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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內外相關捷運實證研究

百分比變化等(Calvo et al., 2013;Cervero and Landis, 1997;Jin and Kim, 2018;

Pagliara and Papa, 2011);而後者可以住宅使用土地面積、樓地板面積變化情形加 以衡量(林楨家等人,2004)。

於比較地區鄰近捷運場站的程度是否會影響居住活動土地使用時,過去研究 成果有所分歧。其中有發現郊區捷運站周邊地區成長較無鄰近捷運站地區多或快,

而市區是否鄰近捷運場站則無明顯差別者(Calvo et al., 2013;Jin and Kim, 2018); 亦有發現相反成果者,即郊區無鄰近捷運站地區成長反而較郊區鄰近捷運站地區 快,市區則是鄰近捷運站地區成長較快(Cervero and Landis, 1997),然作者指出 並非捷運對郊區的人口聚集沒有影響,而是除了捷運設施外可能有著更重要主導 郊區居住活動分佈的因素-高速公路的開發與地方政府的土地開發、土地使用管 制政策。

至於比較市郊地區同為鄰近捷運場站地區的居住活動土地使用變化時,則普 遍有在郊區場站周邊成長較多或較快的趨勢(Calvo et al., 2013;Cervero and Landis, 1997;Jin and Kim, 2018;林楨家等人,2004)。於此有研究進一步指出隨 著捷運線從市區往郊區的延伸建設,帶動了人口由市區移往郊區的過程,故郊區

2018;Pagliara and Papa, 2011)。

(二)產業活動

產業活動土地使用情形的衡量變數選擇方面,有以及業人口數或以產業土地 使用面積變化形做為衡量者。前者觀察變數有選用包含總體或個別產業活動土地 使用總體強度的總及業人數(或廠家數)變化、單位面積土地使用強度程度的及 業人口密度(或廠家數密度)變化、及表示產業活動土地使用強度變遷速率的及 業人口(廠家數)百分比變化者(Cervero and Landis, 1997;Jin and Kim, 2018;

Tsou and Cheng, 2013;蔡聚璇,2004);後者則有以產業使用土地面積、樓地板 面積變化情形加以衡量者(林楨家等人,2004;顏子揚,2006)。

比較地區鄰近捷運場站的程度是否會影響產業活動土地使用時,過去研究發 現市郊地區表現出不一致的現象。於市區,地區鄰近捷運場站的程度普遍與產業 活動土地使用成長量或速率呈正相關(Cervero and Landis, 1997;Jin and Kim, 2018;

Tsou and Cheng, 2013;蔡聚璇,2004;顏子揚,2006),代表著市區地區有無鄰 近捷運場站是造成該地區產業活動是否成長之關鍵因素。但至於郊區捷運場站是 否為一顯著影響產業聚集與否的因子時,情況則較不明確,其中有發現呈正相關 者(Jin and Kim, 2018),亦有認為郊區捷運場站可及性程度與產業活動成長關聯 性較不明確者(Cervero and Landis, 1997;蔡聚璇,2004)。

而比較市郊地區同為鄰近捷運場站地區的產業活動土地使用變化時,多數的 研究指向了總體產業活動在市區捷運場站周邊成長較郊區場站周邊多或快的趨 勢(Cervero and Landis, 1997;Jin and Kim, 2018;林楨家等人,2004),惟蔡聚璇

(2004)將產業別加以細分發現不同產業別在市郊有著不一致的變遷趨勢,故不

(Giuliano and Small, 1999;Giuliano et al., 2012;Jin and Kim, 2018;Tsou and Cheng, 2013)、地區其他種類交通運輸設施條件(Giuliano and Small, 1999;Giuliano et al., 2012;Tsou and Cheng, 2013)、各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情形、土地開發政策 等政策面因素(Cervero, 1989、1995)影響。

居住活動於空間中之分佈,除受到地區捷運鄰近程度外,亦受到各地區與自 然環境鄰近程度、各地區居住人口密度、附近基礎設施、鄰近學校之品質等地區 吸引力條件(Jin and Kim, 2018;Peng, 1997)、各地區財政和排他性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住宅開發許可等政策面因素(Cervero, 1989;Giuliano, 1995)及房價

(Bollinger and Keith, 2003)之影響。

是故,於分析捷運對居住、產業活動土地使用影響時,亦應將上述因子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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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小結

透過文獻回顧分析既有捷運對居住、產業活動分佈與土地使用變遷影響的相 關研究後,因影響居住、產業分佈推拉力因子眾多,且市郊地區間本身社會經濟 特性不同,故捷運對居住、產業活動分佈的影響在市郊區間可能是不均勻的,其 可能促使市區場站周邊產業活動增強較多(Jin and Kim, 2018)、郊區場站周邊居 住活動增強較多(Calvo et al., 2013;Cervero and Landis, 1997;Jin and Kim, 2018)。

然過去實證研究分析單元多僅就捷運場站周邊地區土地使用變化進行研究,

未同步將捷運場站周邊以外地區的變化納入分析,故無法得知市郊捷運場站周邊 土地使用變化是屬於一種家戶、廠家各自遷移並在市郊形成的多核心的都市發展 型態,亦或是造成捷運可及之市郊地區間住業失衡的現象,並因捷運路網串聯人 流特性而增加都會區內市郊間連接的情況。

