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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本章旨在揭示研究的主題及相關名詞的定義,以下分為三節敘述。第一節為研究動 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第三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根據內政部(2008)統計有關出生率的資料,自民國八十五年開始,國內出生率降 低,致使有少子化的狀況出現,這讓家長對孩子的教養更為關注,也重視孩子的早期教 育(施宏彥,2005;盧美貴,2003)。而社會亦有提出將義務教育提前至學齡前的呼籲,

顯現大眾對於幼兒學習的關切(郭為藩,2008)。

多位學者如布魯姆(Bloom)、布魯納(Bruner)、皮亞傑(Piaget)、班度拉(Bandura)

和蓋聶(Gagné),曾就社會背景、學習發展階段對於幼兒能力發展提出看法,主張幼兒 時期透過有目標的規劃,將促使幼兒在認知、情意、技能等方面的行為發展,且對其往 後能力的培養,有重要的影響(張春興,2005;鍾聖校,1993;Abeles, Hoffer, & Klotman,

1995)

。根據以上論點,幼兒從動作探索、模仿、觀察的方式進行音樂學習,亦可透過 認知、情意、技能的目標規劃課程主題,讓學生從經驗中培養對音樂的感知、情緒,並 可熟練所使用的樂曲。

達克羅士(Emile Jacques-Dalcroze)、柯大宜(Zoltán Kodály)與奧福(Carl Orff ) 等音樂教育學者曾提及音樂教學對於幼兒教育的重要性,主張透過各教學法的教學手段 如肢體律動、音感訓練,可讓幼兒從過程中學習,從經驗中品塑,並累積與提升對音樂 的體認。而由於學前階段學生尚未達到皮亞傑所主張之具體運思期階段,僅能透過符號 來學習抽象的事物(張春興,2005),故藉由象徵性的手號,讓學生對抽象的音高有明 確的認識,也能建立對音高距離的充分瞭解。且配合幼兒發展特質,音樂教學的順序應 就音樂的探索經驗,採用漸進的方式以加深其印象(鄭方靖,2002)。

1957 年開始,美國教育界舉辦多次音樂教育會議,如:

「青年作曲家方案」(Young

Composers Project, YCP)

、「耶魯會議」(Yale Seminar)和「當代音樂方案-音樂教育的創 造力」(Contemporary Music Project for Creativity in Music Education, CMP)等,這些方

案立基於前述之音樂教學法理念,並考量美國音樂教育正面臨學校音樂課程重視演奏但 欠缺對樂曲的創作與分析的狀況,因此,提出讓青年音樂作曲家進入校園,為學校音樂 團體創作,藉以拓展與提昇學校音樂的曲目素材。1963 年於耶魯會議提出幼稚園至十二 年級(以下簡稱 K-12) 之音樂學習目標為發展學生的音樂性,主張可經由歌唱、聆聽、

律動、器樂演奏等方式培養。1965 年,當代音樂方案更在美國西北大學舉辦以

「Comprehensive Musicianship」為主題的會議,提出改善師資訓練、提昇教師教學與學 生各階段的學習,強調廣泛且整合的音樂教學,注重各學習階段學生之音樂概念,藉這 些針對學校音樂課程與演出團體的改革觀點,也從中建構「整合性音樂素養教學」

(Comprehensive Musicianship, CM)主張以分析、演奏、創作三方面來培養學生音樂學 習經驗的教學內涵。

整合性音樂素養教學的內涵,依據布魯姆(Bloom)的理念,強調螺旋式的課程設 計,即每堂課以一首音樂作品為主軸,從探索中接觸新的音樂要素並瞭解作品的組成,

整合各個音樂作品的面向,強調深度與廣度的學習。深度方面,針對個別的音樂要素或 一系列概念強調對音樂知識與技能的部份;廣度則從不同的地區、民族、時期、或風格 的音樂類型,瞭解不同文化內含不同之學習素材,促使學生接觸不同的文化刺激,從中 培養對音樂的經驗。這與達克羅士、奧福、柯大宜等教學法強調音樂學習經驗的累積及 多元音樂作品的接觸,可說是理念相符(Choksy, Abramson, Gillespie, & Woods, 1986)。

整合性音樂素養教學在其發展過程中,並衍生出音樂學習的評量面向,主張從學生 對音樂的描述(descriptive)、實作(performing)、創作(creative)與學習態度(attitude)

等四個層面,評估其學習成效(MENC, 1968)。「描述」的能力為學生在聆聽各種類型 的音樂後,對樂曲的音樂要素、風格、樂曲流露的情感等,能以口語或文字表達;「實 作」則為學生的表現能力,如:記譜、演奏、演唱、指揮等能展現音樂作品的方式;「創 作」主要針對不同的音樂要素如:旋律、節奏、和聲等,將樂曲重新改編;「學習態度」

則指透過評定量表,評定學生對於音樂活動或學習經驗的投入程度,包含學生自評與教 師評定兩種方式(Choksy, Abramson, Gillespie, & Woods, 1986)。

研究者搜尋國外相關論文,發現在探究學齡前至十二年級不同學習階段課程內容方

面,包含提昇學生音樂成效,如:「曼哈頓維爾音樂課程方案」(The Manhattanville Music

Curriculum Program, MMCP)

;整合一般音樂課程與合奏課的音樂知識,讓學生扮演如:

創作者、演奏/唱者與聆聽分析者之研究,如:「夏威夷音樂課程方案」(The Hawaii Music

Curriculum Program)

、「南卡羅來納州音樂課程方案」(The South Carolina Music

Curriculum Program ) (Thomas 1970;Choksy, Abramson, Gilespie, & Woods 1986;

Williams,2007)。

研究者再以關鍵字「幼兒教育」、「音樂活動」為主題之論文,僅有數篇,如:以探 究奧福或柯大宜等音樂教學法為題的論文六篇(王雅代,2007;王淑芳,2005;莊佩旻,

2007;黃意評,2006;楊世華,1992;樂嘉韻,2006)

;也可看到以主題設計的方式,

討論幼兒在不同音樂面向的學習,包括音樂欣賞、律動、表演或性向的表現等四篇(黃 麗卿,2006;劉秀枝,2003;盧志銘,2000;鍾淑慧,2004);另亦有針對幼兒教師網 路學習平台或教學信念等方面之研究兩篇(高秀玲,2006;郭姿均,2006);而針對「整 合性音樂素養教學」之相關研究,國內研究則僅有朱彥霖(2004)將其運用於國民小學 五年級之音樂基本能力教學之研究。

研究者就讀研究所期間,曾接觸整合性音樂素養教學運用於大學一年級學生之相關 課程,發現此教學法強調每堂課運用單一的音樂作品進行全面性的學習,且針對音樂要 素進行多方的實作及創作嘗試。除此之外,研究者從音樂個別課教學經驗亦發現,幼兒 學習者對於音樂的實作具有極高的意願,且對於樂曲的接觸往往是其最感興趣的部分,

促使研究者產生將此教學法運用於學齡前幼童之想法。研究者發現整合性音樂素養教學 著重對音樂整體概念的學習,強調從音樂要素的詳細分析,透過螺旋式課程的實施,有 意義的重複與提醒學生應學的內容,這樣的實施方式符合學校音樂教育的模式,亦能提 供教師新的教學方向。因此,本研究透過自編之教學方案,藉由實際教學,探討及分析 整合性音樂素養教學運用於學齡前兒童之音樂學習成效,此為本研究之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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