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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問題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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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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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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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臺 中 教 育 大 學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專 班

碩 士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 傅 秀 媚 博 士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問 題 之 研 究

研 究 生 : 滿 光 哲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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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 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與其具備的程度。研究對象為中部四縣市(包括 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的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研究者以自 編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知能調查問卷」 為蒐集資料的工具。本研究以分層隨機方式,有效樣本共 477 份,回收 之問卷以描述統計、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相依樣本 t 考驗等方法進行統 計分析,並以 Scheffé 法進行事後比較。 依上述研究目的與方法,獲致研究結果如下: 壹、學前階段教師之背景現況 一、學前階段教師有八成以上為專科以上畢業,至少都有 3 年以上 的教學經驗,且具有保育員資格的人數最多。 二、學前階段教師以未曾參加過幼小轉銜研習的人數居多;有七成的學 前階段教師,在最近三年內曾經教過特殊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 貳、學前階段教師對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 一 、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各 向 度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的 評 定 情 形 , 以 「 需 求 評 估 」 向 度 評 定 情 形 最 高 ,「 追 蹤 檢 視 」 向 度 評 定 情 形 最 低 。 二 、 以 不 同 特 教 背 景 而 言 , 在 「 計 劃 擬 定 」 向 度 中 「 曾 修 過 特 殊 教 育 導 論 3 學 分 或 參 加 特 教 54 小 時 以 上 研 習 之 認 證 」 優 於 「 無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背 景 」; 其 他 三 個 向 度 則 無 顯 著 差 異 。 參、學前階段教師對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情形分析 一 、 就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各 向 度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的 情 形 而 言 , 以 「 計 畫 擬 定 」 向 度 具 備 程 度 最 高 ,「 需 求 評 估 」 向 度 具 備 程 度 最 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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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就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的 具 備 程 度 情 形 而 言 ,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 ( 一 ) 不 同 教 育 年 資 及 不 同 特 殊 教 育 專 業 背 景 的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其 幼 小 轉 銜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均 達 顯 著 差 異 。 ( 二 ) 在 公 幼 及 社 福 機 構 服 務 的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的 具 備 程 度 都 優 於 在 私 幼 、 公 托 、 私 托 服 務 的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 ( 三 )近 三 年 內 有 教 過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或 研 習 時 數 在 19 小 時 以 上 的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其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的 程 度 優 於 沒 有 教 過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及 未 曾 參 加 過 幼 小 轉 銜 研 習 的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 肆 、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各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的「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平 均 數 全 部 高 於「 具 備 程 度 」, 且 各 題 題 項 都 達 顯 著 差 異 。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提出對學前階段教師、公私立幼托園所及社福 機 構、教育行政機關及未來研究之建議。 關鍵詞:幼小轉銜服務、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學前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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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preschool teachers toward the professional expertise of transition service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evaluations of the importance and its readiness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or the preschool teachers. The samples of the survey contained the preschool teachers from the four counties and cities(Taichung County, Taichung City, Changhua County and Nantou County) in central Taiwan. The research instrument is a questionnaire, self-edited by the researcher, entitled “Preschool Teachers toward the Professional Expertise of Transition Service from preschool to elementary school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The subjects were drawn by the hierarchical random sampling method from the preschool teachers. The total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477. The collected data was analyzed by a number of statistical techniques such as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ne-way ANOVA, dependent-samples t-tests, and Scheffé method posterior multiple comparison.

The major findings of this study were as the following: Ⅰ、The preschool teachers’ background information:

1、About 80 percent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had above college level of education and more than three years experience in teaching. Most had the nursery school teaching qualification.

2、There were most preschool teachers attend the transition workshop. About 70 percent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had experiences in teaching special children or developmentally delayed children in the recent three years.

Ⅱ、The evaluations of the importance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eachers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or the preschool: 1、The preschool teachers had the highest evaluations of the importance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in the perspective of “Need assessment” and lowest in the perspective of “Follow-up tracing”.

2、There wa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n ” Plan and Schedule” in the evaluations of the importance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rom the different disciplinary training backgrounds of preschool teachers, teachers with other disciplinary training backgrounds were better than those with non- special education background.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other te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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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The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or the preschool teachers:

1、The preschool teachers had the highest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in the perspective of “Plan and Schedule” and lowest in the perspective of “Need assessment”.

2、The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or the preschool teachers from various backgrounds:

( 1 )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he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rom different teaching years and disciplinary training backgrounds of the preschool teachers.

(2)The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or the preschool teachers in the public kindergarten and the social welfare organizations were better than those in the private kindergarten and the public and private day care center. (3)The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for the preschool teachers who have experiences in teaching special children or developmentally delayed children in the recent three years or attending the transition workshop were better than those who have no experiences in teaching special children or developmentally delayed children in the recent three years or attending the transition workshop.

Ⅳ、The preschool teachers had higher mean values in the evaluations of the importance than those in the level of acquisition within professional expertise toward transition service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all items.

According to the above-mentioned results some suggestions are made for reference to the following aspects: the public and private kindergarten and day care center, the social welfare organizations, the educational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and future researches.

Keywords:Transition Service、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Early Intervention、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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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中文摘要………Ⅰ 英文摘要………Ⅲ 目錄………Ⅴ 表次………Ⅶ 圖次………Ⅹ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5 第三節 研究問題………6 第四節 名詞釋義………8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轉銜服務相關概念及重要性………10 第二節 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法令基礎………14 第三節 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現況與困境………19 第四節 學前階段教師之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分析………27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33 第二節 研究對象………35 第三節 研究工具………37 第四節 研究程序………44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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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學前階段教師背景資料分析………49 第二節 學前階段教師對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知能重要程度評定 情形分析………53 第三節 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具 備程度情形分析………70 第四節 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知能 重要程度評定情形與具備程度之差異分析………9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96 第二節 建議………101

