「怪獸化」個別加害者的狀 況。總結來說,#MeToo 運動後《聯合新聞網》確實比較少針對事件的性暴力迷 思,但報導論述強化奧斯卡獎的地位,使得#MeToo 運動本身成了「破壞」傳統 奧斯卡獎流程的負面事件,#MeToo 運動也反而變成反轉加害者與受害者處境的 工具。

由此可見,即使報導論述沒有直接呈現迷思(比方說性侵新聞中常見的「撿 屍」、酒後「亂性」論調,就是直接淡化後果的詞彙)卻間接達成性暴力迷思的 效果。這種 淡化事件的方式,是使用「強化才華、工具、名聲等價值」而不談人 性、道德、平等的價值。這種論調正是權力位置反轉的根源:例如女性「重 挫」、「討伐」男人,那是因為論述一開始保護的利益——「名聲、演技」放在

「正義」或「針對女性的系統性暴力」之前。透過建構才華、演技中心導向的論 述,雖然看似沒有複製性暴力迷思,但卻是性暴力迷思滋長的溫床。

2. 女性「討伐」男性的論述

#MeToo 運動後,女性在《聯合新聞網》的報導中被以「好萊塢女性們」代 稱,使用的詞彙也具有攻擊性,較為強烈,例如「討伐」、「重挫」等;而報導中 有性暴力爭議的男星反而是被攻擊、指控的對象,是遭到控告、被討伐的「遺 珠」,追究男性的暴力行為被形容為「放大檢視」。另外這些報導幾乎不提被性暴 力對待的女性,也沒有描述她們受到的傷害。筆者認為,這類論述創造一個集體 的「男性」名詞,使得在探討性暴力議題時,整體男性似乎都要因為「少數變態 犯罪者」而遭到女性的「攻擊」,這樣的論述並沒有給予抗議者與受害者主體 性,反而再一次反轉了加害者與受害者的位置。

(三) 反迷思的轉變

1. 抗議者發聲:更多元的消息來源

#MeToo 前,本研究分析的聯合報、《ETtoday》與《女人迷》都有採用批判艾 佛列克得獎的布麗拉森與吳恬敏當作消息來源。她們除了都是演藝人員之外,布 麗拉森更是上屆影后,這是屬於相對有權力的抗議者位置。

#MeToo 本身就是一個女性發聲、訴說受暴經歷的運動。#MeToo 後,《聯合 新聞網》採用導演連署抗議的消息來源,仍與第一時期類似,採用有權力的抗議 者為消息來源;《ETtoday》 則在#MeToo 之後,除了有權力的演藝圈抗議者(潔 西卡崔斯坦)之外,還多使用同為受害者的羅斯麥高文、指出溫斯坦、艾佛列克 等演藝圈男性的共犯結構。#MeToo 前,當事人雖然無法接受採訪,不過《女人 迷》引用當時的起訴書,再現當事人的控訴。#MeToo 後,《女人迷》則更廣泛構 連其他權勢性侵案件,例如瑪莉雅史奈德拍攝電影時遭性侵,與狄倫法蘿揭發導 演伍迪艾倫性侵案件,與其他國家女演員遭遇的類似案例,是消息來源最為多元 者。形式上而言,引用眾多抗議者與受害者發聲,本身也有反「個案化」迷思的 效果,下一點詳述。

2. 脫鉤既有迷思:強調個人屈辱到批判結構壓迫

脫鉤既有迷思的內涵為承認、指出霸權的存在,打斷(fracture)社會上佔有 霸權優勢的概念、系統,與主控意識形態的關聯,並且再建構另一種認識論與知 識原則。例如:應該要公共化性犯罪議題。指出社會結構問題,而不是個人化、

個案化事件。

#MeToo 前,本研究分析的樣本中,有達成脫鉤既有迷思的僅有《女人迷》的 文章,文章透過再現當事人的指控、著重描寫受害者的傷害,強化性暴力後果的 嚴重性,並點出社會上認為性暴力控訴不實的迷思是錯誤的;#MeToo 之後,《女 人迷》著重在回應淡化性別暴力爭議,將性暴力議題塞入私領域的迷思,並將性 暴力問題歸因爲「整個社會的默許」,或是社會「咎責被害者」的迷思造成。

《ETtoday》在#MeToo 後也出現脫鉤既有迷思的報導,反迷思的意涵變得較 為豐富,運用論述將 MeToo 運動建構得比奧斯卡獎重要,與「性暴力不是重要 之事」的迷思脫鉤。報導點出社會上或其他媒體報導中隱含,區分才能與品格

(並且強調前者重要性,淡化性暴力後果)的性暴力迷思,另一方面,

《ETtoday》的報導也把性暴力議題公共化,是「平民百姓也會遇到同樣的性騷 擾、性暴力問題」,回應了性暴力個案化的迷思,也強調頒獎典禮具有公共利益 意涵,不該只是獎勵演技的場合。

3. 問題解決方案:動之以情到說之以理

僅有《女人迷》在#MeToo 前後都有提出問題解決方案,也是本研究分析樣本 中唯一有提出問題解決方案的媒體。#MeToo 前《女人迷》提出的問題解決方案 針對個人,類似對讀者喊話,要讀者更認知到不可輕視並應同理「個人的痛 苦」,近一步意識到性暴力因為造成個人痛苦是不正義的。

《女人迷》在#MeToo 之後也提及美國影藝圈性別不平等,權力傾斜的狀況,

觀眾應當積極關注影藝圈的權力構成,但較缺乏具體的行動方式。另外女人迷也 提出電影產業業者應主動改善電影工作者性別比例失衡、電影圈對女性較不友善 等結構問題。

筆者認為這兩種問題解決方案其實並沒有哪一個比較進步,只是不同的策 略,提供解決方案的真正用意在於,指出實際能夠鬆動不平等的結構的路徑。

《女人迷》在 MeToo 之後,著墨受害者傷害的詞彙反而變少,更多篇幅描述演 藝圈結構的問題,推測可能是#MeToo 之後,《女人迷》的目標受眾已經足夠了解 受害者的情境,因此《女人迷》將報導重心從訴求情感轉向批判結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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