此外,交通運輸設對土地使用帶來的改變應透過長時間的研究方能確認

(Calvo et al., 2013;Kasraian, 2016;蔡聚璇,2004),亦須透過同時對人口及產 業面的觀察方能捕捉到都市內人流的動態(Jin and Kim, 2018)。然而於過內外相 關研究中對同時觀察居住、產業土地使用變遷趨勢者實屬少數,於國內研究中亦 缺乏相關長期追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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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範圍

一、時間範圍

時間考量方面,台北捷運首條路線於1996 年通車3,配合工商普查產業資料 五年一期,本研究選定研究時間範圍為 1991、1996、2001、2006、2011 共五期 跨20 年(圖 3-1)。並以1991 年資料做為捷運興建前居住、產業活動土地使用情 形,1996 年為捷運通車起始年,往後每五年為一期進行不同營運階段的分析,直 至目前最新一期可取得之工商普查資料年度2011 年。

圖3- 1 研究時間範圍

二、空間範圍

本研究以台北捷運系統為研究對象4,台北都會區內台北市、新北市全行政 區為研究範圍5,並以研究範圍內各村里為最小分析單元(圖 3-2)。台北村里單 元於本研究期間1991-2011 年間歷經多次變革,為使村里層級社會經濟資料能在 統一的空間單元進行分析,本研究以1996 年村里單元為基礎,依據村里沿革(詳 見附錄)合併相關的村里層級社會經濟資料,最終將台北都會區分為 1,374 個村 里。

研究對象選定台北捷運系統,為考量到其通車、營運時間較久,可做一中長

3 台北捷運首條路線:文湖線中山國中-動物園線段於 1996 年 3 月 28 通車。

4 為配合資料限制設定之研究時間範圍,台北捷運路網系統僅觀察至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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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追蹤研究,實證捷運系統對都會區內都市土地使用變化的影響。

研究範圍選定台北都會區內台北市及新北市全部範圍,原因之一為過去台北 捷運相關實證研究中多針對特定捷運線段場站周邊 400 或 500 公尺作為研究範 圍(王一帆,2006;林楨家等人,2004;張學聖、林孟瑤,2011;顏子揚,2006;

蔡聚璇,2004),然本研究之目的在於以都會區的尺度分析市郊間各地區土地使 用變化的關係。至於排除廣義台北都會區中基隆市、桃園市之原因在於本研究進 行之際無法取得相關產業資料實證桃園捷運機場捷運營運帶來的影響6,而基隆 市境內無與台北捷運系統連結。

圖3- 2 研究空間範圍與分析單元

6 桃園捷運機場捷運線於 2017 年 3 月 2 日正式營運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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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對象-台北捷運系統

台北捷運路網為分段式通車營運,捷運木柵線首先於 1996 年通車營運,至 本研究期間範圍 2011 年時台北捷運路網共含 89 站,當時已營運路網與場站如圖 3-3。而截至目前 2018 年台北捷運系統共含 117 站、路網營運長度 131.6 公里、

日平均運量達 200 餘萬人次,此外另有環狀線第一階段、信義線東延段、萬大-

中和-樹林線(第一期)及新莊線(新莊機廠)等共計 26.6 公里設計施工中7。 另台北捷運各場站通車時間整理於表 3-1。

圖3- 3 台北捷運系統於 2011 年止已通車場站 資料來源:http://data.but.tw/trtc/

追蹤資料模型又可分為固定效果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及隨機效果模型

(random effects model)。在固定效果模型(式 1)中,假設所有的個體差異都被 截距項參數的差異所掌握,𝛽1𝑖被視為「固定」的參數,可以直接最小平方估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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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資料介紹

一、台北捷運旅次資料

本研究使用台北市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中「捷運每日分時各站 OD 流量統計」

資料,該資料庫提供捷運每日各小時各站起迄點的配對資料。透過捷運旅次資料,

分析台北都會區內以人流為基礎的市郊間連接情形,並且從旅次型態分析各地區 透過人流的遠距離土地使用情形。

二、 追蹤資料分析變數

(一)依變數

本研究使用追蹤資料分析地區捷運可及性對居住、產業活動土地使用強度的 影響。其中依變數分別以不同年期村里人口密度衡量居住活動單位面積土地使用 強度;不同年期間村里三級產業人口密度衡量產業活動單位面積土地使用強度。

表3- 2 追蹤資料依變數覽表

衡量面向 依變數 單位 空間單元 資料來源

土地使用強度

三級產業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村里 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工商普查資

料計算

居住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村里 以台北市、新北市民政局及戶

政事務所資料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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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制變數

以第二章文獻回顧之內容為基礎,將其他可能影響居住、產業活動的地方條 件納入追蹤資料模型控制變數中,並依不同類型社會經濟條件區分為地方人口吸 引力、產業吸引力、地價吸引力及區位吸引力(如下表 3-4)。

表3- 4 追蹤資料控制變數覽表

衡量面向 控制變數 單位 資料來源

人口吸引力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以台北市、新北市民政局及戶政事務所

資料計算

產業吸引力 二級產業及業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工商普查資料計算

三級產業及業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工商普查資料計算

地價吸引力 住宅區段地價 元/平方公尺 內政部地政司都市地區地價指數

商業區段地價 元/平方公尺 內政部地政司都市地區地價指數

區位吸引力

位於核心區 0/1 本研究定義(詳見第四章第一節,圖 4-1)

位於次核心區 0/1 本研究定義(詳見第四章第一節,圖 4-1)

位於郊區 0/1 本研究定義(詳見第四章第一節,圖 4-1)

位於鄉村區 0/1 本研究定義(詳見第四章第一節,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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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關係;第三節延續第一節分析,進一步以追蹤資料模型(Panel Data Analysis)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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