參 考 文 獻

壹 、 中 文 部 分 ………105 貳 、 英 文 部 分 ………109

附 錄

附錄一 「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知 能」調查研究【專家意見版】………110 附錄二 「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知 能」調查研究【正式問卷】………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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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2-2-1 我 國 早 期 療 育 轉 銜 服 務 相 關 法 規 一 覽 表 … … … 16 表 2-3-1 國 內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之 相 關 研 究 整 理 … … … 23 表 2-4-1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參 與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有 關 之 專 業 知 能 … … … 29 表 2-4-2 影 響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之 背 景 因 素 … 31 表 3-2-1 分 層 隨 機 抽 樣 之 分 配 比 例 及 抽 樣 數 量 … … … 35 表 3-2-2 研 究 樣 本 、 取 樣 人 數 、 有 效 樣 本 份 數 與 回 收 率 … … … … 36 表 3-3-1 預試問卷各向度題目分配情形………39 表 3-3-2 建立效度之專家學者名單………40 表 3-3-3 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其各向度 內部一致性摘要………42 表 3-3-4 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各向度內部一致性摘 要………43 表 4-1-1 學前階段教師之背景資料分析表………50 表 4-2-1 學前階段教師對幼小轉銜服務各向度之專業知能重要 程度評定形分析………53 表 4-2-2 「需求評估」向度之專業知能重要程度評定情形分析…54 表 4-2-3 「需求評估」向度各題得分次數分配表………55 表 4-2-4 「計劃擬定」向度之專業知能重要程度評定情形分析…56 表 4-2-5 「 計 劃 擬 定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57 表 4-2-6 「 服 務 執 行 」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分 析 … 58 表 4-2-7 「 服 務 執 行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59 表 4-2-8 「 追 蹤 檢 視 」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分 析 … 60 表 4-2-9 「 追 蹤 檢 視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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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10 不 同 學 歷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 … … 62 表 4-2-11 不 同 特 教 背 景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 … … 63 表 4-2-12 不 同 年 資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64 表 4-2-13 不 同 園 所 類 型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65 表 4-2-14 不 同 幼 小 轉 銜 研 習 時 數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66 表 4-2-15 三 年 內 是 否 教 過 特 殊 幼 兒 或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得 分 之 差 異 t 考 驗 摘 要 表 … … … 67 表 4-2-16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重 要 程 度 評 定 情 形 的 差 異 考 驗 結 果 表 … … … 68 表 4-3-1 學前階段教師對幼小轉銜服務各向度專業知能具備程 度情形分析………70 表 4-3-2 「 需 求 評 估 」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情 形 分 析 … … … 71 表 4-3-3 「 需 求 評 估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73 表 4-3-4 「 計 劃 擬 定 」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情 形 分 析 … … … 74 表 4-3-5 「 計 劃 擬 定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75 表 4-3-6 「 服 務 執 行 」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情 形 分 析 … … … 76 表 4-3-7 「 服 務 執 行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78 表 4-3-8 「 追 蹤 檢 視 」 向 度 之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情 形 分 析 … … … 80 表 4-3-9 「 追 蹤 檢 視 」 向 度 各 題 得 分 次 數 分 配 表 … …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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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10 不 同 學 歷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81 表 4-3-11 不 同 特 教 背 景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82 表 4-3-12 不 同 年 資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83 表 4-3-13 不 同 園 所 類 型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85 表 4-3-14 不 同 幼 小 轉 銜 研 習 時 數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86 表 4-3-15 三年內是否教過特殊幼兒或發展遲緩兒童對幼小轉銜 服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得分之差異 t 考驗摘要表…………87 表 4-3-16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具 備 程 度 的 差 異 考 驗 結 果 表 … … … 88 表 4-4-1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 需 求 評 估 」 向 度 中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之 「 重 要 程 度 」 評 定 情 形 與 「 具 備 程 度 」 的 差 異 分 析 表 … … … 91 表 4-4-2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 計 劃 擬 定 」 向 度 中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之 「 重 要 程 度 」 評 定 情 形 與 「 具 備 程 度 」 的 差 異 分 析 表 … … … 92 表 4-4-3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 服 務 執 行 」 向 度 中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之 「 重 要 程 度 」 評 定 情 形 與 「 具 備 程 度 」 的 差 異 分 析 表 … … … 93 表 4-4-4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 追 蹤 檢 視 」 向 度 中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之 「 重 要 程 度 」 評 定 情 形 與 「 具 備 程 度 」 的 差 異 分 析 表 … … …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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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次

圖 3-1-1 研究架構圖………34 圖 3-4-1 研究流程圖………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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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緒 論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一位家長的希望,現在的家長特別在意孩 子的表現,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別輸在起跑點上。可想而知,當發現孩子 的發展比其他小朋友還慢時,父母心中的焦慮及無助是無法言喻的。尤 其是當孩子到達學齡階段,由學前教育到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轉變,這種 質與量的轉變,對發展遲緩的兒童與家庭都具有相當大的衝擊性。一個 成功的幼小轉銜,可以讓發展遲緩兒童儘早適應環境,順利的與國民小 學義務教育接軌,提高學齡階段的生活適應能力,有效的發揮他們的潛 能。因此有必要從各方面認識幼小轉銜,以提升教育的品質。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發展(development)是指人們在成長的過程之中,身體上會產生持 續一生的變化,包括身高、體重、心理、智能等的變化現象,尤其在童 年時期最為明顯,這些變化稱為發展。所謂發展遲緩是指人的中樞神經 系統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結構形成不完整或受到損傷,進一步造成中 樞神經系統功能異常,使得兒童無法擁有一般兒童在一定年齡所該擁有 的能力(郭煌宗,1998)。 發展遲緩兒童是指在生長過程中,在認知發展、生理發展、語言及 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技能等方面有異常或可預期日後會 有發展異常,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兒童(內政部,2004)。 發展遲緩兒童面臨入學前教育或是入小學階段時,家長可能會擔心 幼稚園、托兒所或小學因為自己孩子發展遲緩的問題而拒絕其入學、不 了解適合進入哪所學校就讀、害怕孩子無法適應、不確定家長應該如何 協助孩子的問題,而形成家庭壓力。因此,在早期療育服務中,若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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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早療轉銜服務體系,便可以由專業人員或學前階段教師協助發展遲 緩兒童及其家庭盡速另一個新的學習環境,面對可能遭遇的問題;使發 展遲緩兒童在被服務的過程中減少摸索的時間,及早適應環境,在學習 過程中得到持續發展(黃源協、陳伶珠、童伊迪,2004)。 目前我國之國民小學義務教育提供六足歲之兒童入學就讀,而三至 六歲的幼兒,大都就讀幼稚園或托兒所等學前教育機構。學前教育機構 與國民小學階段不論在教育目標、課程內容、學習情境佈置、教學方法、 班級氣氛、上課時間、教師與學生人數、指派的作業、評量方式、父母 的期待等方面不盡相同(王為國,2005)。就轉銜而言,不同的安置地點 所需要面對的事物會有所不同,事先所需要準備的技能、可能面對的挑 戰、心理的調適以及所需要接受的相關服務(related services)也會有所 差異(傅秀媚,2005)。 吳淑美(1998)認為,對特殊幼兒而言,如果未能做好早期介入, 即使進入小學,教學仍須重複學前階段的學習內容,而無法提升到另一 階段的學習。有一些在特殊教育機構中的孩子,從機構中保守、封閉、 具保護性的環境,來到開放且具競爭性的學校,令家長十分擔心。孩子 是否已經具備保護自己的能力,學習是否可以跟上其他同儕?所以面對 幼小轉銜階段,似乎不僅僅是一個人生過程的轉折而已,甚至代表了另 一種生活方式的到來。 由於托兒所或幼稚園畢業大約六至七歲,認知發展階段正處於皮亞 傑認知發展階段的前運思期與具體運思期的轉變階段(陳李綢,1992), 所以,對小一新生而言,進入小學除了需要面對外在環境的改變外,同 時須調整其內在的認知。從國外的研究顯示:早期的學校經驗會影響兒 童日後的學校行為表現、學業表現及同儕關係(Alexander, Dauber , Entwisle,1996 ; Kagan , Neuman,1998)。然而轉銜要能成功絕不是單一方 面的努力可以達成的,轉銜牽涉的層面相當廣。以美國為例,各州對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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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轉銜的作法不一,但大多強調課程設計與家長參與。日本在1989 年公 佈的「幼稚園教育要領」中明文強調幼稚園與小學聯繫的重要, 主張幼 兒教育以建立小學的生活和學習基礎為主旨(蔡春美,1993)。 我國《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中明文規定:「個別化教育計 畫,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 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學前教育大班、國 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轉銜 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 生活、就業、心理輔 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教育部,2003)。上述規定 已明確的指出,就讀學前教育大班的特殊幼童,面對即將來臨的國小學 習生涯,亟待良好而縝密的轉銜計畫,來提供符合其幼小轉銜階段的特 殊需求,且給予整體性、持續性的相關服務,使其能對發展遲緩幼童的 學習、人際關係及適應有正向、積極的助益。 一般而言,特殊幼兒在社會適應上無論是認知表現、互動頻率、社 會參與…等方面都不如普通幼兒(鄒啟蓉,2000)。有效的幼小轉銜服務 能夠協助這些特殊兒童與其家庭順利的由學前階段過度到小學階段,使 其不致因階段性的轉換,而發生適應不良、發展遲緩或退化的情形。 針對發展遲緩兒童於幼小階段的轉銜服務,是近年來為各方所關注 的焦點。一般學前教育階段的主管單位及教學環境、教學方式等,在進 入國小階段後則有重大的轉變,有鑑於此,如何建立相關有效的實施辦 法及流程,即為所有相關主管機關的重要工作之一。 張翠娥(2003)指出特殊幼兒在幼小轉銜歷程的學校適應,相信會 遇到更多的難題,需要兒童本身、家長、教師及整個學校及社會支援系 統共同協商面對。所以轉銜服務不僅是於文字資料上的轉銜,而是必須 結合社會福利、醫療、教育等單位的相關專業資源,為發展遲緩兒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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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家長及家庭的力量,協助發展遲緩兒童順利進入國小教育體系中就 讀。 根據國立教育資料館委託台北市立師範學院(1994)所進行之當前 幼稚園教育問題及意見之調查研究指出:針對幼稚園與國民小學課程無 法銜接的問題中,有42.7%受試者認為「嚴重」,顯示相關單位有必要重 視「幼小銜接」,讓兒童能早日順利適應國小的環境。 王為國(2005)指出在發展遲緩兒童幼小銜接服務過程中,學前階 段教師的角色非常重要,其中包括(一)學前階段教師可以主動尋求社 區領導者或家庭的支持,使幼小轉銜活動能順利進行。(二)學前階段教 師可以協助家長之間做好聯繫的工作和家庭的參與。(三)學前階段教師 可以幫助家長及幼兒做好進入小學的準備,例如可以安排幼兒和家長到 小學參觀,或邀請小學老師到班上參加活動。 以上所述,學前階段教師在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過程中的角 色是如此的重要,如果學前階段教師能夠善盡責任,提升自我的專業知 能,相信對於幼小轉銜服務的過程將會更平順。 有鑑於此,本研究希望能深入探討目前國內學前階段教師參與發展 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時所具備的程度以及其需要充實的專業知 能,以作為相關單位及主管機關在規劃學前教師有關轉銜知能研習時的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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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依據上述之研究動機,本研究旨在瞭解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 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與其具備的程度,並藉此 瞭解其參與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時需要充實的專業知能,以 作為學前階段教師及相關單位在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時之參 考。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分述如下: 一、瞭解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之專業知能重 要程度的評定情形。 二、比較不同背景變項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 專業知能重要程度評定情形的差異。 三、瞭解學前階段教師知覺自己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工作之 專業知能具備程度的評定情形。 四、比較不同背景的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 知能具備程度情形的差異。 五、探討學前階段教師在參與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時所需要充實 的專業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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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研 究 問 題

