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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問題,第三節為 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四節為名詞解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藝術」是兒童生活經驗中不可或缺的元素,而藝術教育的功能與價值更顯 得重要。在迎向二十一世紀的兒童美術教育學中,美國學者Babara(1992)認為:

藝術教育要培養的是學生審美知覺的能力,即是培養藝術上文化的能力,進而讓 學生有自己批判、思考的審美能力。首先就是要讓學生瞭解、審視自己的文化背 景,其次是讓學生瞭解、思考自己所傳承的文化精神是什麼,以及是否需改進的 地方,因此在視覺藝術教育上,並不是僅讓學生在課堂上運用各種技法完成美術 作品而已,更應該藉由藝術課程啟發學生審美及文化精神融入的藝術涵養。

除此之外,視覺藝術教育的價值除了審美和創造力的培養,更重要是它可以 透過審美與創造活動以提升兒童的感性與悟性,以培養兒童對周圍環境空間敏銳 的感受力,並藉多元的課程設計與教學,使兒童領會美與醜,提高學生對事物的 領悟力與親手改變環境的一種自發能力。因而,兒童每天生活自信而快樂(何清 吟,1977)。

美國藝術教育學家艾斯納(E11iot W. Eisner)在其著作「藝術視覺的教育」

中說明藝術教育在學校中之所以存在具有其功能包括兩種理由,其一是環境論 (contextualist justification),主張藝術可以是一種休閒嗜好,可被用作自我表達的 工具,有助於心智上的健全,所以藝術教育被認為對啟發創造思考力有特殊重要

的貢獻。其二在本質論(essentialist justification)方面,強調唯有藝術功能才能提 供對人類之經驗的理解與貢獻,藝術能提供人類經驗中美感洞見者之感覺:被用 以表達人類最崇高的意境,表現所夢、所感、所憶等總總意境;藝術可用來批評 社會,並以視覺隱喻傳達價值:藉著藝術品視覺意象所傳達的價值來引起我們的 注意(劉豐榮,2000),因此藝術教育的存在更不可或缺了。然而今日許多學校 視覺藝術課程,僅是流於美勞材料包的拼貼與組裝,是否影響視覺藝術課程的品 質與價值,是研究者欲於探究的動機之一。

根據教育部( 2008)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基本理念,陳述如下:「藝術與人 文」即為「藝術學習與人文素養,是經由藝術陶冶、涵育人文素養的藝術學習 課程。」學習領域包含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學習,以培養學生 藝術知能,鼓勵其積極參與藝文活動,提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 以啟發藝術潛能與人格健全發展為目的。其中九年一貫課程對於視覺藝術教師在 教材選用、教材編選,以及自編教材上,又給予了更多活用的空間,讓教師能藉 此發揮專業的教材編選,並達成學生更有效的學習。而這藝術與人文領域教材方 面應涵蓋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與其他綜合形式藝術等的鑑賞與創作,其中 還包括藝術與其歷史、文化的關係、藝術評價、反思與價值觀的建立、藝術的實 踐和應用生活藝術以及聯絡其他學科等範疇。在教材編選原則,則應考慮各地區 學生的能力、需要、興趣、生活經驗及各校人力與物力資源、文化特色等條件。

教材編選時應把握統整的原則,配合教學策略,讓學生能獲得統整的概念和系統 化的訊息。

因此,由上述根據藝術與人文課程的鋼要目標與實施現況發現,既然教育政 策推動九年一貫期望教師自主,自編教材與強化統整科目與教材的教學,而研究 者卻發現在實際的教育現場上,任課教師的教材選用,仍延續過去使用坊間購買

的教材以及美勞材料包(半成品包),以彌補教師專長上的不足,這樣的現象令 研究者感到十分矛盾;既然九年一貫課程強調課程統整以及教師自編教材,而不 再以一本一綱的教科書為主軸,但學校在實務上,使用美勞材料包的情形卻沒有 因此改變,這是欲探討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在許多教學現場的教師們都知道今日美勞材料包的運用普遍存在於學校 中,在學期初,全校視覺藝術課所需素材,是由合作社於開學前統一向廠商訂購,

廠商會依班級人數及教科書版本準備,課本中所需用到的材料、部分工具(如版 畫),一學期的份量分為二至三批寄至學校,也就是俗稱為「美勞材料包」。

又研究者曾在一篇研究論文中提到視覺藝術教育的概況,文中提到如下:

