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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一位家長的希望,現在的家長特別在意孩 子的表現,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別輸在起跑點上。可想而知,當發現孩子 的發展比其他小朋友還慢時,父母心中的焦慮及無助是無法言喻的。尤 其是當孩子到達學齡階段,由學前教育到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轉變,這種 質與量的轉變,對發展遲緩的兒童與家庭都具有相當大的衝擊性。一個 成功的幼小轉銜,可以讓發展遲緩兒童儘早適應環境,順利的與國民小 學義務教育接軌,提高學齡階段的生活適應能力,有效的發揮他們的潛 能。因此有必要從各方面認識幼小轉銜,以提升教育的品質。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發展(development)是指人們在成長的過程之中,身體上會產生持 續一生的變化,包括身高、體重、心理、智能等的變化現象,尤其在童 年時期最為明顯,這些變化稱為發展。所謂發展遲緩是指人的中樞神經 系統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結構形成不完整或受到損傷,進一步造成中 樞神經系統功能異常,使得兒童無法擁有一般兒童在一定年齡所該擁有 的能力(郭煌宗,1998)。

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在生長過程中,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 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日後會 有發展異常,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兒童(內政部,2004)。

發展遲緩兒童面臨入學前教育或是入小學階段時,家長可能會擔心 幼稚園、托兒所或小學因為自己孩子發展遲緩的問題而拒絕其入學、不 了解適合進入哪所學校就讀、害怕孩子無法適應、不確定家長應該如何 協助孩子的問題,而形成家庭壓力。因此,在早期療育服務中,若有完

善的早療轉銜服務體系,便可以由專業人員或學前階段教師協助發展遲 緩兒童及其家庭盡速另一個新的學習環境,面對可能遭遇的問題;使發 展遲緩兒童在被服務的過程中減少摸索的時間,及早適應環境,在學習 過程中得到持續發展(黃源協、陳伶珠、童伊迪,2004)。

目前我國之國民小學義務教育提供六足歲之兒童入學就讀,而三至 六歲的幼兒,大都就讀幼稚園或托兒所等學前教育機構。學前教育機構 與國民小學階段不論在教育目標、課程內容、學習情境佈置、教學方法、

班級氣氛、上課時間、教師與學生人數、指派的作業、評量方式、父母 的期待等方面不盡相同(王為國,2005)。就轉銜而言,不同的安置地點 所需要面對的事物會有所不同,事先所需要準備的技能、可能面對的挑 戰、心理的調適以及所需要接受的相關服務(related services)也會有所 差異(傅秀媚,2005)。

吳淑美(1998)認為,對特殊幼兒而言,如果未能做好早期介入,

即使進入小學,教學仍須重複學前階段的學習內容,而無法提升到另一 階段的學習。有一些在特殊教育機構中的孩子,從機構中保守、封閉、

具保護性的環境,來到開放且具競爭性的學校,令家長十分擔心。孩子 是否已經具備保護自己的能力,學習是否可以跟上其他同儕?所以面對 幼小轉銜階段,似乎不僅僅是一個人生過程的轉折而已,甚至代表了另 一種生活方式的到來。

由於托兒所或幼稚園畢業大約六至七歲,認知發展階段正處於皮亞 傑認知發展階段的前運思期與具體運思期的轉變階段(陳李綢,1992),

所以,對小一新生而言,進入小學除了需要面對外在環境的改變外,同 時須調整其內在的認知。從國外的研究顯示:早期的學校經驗會影響兒 童日後的學校行為表現、學業表現及同儕關係(Alexander, Dauber , Entwisle,1996 ; Kagan , Neuman,1998)。然而轉銜要能成功絕不是單一方 面的努力可以達成的,轉銜牽涉的層面相當廣。以美國為例,各州對幼

小轉銜的作法不一,但大多強調課程設計與家長參與。日本在1989 年公 佈的「幼稚園教育要領」中明文強調幼稚園與小學聯繫的重要, 主張幼 兒教育以建立小學的生活和學習基礎為主旨(蔡春美,1993)。

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中明文規定:「個別化教育計 畫,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 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學前教育大班、國 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轉銜 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 生活、就業、心理輔 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教育部,2003)。上述規定 已明確的指出,就讀學前教育大班的特殊幼童,面對即將來臨的國小學 習生涯,亟待良好而縝密的轉銜計畫,來提供符合其幼小轉銜階段的特 殊需求,且給予整體性、持續性的相關服務,使其能對發展遲緩幼童的 學習、人際關係及適應有正向、積極的助益。

一般而言,特殊幼兒在社會適應上無論是認知表現、互動頻率、社 會參與…等方面都不如普通幼兒(鄒啟蓉,2000)。有效的幼小轉銜服務 能夠協助這些特殊兒童與其家庭順利的由學前階段過度到小學階段,使 其不致因階段性的轉換,而發生適應不良、發展遲緩或退化的情形。

針對發展遲緩兒童於幼小階段的轉銜服務,是近年來為各方所關注 的焦點。一般學前教育階段的主管單位及教學環境、教學方式等,在進 入國小階段後則有重大的轉變,有鑑於此,如何建立相關有效的實施辦 法及流程,即為所有相關主管機關的重要工作之一。

張翠娥(2003)指出特殊幼兒在幼小轉銜歷程的學校適應,相信會 遇到更多的難題,需要兒童本身、家長、教師及整個學校及社會支援系 統共同協商面對。所以轉銜服務不僅是於文字資料上的轉銜,而是必須 結合社會福利、醫療、教育等單位的相關專業資源,為發展遲緩兒童提

聯合家長及家庭的力量,協助發展遲緩兒童順利進入國小教育體系中就 讀。

根據國立教育資料館委託台北市立師範學院(1994)所進行之當前 幼稚園教育問題及意見之調查研究指出:針對幼稚園與國民小學課程無 法銜接的問題中,有42.7%受試者認為「嚴重」,顯示相關單位有必要重 視「幼小銜接」,讓兒童能早日順利適應國小的環境。

王為國(2005)指出在發展遲緩兒童幼小銜接服務過程中,學前階 段教師的角色非常重要,其中包括(一)學前階段教師可以主動尋求社 區領導者或家庭的支持,使幼小轉銜活動能順利進行。(二)學前階段教 師可以協助家長之間做好聯繫的工作和家庭的參與。(三)學前階段教師 可以幫助家長及幼兒做好進入小學的準備,例如可以安排幼兒和家長到 小學參觀,或邀請小學老師到班上參加活動。

以上所述,學前階段教師在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過程中的角 色是如此的重要,如果學前階段教師能夠善盡責任,提升自我的專業知 能,相信對於幼小轉銜服務的過程將會更平順。

有鑑於此,本研究希望能深入探討目前國內學前階段教師參與發展 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時所具備的程度以及其需要充實的專業知 能,以作為相關單位及主管機關在規劃學前教師有關轉銜知能研習時的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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