根據上述之研究目的,本研究所要探究的問題如下: 一、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之專業知能重要程 度的評定情形為何?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 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1 不同學歷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 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2 不同證照資格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 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3 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 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4 不同年資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 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5 不同園所類型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 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6 不同幼小轉銜研習時數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 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著差異? 2-7 過去三年是否教過特殊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 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度的評定情形是否有顯 著差異? 三、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工作之專業知能具備程 度的看法為何? 四、不同背景變項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 能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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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不同學歷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 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4-2 不同證照資格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 知能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4-3 不同特殊教育專業背景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 服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4-4 不同年資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 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4-5 不同園所類型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 知能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4-6 不同幼小轉銜研習時數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 服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4-7 過去三年是否教過特殊幼兒或發展遲緩幼兒之學前階段教師對發 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具備程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五、學前階段教師在參與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時所需要充實的專 業知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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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壹、發展遲緩兒童 所謂發展遲緩是指人的中樞神經系統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結 構形成不完整或受到損傷,進一步造成中樞神經系統功能異常,使 得兒童無法擁有一般兒童在一定年齡所該擁有的能力。更詳細的 說,發展遲緩兒童係指六歲以前兒童,因各種原因(包括腦神經或 肌肉神經、生理疾病、心理社會環境因素等等)所導致認知發展、 生理發展、語言及溝通發展、心理社會發展或生活自理等方面,有 發展落後或異常的兒童(郭煌宗,1998)。 本研究中所指的發展遲緩兒童,乃是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施行細則」之規定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設籍在中部四縣市(包括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 之兒童。 二、領有發展遲緩兒童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已進入中部四縣市教 育局特教通報中心,且就讀於學前教育機構者。 貳、幼小轉銜服務 幼小轉銜,是指兒童從幼稚園(托兒所)階段轉變到國民小學 階段進行學習,從一個較基礎的學習場所轉到另一個較高層次的學 習場所,而這個過程中,家庭、學校、社區應透過教育環境的規劃 與設計,配合兒童成長發展的需求,使兒童能感受到一致的教育目 標、持續性的學習內容與一貫的期待(王為國,2005)。 本研究所指幼小轉銜相關服務是為屆齡入小學之發展遲緩兒童 及其家庭由學前階段進入小學階段所需的一切轉銜服務及相關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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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學前階段教師 目前我國之國民小學義務教育提供六足歲之兒童入學就讀,而 三至六歲的幼兒,大都就讀幼稚園或托兒所等學前教育機構,由於 學前教育機構與國民小學為兩種不同之教育階段別,因此,學前階 段教師在幼兒學習的教育目標、課程內容、教學方式、上課時間、 學習評量等皆與國民小學不同(王為國,2005)。 本研究所指學前階段教師係指目前服務於公幼、私幼、公托、 私托及社會福利機構的學前階段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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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在於瞭解轉銜服務相關概念及重要性。第 二節為瞭解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法令基礎。第三節為探討發展遲緩兒 童幼小轉銜服務的現況與困境。第四節為學前階段教師對幼小轉銜服務 之專業知能分析。

第 一 節 轉 銜 服 務 相 關 概 念 及 重 要 性

壹、轉銜服務相關概念 轉銜,由字面上的意義來看是指「轉換」或「過渡」,是一種動 態且持續性的過程。由傳統心理學上的觀點來看,轉銜係生命、生 活、或腳色型態等的一種轉型或改變。由生涯與轉銜教育的觀點來 看,轉銜係指個體生活中各種事件的演進方向與歷程的轉換與過度 階段,統合個人一生中的各種職業和生活角色,以及由此表現出個 人獨特的自我發展組型的生涯變化形式(林宏熾,2005)。轉銜亦指 由現今階段轉換成另一階段,或指兒童在成長發展的過程中,由一 個較基礎的學習場所換到另一個較高層的學習場所(蔡春美,1993)。 「轉銜」可以說是一種過渡時期、一種轉變,或是由一種型態 至另一種型態,抑或是一種階段至另一階段的過程(林宏熾,1998)。 進而言之,轉銜是指不同教育階段的銜接。例如從學齡前到學齡後、 到國中、高中;後來又將適用範圍逐步擴大到職業上的轉銜。 大多數的轉銜與環境的改變有關。轉銜不僅包括垂直的銜接, 如學前的幼托園所與國民小學義務教育體制的銜接,尚包括機構服 務人員資料及訊息的水平移轉。其中水平移轉的概念與社會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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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轉介(refer)意涵相同,在遲緩兒童接受轉介的過程中,要尊重 個案的意願、協調服務體系與個案之間可以有效接受正確服務,並 追蹤評估個案轉介後的服務情況。垂直轉銜則是從一個人生階段跨 至另一個階段時,專業人員應視目前學習或生活狀況,擬定相關轉 銜計畫,協助個案順利進入下一個學習與人生階段(張秀玉,2003)。 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2000)在所編制的「發展遲緩 兒童早期療育工作手冊」中,將轉銜界定成:一個個案由一種服務 轉至另一種服務;或由一個單位轉至另一個單位;或由一個專業人 員轉至另一個專業人員的服務。轉銜的目的在於建立一套被服務者 間適切的運作機制,使發展遲緩兒童在在服務的過程中,及早適應 環境,在學習過程中得到持續發展。 另 Robison(1988)認為轉銜是由一個活動到另一個活動一個地 點到另一個地點的聯結。對特殊需求嬰幼兒來說,不論是機構與機 構間的轉銜或學前教育的轉銜,每一階段都是它們能否適應環境, 有效發揮潛能的重要關鍵期。 綜合以上文獻,我們可以發現轉銜的主要目標包括:一、保證 服務的延續;二、藉促進對改變的調適,將家庭系統的干擾減至最 少;三、增進兒童在新的服務機構,自然環境或最少限制的環境下 的功能;四、和家庭一起進行服務機構內和服務機構間的計畫、準 備、施行及評鑑;五、符合法律上的規範(Bruder , Chandler,1993; Rosekoetter,et al.,1994;Wolery,1989;引自羅湘敏,1999)。轉 銜對特殊需求的兒童和家庭是不可避免的,而為了使轉銜成功,所 有的相關單位應盡全力配合,讓轉銜服務能延續,使兒童和家庭都 能順利從一個服務場所順利轉銜到另一個服務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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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轉銜服務的重要性 兒童從學前教育機構進入國民小學階段,其內在的發展與外在 的環境都有不同的改變,因此在整個教育環境之規劃與設計應和兒 童的成長應相互配合(王為國,2005)。兒童需要適應的問題就外 在環境而言,學前教育機構與國民小學有不一樣的文化與教學風 格,包括對新的學習環境、人際互動、學習內容的調整,新環境裡 父母的期望、老師注意力、個別計畫可能不一樣等等。就兒童的內 在學習而言,良好的轉銜服務可以使兒童的學習內容是持續性的而 且是保持一貫的狀態。尤其是對發展遲緩的兒童而言,其適應新環 境的能力比一般正常兒童所面臨的困難與問題更多,如此會引起孩 子的不安全感和壓力。 轉銜過程對特殊兒童來說是一個興奮、焦慮、恐懼和面對挑戰 的經驗。這是一個變動的時期,從已知的現狀向未知的未來移動, 它令兒童充滿對未來生活的憧憬與興奮感,但同時也有對未知的未 來感到焦慮與恐懼,透過這個過程正好可以檢驗孩子的成長、發展 能力,也可以藉此增加磨練新技能的機會。但是因為特殊孩子在身 心發展條件上先天就不如一般兒童,他們需要更多的協助與照顧來 面對新環境、人際和學習的調整,如此才能安然度過這個轉換的階 段(張翠娥,2003)。 成功的轉銜有六個關鍵點,內容如下列所述(Rosenkoetter, Sharon , Shotts , Cynthia,1992;引自陳姿蓉,1997):