在教學現場,教師們面對的是各式各樣的牆。這面牆可以是十年如一日的教 材教法,或是故步自封的學習場域,也許是以管窺天的教育觀點與哲學。

牆之一 美勞材料包

廠商在大量採購降低成本之下,價格還算公道,尤其對於都會型學校而言,

方便又經濟。然而材料包何罪之有?在以訛傳訛下,好像只要是視覺藝術老師使 用它,就一定馬虎、不認真教學,以為不認真的教師不是馬虎了事,就是『美勞 包』發下去,學生自己做,全班三十幾位同學完成作品同出一轍。而不用材料包 的老師就比較專業、有創意?對於這個一直在視覺藝術教育上受爭議的話題,至 於任課老師怎麼教、怎麼用「材料包」,個別差異甚大,難以一概論之,不過至 少節省了不少採購材料的人力與財力。(陳彩文,2002,4)

回顧「美勞材料包」的產生背景,其實與當時的美勞課程有相當大的關係。

民國六十四年八月公布的國民小學課程標準,其中美勞課程標準的教材綱要,有

關發表與實習一類中,明白列出四個要項:繪畫、雕塑、設計、工藝 。後來民 國八十二年九月公佈的國民小學課程標準,有關表現領域為「運用造形媒材,體 驗創作樂趣,培養表現能力」,由此可看出,長久以來,國小的視覺藝術課程,

教育都偏重於「形式的訓練與學習,媒材的運用與技法的練習」(林曼麗,2000,

159),而一般視覺藝術課又由級任老師擔任,所以在易取得多樣性媒材的需求與 方便考量之下,「美勞材料包」因應而生,並且普遍性的存在於學校的視覺藝術 課中。研究者在探討今日藝術與人文課程的現況中發現,許多視覺藝術教師對於

「美勞材料包」的存在抱持著不同的看法,因此想藉由這次的調查研究,了解學 校使用美勞材料包的概況,其為本人動機之三。

而研究者本身為教育現場的老師,在任教的第一年所服務的學校並沒有使用 美勞材料包的情形,其藝術與人文有關視覺藝術的課程主要皆由導師擔任,各班 老師自行根據教學與課程需要,由學生自行收集及準備所需的美勞材料,因此提 供了更多的機會讓學生學習準備材料的過程;然而相對碰上的困難是,學生經常 無法全面性且確實的準備好所需媒材,這在教學上反而影響上課的品質。隨著任 教生涯的第二年,回到台中市的市區小學任教,依學校不成文的規則,學期初即 由供應商根據不同版本的藝術與人文課本,根據各單元課程目標,設計半成品的 美勞材料包,並由學校合作社統一訂購。這在當時初到學校任教的我,有些許的 不認同這樣的做法,因為我擔心學生將從此窄化了藝術創作的源頭,而且半成品 的美勞材料包,學生只需依照供應商附贈的光碟解說,再將搭配的媒材拼貼到作 品上即可,在某些層面上的確抹煞了學生在藝術教育以及創作技法的表現。當然 不可否認的是,材料包的運用對於身為導師又要兼任藝術與人文課程的老師而 言,是極為方便又省事;對於當今雙薪家庭的忙碌父母們而言,也具有其便利性 及經濟效益;對於學生而言,則可省掉蒐集材料及避免忘記準備材料的窘況,但

在這同時相對的也抹殺了很多藝術教育的價值,相較權衡之下,研究者對於教師 們在使用美勞材料包的現況上更增添了許多研究的興味。

另外,供應商所提供的美勞教材包是否符合視覺藝術課程所需,以及是否符 合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課程標準,也是本研究想要了解的層面。由於研究 者在教學上曾遇到一個十分詭異的狀況,美勞材料包供應商提供了相同內容物且 相同製作方式,相同教學目標的材料包,分別搭配在六年級與一年級的不同單元 中,這令研究者時在十分納悶,根據兒童認知發展以及循序漸進的教學模式,再 怎麼說也不可能高年級和低年級所使用的教材是一模一樣,因此更促進了研究此 一主題的動力。

美勞材料包普遍存在於今日的國中小視覺藝術課程中,其存在的功能性與價 值性,以及對於視覺藝術教育的影響,令研究者感到十分矛盾與弔詭,因此想藉 由這個研究來了解台中市視覺藝術課使用美勞材料包的情形,並了解其使用原 因,視覺藝術教師使用的看法或建議,以供日後視覺藝術教育參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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