一、對特殊兒童的轉銜,需要有事先的計畫。

二、要求在機構和不同層次服務的提供者,父母和老師及所有的專 業人員之間有良好的溝通,並分享資料,彼此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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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特殊兒童尋找最少限制環境,以便特殊兒童充分發揮功能。 五、評估父母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充分了解特殊兒童的資料及其相 關經費的支出。 六、減少轉銜過程中重複性的評量。 一個良好而縝密的轉銜服務對特殊兒童而言,可以延續早期教 育經驗、增強學習新經驗的動機與視野、提昇自我的信心和能力、 增進與其他同儕間的關係、建立教師與兒童間的互信感;對父母而 言,可以提升父母的信心、相信自己的能力、鼓勵父母參與孩子的 教育、增進父母對教育的認知;對教師而言良好而縝密的轉銜服務 可以幫助教師對兒童的了解、擬定符合兒童需求的學習方案和活 動、增進家長和社會大眾對教師的支持、可獲得更多得資源和支援。 轉銜過程對孩子、家庭、教育者可能是個挑戰,如果能夠成功 面對挑戰克服困難,未來的路就會比較順暢。一個成功的轉銜,將 有助幼兒發展發展應付未來移轉變化的自信與能力,並能讓幼兒經 驗成功(張翠娥,2003)。 「轉銜服務」在於促進身心障礙者在每個轉銜階段得到適切的 照顧。雖然轉銜通常會伴隨著壓力,但是只要聯繫管道暢通,體系 完整,再搭配家長的了解與參與,這樣才能在每一個轉換的過程中, 順利的達到轉銜服務的理想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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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幼 小 轉 銜 法 令 基 礎

以下就美國早期療育階段轉銜服務及我國早期療育階段轉銜服務之 相關法規作一說明和探討。 對特殊需求幼兒的家庭而言,家庭對這些孩子的發展有重要的影 響,而早期療育的服務可減少家庭的壓力,並發揮家庭應有的功能。因 此,歐美許多國家早已提供早期療育服務和「家庭支援」(family support)。由此可知,以家庭為中心的概念是早期療育能否有效的重要指 標(王天苗,1996)。在美國,提供家庭支援服務更有其法令政策積極推 動的發展背景,從 1975 年「身心障礙兒童教育法案」(The 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PL94-142:簡稱 EHA)要求提供 3-21 歲身心 障礙者免費、適當的公立教育(free appropriate public education:簡寫 FAPE),至 1986 年「身心障礙兒童教育法案之修訂法」(Education of the Handicapped Act Amendments, PL99-497),要求根據早期療育的原則,對 零到五歲階段的身心障礙兒童本身、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員,提供與身心 障礙嬰幼兒有關的支援服務(林素貞,1999),為其設計「個別化家庭服 務計劃」(Individualized Family Service Plan,簡稱 IFSP),自此,傳統以 特殊需求幼兒為服務對象的「兒童本位」(child-focused)做法轉變為以 家庭為中心,強調家長功能,以家庭導向的服務提供。

在 2004 年美國的 IDEA(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修正案中,亦強調早期介入、家庭、個別化教育及轉銜的重要性, 並將轉銜服務劃分為「早期療育階段轉銜」以及「中學階段轉銜」兩大 階段,其相關內容如下: 一、提供早期介入與學前特殊教育,讓家長有選擇。 二、虐兒、吸毒者的嬰幼兒、暴力家庭幼兒應盡早進入早期介入系統。 三、展新的方式發現學習障礙兒童,不必限於使用智力與成就的差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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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模式。 四、列 15%特殊教育經費,給在普通班內 K-12 需要學科與行為支持的非 身心障礙學生,一個周全的教育支持系統。 五、供較充裕的經費給高特殊教育需求的學生。 六、注重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需包含短程目標,其他所有學 生的 IEP 只要年度目標即可,但每季需向家長報告學生學習進步情 形。 七、調學生在個別化教育計畫中的學業成就與功能表現。 八、供 18 至 21 歲 3 年的 IEP,以幫助學生轉銜。 九、提供的視障學生可以一次買齊(one-stop)所需之教科書。 十、仍在學的高中生所需之復健諮商。 十一、高品質合格教師的比率以及編列經費支持教師成長。2006-2007 年 達 100%。 十二、對無家、領養兒童之服務,簡化家長或監護人的參與,並促進 其與學校的合作。 從法令中看出美國教育轉銜服務的主要目的係協助學生在所有的教 育階段過程中順利地進行有關教育方面的活動。教育轉銜的內容包括由 學前教育大班至大專院校不同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職業教 育與復健諮商等。而教育轉銜必須要注意:1、根基於學生個別的需要, 考慮學生的教育喜好與興趣;2、如果可能或必須的話,尚包含身心障礙 學生之各項教育評量;3、每位身心障礙學生需訂定有「個別化教育計劃」 (IEP)與「個別化轉銜計劃」(ITP)(林宏熾,2004)。 就我國而言,轉銜服務相關的規定由民國八十六年至現今,中央政 府及各級政府不同單位亦均訂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轉銜法規來落實轉銜服 務,其中有關早期療育轉銜服務之相關法規彙整如下表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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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1 我國早期療育轉銜服務相關法規一覽表 年 條文名稱 條文 主要內容 93 特殊教育法 第 17 條 特殊教育學校(班)、特殊幼稚園(班)設施之 設置,應以適合個別化教學為原則,並提供無障 礙之學習環境及適當之相關服務。 第 22 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診斷與教學工作,應以專業團隊 合作進行為原則,集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福 利、就業服務等專業,共同提供課業學習、生活、 就業轉銜等協助。 就讀特殊學校(班)及一般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 礙者,學校應依據其學習及生活需要,提供無障 礙環境、資源教室、錄音及報讀服務、提醒、手 語翻譯、調頻助聽器、代抄筆記、盲用電腦、擴 視鏡、放大鏡、點字書籍、生活協助、復健治療、 家庭支援、家長諮詢等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 關支持服務。 93 身心障礙者保 護法 第 14 條 為適時提供療育與服務,中央相關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應建立彙報及下列通報系統;衛生主管機關 應建立疑似身心障礙六歲以下嬰幼兒早期發現 通報系統。 第 17 條 應整合全國醫療資源,辦理嬰幼兒健康檢查,提 供身心障礙者適當之醫療復健及早期醫療等相 關服務。對於安置於學前療育機構、相關服務機 構及學校之身心障礙者,應配合提供其所需要之 醫療復健服務。 第 24 條 第 42 條 設立及獎勵民間設立學前療育機構,並獎勵幼稚 園、托兒所及其他學前療育機構,辦理身心障礙 幼兒學前教育、托育服務及特殊訓練。 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 接,直轄巿、縣 (巿) 主管機關相關部門,應 積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 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 92 特殊教育法施 行細則 第 7 條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 起就學為原則。 第 18 條 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應包括學前教育大班、國小 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職) 三年級學生 之轉銜服務內容。轉銜服務,應依據各教育階段 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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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續 ) 表 2-2-1 我國早期療育轉銜服務相關法規一覽表 92 兒童及青少年 福利法 第 19 條 鼓勵、輔導、委託民間或自行辦理、建立發展遲 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並提供早期療育服務。 第 21 條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之父 母或監護人,得申請警政主管機關建立疑似發展 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之指紋資料。 第 22 條 各類兒童及少年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 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應通 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 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 第 23 條 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 育、醫療、就學方面之特殊照顧。父母、監護人 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合前項政府對發 展遲緩兒童所提供之各項特殊照顧。 92 身心障礙者保 護法施行細則 第 15 條 本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涯轉銜計畫,指對身心障 礙者各個人生階段,由社會福利、教育、衛生及 勞工等專業人員以團隊方式,會同身心障礙者或 其家屬訂定之轉銜計畫。轉銜計畫內容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基本資料。 二、各階段專業服務資料。 三、家庭輔導計畫。 四、身心狀況評估。 五、未來安置協助建議方案。 91 兒童福利法 第 42 條 六、轉銜準備服務事項。 對發展遲緩及身心不健全之特殊兒童,應按其需 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方面之特殊照顧。 91 各教育階段身 心障礙學生轉 銜服務實施要 點 全文 結合各相關單位及人員,以整合之專業團隊合作 方式合作,提供身心障礙者整體而持續性的個別 化專業服務;健置個案管理系統及生涯轉銜服務 流程。 第 14 條 為適時提供療育與服務,中央相關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應建立彙報及通報系統;衛生主管機關應建 立疑似身心障礙六歲以下嬰幼兒早期發現通報 系統。 第 15 條 建立個別化專業服務制度,經由專業人員之評 估,依身心障礙者實際需要提供服務,使其獲得 最適當之輔導及安置。 (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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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2-1 我國早期療育轉銜服務相關法規一覽表 第 17 條 整合全國醫療資源,辦理嬰幼兒健康檢查,提供 身心障礙者適當之醫療復健及早期醫療等相關 服務;各級衛生主管機關對於安置於學前療育機 構、相關服務機構及學校之身心障礙者,應配合 提供其所需要之醫療復健服務。 第 40 條 協助身心障礙者得到所需之持續性照顧,提供或 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八項居家服務。 第 41 條 強化家庭照顧身心障礙者之意願及能力,提供或 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十一項社區服務。 第 42 條 為使身心障礙者不同之生涯福利需求得以銜接 ,直轄巿、縣 (巿) 主管機關相關部門,應積 極溝通、協調,制定生涯轉銜計畫,以提供身 心障礙者整體性及持續性服務。 88 身心障礙教育 專業團隊設置 與實施辦法 第 2 條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生活、就業轉銜 等需求,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福利、就業 服務等不同專業人員所組成之工作團隊,以提供 統整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由特殊教育教 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教 育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 第 8 條 實施專業服務時,應主動邀請學生家長參與;服 務後之結果,應通知學生家長,並作成紀錄,建 檔保存。 資料來源:內政部(2002)。兒童福利法。台北:內政部 內政部(2004)。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台北:內政部 教育部(1999)。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2002)。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實施要點。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2003)。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施行細則。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2003)。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2004)。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台北:教育部 教育部(2004)。特殊教育法。台北:教育部 由上述早期療育轉銜服務相關的法令,可瞭解國內的相關單位對轉 銜服務的重心已經由身心障礙者之就業及生涯轉銜,逐漸延伸至以跨專 業團隊合作方式提供早期療育階段的轉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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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現 況 與 困 境

一般而言,要有良好的轉銜服務成效,轉銜服務之規劃與執行良否 是其中的重要因素。陳麗如(2004)研究指出:一個良好的轉銜服務至 少應包括下列幾個因素:建立完整的生涯評估系統、落實個別化轉銜服 務計畫(Individual Transition Plan;ITP)的制定、明訂轉銜服務須移送 之資料、協調統整不同機關之權責、重視身心障礙者自我決策、規劃完 備的就業輔導體系、提升社區的接受與認同、定期評估身心障礙者之個 別化轉銜服務計畫等,擁有周全的轉銜服務計畫,才能提供身心障礙者 完整的轉銜服務。 國內目前在發展遲緩兒童與家庭轉銜服務的提供上仍屬於起步階 段,有些機構已經提供轉銜服務,有些機構則在起步當中;此外,機構 所提供的服務也因所服務對象需求不同、機構特質不同而有不同服務。 在推動轉銜服務時也產生了以下幾項工作困境: 一、個案的需求評估與資料管理體系未盡完整 由於發展遲緩兒童在接受轉銜服務時,同時涉及社會福利、衛生、 教育等單位,然而並沒有一個單位可以將個案重複資料與資源加以統 整。江意娟(2005)在個案管理員對零到三歲發展遲緩兒童轉銜服務現 況之認知與態度研究中發現個案管理員在執行轉銜服務時所面臨的問 題,前三項依序為「跨單位溝通不足」、「相關人員權責規劃不清」及「服 務之縣市資源不足」。因此,轉銜服務在個案資料管理體系尚未十分完善 時,需求評估與個案資料管理上,可能會造成重複提供或資源浪費。因 此,適時地評估身心障礙者所擁有的條件與需求,才可以提供個人適當 的轉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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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政、衛生與教育體系關係建立不易 黃世鈺(2002)與傅秀媚(2003)認為:轉銜服務系統包括發現與 通報、評估與診斷及轉介與安置等不同的項目,其中牽涉到社會福利、 衛生與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來提供必要的服務。但目前國內 這三個體系之間的互相溝通模式並未建立,因此容易產生當特殊兒童在 機構接受早療時,要進入學區幼稚園或小學就讀時,學校因特教師資缺 乏而拒絕發展遲緩兒童就讀;或是遲緩兒就讀後,社工員不易取得兒童 學習狀況、適應情形等相關資料。所以,整體性的合作關係不良好,會 使轉銜服務的推動不盡理想,在實行效果上也將受到負向的影響。 三、師資及專業人頗為匱乏 蔡春美(1993)對幼稚園與小學銜接問題調查研究報告中指出,發 揮幼小銜接功能的重要事項包括家長觀念的溝通、學前教師與小學教師 兩方面師資培育課程的調適與雙方人員的了解及專家的培養等。但目前 特教師資大部分皆以培養國小、國中師資為主,對於學前特教師資及專 家的培養相當缺乏。 四、轉銜服務人員專業服務的知識與執行經驗不足 轉銜服務重視 IEP、IFSP 的撰寫、執行與成效、不同機構間的溝通 與協調、發展遲緩兒童特質等知識。提供轉銜服務的工作人員是否具備 這方面的專業服務的知識與能力?或是轉銜服務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 若是專業人員的知識與能力相當缺乏,則在轉銜服務的運作上也有會產 生困境。學者 Rosenkoetter 等(1994)指出專業人員應該再兒童進入下 一階段的服務前做好下面的準備:首先應了解發展遲緩兒童或身心障礙 兒童的特質、兒童的喜好與厭惡是什麼,以提出有效的介入策略,應擁 有兒童在前一階段的 IEP 或 IFSP 等相關紀錄,而且要設定目標並記錄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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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成果,並提供家長在日常生活中可協助進行的訓練方式和機會(林 珍宇,2004)。 五、後續追蹤服務及檢視機制成效不佳 林雅雯(2003)對台北市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需求與服務體系之 研究指出:家長對後續追蹤服務及學前教育資源的提供等二項,所表達 的不滿意程度較高。朱貽莊、林昭文(2002)研究發現國內轉銜服務在 資料傳送及後續追縱與檢視的機制並不十分完善。針對發展遲緩兒童與 家庭的轉銜服務,目前各機構大概只做到入學後半年的追蹤;但半年後 當發展遲緩兒童在就學上產生問題時,家長不知該向學校老師或原機構 個管員詢問? 六、家長能力不足或參與不足 白淑華(2003)認為家長能力不足會使轉銜過程受到阻礙。而且家 長應為轉銜服務相關會議中必須出席與執行的參與者,但在目前的實施 現況中,家長參與並不足夠,對轉銜服務實施成效具有很大影響。 除此之外,鐘梅菁(2002)指出,特殊幼兒必須在轉入新的學習環境 時面對以下的困難:一是要學習更複雜的技能;二是要全程參與新的活 動;三是與新老師、新同學正向積極的互動。如果這些幼童面對不利的 情境,將會增加他們產生問題行為的危險機率,甚至招致未來更大的遲 緩與障礙。 從家長的角度來看,在幼小轉銜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協助孩子去做 調適改變的任務,也可以適時地做決定或做調整。然而,不可避免的, 家庭成員也會擔心失去先前接受的服務方案中,專業人員的支持,所以 身為教師或其他服務提供者,實有必要協助幼兒及家庭共同面對轉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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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育志(2000)也認為,有一些在特殊教育機構中的孩子,從機構中 保守封閉、具保護性的環境,來到開放具競爭性的學校,令家長十分擔 心。孩子是否已經具備保護自己的能力,學習是否可以跟上其他同儕? 面對幼小轉銜階段,似乎不僅僅是一個人生過程的轉折而已,甚至代表 了另一種生活方式的到來。 我國近幾年來雖然已經有所體認到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的重 要性。成功的轉銜服務,不僅可以減少家庭和學校老師的壓力和負擔, 也有助於發展遲緩兒童在小學環境中的適應能力。但是由上述的研究發 現,目前國內幼小轉銜服務的現況及其所面臨的困境並不太樂觀,所以 相關單位應更加強重視及推動幼小轉銜相關服務,讓發展遲緩兒童及其 家庭在幼小轉銜服務的過程中能更為順利。茲將國內近幾年有關幼小轉 銜服務之相關研究整理如下表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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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1 國內幼小轉銜服務之相關研究整理 作者 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結論及建議 蔡春美 (1993) 幼稚園與小學銜接問題 調查研究 台北市公、私 立 幼 稚 園 老 師 及 國 小 一 年級老師 研究結論: 1.幼教老師對幼小轉銜重要工作依序: (1)家長觀念的溝通。 (2)師院師資培育應在幼教老師與小學老師 兩方面多做課程的調整。 (3)幼教老師與小一老師應提供互相觀摩學 習的機會。 (4)幼稚園的資料能隨幼兒轉移給小學。 建議: 1.公、私立幼稚園應規劃設計合宜的課程。 2.幼教老師需和家長充分溝通。 3.設立多樣的幼小轉銜方案班級,協助教困 難適應者順利度過幼小轉銜階段。 林巾凱 (2003) 台灣地區腦性麻痺兒童 學前轉銜需求、轉銜服 務與國小生活適應關係 研究 台灣地區國小 一年級腦性麻 痺兒童 研究結論: 1.腦性麻痺兒童轉銜需頗高,但提供之服務 則遠不如需求。 2.影響學前轉銜需求之主要因素有身體狀 況、輔具使用、就讀班級、治療模式、區 域、生活協助者。 3.學前轉銜需求服務可分為:高需求中等服 務、高需求低服務、中等需求低服務。 4.生活適應與特殊教育安置有關。 建議: 1.對特殊教育相關專業的建議 (1)重視轉銜需求及轉銜服務的重要性。 (2)加強跨機構的合作機制。 2.對學校教師的建議 (1)瞭解腦性麻痺兒童的轉銜需求、及重視 轉銜服務。 (2)建立支持體系。 3.對教育單位的建議 (1)成立轉銜個案管理中心。 (2)協助建立機構間的合作機制。 (3)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 (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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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3-1 國內幼小轉銜服務之相關研究整理 作者 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結論及建議 白淑華 (2003) 發展遲緩幼兒入小學 轉銜服務之研究:以 台中縣一社會福利機 構 之經驗為例 台中縣幼小轉 銜服務評鑑優 良之社會福利 機構 研究結論: 1.家長在轉銜服務過程中認識不清。 2.發展遲緩幼兒未來安置環境難以預測。 3.轉銜服務缺乏周延計畫。 4.資源分配不均,相關人員權責規範不清。 建議: 1.促進家長共同參與轉銜工作與親師合作。 2.轉銜安置前的環境評估,提升轉銜相關人 員的特教知能。 3.專業團隊的合作與法令規範的配合。 4.結合其他相關資源。 林珍宇 (2004) 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 銜服務相關問題之質 化研究-以中部五縣 市為例 中部五縣市之 發展遲緩兒童 家長 研究結論: 1.相關法令缺乏足夠的瞭解,影響轉銜服務 人員對法令政策的落實。 2.相關人員缺乏專業訓練。 3.轉銜服務無法持續或有效移轉資料,影響 後續的執行與追蹤。 4.家長的參與的重要性。 建議: 1.建立明確的轉銜服務辦法或作業流程。 2.增進相關人員彼此間的聯繫管道。 3.多舉辦轉銜服務相關研習。 4.家長能主動積極配合轉銜相關工作。 5.善用轉銜資料。 江意娟 (2005) 個案管理員對零到三 歲發展遲緩兒童轉銜 服務現況之認知與態 度研究 各縣市之早期 療育通報轉介 中心暨個管中 心之個案管理 員 研究結論: 1.專業知能不足,影響轉銜計畫的執行。 2.跨單位溝通不足及建立完備的法令制度。 建議: 1.明訂早期療育轉銜法令。 2.相關專業課程的開設。 3.加強跨單位之聯繫。 4.加強溝通、協調、開發與整合資源等執行 能力。 (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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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3-1 國內幼小轉銜服務之相關研究整理 作者 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結論及建議 洪婷鈴 (2005) 高雄市身心障礙兒童 幼小轉銜服務實施現 況與家長需求之個案 研究 高雄市不同學 前安置單位之 幼小轉銜階段 身心障礙兒童 家長及幼小轉 銜服務相關人 員 研究結論: 1.不同學前安置環境會影響個案在幼小轉銜 服務的接受情形。 2.各單位的服務銜接、資源整合及專業服務 間之轉銜部分還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建議: 1.釐清與整合幼小轉銜服務的法源。 2.落實評鑑制度以提升執行單位提供幼小轉 銜服務的品質。 3.加強專業間的溝通、協調、開發與整合資 源等能力。 4.請家長積極參加幼小轉銜服務。 由上述轉銜服務相關研究的整理中可以發現,其實國內在幼小轉銜 服務的實施過程中,還是有很大的改進空間。除了發展更具體的轉銜措 施,以作為全面性規劃身心障礙轉銜服務的工作外,還必須做好相關的 配套措施,轉銜服務的執行才能有更好的功能發揮。 蔡春美(1993)指出:成功的轉銜教育包括了診斷幼兒的技能以符 合幼稚園或國小的要求,其次也鼓勵父母參與各項訓練或轉銜計畫。為 了促進銜接教育的成功,一要做到長期的評估教師與學生的角色;二是 獲取家長的合作。前者是為幫助發展遲緩幼兒瞭解未來的生活環境,順 利走出特殊機構,回到學校、社區,甚至是競爭性高的環境。於是要借 重準備工作的觀察、評估學生的長短處,教導必要的認知、行為和社會 技能。後者則要求家長調整家庭的起居作息,積極參與各項會議,與學 校和其他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王大延,1993)。 目前國內雖然對於身心障礙者的教育、醫療、養護、復健、就業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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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障礙者有關的轉銜服務在橫向與縱向的發展與銜接仍然是不盡理想。 雖然就目前而言,轉銜服務已受到相當肯定和支持,但是形式性的轉銜 計畫制定,並不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各生命轉銜階段能作好最佳的轉銜 準備與規劃(林宏熾,2003)。 所以要促進幼小轉銜的成功須有下列幾個關鍵點,一、加強教師的 專業知能;二、要有周詳的計畫;三、要求在機構和不同層次服務的提 供者,包括父母、老師及所有的專業人員間有良好的溝通並分享資料, 朝向跨專業及跨機構協調合作;四、授予父母負起有關孩子需求的責任; 五、尋求最少限制環境,以便讓孩子能充分發揮其能力;六、評估父母 及其他相關人員的意見,如老師、治療師等,同時也要兼顧評估孩子的 資料及經費的支出等因素。再加上立法的完備與家長及專業團隊成員全 力的投入,透過完整的計畫,才能為發展遲緩幼童進行最佳的幼小轉銜 服務(蔡桂芳,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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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學前階段教師之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分析

壹、學前階段教師的幼小轉銜專業知能 蔡春美(1993)的調查研究顯示在幼教老師和小一老師之間若能提供 互相觀摩、交流學習的機會,資料能互通,相信有助幼兒的學習成長。 在調查研究中發現,幼教老師和小一老師認為對做好「幼小銜接」重要 順序依序為:(一)家長觀念的溝通。(二)師院師資培育應在幼教老 師與小學老師兩方面多做課程的調適,增進雙方的瞭解。(三)已任教 的幼教老師和小一老師之間也應提供互相觀摩學習的機會。(四)小學 的班級人數應盡量降低。(五)幼稚園幼兒的資料希望能隨幼兒轉移給 小學。 Spodek 認為教育體制中常有一個錯誤觀念是低層次的教育要遷就 高層次的教育,她認為幼小銜接問題中,無論是幼教老師或小一老師應 重視「我能做什麼」「孩子能學什麼」與「孩子該學什麼」,如果彼此 之間能取得平衡點,將有助幼小轉銜的成功(引自蔡春美,1993)。 蔡明富(1998)指出學前階段教師首先應營造安全接納的心理環境, 讓學生感到被重視、被注意、免於被譏笑威脅,提供成功經驗,盡可能 和學生談話、班級成員相互尊重,肯定每一位學生的優點與價值,鼓勵 學生勇於面對挑戰。 Jennifer 和 Sharon(1999)也提出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在送出到接收 轉銜計畫的過程中,應保持正確和持續性的溝通。教育者和其他設施的 提供者,應該被告知合適的需求、計劃重點、服務選擇,和孩子、家庭 的需要,並提供相當的支持。 陳昭明(2001)對學前階段教師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努力的方向 提出以幾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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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前階段教師應有效掌握、瞭解學前身心障礙學童 由於學前階段的身心障礙篩選制度尚未全面落實,所以一直無法成 功地全面篩選出發展遲緩的幼兒,因此,惟有透過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用 心的觀察,提出疑似的個案,經由鑑定,進而提供適切的特教服務,讓 學前特殊幼兒能夠順利的接受幼小轉銜服務。 二、學前階段教師應落實學前融合教育理念並提供適性的特殊教育資源 在學前教育階段,許多老師著重於語文及日常生活技能的教學,但 卻忽略了社會互動。學前階段教師應多鼓勵普通學生與身心障礙學生的 良性互動,多正向引導普通學生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接納、關懷與支持, 讓學前融合教育能夠徹底的落實。 目前部分的學前階段教師對特殊教育的理念應有待改進,其觀念認 為身心障礙學生不屬於普通教育體制的範圍內,進而產生排斥、拒絕的 心態。甚至有些老師基本學養、專業知能不足,無法提供適切的教學, 造成特殊兒童得不到應有的協助與支持,因此,學前階段教師應加強自 己的特教素養和相關的專業知能,才能提供適性的特殊教育資源給特殊 兒童。 三、學前階段教師應提供家長支援系統且應加強專業團隊的協調合作 家長在轉銜服務的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如果家長態度不 夠積極,沒有參與權的觀念,加上不良的親師溝通策略與問題解決技巧, 都會影響特殊兒童的轉銜過程。因此,學前階段教師應適時提供家長支 援系統體系,主動與家長聯繫,提供適切的諮詢服務,增進家長信心, 減少不必要的疑慮與不安。 幼小轉銜的問題不單只是家長與學前階段教師雙方面而已,在轉銜 此一動態的過程中,團隊的各成員和家庭,應共同發展出符合學生需要 且最合適的特教服務,這就要靠學前階段教師來協調各專業團隊間合作 的默契,提供特殊學生一個有系統、有績效的合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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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國內學者對於學前階段教師參與幼小轉銜服務有關之專業知能 的相關研究整理如下(蔡春美,1993;葛竹婷,1997;羅湘敏,1999; 陳昭明,2001;張翠娥,2003;周玫君、林宏熾,2004;王為國,2005): 表 2-4-1 學前階段教師參與幼小轉銜服務有關之專業知能 (下頁續) 研究者(年代) 題目 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項目 蔡春美(1993) 幼稚園與小學銜接問題 調查研究 需求評估: 1.學前教師應了解相關課程設計 2.學前階段教師應邀請家長參與轉銜評估 3.建立小學的生活和學習基礎 盧美貴(1993) 幼稚園與小學課程銜接問 題之研究 需求評估: 1.學前教師與小學教師共同研究教學與課程。 服務執行: 1.學前階段資料應移轉至小學 2.學前階段教師參觀國小一年級教學。 3. 學前教師與國小教師定期開座談會 葛竹婷(1997) 概述特殊學生之轉銜計 畫 需求評估: 1.相關單位應提供 ITP 範本以供評估時參考 2.家長參與轉銜評估內容 計畫擬定: 1.轉銜前應建立轉銜目標並召開相關會議 2.專業團隊參與轉銜輔導計畫 3.相關人員應充分了解計畫內容 羅湘敏(1999) 學前到國小特殊教育轉 銜的探討 需求評估: 1.提供標準化的轉銜服務作業流程 2.家長參與轉銜評估 3.確定可能安置地點 服務執行: 1.協助家長拜訪、參觀被安置的學校 2.協調家庭和判安置國小之間的聯絡工作 追蹤檢視: 1.協助評估追蹤轉銜服務的成效與建議 2.提供國小教師有效的教學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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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4-1 學前階段教師參與幼小轉銜服務有關之專業知能 綜合上述相關文獻和研究,可以將學前階段教師的幼小轉銜服務專業 知能歸納出需求評估、計畫擬定、服務執行與追蹤檢視等四個重要向度, 來作為探討學前階段教師的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的主要架構。由此可 研究者(年代) 題目 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項目 陳昭明(2001) 特教團隊合作-幼小轉 銜的合作 需求評估: 1.學前教師應了解學生身心障礙發展 2.學前教師應了解相關課程設計 3.專業團隊與教育單位的協調與溝通 4.學前階段教師應邀請家長參與轉銜評估 張翠娥(2003) 融合教育幼小轉銜論題 探討 計畫擬定: 1.計畫訂定前的評估與會依召開 2.專業團隊的參與和協調合作 服務執行: 1.隨時依各種狀況彈性調整計畫 2.學校、家庭與社區相互支援、協調合作 3.幼教老師與國小老師相互交流 周玫君、林宏熾 (2004) 身心障礙者父母參與轉 銜 服務的理念與實務 需求評估: 1.家長參與轉銜評估內容 2.相關單位應提供 ITP 範本以供評估時參考 計畫擬定: 1.邀請家長參與國小入學前轉銜輔導計畫 2.家長應積極參與轉銜計畫之擬定 服務執行: 1.學校與社區應相互支援、合作 2.以家庭為中心提供服務 王為國(2005) 幼小銜接實施之分析 服務執行: 1.學前教師尋求社區支援 2.學前教師協助家庭參與 追蹤服務: 1.學前教師應繼續追蹤轉銜服務成效 2.學前教師應和家長、國小老師保持聯繫 3.加強幼小轉銜相關服務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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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了解,學前階段教師如果能加強其幼小轉銜服務的專業知能,必能使 特殊兒童在學前教育階段得到一個妥善、適性的安排與照顧。特殊兒童 在進入小學階段後,也能夠延續之前的教育效果,並在未來能夠學習的 更好、更穩,這才是一個成功的幼小轉銜服務。 貳、影響學前階段教師幼小轉銜專業知能的相關因素 由於過去探討學前階段教師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的研究十分有 限,因此本研究整理出不同背景之學前階段教師其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 能是否有所差異,如下表2-4所示: 表2-4-2 影響學前階段教師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之背景因素 背景因素 研究者(年代) 研究結果 學歷 蔡春美(1993) 學前階段教師其學歷之差異對幼小 轉銜服務達顯著水準。 證照或資格 江意娟(2005) 幼小轉銜服務相關人員其本身具有 的證照或資格對幼小轉銜專業知能 有影響。 殊教育專業背景 盧美貴(1993) 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學前階段教師 對幼小轉銜服務達顯著水準。 白淑華(2003) 加強學前教師對特殊教育之能的訓 練。 林珍宇(2004) 學前階段教師應提升特殊教育專業 知能,加強自身溝通、協調、開發 與資源整合的能力。 江意娟(2005) 加強學齡前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可提 升幼小轉銜相關服務的品質。 學前階段教育年資 蔡春美(1993) 學前階段教師其任教大班年數之差 異對幼小轉銜服務達顯著水準。 林巾凱(2003) 教學年資為預測教師轉銜需求的有 效預測因子。 江意娟(2005) 不同年資的幼小轉銜服務相關人員 在專業知能瞭解程度有顯著差異。 (下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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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表 2-4-2 影響學前階段教師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之背景因素 背景因素 研究者(年代) 研究結果 園所類型 蔡春美(1993) 學前階段教師其任教之園所類型對 幼小轉銜服務沒有差異。 林巾凱(2003) 影響教師提供轉銜服務的因素之一 為學前安置型態。 幼小轉銜實習時數 林珍宇(2004) 幼小轉銜相關人員應多參加相關轉 銜服務研習。 林巾凱(2003) 提供轉銜訓練可提高教師參與轉銜 事務的意願。 江意娟(2005) 提供幼小轉銜服務相關的在職訓練 或研習,對幼小轉銜服務相關人員在 實務工作上有一定的幫助。 洪婷鈴(2005) 提供幼小轉銜服務相關的在職訓練 或研習,可給予家長適當的轉銜教育 與服務。 從以上相關研究結果可以發現,可能影響學前階段教師幼小轉銜服 務專業知能之背景因素,包括了學歷、證照或資格、特殊教育專業背景、 學前階段教育年資、園所類型、幼小轉銜實習時數等。因此,本研究擬 自學前階段教師的學歷背景、證照或資格、特殊教育專業背景、學前階 段教育年資、園所類型、幼小轉銜實習時數等六個因素來進行學前階段 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之相關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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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為探討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專業知能重要程 度的評定情形和具備程度的看法,以及其需要充實的專業知能為何?本 研究係採問卷調查的方式,編制「學前階段教師對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 銜服務之專業知能調查問卷」,以中部四縣市(包括台中市、台中縣、彰 化縣、南投縣)學前教育階段教師為對象,進行量化資料的蒐集,並予 以處理分析,以達研究目的。本章就研究設計、研究對象、研究工具、 研究步驟及資料處理與分析等部分,分述如下: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本研究主要採調查研究法,根據研究目的及文獻探討的結果,將整 個研究架構分為學前階段教師之背景變項及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 之專業知能兩大變項加以探討。 其中學前階段教師的背景變項為自變項,分為下列六項:(一)學歷, (二)證照資格,(三)特殊教育專業背景,(四)年資,(五)園所類型, (六)參加幼小轉銜研習時數,(七)過去三年是否曾教過特殊幼兒或發 展遲緩幼兒。 發展遲緩兒童幼小轉銜服務之專業知能為依變項,包含四個向度: (一)需求評估,(二)計畫擬定,(三)服務執行,(四)、追蹤檢視。 研究架構如圖 3-1 所示:

數據

表  次  表 2-2-1  我 國 早 期 療 育 轉 銜 服 務 相 關 法 規 一 覽 表 … … … … … … … 16  表 2-3-1  國 內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之 相 關 研 究 整 理 … … … … … … … … … 23  表 2-4-1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參 與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有 關 之 專 業 知 能 … … … 29  表 2-4-2  影 響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之 背 景 因 素 … 31  表 3-2-
表 4-3-10  不 同 學 歷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 … … … … … … … 81  表 4-3-11  不 同 特 教 背 景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銜 服 務 專 業 知   能 具 備 程 度 之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 … … … … … … … 82  表 4-3-12  不 同 年 資 之 學 前 階 段 教 師 對 幼 小 轉
表 2-2-1 我國早期療育轉銜服務相關法規一覽表  年  條文名稱  條文  主要內容  93  特殊教育法  第 17 條 特殊教育學校(班)、特殊幼稚園(班)設施之 設置,應以適合個別化教學為原則,並提供無障 礙之學習環境及適當之相關服務。      第 22 條 身心障礙教育之診斷與教學工作,應以專業團隊 合作進行為原則,集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福 利、就業服務等專業,共同提供課業學習、生活、 就業轉銜等協助。      就讀特殊學校(班)及一般學校普通班之身心障 礙者,學校應依據其學習及生活需要,
表 2-3-1 國內幼小轉銜服務之相關研究整理  作者  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結論及建議  蔡春美  (1993)  幼稚園與小學銜接問題調查研究  台北市公、私立 幼 稚 園 老 師 及 國 小 一 年級老師  研究結論:  1.幼教老師對幼小轉銜重要工作依序: (1)家長觀念的溝通。  (2)師院師資培育應在幼教老師與小學老師 兩方面多做課程的調整。  (3)幼教老師與小一老師應提供互相觀摩學 習的機會。  (4)幼稚園的資料能隨幼兒轉移給小學。  建議:  1.公、私立幼稚園應規劃設計合宜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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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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